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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欣达: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5-0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
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芮 勇 潘玉根 单建明
单 超 金来富 刘昭和
葛伟俊 马建功 刘长奎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5
6
7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4,1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58 元/股,上市首日为 2016 年 5
月9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Mizuda printing&dyeing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 288 号
发行前:83,920,000 元
注册资本
发行后:108,04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芮勇
所属行业 C17 纺织业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商务部批文);各类纺
经营范围 织品及服装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物业管理;后勤服务;房屋租赁。(上述
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主营业务 灯芯绒、麻类印花面料和纱卡类染色面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刘昭和
联系电话 0572-2619935
传真电话 0572-2619937
邮政编码 31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mizudapd.com/
电子信箱 mxd@mizuda.net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 2015 年 11 月 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美欣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89 号)。
2、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
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将发行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
核,经核准后,向 4 名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所有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
书》的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足额缴纳了认购款。
(三)发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2016 年 4 月 12 日(周二) 获准后,向发行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
发行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缴款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2016 年 4 月 13 日(周三)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2016 年 4 月 14 日(周四) 发行人账户验资
发行人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6 年 4 月 15 日(周五)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016 年 4 月 19 日(周二) 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
2016 年 4 月 20 日(周三)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登记材料,办理股份登记
(四)发行方式:定价定向发行
(五)发行数量:24,120,000股
(六)发行价格:16.5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8.42元/股)的90%,
即16.58元/股,是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36.14元/股的45.88%。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399,909,600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发行费用明细 保荐承销费 审计验资费 律师费 登记等其他 发行费用总额
金额(元) 11,000,000 71 90 51,894.7 12,651,894.7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387,257,705.30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年4月12日,4名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认购款,共计
399,909,6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1894号《验证报告》。
2016年4月1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1,000万
元后的资金389,909,600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天健验字[2016]100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到账。根据该报告,美欣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0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7,257,705.3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24,120,000元,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63,137,705.30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0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
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的 4 名特定对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临时)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所有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单建明 15,075,000 249,943,500 36
2 鲍凤娇 3,015,000 49,988,700 36
3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5,000 49,988,700 36
4 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5,000 49,988,700 36
合 计 24,120,000 399,909,600 -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单建明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60 年出生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乔梓巷 8 幢 403 室
(2) 鲍凤娇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62 年出生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汤河口大街 16 号楼 4 单元 301 号
(3)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湖州市吴兴区美欣达路 588 号 7 幢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单超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商务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欣北钱江国际大厦 2 幢 1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坤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叶迎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单建明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鲍凤娇女士是单建明先生的配偶,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欣达投资”)是由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要核心业务团队以及公司关联方美欣达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参
与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发行对象
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宁满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行为不构
成关联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有关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亦无未来交易计
划。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认为: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
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符合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
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化设计产品,并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或退出合伙。
5、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股票所涉及
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
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0.96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减少流动资金的
缺口,从而缓解公司当前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短期偿债风险,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运转,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出具的《股份登记
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其已受理
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
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000股,均为限售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美欣达;证券代码:002034;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016年5月9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美欣达投资合伙人、金宁满投资合伙人分别出具的承诺,在锁定期内,
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数量(股)
1 单建明 28,732,545 34.24 21,549,409
2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5,728,909 6.83 -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数量(股)
3 鲍凤娇 2,950,000 3.52 -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商银
4 1,457,113 1.74 -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
5 945,844 1.13 -
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潘玉根 803,353 0.96 542,515
7 林飞扬 800,000 0.95 -
8 周岭松 796,315 0.95 -
平安相伴今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中
9 782,339 0.93 -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
10 600,000 0.71 -
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0 600,000 0.71 -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根据2016年4月20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
册)》: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数量(股)
1 单建明 43,807,545 40.55 21,549,409
2 鲍凤娇 5,965,000 5.52 3,015,000
3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5,728,909 5.30 -
4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5,000 2.79 3,015,000
5 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5,000 2.79 3,015,000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商银行
6 1,457,113 1.35 -
股份有限公司
7 周岭松 1,414,462 1.31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8 945,844 0.88 -
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2,100 0.8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10 852,800 0.79 -
证券账户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发行前 增加的股份数 发行后
股本类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102,803 27.53 24,120,000 47,222,803 43.7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817,197 72.47 0 60,817,197 56.29
股份合计 83,920,000 100.00 24,120,000 108,040,000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董事单建明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至43,807,545股,持股比例由
34.24%增加至40.55%,增资完成后通过其所控制的美欣达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30%的股
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5%。
(四) 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全面摊薄后最近一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如下: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0.40
每股净资产(元) 5.69 8.12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796,997,721.05 1,264,338,965.53 1,475,295,981.83
负债总额 303,650,903.75 736,999,427.13 818,911,036.9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77,875,938.55 437,345,013.74 503,615,974.95
少数股东权益 15,470,878.75 89,994,524.66 152,768,969.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3,346,817.30 527,339,538.40 656,384,944.8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898,615,658.83 1,086,618,396.90 1,342,723,832.63
营业利润 48,277,451.23 -43,973,402.93 35,997,489.40
利润总额 50,337,426.73 -36,233,911.41 40,245,613.49
净利润 41,364,009.63 -45,478,761.66 30,701,104.7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39,235,507.65 -16,497,697.02 38,396,510.7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61,504.26 154,689,728.45 67,535,51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8,057.35 -27,550,279.01 -83,339,182.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924,663.58 -115,900,344.16 -10,604,509.64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22,488.68 13,013,565.04 -32,718,991.86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8 0.66 0.85
速动比率(倍) 1.06 0.48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5.77 43.71 47.3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8.10 58.29 55.51
每股净资产(元/股) 5.69 5.14 5.92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3 10.55 10.37
存货周转率(次) 6.61 5.95 5.2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61 1.82 0.79
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8 -3.58 7.60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9 -5.14 4.85
扣非前每股收益(元) 基本 0.47 0.46 0.25
稀释 0.47 0.46 0.25
基本 0.45 0.29 0.20
扣非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45 0.29 0.20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比 占比 占比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 (%) (%)
流动资产合计 399,893,958.61 50.18 469,929,741.47 37.17 649,994,336.64 44.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7,103,762.44 49.82 794,409,224.06 62.83 825,301,645.19 55.94
资产总计 796,997,721.05 100 1,264,338,965.53 100 1,475,295,981.83 100
2013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475,295,981.83 元、1,264,338,965.53
元和 796,997,721.05 元,其中 2014 年较 2013 年公司资产总额下降主要系归还短期借款
和应付票据、控制存货采购量所致;2015 年较 2014 年公司资产总额下降主要系转让原
子公司奥达纺织股权所致。
2013 年末-201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4.06%、37.17%和
50.18%。2014 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 2013 年下降明显,主要系公司归还短期借
款和应付票据、控制存货采购量导致货币资金和存货金额减少所致;2015 年末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比重上升,主要系转让原子公司奥达纺织股权,丧失了对其的控制权,奥达纺
织未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生变化。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占负债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比 占比 占比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 (%) (%)
流动负债合计 291,847,172.29 96.11 707,213,420.20 95.96 771,766,280.52 94.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803,731.46 3.89 29,786,006.93 4.04 47,144,756.47 5.76
占比 占比 占比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 (%) (%)
负债总计 303,650,903.75 100 736,999,427.13 100 818,911,036.99 100
2013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818,911,036.99 元、736,999,427.13 元和
303,650,903.75 元,其中 2015 年公司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系转让原子公司奥达纺织股权,
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且奥达纺织负债金额较大和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24%、95.96%、和 96.11%,占比较为稳定。
3、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3 10.55 10.37
存货周转率(次) 6.61 5.95 5.2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7 0.79 0.89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201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
要系转让原子公司奥达纺织部分股权,2015 年不再将奥达纺织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营业收
入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加强管理,公司客户信用良好,应收款
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较低。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主要系随着公司在
报告期内加强库存管理工作,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减少所致。2015 年存货周转率上升
主要系 2015 年年度平均存货余额的下降幅度大于转让原子公司奥达纺织部分股权导致
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
(3)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2013 年-2014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在经济不景气情况下,销
售情况受到影响。2015 年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资产营运效益提高和出售原
子公司奥达纺织导致总资产年平均金额下降所致。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89,861.57 108,661.84 134,272.38
营业成本 74,151.87 97,180.67 116,148.77
综合毛利 15,709.70 11,481.17 18,123.62
综合毛利率 17.48% 10.57% 13.50%
营业利润 4,827.75 -4,397.34 3,599.75
利润总额 5,033.74 -3,623.39 4,024.56
净利润 4,136.40 -4,547.88 3,070.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23.55 -1,649.77 3,839.65
(1)收入变动分析
2014 年以来,随着行业上下游的经济波动和需求下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主要原因如下:①纺织行业:原棉市场持续低迷,子公司奥达纺织厂房搬迁,销量下
降明显。②印染行业:公司本期有意识调整客户结构,增加售价较高的新产品的研发
和销售,减少毛利较低的客户及售价较低的老一代产品的接单量。
(2)毛利率分析
2013 年受益于印染产品销售提升和转让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公司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14 年度,棉花价格下降导致公司的老一
代产品定价下降,子公司奥达纺织厂房搬迁,导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并出
现亏损。2015 年公司处置了原子公司奥达纺织的部分股权,在财务报表上奥达纺织未
纳入合并范围,减少了奥达纺织亏损对 2015 年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得 2015 年公司的营
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3)费用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销售费用 3,742.64 4.16 4,132.53 3.80 4,097.48 3.05
管理费用 5,501.67 6.12 7,479.58 6.88 8,254.21 6.15
财务费用 -197.55 -0.22 1,311.81 1.21 2,088.61 1.56
合 计 9,046.76 10.07 12,923.91 11.89 14,440.30 10.75
2013-2015 年期间费用水平较为平稳,2014 年财务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系外币汇兑损
失减少;2015 年财务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系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5、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77% 43.71% 47.3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8.10% 58.29% 55.51%
流动比率(倍) 1.28 0.67 0.85
速动比率(倍) 1.06 0.49 0.59
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公司仅在 2004 年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进行了股权融资,
近十年来公司一直利用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来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故导致公
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表明公司流动资产偏少,面临一
定的短期偿债压力。2015 年,随着原子公司奥达纺织的剥离和短期借款的归还,公司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46.15 15,468.97 6,75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81 -2,755.03 -8,333.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92.47 -11,590.03 -1,060.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2.25 1,301.36 -3,271.9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753.55 万元、15,468.97
万元和 5,146.15 万元。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上升,主要
原因系公司加强存货的管理控制存货采购量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
致。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下降,主要原因系收回票据承
兑或信用证保证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33.92 万元、-2,755.03
万元和 1,741.81 万元。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上升,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上升,均系公司长期资产投资现金支出
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0.45 万元、-11,590.03
万元和-9,992.47 万元。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减少,主要
系公司新借入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王锋、苗本增
项目协办人:黄鑫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联系电话:0571-87902568
传 真:0571-87903733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经办律师:刘志华、何晶晶、徐旭青
办公地址: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 真:0571-85775643
(三)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少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强、崔文正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0571-88216783、0571-88216886
传 真:0571-87559003
八、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上市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双方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署了保荐协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指定王锋、苗本增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发行保
荐职责。
(二)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十、备查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保荐协议;
(三)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七)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八)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九)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报告;
(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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