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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份数量:443,755,47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份价格:12.99 元/股

3、标的资产:广州恒运等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
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92.02%,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7.98%。

4、标的资产交易价格:626,438.3611 万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份数量:85,298,86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份价格:6.1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27,999,999.1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501,584,904.77 元


三、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529,054,34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解除限售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
次交易中,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州白云、广州金控在
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即
限售期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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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
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州越企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即限售期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广州恒运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
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越秀金控合计持有广州证券 100%的股权。
经核查,广州证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条件认购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止,广州越企缴纳了全部股票认购款。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的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18GZA20376)。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止,华泰联合证
券已收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
527,999,999.11 元。

2018 年 10 月 18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00,000.00 元后的余额 501,999,999.11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内。

2018 年 10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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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资报告》(XYZH/2018GZA20378),根据该报告:广州越企本次缴纳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527,999,999.11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6,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501,999,999.11 元,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全部存入越秀金控在创兴银行有限公
司广州天河支行开立的 8903053520001701 银行账户。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 527,999,999.11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85,298,869.00 元,溢价部
分扣除交易费用 26,415,094.34 元(含税金额 28,000,000.00 元)后计入资本公积
416,286,035.77 元。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止,越秀金控已收到广州恒运等各方出资人以持有
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43,755,472.00 元,以及广州越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5,298,869.00 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股本))合计人民币 529,054,341.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是广州证券 32.765%股权,因此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
理问题。


六、证券发行登记上市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 443,755,472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至广州恒运等 6
名交易对方名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85,298,869.00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
至广州越企名下。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
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在上市首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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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
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次交易披露的各
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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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目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1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1
三、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 1
四、资产过户情况.................................................................................................................. 2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 2
六、证券发行登记上市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3

公司声明 ....................................................................................................................... 4

目录 ............................................................................................................................... 5

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9
一、发行类型 .........................................................................................................................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9
三、发行时间 ....................................................................................................................... 11
四、发行方式 ....................................................................................................................... 11
五、发行数量 ....................................................................................................................... 12
六、发行价格 ....................................................................................................................... 12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 13
八、发行费用总额................................................................................................................ 13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 13
十、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 14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14
十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十三、过渡期损益安排........................................................................................................ 17
十四、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7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十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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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20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2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 22
二、律师 ............................................................................................................................... 22
三、审计机构 ....................................................................................................................... 22
四、资产评估机构................................................................................................................ 23

第五节 持续督导 ....................................................................................................... 24
一、持续督导期间................................................................................................................ 24
二、持续督导方式................................................................................................................ 24
三、持续督导内容................................................................................................................ 24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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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秀金控/发行人 上市,股票代码:000987
广州证券/标的公司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州白云、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广州金控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
广州越秀金控 指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交易价格 指 越秀金控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恒运、广
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州白云、广州金控六名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并向广州越
企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式,购买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
资产/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指
州白云、广州金控六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资产重组
32.765%股权
本公司拟向广州越企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融资/募集配套资金 指
资金总额不超过 5.28 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
广州越企/配套融资认购
指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
市公告书摘要》
越秀金控与广州恒运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买资产协议书》/《资产购 指 股份协议书》,越秀金控与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
买协议》 邮、广州白云、广州金控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书》
越秀金控与配套资金认购方广州越企、广州越卓、佳银资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产、贯弘长河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书》
《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 越秀金控与广州越企、广州越卓、佳银资产、贯弘长河于

协议》 2017 年 2 月 26 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 指 越秀金控与广州越企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签署的《股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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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协议(二)》 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 7 月 7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2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
《重组管理办法》 指
据 2016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交割完成日 指 广州证券 32.765%股权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广州证券
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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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一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广州
恒运等 6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443,755,472 股,支付购买股
权对价 576,438.3611 万元,占交易对价总额的 92.02%;(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上市公司拟向广州越企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 52,8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
总股本 2,223,830,413 股的 20%,即 85,298,869 股。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2016 年 12 月 25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1 月 23 日,越秀金控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7 年 2 月 26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23 日,越秀金控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5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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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8 年 5 月 12 日,越秀金控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29 日,越秀金控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 号)核准批文,中国证监会核准
了本次交易。

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广州恒运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
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越秀金控合计持有广州证券 100%的股权。
经核查,广州证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条件认购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止,广州越企缴纳了全部股票认购款。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的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18GZA20376)。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18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
已收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
527,999,999.11 元。

2018 年 10 月 18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00,000.00 元后的余额 501,999,999.11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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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8 年 10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18GZA20378),根据该报告:广州越企本次缴纳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527,999,999.11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6,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501,999,999.11 元,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全部存入越秀金控在创兴银行有限公
司广州天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903053520001701 账户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527,999,999.11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85,298,869.00 元,溢
价部分扣除交易费用 26,415,094.34 元(含税金额 28,000,000.00 元)后计入资本
公积 416,286,035.77 元。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止,越秀金控已收到广州恒运等各方出资人以持有
的广州证券 32.765%股权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43,755,472.00 元,以及广州越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85,298,869.00 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
本))合计人民币 529,054,341.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

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 443,755,472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至广州恒运等 6 名交
易对方名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85,298,869.00 股 A 股股份已预登记至广
州越企名下。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
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已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完成过
户,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缴款截止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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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五、发行数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如下:

序 获得股票对价 上市公司股份 现金支付 对应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支付(股) (万元) 权益比例
1 广州恒运 418,001.6222 321,787,238 50,000.00 24.4782%

2 广州城启 49,373.7464 38,009,042 - 2.5824%

3 广州富力 48,291.0104 37,175,527 - 2.5258%

4 北京中邮 25,055.9229 19,288,624 - 1.3105%

5 广州白云 20,630.8027 15,882,065 - 1.0791%

6 广州金控 15,085.2565 11,612,976 - 0.7890%

合计 576,438.3611 443,755,472 50,000.00 32.765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股) 拟认购金额(万元) 实际认购金额(万元)
1 广州越企 85,298,869 52,800.00 52,800.00
合计 85,298,869 52,800.00 52,800.00


六、发行价格

1、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 13.16 元/股。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上市公司总
股本 2,223,830,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 元(含税),不派
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14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2
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
13.16 元/股调整为 13.08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
例)=(13.16-0.08)÷1=13.08 元/股。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上市公司总
股本 2,223,830,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9 元(含税),不派
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为 200,144,737.17 元。上市公司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上市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
例)=(13.08-0.09)÷1=12.99 元/股。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
首日,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19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七、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999,999.11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 26,415,094.34 元(不含税)。


九、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01,584,904.7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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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十、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广州恒运等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 32.765%
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越秀金控合计持有广州证券 100%的股权。
经核查,广州证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广州证券 32.765%股权,标
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均由广州证券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的交割不涉
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止,广州越企缴纳了全部股票认购款。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的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18GZA20376)。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止,华泰联合证
券已收到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
527,999,999.11 元。

2018 年 10 月 18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00,000.00 元后的余额 501,999,999.11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内。

2018 年 10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18GZA20378),根据该报告:广州越企本次缴纳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527,999,999.11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6,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501,999,999.11 元,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全部存入越秀金控在创兴银行有限公
司广州天河支行开立的 8903053520001701 银行账户。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 527,999,999.11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85,298,869.00 元,溢价部

14
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分扣除交易费用 26,415,094.34 元(含税金额 28,000,000.00 元)后计入资本公积
416,286,035.77 元。


十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在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和账
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号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8903053520001701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和华泰联合证券(以下简称“丙方”)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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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甲方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
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
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
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
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
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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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且丙方督导期结
束(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失效。


十三、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自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 月 30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拟购买资产产生的损益全部由上市
公司享有或承担。”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资产交割日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经确认,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广州证券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 67,688 万元(未经审计),全部为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间审计
工作目前仍在进行过程中。


十四、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发行价格的确定和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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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的有关规定。

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已作出承诺:本企业拥有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
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采用结构化的方
式进行融资,最终出资将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越秀金控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
符合《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越秀金控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越秀金控本次发行项下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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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越秀金控;证券代码:000987;上市地点: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和解锁安排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
次交易中,广州恒运、广州城启、广州富力、北京中邮、广州白云、广州金控在
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即
限售期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
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州越企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即限售期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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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情况对比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比

本次交易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股数 比例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85,476,823 75.79% 529,054,341 2,214,531,164 80.44%
其中:交易对方合计 - - 443,755,472 443,755,472 16.12%
配套融资认购方合 - -
85,298,869 85,298,869 3.1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8,353,590 24.21% - 538,353,590 19.56%
合计 2,223,830,413 100.00% 529,054,341 2,752,884,754 100.00%

本次交易前(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 限售股份解禁时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份性质
号 例 间
1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1,206,365,452 54.25%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
2 421,348,314 18.95%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3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68,539,325 7.58%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4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1 1.89%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
5 42,134,831 1.89%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6 42,134,830 1.89%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7 42,134,830 1.89% 国有法人 2019 年 3 月 27 日

8 祝军凯 3,660,000 0.16% 境内自然人 无限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9 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2,600,200 0.12% 无限售
产品等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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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序 持股比 限售股份解禁时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份性质
号 例 间
10 孙良福 2,568,140 0.12% 境内自然人 无限售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

持股比 股份性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限售股份解禁时间
例 质
国有法
1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1,206,365,452 43.82%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 国有法
2 421,348,314 15.31% 2019 年 3 月 27 日
公司 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国有法
3 321,787,238 11.69%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人
国有法
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68,539,325 6.12% 2019 年 3 月 27 日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 国有法
5 88,238,469 3.21%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 人
国有法
6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42,134,831 1.53% 2019 年 3 月 27 日

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 国有法
7 42,134,831 1.53% 2019 年 3 月 27 日
公司 人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国有法
8 42,134,830 1.53% 2019 年 3 月 27 日
团有限公司 人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
9 42,134,830 1.53% 2019 年 3 月 27 日
公司 人
境内一
10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38,009,042 1.38% 2019 年 10 月 28 日
般法人

注:广州越企合计持有公司 88,238,469 股股份,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份
总数的 3.21%,其中 85,298,869 股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2,939,600 股为截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广州越企已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均非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发生变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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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电话:0755-82492482


传真:0755-82493959


联系人:张冠峰、吴雯敏、李刚、罗剑群


二、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联系人:宋晓明、余洪彬


三、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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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叶韶勋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联系人:陈锦棋、阚京平、韦宗玉


四、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 232 号越秀新都会大厦 20 楼东座 20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东全


电话:020-88904788


传真:020-38010829


联系人:许恒、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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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协议,明确了华泰联合证
券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持续督导期
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4、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5、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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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六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越秀金控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华泰联
合证券指定张冠峰、吴雯敏为财务顾问主办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
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
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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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6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证券出具的
7
“XYZH/2018GZA10674 号”《审计报告》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 VYGQA0415 号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8
司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9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出具的
10
“XYZH/2018GZA20342 号”《审阅报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
11
公司、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的《资产购买协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
12 《股份认购协议书》、《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二)》

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15 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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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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