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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0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一二年五月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于新立 于桂亭 孟庆升




霍玉章 孙 梅 谭德建(THAM TUCK KEEN)




迟国敬 李万军 邓文胜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5 日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850 万股

2、发行价格:8.1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2,235,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2,882,075.0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8,5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2 年
5 月 7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8,500,000 股中除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 3,880,000 股自本次新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预计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7 日;其余股份 34,620,000 股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7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2 年 5 月 7 日(即
上市日)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从 2012 年 5 月 7 日(即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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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7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
一、财务会计信息.............................................................................................. 20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26
三、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和专项账户.................................................................. 30
第五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 32
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2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3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33
二、上市推荐意见.............................................................................................. 33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4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5
二、公司律师声明..............................................................................................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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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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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沧州明珠/公司/发行人 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塑集团/控股股东 指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指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国枫律
发行人律师
师事务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 指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 3,850 万股普
本次发行 通股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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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以及2011年7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1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1年
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获无条件通过。2012年3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0号文)。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6 个
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齐鲁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2]第
0023 号),经审验,截止 2012 年 4 月 19 日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1,223.50 万
元(叁亿壹仟贰佰贰拾叁万伍仟元整)。

截至2012年4月19日,齐鲁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股款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
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12年4月2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2]第0024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4月20日
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312,235,000.00元。齐鲁证券将扣减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7,172,925.00元后的资
金净额人民币295,062,075.00元已汇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保荐
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352,925.00元,募集资金
净额292,882,075.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8,500,000.00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54,382,0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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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2012年4月25日,公司本次发行的3,850万股新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3,850万股,全部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1年7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16元/股。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公司总股本301,6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除息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为不
低于8.0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8.11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
的发行底价8.06元/股的100.62%,相当于本次发行首日(2012年4月16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8.55元/股的94.85%。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在《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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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邀请书》”)确定的有效报价时间内,齐鲁证券共收到10份有效《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
单》”)。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量,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
则,公司和齐鲁证券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11元/股。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公司和齐鲁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
申购的簿记建档情况,对有效认购对象进行配售。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
配售的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万股) (万股) (万元)
1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1 注2 388 3146.68

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2 8.21 600 600 486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陈智勇 8.21 400 400 3244.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
4 8.20 450 450 3649.50
分公司(注 3)
华基丰收(天津)投资合伙企业
5 8.12 800 800 6488.00
(有限合伙)
8.11 1275

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4) 8.10 1276 1212 9829.32

8.08 1279


注1、注2: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在询价前与公司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承诺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的10%,不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注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以中航金航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

购。

注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中海基金-深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9号、中海基金-

深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10号、中海基金-浦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11号、中海基金-

兴业-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12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6名,共计配售3,85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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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388万股,认购比例为10.08%。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2,2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9,352,92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292,882,075.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发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6名,不超过10名,符合《实施细则》的要
求。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公司董事会最终确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万股) (元/股) (万股) (万元) (月)
1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8 - 388 3146.68 36
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2 600 8.21 600 4866.00 1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陈智勇 400 8.21 400 3244.00 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
4 450 8.20 450 3649.50 12
分公司(注 1)
华基丰收(天津)投资合伙企业
5 800 8.12 800 6488.00 12
(有限合伙)
1275 8.11

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2) 1276 8.10 1212 9829.32 12

1279 8.08

合计 - - 3850 31,2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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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以中航金航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

购。

注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中海基金-深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 9 号、中海基金-

深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 10 号、中海基金-浦发-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 11 号、中海基金

-兴业-中海信托专户理财产品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注册资本:10,887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桂亭

经营范围:制造塑料制品、聚氨酯床垫、纺织绗缝复合材料、机械设备;房
屋租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
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
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硅油、阻燃剂、辛酸亚锡生产(凭安全
生产许可证经营);(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
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

2、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2-ABC-4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向
德伟)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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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人 陈智勇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上海城怡景楼八幢501房

身份证号码:120106196302263075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中航金航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6号南楼4层8405室

负责人:陈天虹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5、华基丰收(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203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湾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制造业、科技业、
能源业、文化业,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
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

注册资本:14,666.67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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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6名发行对象中,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安


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本次发行的5名发行对象(除公司的控股股东
外)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易情况。2011年,东塑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方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式及决策程序 的比例(%)
沧州东塑集团洁
PVC 管材、管件 市场价 45,067.80 100.00
通塑料有限公司

注:沧州东塑集团洁通塑料有限公司系东塑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2)关联租赁

年度确认的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费用
办公用房 192,000.00
厂房 750,000.00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 2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作为露天仓库 70,000.00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 294,000.00

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系东塑集团下属分公司。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担保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200 2011.4.14 2012.4.13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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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2200 2011.7.19 2012.7.18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4340 2011.8.23 2014.8.22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15000 2011.6.13 2012.6.1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3300 2011.6.24 2012.6.21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12000 2011.4.25 2012.4.25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东 塑 房 地 产 开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2000 2011.4.25 2013.4.25 否
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东 塑 房 地 产 开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
1500 2011.4.25 2013.4.25 否
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3000 2011.3.7 2012.3.6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5200 2011.2.28 2012.2.25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 北 沧 州 东 塑 集 团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
1200 2011.3.23 2012.3.23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东 鸿 包 装 材 料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5000 2010.3.8 2012.3.8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东 鸿 包 装 材 料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2000 2010.7.30 2013.7.30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东 鸿 包 装 材 料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3000 2009.5.22 2012.5.22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明 珠 塑 料 股 份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
1500 2011.12.28 2012.12.23 否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沧 州 明 珠 塑 料 股 份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
1000 2011.10.27 2012.10.26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明 珠 塑 料 股 份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
152.9 2011.11.3 2012.1.6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沧 州 明 珠 塑 料 股 份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
5000 2011.3.9 2014.3.9 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注1: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东塑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注2: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沧州明珠之控股子公司。

(2)资产购置
2011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 购买 4,931,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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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名称 内容 2011 年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暖气费 30,000.00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 招待费、会议费、住宿费 434,379.14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与流通安排

2012年4月25日,公司本次发行的3,850万股新增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发行完毕后,控股股东东塑集团所认购的

股票自 2012 年 5 月 7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

2012 年 5 月 7 日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经公司申请,本次发行的

股票可以上市流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保荐代表人:陈仕郴、武利华

项目协办人:陈靖

项目经办人:李卫、任慧、戴露露、康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5楼

联系电话:0531-68889177

联系传真:0531-68889222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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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冯翠玺、刘 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联系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验资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张增刚

经办注册会计师:祁卫红、刘新培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010-67085873

联系传真:010-67084147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电话:0755-258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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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例(%) 件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04 123,813,56 - 105,200,000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06 33,350,416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6 3,488,735 - -
国泰君安-光大-国泰君安明星价
基金、理财产品等 0.99 3,000,000 - -
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
基金、理财产品等 0.66 1,999,919 - -
券投资基金(LOF)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海洋之星
基金、理财产品等 0.52 1,575,040 - -
10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1 1,547,449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
基金、理财产品等 0.49 1,471,632 - -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蓝筹
基金、理财产品等 0.40 1,192,129 - -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2 978,280 - -
易担保证券账户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本次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

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例(%)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4 127,693,569 3,880,000 105,200,000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9.80 33,350,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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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基丰收(天津)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5 8,000,000 8,000,000 -
(有限合伙)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
基金、理财产品等 2.02 6,860,000 6,860,000
份有限公司
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 6,000,000 6,000,000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航证券-浦发-中航金航 5 号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2 4,500,000 4,500,000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陈智勇 境内自然人 1.18 4,000,000 4,000,000 -
中海基金公司-兴业-中海信托股
基金、理财产品等 0.79 2, 680,000 2, 680,000 -
份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公司-浦发-中海信托股
基金、理财产品等 0.76 2, 580,000 2, 580,000 -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2,000,000 -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股份情况未
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3,85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从 30,165.48
万股增加到 34,015.48 万股,东塑集团持股比例从 41.04%下降到 37.54%,但仍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38,500,000 38,500,000 11.3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34,500,000 34,500,00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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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000,000 4,000,000 1.18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1、人民币普通股 301,654,800 100.00 - 301,654,800 88.6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301,654,800 100.00 38,500,000 340,154,800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业务范围。公司
在积累了丰富的塑料薄膜拉伸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年产
2,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主营业务扩展到锂电池隔膜的生产与
销售,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形成 PE 管材管件、BOPA 薄膜及锂电池隔膜
三大主营产品的格局,全面提升公司持续盈利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41.04%下降到 37.54%,没

有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引入了新的投资者,有利于公司
治理结构的优化。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不存在变化,管
理关系不存在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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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85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2011 年度) 本次发行后(2011 年度)

每股收益(元) 0.33 0.30
每股净资产(元) 2.32 2.92

注: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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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均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喜审字
[2010]第 01232 号、中喜审字[2011]第 01062 号和中喜审字[2012]第 0125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0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资产总计 133,209.64 128,971.97 118,682.03 97,251.92
负债合计 61,983.03 56,493.39 55,583.92 44,919.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8,552.42 69,867.73 60,310.69 49,690.09
少数股东权益 2,674.18 2,610.85 2,787.42 2,641.9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营业收入 32,394.53 166,021.75 136,308.39 82,610.72
营业成本 26,981.08 139,891.80 107,988.91 59,771.92
营业利润 2,677.63 12,903.55 15,366.93 13,079.48
利润总额 2,747.94 13,484.54 15,552.65 12,643.85
净利润 1,764.58 10,153.23 12,021.90 11,04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1.24 10,059.80 11,606.39 10,207.9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2.63 5,595.41 7,030.22 7,41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86 -6,605.09 -6,767.75 -20,616.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8.94 -3,783.61 -2,600.30 25,6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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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近三年一期公司非经常性项目的构成内容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49 -74.27 -564.5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
当期净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88.08 410.39 66.66 81.09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77 206.10 193.33 47.80
合 计 70.31 580.99 185.72 -435.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58 143.98 45.39 -126.6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73 437.01 140.33 -308.94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40 1.97 -0.55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73 434.61 138.36 -308.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8.51 9,625.19 11,468.03 10,516.30

(五)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流动比率 1.42 1.44 1.58 1.51
速动比率 1.09 1.11 1.05 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95 46.29 47.48 43.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6 6.55 8.64 7.75
存货周转率(次) 1.71 6.66 5.63 4.88
每股净资产(元) 2.27 2.32 3.60 5.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9 0.19 0.42 0.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16 -0.14 1.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 15.47 21.13 2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14.80 20.91 23.81

基本 0.06 0.33 0.38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33 0.38 0.35
基本 0.05 0.32 0. 38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5 0.32 0. 38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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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一期资产结构如下(如非特别说明均系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产 82,963.26 62.28 78,460.71 60.84 71,952.21 60.63 57,185.03 58.80
非流动资产 50,246.38 37.72 50,511.26 39.16 46,729.82 39.37 40,066.89 41.20
资产总计 133,209.64 100.00 128,971.97 100.00 118,682.03 100.00 97,251.92 100.00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 2012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加,主要
原因为 2009 年公司收购德州东力塑胶有限公司资产并设立德州东鸿以及 2009 年
非公开发行新增沧州制膜分公司后,公司 BOPA 薄膜产能和产销规模增加,以及
芜湖明珠成立后燃气给水管材产能增加和产销规模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固
定资产等增加所致。

从资产结构上看,2009-2012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41.20%、39.37%、39.16%和37.72%,资产结构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一期负债结构如下(如非特别说明均系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负债 58,248.87 93.98 54,633.39 96.71 45,583.92 82.01 37,919.91 84.42

非流动负债 3,734.16 6.02 1,860.00 3.29 10,000.00 17.99 7,000.00 15.58

负债合计 61,983.03 100.00 56,493.39 100.00 55,583.92 100.00 44,919.91 100.00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2012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加,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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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为随着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应收账款、固定资产购置等增
加,导致公司资金需求增加,使得应付账款以及银行借款等负债增加所致。

从负债结构上看,2009-2012 年 3 月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15.58%、17.99%、3.29%和 6.02%,2011 年公司负债结构变化较大的原因在于
公司有 8,020 万元的长期借款因下一年即将到期而列入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增加,非流动负债减少。

3、偿债能力分析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95 46.29 47.48 43.58
流动比率 1.42 1.44 1.58 1.51
速动比率 1.09 1.11 1.05 1.1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稳定在 45%左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分别保持在 1.50 和 1,10 左右,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保持在合理、稳定的
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6 6.55 8.64 7.75
存货周转率(次) 1.71 6.66 5.63 4.88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40 2.21 2.11 1.8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5 1.34 1.26 1.09

除 2011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0 年有所降低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
资产运营能力指标均逐年提高,公司资产运营能力较好。

2011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0 年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 2011 年公司 PE
燃气、给水管材管件以及 BOPA 薄膜销售规模大幅度增长,其中第四季度实现销
售收入(含税)49,755.89 万元,大部分在正常信用期内尚未收回,导致 2011 年
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

(二)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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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一期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营业收入 32,394.53 166,021.75 136,308.39 82,610.72
营业成本 26,981.08 139,891.80 107,988.91 59,771.92
营业利润 2,677.63 12,903.55 15,366.93 13,079.48
利润总额 2,747.94 13,484.54 15,552.65 12,643.85
净利润 1,764.58 10,153.23 12,021.90 11,04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1.24 10,059.80 11,606.39 10,207.91

近三年一期,随着BOPA薄膜产品以及PE管材产品的产销规模逐步扩大,公
司营业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公司保持了稳定、较好的盈利水平,其中,2011年净
利润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BOPA薄膜产品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国家对
食品安全整顿导致下游行业对BOPA薄膜需求的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2.63 5,595.41 7,030.22 7,41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86 -6,605.09 -6,767.75 -20,616.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8.94 -3,783.61 -2,600.30 25,685.14

(1)2012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72.63 万元,主
要原因是公司管材客户大多是从事公用事业建设,结算有季节性,应收款项比年
初增加 4,306 万元,201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95.41 万元,
较 2010 年减少 1,434.81 万元,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增大,应收账款
以及支付预付款项有所增加所致。

(2)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
满足市场需求增长需要,加大了扩产的投资力度,其中 2009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0,616.35 万元,主要为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
出大部分在 2009 年完成,当年支付现金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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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85.14 万元,主要为 2009 年
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10,860.26 万元,以及 2009 年的银行借款
增加 20,790.00 万元所致。201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0.30 万元,
主要原因为 2010 年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和偿付借款利息共支付现金 3,400.30 万元,
2011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3.6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1 年公司
分配现金股利和偿付借款利息共支付现金 3,503.69 万元,2012 年 1-3 月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8.94 万元,主要是增加 7,700 万元短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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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38,500,000 股,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中喜验字[2012]第 0023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4 月 1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235,000 元。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资额(万元)
年产 19,800 吨聚乙烯(PE) 沧发改技术备
12,568.16 2,700.00 15,268.16 15,268.16
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项目 字[2011]26 号
年产 2,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 沧发改技术备
13,140.00 780.00 13,920.00 13,920.00
电池隔膜项目 字[2011]27 号

小计 25,708.16 3,480.00 29,188.16 29,188.16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以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前期投入和建设,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自筹方式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年产 19,800 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年产 19,800 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项目,项目建
设期为 12 个月,投产后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 80%,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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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

我国在市政工程、建筑业、农业、工业等行业需求不断加大的刺激下,塑料
管道行业实现高速发展:

2001 年~2010 年中国塑料管道产量和增长速度表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产量(万吨) 121.4 136.9 163.8 190.7 236.7 288.1 331.8 459.3 580.4 840.2
增长率(%) 54.4 12.8 19.6 16.4 24.1 21.7 15.2 38.4 26.4 44.8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 2011 年年会会刊》)


目前,中国塑料管道市场占有率在所有管道中超过 30%,其中,PE 管道占
塑料管道的比例约 30%,呈逐年快速上升。PE 管材性价比优于其他塑料管材,
且具有环保、卫生、无毒的特点,未来市场潜力非常大:

A.从我国城市燃气的情况看,全国 660 个城市中,约 290 个城市建有天然
气管网,并且主要集中在主城区,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且
广大农村还没有管道燃气。我国地区管道和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已经进入一个高速
增长阶段。

2001~2009 年,我国城市燃气管道长度年均增长 2.1 万公里,年均增长率为
19.1%。目前,PE 管道在城市中低压燃气管网中累计铺设量达到 9 万公里,预计
未来五年我国城市燃气管道将保持每年新增 2~3 万公里,其中至 2015 年,塑料
管道(主要为 PE 燃气管道)的应用量将占 40%。

B.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各地大规模给水节水工程(包括“南水北调”的配套
工程)为给水用塑料管创造巨大的市场。PE 管具有卫生性好、利于环境保护、
柔韧、可熔接、铺设方便经济、使用安全可靠等优点,在室外给水领域发展迅速。

2001~2009 年,我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年均增长 2.8 万公里,年均增长率为
8.5%。目前,我国城市供水塑料管道累计工程用量约 18 万公里,其中,PE 管约
7.5 万多公里。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将不断
增加;同时,我国正在运行的城市供水管约有 13 万公里现在已到使用年限,需
要更新和修复;此外,行业管理部门也在积极推广塑料管道。因此,PE 给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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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C.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用水量大,但水利设施和输水设备落后,节水
灌溉、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工程将成为我国农村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目
前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仅占 38%,另外 62%的人口处于饮水不安全状态,对身
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按照《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到 2013 年解决规
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
水问题;“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4,000 万亩,到 2020 年,基本完
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这些均将为 PE 管材提供
巨大的市场空间。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出具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9,800
吨聚乙烯(PE)燃气、给水用管材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
15,268.16 万元,预计达产后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30,239 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
2,797 万元,财务净现值 5,046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1.09%(税后),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16 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年产 2,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年产 2,000 万平方米多层复合锂电池隔膜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投产后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 60%,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的 80%,第三
年达到设计能力的 100%。

(2)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

作为目前能量密度最高的绿色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已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
脑、手机、数码相机、MP3、MP4、蓝牙、PDA 摄影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随着
无线信息通讯产品、数字娱乐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的高速发展,
锂离子电池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而电动汽车市场的逐步启动,将使锂离子电池
迎来一个井喷式的发展机遇,其广阔发展前景给锂离子电池原材料产业带来了巨
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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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于 2010 年 10 月 10 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
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锂电池隔膜属于高性能膜材料,是七大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材料产业明确需要大力发展的新材料。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发布的《中国化学与
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目标为锂离子电池产量年均增
长率于十二五期间达到 20%,于十二五期末年产量达到 45 亿只。

未来几年,除传统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需求仍将保
持 10~20%的速度增长外,而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风电、太阳
能等产业将会使高档隔膜的市场需求增大 5~10 倍:

A.电动工具市场目前锂电池渗透速度非常快,主要用来替代镍氢和镍镉电
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厂商是美国 B&K 公司、德国 BOSCH、日本牧田、香港
创科(TTI)、日本日立和松下,这些厂商均已使用磷酸铁锂电池。根据《中国化
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末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
池达到电动工具用电池总量的 50%以上。

B.风电和太阳能储能市场发展空间很大,目前储能用电池多为铅酸蓄电池,
由于价格便宜,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是由于铅酸蓄电池冲放电能力较低,
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弱光源时吸收不好、强光源时易过充、使用寿命短。
而锂离子电池则不存在上述问题。

C.电动自行车向更轻便方向的转变成为一大趋势,这使得大功率锂离子电
池的市场大增:①锂电池性价比优于铅酸电池;②锂离子电池的重量远低于铅酸
电池,非常易于携带;③锂电池可避免铅酸电池在弃用后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
而电动轮椅车、电动摩托车及其它代步车的发展趋势将与电动自行车情况类似。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锂离子电池
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小型纯电动车(含低速电动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提高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力争“十二五”期末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的
比例达到 20%左右。

D.即将启动的电动汽车时代将为锂离子电池及隔膜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按目前的数据,一只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隔膜用量为 0.03 平方米,而一辆锂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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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的隔膜用量为 1 平方米,一组小轿车锂离子电池要用 400 平方米左右
隔膜,一组公交车锂离子电池要用 1,000 平方米左右隔膜。

根据《2009~2012 年中国锂电池隔膜行业市场调研及投资分析预测报告》,
到 2012 年如果形成 100 万辆混合动力汽车的规模,电池隔膜需求量将近 4 亿平
方米。这一数据还仅仅是国内的用量,从全球来看,电动汽车所需隔膜的数量十
分巨大。

E.我国在军事、航天、航海等领域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量很大。

发行人投资本项目,实现锂电池隔膜的产业化生产,实现高端锂电池隔膜替
代进口,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出具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 13,920 万元,
预计达产后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14,000 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为 3,170 万元,财
务净现值 5,657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48%(税后),投资回收期
(含建设期)5.79 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和专项账户

公司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
如下:

锂离子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解放路支行

行号:104143000127

账号:1011177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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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募集资金金额:140,200,475.00 元

PE 燃气给水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

行号:313143005229

账号:608012011000001218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152,681,600.00 元

公司将指定专人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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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
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
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
(临时)董事会的决议,以及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
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
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系根据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2]300号”核准文件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发出的《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以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分别签署的相关股份认购合同的内
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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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011 年 9 月 16 日,沧州明珠与齐鲁证券签署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齐鲁证券担
任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
工作,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齐
鲁证券指定陈仕郴、武利华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机上的保荐期间指尽职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
间,尽职推荐期间包括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当日
(中国证监会日后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保荐期间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规
定执行);持续督导期间包括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
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国证监会日后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保荐期间出台
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二、上市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
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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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38,500,000股股份已于201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2年5月7日。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2年5月7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限为自2012年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5月7日(非交
易日顺延),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2年5月7日起十二个月,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5月7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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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
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陈 靖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仕郴 武利华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李 玮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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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
的律师对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冯翠玺 刘 波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

张利国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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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
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
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
机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祁卫红 刘新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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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四、查阅地点: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西路 13 号

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

传真:0317-2075246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电话:0531-68889177

传真:0531-6888922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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