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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1-2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六年一月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1、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36,966,824股
发行价格:12.6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1.84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2,958,999,991.84元人民币
2、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236,966,824股,将于2016年1月21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1月21日(即上市首日),公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11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一交易日
终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
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四、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况 .................................................................... 16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0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9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 29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 31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2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2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3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3
二、上市推荐意见 ................................................................................................................ 33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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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6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7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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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谭少群 胡朔商 冯东兴
赵 曼 徐晓林 吴德军
谭红年 冯俊秀 刘慧芳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福星股份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致同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 指
(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之行为
福星集团 指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FUX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71,235.565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 层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股票代码:000926
设立时间:1993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董事会秘书:汤文华
联系电话:0712-8740018、0712-8741411
传真号码:0712-8740018
邮政编码:43160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fxkj.com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商品房销售;高新
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创业投资、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
汽车轮胎的销售;普通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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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4 月 13 日,福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4月30日,福星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6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5 年 11 月 6 日,福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5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7 号),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041.6263 万股新股。
(三)发行时间
时间 发行内容
T-3 日
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周二)
T-2 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征询投资者认购意向
(周三)
T-1 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征询投资者认购意向
(周四)
T日 接受投资者报价并缴纳申购保证金(9:00-12:00),律师全程见证;对拟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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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25 日 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周五)
T+1 日 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将初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步发行结果向证监会报备;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退还未获得配
(周一) 售者的申购保证金
T+2 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14:00 截止)并验资
(周二)
T+3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周三)
T+4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备案文件
(周四)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单一投资者认购
本次非公开增发股票的金额不超过 59,000 万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96.6824 万股。
(六)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66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方法
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为 10.33 元/股。根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
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0.43
元/股。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相应调整
为 10.33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29,041.6263 万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 12.66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3、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与发行底价 10.33 元/股比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3 倍。与发
行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比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发行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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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9%。
(七)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1.84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41,000,000.00 元,发行费用包含承销费
39,000,000.00 元,保荐费 2,000,000.00 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8,999,991.84 元
(十)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涉及资产
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向 9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湖北福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9 名投资者按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5] 001357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国信证券已收到福
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999,999,991.84 元,上述认购资金
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开设的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448871)。
2015 年 12 月 2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
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5 年 12 月 30 日,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5] 第 420ZC0678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966,82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6 元,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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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1.8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1,0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58,999,991.84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36,966,82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722,033,167.84 元。
(十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均为向项目公司增资,募集资金到位后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以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截至目前,
公司正在安排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
月内签署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一交易
日终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四)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国信
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
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12.66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236,966,824 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2,999,999,991.84 元 , 股 份 发 行 数 量 未 超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上 限
29,041.6263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9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
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限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洪涛 23,696,682 299,999,994.12 12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696,682 299,999,994.12 12
3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6,603,475 589,999,993.5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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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限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486,571 309,999,988.86 12
5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595,576 399,999,992.16 12
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50,078 444,999,987.48 12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933,649 302,999,996.34 12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696,682 299,999,994.12 12
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07,429 52,000,051.14 12
合计 236,966,824 2,999,999,991.84 -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洪涛
住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新兴街**号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华大道 18 号荣升鑫源 1 栋 24-9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晓微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三项范围
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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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齐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 69 好 2 幢 4 层 4021 室
法定代表人:过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87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7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22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9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未来也无交易安排。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
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福星股份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的
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实施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件之内容和形式符合《管理办
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11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一交易日
终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1月21日(即上市首日),公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算。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本次新增股份证券代码:00092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236,966,824股,将于2016年1月21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承诺其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1月21日(即上市首日),公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算。
四、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本次
发行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福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85,359,071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数的 26.0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通过福星集团间
接持有发行人 26.02%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福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9.53%,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汉川市钢丝绳厂通过福星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 19.53%股权,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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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发
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张群伟、刘义
经办人员:徐巍、孙楠、王帅、朱静如
电话:021-60933176
传真:021-6093317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付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 C 座 40-3 四-五层
经办律师:王萌、李洪涛
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50867998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注册会计师:金鑫、李炜
电话:010-8566558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传真: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注册会计师:金鑫、李炜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注册会计师:梅京、李秉心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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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85,359,071 26.02
中信建投证券-工商银行-中信建投福星
2 41,663,535 5.85
财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3 19,033,083 2.67
证券账户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81,535 1.79
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706,300 1.78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336,664 1.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8,214,728 1.15
7
证券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8,008,079 1.12
8
证券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6,727,458 0.94
9
证券账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6,436,583 0.90
10
证券账户
合计 309,267,036 43.39
(二)新增股份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到账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持有人名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85,359,071 19.53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一
2 46,603,475 4.91
号私募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工商银行-中信建投福星财富集
3 41,663,535 4.39
合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菱信资产-华宝
4 31,595,576 3.33
瑞森林定增 1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惠利灵活
5 24,486,571 2.58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洪涛 23,696,682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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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8,956,682 2.00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15,797,788 1.6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9 15,128,359 1.59

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81,535 1.35
合计 416,069,274 43.8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236,966,824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2,141,868 25.57% 419,108,692 44.1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0,213,782 74.43% 530,213,782 55.85%
三、股份总数 712,355,650 100.00% 949,322,474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8,999,991.84 元,公司总资产和
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
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和 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8.8104 9.7281 9.7360 10.4226
每股收益(元/股) 0.7149 0.5364 0.9902 0.7429
注 1: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截至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份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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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对应会计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份数量。
(四)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东湖城 K1 项目”和“水岸国
际 K2 项目”。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五)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
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
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八)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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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致同会计师对发行人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利润表
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3)第 110ZA1259 号、
致同审字(2014)第 420ZA0395 号、致同审字(2015)第 420ZA2133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福星股份财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2015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
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3,491,151.75 2,877,876.67 2,711,098.87 2,549,746.40
负债总额 2,689,903.72 2,252,205.47 2,073,836.82 1,820,950.98
所有者权益 801,248.03 804,039.85 890,147.90 741,910.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27,343.57 693,211.53 677,591.41 576,364.14
少数股东权益 173,904.46 110,514.42 110,828.32 212,556.49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20,423.86 668,644.45 766,268.24 624,451.09
营业利润 95,305.13 108,883.80 97,534.26 81,804.97
利润总额 94,869.74 108,271.25 94,964.65 81,018.26
净利润 66,176.05 71,423.99 68,128.01 61,284.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48.67 70,486.96 67,179.46 61,117.04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95.36 -152,064.79 7,490.20 76,9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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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984.38 -237,862.09 -15,763.19 -54,804.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734.23 271,494.33 73,019.43 -33,828.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937.79 -13,099.67 58,149.56 61,517.8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2.25 1.72 2.10 1.69
速动比率 0.32 0.18 0.32 0.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6.03% 50.02% 31.97% 51.0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77.05% 72.06% 67.17% 70.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61 13.30 12.93 10.45
存货周转率(次) 0.35 0.43 0.43 0.43
每股净资产(元) 8.81 9.73 9.51 8.0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6 -2.13 0.11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26 -1.65 0.92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基 本 0.72 0.99 0.94 0.86
股收益(元) 稀 释 0.72 0.99 0.94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 全面摊薄 8.12% 10.17% 9.91% 10.60%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7.95% 10.16% 10.89% 1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基 本 0.34 -0.18 0.82 0.86
股收益(元) 稀 释 0.34 -0.18 0.82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全面摊薄 3.82% -1.89% 8.58% 10.67%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74% -1.89% 9.43% 10.5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2.25 1.72 2.10 1.69
速动比率 0.32 0.18 0.32 0.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03% 50.02% 31.97% 51.05%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05% 72.06% 67.17% 70.90%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21 1.26 1.56 1.28
2012年末度,公司流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房地产业规模逐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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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有效增强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因而使得流动负债规模有
所增大;②同时公司通过预售楼盘,合理利用消费者资金进而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也使得公司流动负债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公司的速动比率较上2011年度上
升,主要系公司调整土地储备节奏、减少款项支付使得预付款项下降所致;
2013年末度,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较上一年度上一年末有所提高,主要
系公司偿付往来款使得其他应付款大幅下降以及偿还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所致。2015年9月末,公司速动比率大幅上升主要系2015年1月份公司公开发行10亿
元公司债券、2015年9月子公司福星惠誉非公开发行13亿元公司债券,使得货币资
金大幅增加所致。
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72.06%,主要系公司当期溢价收购武汉欢乐
谷的少数股权冲减股本溢价99,000.13万元导致净资产下降所致。
201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77.05%,主要系公司收购湖北武汉置业
少数股权及银湖控股100%股权溢价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使得净资产减少所致。
随着银湖控股不断贡献利润,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二)营运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61 13.30 12.93 10.45
存货周转率(次) 0.35 0.43 0.43 0.4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9 0.24 0.29 0.26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系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仅为43,009.02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5.28%,使得在2014年公
司收入规模下降时应收账款周转率仍略微上升。
2、存货周转率
2012-2014年,公司商品房开发面积逐年增加,致使存货不断攀升,公司能有效
地把握房地产开发建设节奏,加快开发产品周转,维持存货周转率保持稳定。
(三)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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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620,423.86 668,644.45 766,268.24 624,451.09
营业利润 95,305.13 108,883.80 97,534.26 81,804.97
利润总额 94,869.74 108,271.25 94,964.65 81,018.26
净利润 66,176.05 71,423.99 68,128.01 61,284.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48.67 70,486.96 67,179.46 61,117.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房地产业与金属制品业组成。2012 年-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24,451.09 万元、766,268.24 万元、668,644.45 万元,
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增长,
随着“城中村”项目的开发与结算,公司房地产业务有了明显提升,2013 年度营业
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22.71%。2014 年,实体经济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美国对中国轮
胎产品实行“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欧盟《标签法》的实施,导致中国
轿车轮胎出口受阻,轮胎行业开工率普遍不足,公司主导产品钢帘线销量下滑,毛
利率下降;受国内路道桥梁投资减弱的影响,公司另一主导产品 PC 钢绞线也存在
相似状况。受到金属制品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影响,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下降 12.74%。
2、公司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20,423.86 501,575.43
营业利润 95,305.13 91,954.22
利润总额 94,869.74 91,194.51
净利润 66,176.05 59,008.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48.67 57,982.10
公司 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同期增加 118,848.43 万元,同比增长
14.8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350.91 万元,同比增长 6.18%;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7,033.43 万元,同比下降 8.28%。
(四)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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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95.36 -152,064.79 7,490.20 76,93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984.38 -237,862.09 -15,763.19 -54,804.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734.23 271,494.33 73,019.43 -33,828.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937.79 -13,099.67 58,149.56 61,517.82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6.40 680,558.62 987,487.16 836,204.62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573,743.21 635,426.17 697,143.04 782,796.66
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0,001.77 832,623.01 979,996.96 759,270.51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479,004.24 651,771.54 797,891.41 474,171.26
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9,995.36 -152,064.79 7,490.20 76,934.10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的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76,934.10万元、7,490.20万元、-152,064.79万元、-39,995.36万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82,796.66万元、697,143.04万元、
635,426.17万元、573,743.21万元。
2012年度,随着公司水岸国际、青城华府、福星城等项目逐步竣工并结转收入,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对应资本投入已相对匹配,有效提升了公
司整体现金流水平,有利于持续增加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从而为公司债
务的偿还提供保障。 2012年度,公司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782,796.66万元。同时,公司调整土地储备节奏、关注存量土地消化使得支付款项
减少,因此201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增加144.08%。
公司房地产项目在 2013 年、2014 年处于快速开发阶段,大量的拆迁支出及工
程建设支出使得近两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490.20 万元和-152,064.79 万元,2014 年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原因系:(1)公司预付款项
主要系其房地产业的预付款项,占比始终超过 90%,主要包括预付地价款、土地拆
迁安置补偿款与预付工程款。(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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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主要系收回/缴纳的土
地竞标保证金及其他经营活动涉及的现金往来。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72.40 6,380.83 2,413.11 604.3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93.98 - - 4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1.59 51.71 57.94 204.32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6,196.82 6,329.12 2,355.17 -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056.78 244,242.92 18,176.30 55,408.80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53.70 12,129.39 10,860.27 8,408.8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430.05 30,729.80 400 47,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198,373.03 201,383.74 6,374.39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41.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984.38 -237,862.09 -15,763.19 -54,804.49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54,804.49万元、-15,763.19万元、-237,862.09万元、-199,984.38万元。
201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子公司福星惠誉向中诚信托支付江汉
置业部分股权转让款47,000.00万元。
201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将其持有的子公司鼎汉投资100%
的股权以2,500.00万元出售予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勘测
设计院。该次资产调整有利于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
展。
201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福星惠誉收购北京宇盛宏利79%的股权所致。该次收购标
志着公司以北京为中心的辅助区域市场的成功构建。
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常青置业60%的
股权以6,382.80万元出售予武汉新纪元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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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北京远盛瑞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该次资产调整有利于统筹和优化
资源配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系收购中融信托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武汉欢乐谷
少数股权,支付对价为201,269.51万元。
2015年上半年,公司收购湖北武汉置业少数股权支付转让价款138,206.70万元、
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7,432.21 868,650.41 676,501.10 563,273.61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8,542.93 580,730.18 613,366.02 450,070.2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9,184.28 157,9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697.98 597,156.08 603,481.68 597,102.46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67,919.39 521,982.23 492,654.00 519,702.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03,778.58 73,791.41 60,827.68 77,399.49
利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734.23 271,494.33 73,019.43 -33,828.85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33,828.85万元、73,019.43万元、271,494.33万元、330,734.23万元。
2014年8月28日,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16亿
元,票面年利率为9.20%。该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将于2019年8月26日到期;2015年1月21日,公
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年利率为7.50%。
该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将于2020年1月19日到期。2015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融福之子
公司汇辰公司发行3,700万美元公司债券,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7%。2015年9月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3亿公司债券,期限3年,
票面利率8%。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发行规模为14.1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7.8%。上述债券的发行有效
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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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1.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00,00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8,999,991.84 元,将用于东湖城 K1 项目和水岸国际 K2 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东湖城 K1 项目 447,167 220,000
水岸国际 K2 项目 207,596 80,000
合计 654,763 3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1、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行业在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产业跨区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对于房地
产企业而言既面临着挑战,也是促进转型的机遇。政府将新型城镇化定位为未来经
济发展重要推动力之一,城市人口增加和旧城改造提升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国家经
济增长促进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储蓄的增加,居民住房消费拉动行业投资规模上
升,城镇化进程也将不断推进。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带动下,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仍
将保持稳定发展,而伴随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逐步确立,房地产行业将向长期健康的
方向发展。
新型城镇化提出“新四化”同步推进,强调以人为本,实现政治经济、生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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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文化、空间的多向融合。公司积极把握新型城镇化改造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支
持加大“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力度,在专注于住宅产品的同时加强了城市综合
体的开发,全面有序地推进开发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
2、中央政策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2014年前三季度,中央与地方政府调整房地产政策,大多数城市限购放松或取
消,以刺激需求释放。地方政策陆续通过调整信贷公积金、财政支持等方式拉动需
求;2014年三季度末央行出台“住宅金融政策”调整限贷以促进住宅市场平稳发展,
2015年一季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回暖。同
时,棚户区改造等保障安居工程支持力度加大,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长效机制建设有
序推进。总体来说,在宏观环境重改革、调结构、稳增长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
发展环境有所改善,长效机制推进与调控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
稳定发展。
公司紧跟市场政策环境,在发展战略、市场布局、产品结构上进行积极调整,
把握市场主流需求,率先实现发展战略的转型。产品定位以“首置”和“首改”类的刚
需型客户为主,重点打造中小户型、低总价项目,并致力于提升项目的性价比,形
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区住宅、舒适健康”的高性价比产品,牢牢把握主流刚需市场。
3、区域市场投资优势凸显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
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
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第一大中心城市,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
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
位。武汉市场需求旺盛,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根据政策及市场行情,立足于武
汉市场,积极主动把握市场规律,在当地具备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基础,积累
了丰富的开发经验,拥有较强的区域开发能力。随着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的推进,
公司各项业务将获得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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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需求规模大,周转时间长的特点。
随着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不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将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为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结构
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增强,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
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均为向项目公司增资,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以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截至目前,
公司正在安排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
月内签署完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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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
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福星股份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实
施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件之内容和形式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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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5年5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止,具体根据证监会规章制定。
二、上市推荐意见
受福星股份委托,国信证券担任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人。保荐
人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
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
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人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如下: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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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罗 磊
保荐代表人:
张群伟 刘 义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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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承办律师:
付 洋 王 萌
承办律师:
王雪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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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 鑫
李 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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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 鑫
李 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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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梁 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秉心
梅 京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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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
调查报告》。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
师工作报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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