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1 建能债
证券代码: 112040
发行总额: 4.5 亿元
上市时间: 2011 年 10 月 21 日
上 市 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二〇一一年十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董事会成员或有权决策部门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本公司上市申请及相
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估”)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22%,母公
司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7.05%,均不高于 7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99.31 万元(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少于
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into Energy Investment Co., Ltd. Hebei.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913,660,121.00 元
四、发行人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
自有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食品、
烟(零售)、酒(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钢材、
服装、针织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美容、美发;建筑材料、装
饰材料、冷、热饮的批发、零售;仓储、清洁洗涤服务;摄影、复印;
歌舞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
目。其中火电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目前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河北
南网,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 300 万千瓦,占
河北南网全部装机容量的 13.19%;2010 年度公司实现发电量 175.77
亿千瓦时,占河北南网全年发电量的 15.05%,均位居河北南网区域
第三位。2010 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541,045.91 万元,利润总
额 7,742.4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7.66 万元,净
资产收益率 0.36%,每股收益 0.01 元,每股净资产 3.16 元,每股经
营现金流量 1.14 元。
1、火电业务情况
火电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河北南
网,拥有参控股发电公司十家。此外,为解决与集团公司的同业竞争
问题,公司受托管理集团公司持有的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5.3%股权及日常经营管理。
目前,公司十家参控股发电公司共有运营机组 16 台,总容量 624
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 300 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 260.7 万千瓦;在
建机组共计 6 台,总容量 256 万千瓦;待在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公司
可控装机容量将增至 490 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增至 425.1 万千瓦。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制运营容量占河北南网全部装
机容量的 13.19%,位居第三位。
2、酒店业务情况
公司酒店业务集中在国际大厦酒店分公司。国际大厦酒店为四星
级商务酒店,营业面积 2 万平方米,共有各类客房 200 余间(套)。
国际大厦酒店坚持“差异化”经营策略,经营连续八年实现稳步增长,
在石家庄本地酒店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三)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是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 年,
国际大厦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委股字(1993)第 59
号文批准,由石家庄国际酒店公司、中信房地产公司、石家庄信托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国瑞公司及河北省纺织品
进出口(集团)公司联合发起,并向境内法人定向募集股份而设立,
设立时总股本 4,528.6 万股。
(四)发行人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1、1996 年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1995 年 11 月 30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5]123 号及河
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1996]19 号文批准,国际大厦公开向社会发行 A
股股票,使用 1,500 万元 A 股发行额度(包括 113 万内部职工股)。
1996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57 号文批准,国
际大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387 万股。1996 年 6 月 6 日,经深交
所深证发[1996]137 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国际大厦股票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上市时国际大厦总股份为 5,915.60 万股,可流通股份为
1,500 万股,股票简称“国际大厦”。
2、1997 年转增股本、配股
1997 年 1 月,国际大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 10:8 比例
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5,915.6 万股增加到 10,648.08 万股。同年,经
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办[1997]18 号文批准,以 10,648.08 万股为
基础按 10 送 2.8 股送红股,实施送红股后总股本为 13,629.54 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52 号文批准,以总股本 13,629.54 万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1.302 股进行配股,配股方案实施后,总股
本为 15,373.34 万股。
3、1998 年股权转让
1998 年 11 月 29 日,发起人中信房地产公司与河北开元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国际大厦
1,935.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9%)法人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河
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受让完成后,河北开元房地
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国际大厦法人股 2,556.29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63%。
4、2000 年股权转让
2000 年 2 月 26 日,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信托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将其所持有国际大厦 386.43 万股法人股股份(其中以“石家庄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发起人法人股 364.56 万股,以“石
家庄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名义持有法人股 21.87 万
股)转让给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001 年 1 月转配股上市流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0]19 号文)精神,经深交所安排,国际大厦转
配股 701.29 万股于 2001 年 1 月 5 日上市流通。
6、2001 年 9 月股权转让情况
2001 年 9 月 7 日,经财政部财企[2001]522 号文批准,石家庄国
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4,378.44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8%,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此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成为国际大厦第一大股东。
7、2002 年股权转让情况
2002 年 11 月 11 日,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与河北开元房地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际大厦 2,885.3 万股法人股,占国际大厦股本总
额的 18.77%。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国际
大厦股份增至 7,263.74 万股,占国际大厦总股本的 47.25%。中国证
监会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以证监公司字[2002]21 号文批准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
8、2004 年 2 月股权转让情况
2004 年 2 月 20 日,石家庄鸿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家庄市国
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国翔服务中心、保定虎振中等专业学校、石
家庄市国翔管理服务公司及石家庄市国丰商贸中心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受让该等股东持有的公司相应股份共计 888.26 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5.78%,性质均为法人股。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石家庄鸿
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际大厦第二大股东。
9、2004 年公司名称变更
2003 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
[2003]45 号文核准,国际大厦收购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所持的西一
发电 60%股权,于 2003 年底完成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由酒店商贸业转变为发电业,并于 2004
年 6 月,公司名称由“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国际大厦”变
更为“建投能源”。
10、2004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4 年 6 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59 号文批准,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21 号文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河
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协议受让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持有
的公司 161.28 万股发起人法人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省建
设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7,425.0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8.30%,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11、2005 年 4 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 年 4 月 25 日,根据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 15,373.34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80 元(含税),送红股 1.5 股,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送股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扩大至 23,060.01 万股。
12、2005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8 月 29 日,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分别与石家庄鸿基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瑞信息服务中心、石家庄神鼎服装辅料有
限公司、北京优格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公
司、石家庄市国翔管理服务公司和石家庄国远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受让七家股东所持公司法人股共计
1,754.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1%。此次股份转让于 2005 年 11
月 10 日办理了过户手续,转让完成后河北建投集团持股比例为
55.91%。
13、2005 年 11 月股权分臵改革
2005 年 9 月,公司成为股权分臵改革全面放开后的第一批股改
公司,并于 11 月 28 日完成了股权分臵改革。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冀国
资字[2005]530 号文批准,并经公司 2005 年 10 月 27 日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臵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2 股股份的对价,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
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共计 2,211.48 万股。本次股权分臵改革方案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23,060.01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的股数为 13,940.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5%;无限售
条件的股数为 9,119.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5%。本次股权分
臵改革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
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2005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 月,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履行股权分
臵改革中做出的增持承诺,增持了 2,525.28 万股公司股份,增持后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股比例增加到 59.20%。
14、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3
月向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和泰
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0,000 万
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集团持有的河北南网发电企
业股权,包括:西二发电 51%的股权并继续按项目资本金注入计划进
行增资、国泰发电 50.32%的股权并按项目资本金全部到位后占到 51%
比例的要求继续增资、恒兴发电 35%的股权、衡丰发电 35%的股权、
邯峰发电 20%的股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公司用于归还了银行借款本
息。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23,060.01 万股 增加至
83,060.01 万股。本次发行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45,655.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7%。
15、2008 年送红股
2008 年 10 月 22 日,根据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 2008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公司以 83,060.01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2 元(含税)。送红
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1,366.01 万股。
16、2008 年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增持股票
2008 年 10 月 31 日,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增持公司股份 38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此次增持后,河
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增至 502,590,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5.01%。
17、2010 年控股股东所持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2010 年 3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1(以下简称“河北建投集团”)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届
满。河北建投集团委托公司董事会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了解除限售手
续。2010 年 3 月 15 日,河北建投集团所持 36,630 万股非公开发行
股份正式上市流通。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02,590,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发行人隶属关系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发行人 55.01%的股份。
河北建投集团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的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3、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1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更名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0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河北建投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的情况。
六、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未来资金支出较大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建的项目有任丘热电、沙河发电、长治热电等,总投
资共计约 100 亿元,未来公司资金支出的规模较大,对公司偿债能力
造成一定压力。
2、资产流动性风险
由于公司在建项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占用了大
量的流动资金,导致资产流动性趋弱,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截
至 201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别为 0.46 和 0.39,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别小幅增加到 0.54
和 0.48。较低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使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流动性
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目前全部发电机组为火电机组,售电收入占全部主营业务
收入的 98%以上。营业区域集中在河北南网,虽然单一的业务有利于
公司专业化经营,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存在市场单一和产品结构单一的
风险。
2、燃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火力发电,煤炭采购及运输成本是公司经营支出
的主要组成部分。若煤炭价格向上波动,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成本压
力。
由于市场煤炭采购价格连续大幅上涨以及重点煤炭合同价格上
调、合同兑现率较低等原因,2010 年公司燃料成本大幅上涨,控股
子公司平均综合标煤单价 682 元/吨,同比上涨 13%。2011 年上半年,
电煤价格仍然高位运行,燃料成本增加,导致公司营业利润为-932.98
万元,同比下降 114.13%。煤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盈
利能力带来很大影响。
3、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国内及区域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
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期,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量随之增加;当
国民经济增长缓慢或处于低谷时,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量将相应减
少。
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区域集中在河北南网,因此,河北省经济
发展水平及未来用电量需求会对发行人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2010
年,河北南网全社会用电量 1,40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3%,增速
加快 2.44 个百分点。如果未来经济放慢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可能
相应减少,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产业链不断的完善,以及公司下设子
公司数量不断的增加,公司面临着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风险。如果
公司组织机构设臵不合理,重大投资决策、财务安全、人力资源管理
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2、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燃料采购、委托贷款等方面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股东
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不规范,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人损
害中小投资者及操纵公司利润的可能性。
(四)政策风险
公司的电力业务受国家发改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
监督和管理。随着行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将不断修改
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
1、价格政策风险
我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受政府的严格监管,电价调整的持续性
和调整幅度存在不确定性。2011 年 4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上调部分
发电行业亏损严重省份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调价幅度视亏损程度不
等。包括河北省在内,全国有 11 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幅度在 0.01
元/千瓦时以上,一定程度缓解了电力行业的成本压力。如果未来出
现燃料价格上涨而电价没有及时相应调高,将会对电力行业及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日益关注,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监管日趋
严格。“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加
强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在火电行业,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污染排放物
排放标准,并将在“十二五”期间提升该标准,这将加大公司在环保
设施、设备方面的投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5 亿元。
二、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06
号文核准。
三、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银河证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银河证券;
副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五、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20%,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若
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
存续期前三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若
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8 月 29 日。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4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4 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八、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九、募集资金的验证确认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对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出具了《2011 年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磊验字[2011]第 10007 号)。根据该验资报
告,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4.5 亿元,发行人已收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扣除承销商承销费后的债券融资款。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15 号”文同意,河北建投能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将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起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112040”,证券简称为“11 建能债”。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登
记证明,本期公司债券全部托管在该机构。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上半年财务
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负责发行人审计的中磊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
和 2011 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09]第 0002 号、中磊审字[2010]第 10006 号、
中磊审字[2011]第 0379 号和中磊审字[2011]第 10043 号。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6 月30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924.98 58,935.26 13,095.44 24,446.91
应收账款 67,274.93 49,834.79 49,514.88 44,404.84
预付款项 107,708.25 66,933.70 53,070.86 13,544.51
应收利息 - - - 183.31
应收股利 2,628.00 - 3,596.33 -
其他应收款 5,767.71 3,609.54 517.94 407.11
存货 27,424.42 32,452.29 24,607.02 50,358.99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68,728.28 211,765.58 144,402.46 133,345.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6.05 362.08 537.20 272.34
长期股权投资 142,668.12 144,492.22 153,075.08 141,047.31
固定资产 598,942.95 625,374.84 664,365.67 689,568.26
在建工程 246,834.00 191,840.89 12,581.40 12,964.54
工程物资 18,596.85 7,211.50 - -
固定资产清理 7.19 7.19 - -
无形资产 27,339.31 27,676.26 28,372.85 29,104.10
长期待摊费用 72.10 74.06 77.97 81.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6.03 3,875.18 4,014.56 4,403.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8,912.60 1,000,914.23 863,024.72 877,441.85
资产总计 1,307,640.88 1,212,679.81 1,007,427.18 1,010,787.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4,300.00 171,944.10 144,700.00 169,444.08
应付票据 41,277.39 68,486.42 28,157.52 7,640.85
应付账款 49,931.96 39,262.06 28,175.46 46,154.60
预收款项 2,223.10 6,586.71 4,777.99 5,596.08
应付职工薪酬 1,851.53 1,752.56 1,477.28 3,121.62
应交税费 -5,805.62 -6,806.46 -1,819.57 4,632.59
应付利息 2,125.49 1,899.16 1,536.55 911.42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10,330.09 12,956.14 8,859.54 9,04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01,266.20 61,766.20 63,400.00 75,063.42
债
其他流动负债 50,522.95 100,269.32 50,442.42 7,508.61
流动负债合计 498,023.09 458,116.21 329,707.19 329,117.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8,321.65 336,728.22 263,030.00 279,17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32 63.32 116.80 703.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8,753.09 8,192.87 7,695.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7,139.06 344,984.42 270,841.97 279,880.78
负债合计 905,162.15 803,100.63 600,549.16 608,998.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1,366.01 91,366.01 91,366.01 91,366.01
资本公积 165,646.29 165,601.31 165,400.97 166,907.22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9,098.98 9,098.98 8,310.01 7,068.53
未分配利润 18,494.01 22,238.35 24,730.64 21,597.9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84,605.30 288,304.66 289,807.63 286,939.73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7,873.44 121,274.53 117,070.39 114,849.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478.73 409,579.18 406,878.02 401,788.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7,640.88 1,212,679.81 1,007,427.18 1,010,787.52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90,223.11 541,045.91 473,445.21 431,144.32
其中:营业收入 290,223.11 541,045.91 473,445.21 431,144.32
二、营业总成本 291,959.99 534,085.60 464,052.58 427,742.17
其中:营业成本 260,327.16 477,144.38 399,260.59 365,826.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7.45 3,544.67 3,286.84 3,570.18
销售费用 1,939.93 3,184.24 2,747.35 2,207.42
管理费用 12,870.34 23,906.03 29,325.03 24,371.80
财务费用 14,457.62 26,249.47 29,377.43 31,884.01
资产减值损失 -42.51 56.81 55.33 -118.0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3.90 70.61 5,993.42 4,566.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824.10 -1,289.50 5,952.60 4,504.79
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932.98 7,030.93 15,386.06 7,968.48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71.71 816.34 868.25 967.56
减:营业外支出 4.70 104.82 61.96 97.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损失 0.10 85.91 29.90 6.94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
-565.97 7,742.45 16,192.34 8,838.2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43.04 4,010.28 5,532.63 1,253.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09.01 3,732.17 10,659.71 7,584.48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3.60 1,037.66 7,115.13 4,745.15
少数股东损益 -505.41 2,694.50 3,544.58 2,839.33
六、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0.08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1 0.08 0.05
七、其他综合收益 72.97 340.77 468.65 351.17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36.04 4,072.94 11,128.37 7,935.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58.62 1,238.01 7,475.78 4,768.3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77.41 2,834.93 3,652.58 3,167.33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6,395.72 631,826.76 546,335.98 513,239.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55.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5.74 2,552.38 1,705.22 1,996.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8,291.46 634,379.14 548,041.20 515,290.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6,435.02 452,594.94 379,084.59 384,691.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108.50 29,257.53 25,177.08 22,663.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430.71 37,763.89 46,011.69 40,410.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32.27 10,461.36 12,184.58 13,526.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806.50 530,077.71 462,457.94 461,29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04 104,301.42 85,583.26 53,998.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76.17 12,386.00 2,066.81 15,901.42
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2.27 38.23 9.82 39.97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87 921.53 244.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0.31 13,345.76 2,321.31 15,941.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05,643.85 172,215.76 53,842.69 38,234.6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88.78 11,726.81 25,352.7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1,866.90 -
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7.85 300.01 243.69 203.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981.71 175,304.55 67,680.09 63,791.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11.40 -161,958.79 -65,358.79 -47,849.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 9,300.00 4,88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2,250.00 9,300.00 4,880.00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9,493.43 593,971.42 420,800.00 352,064.0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04 400.39 6,093.28 15,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4,563.48 603,671.80 431,773.28 367,664.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044.10 458,062.90 423,313.96 322,248.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526.68 39,503.75 38,367.69 64,103.0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173.68 7,930.80 6,311.2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01 1,365.09 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957.79 498,931.73 461,681.64 391,351.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605.69 104,740.07 -29,908.36 -23,687.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9.25 47,082.71 -9,683.89 -17,538.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845.73 9,763.03 19,446.91 36,985.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924.98 56,845.73 9,763.03 19,446.9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减:库 专项 一般风 未分配利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他 权益 益合计
存股 储备 险准备 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91,366.01 165,400.97 8,310.01 24,730.64 117,070.39 406,878.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91,366.01 165,400.97 8,310.01 24,730.64 117,070.39 406,878.0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200.34 788.97 -2,492.29 4,204.14 2,701.16
号填列)
(一)净利润 1,037.66 2,694.50 3,732.17
(二)其他综合收益 200.34 140.43 340.77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0.34 1,037.66 2,834.93 4,072.9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的资本 9,300.00 9,3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9,300.00 9,3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88.97 -3,529.95 -7,930.80 -10,671.78
1.提取盈余公积 -788.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融企业填
报)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930.80 -10,671.78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补亏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1,366.01 165,601.31 9,098.98 22,238.35 121,274.53 409,579.1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9.89 3,446.62 2,534.07 3,743.20
应收账款 692.24 671.00 451.48 -
预付款项 286.91 78.50 36.64 757.65
应收利息 - - 45.27 33.74
应收股利 2,628.00 - 3,596.33 -
其他应收款 191.82 2,923.02 87.58 16,114.42
存货 171.62 174.31 117.76 297.57
其他流动资产 60,000.00 - - -
流动资产合计 65,170.49 7,293.46 6,869.12 20,946.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15,000.00 80,000.00 31,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6.05 362.08 537.20 272.34
长期股权投资 317,637.75 306,711.85 296,434.71 270,475.94
固定资产 6,378.94 6,391.38 7,275.18 6,703.01
在建工程 350.55 - 1.84 -
无形资产 318.94 326.03 340.20 354.38
长期待摊费用 72.10 74.06 77.97 81.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124.33 393,865.39 335,667.10 277,887.55
资产总计 405,294.82 401,158.85 342,536.22 298,834.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12,500.00
应付账款 1,273.26 1,102.95 855.01 649.91
预收款项 2,223.10 2,266.88 2,124.77 2,068.77
应付职工薪酬 1,050.01 1,111.33 895.96 961.91
应交税费 239.73 219.03 129.74 104.64
应付利息 1,232.36 984.12 755.49 27.83
其他应付款 53,640.09 3,543.23 728.37 596.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4,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49,900.23 99,706.05 49,939.70 -
流动负债合计 109,558.79 108,933.60 55,429.03 21,409.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32 63.32 116.80 50.5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32 63.32 116.80 50.58
负债合计 109,623.11 108,996.92 55,545.83 21,460.33
所有制权益:
实收资本 91,366.01 91,366.01 91,366.01 91,366.01
资本公积 163,566.72 163,563.74 163,540.97 163,598.22
盈余公积 9,098.98 9,098.98 8,310.01 7,068.53
未分配利润 31,640.00 28,133.19 23,773.39 15,341.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5,671.71 292,161.93 286,990.39 277,373.81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5,671.71 292,161.93 286,990.39 277,373.81
负债和所有者总计 405,294.82 401,158.85 342,536.22 298,834.14
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207.18 11,813.84 9,393.58 7,989.94
减:营业成本 2,443.88 4,387.71 3,523.72 3,226.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8.97 715.13 578.34 498.38
销售费用 1,939.93 3,184.24 2,747.35 2,207.42
管理费用 1,393.81 3,451.31 2,987.71 3,112.77
财务费用 2,000.91 1,796.37 1,188.17 1,059.91
资产减值损失 -42.51 10.39 1.18 -44.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222.70 9,642.80 14,060.83 25,825.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241.01 -1,289.50 5,952.60 4,504.79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6,244.90 7,911.48 12,427.94 23,755.70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65 41.23 3.63 78.26
减:营业外支出 - 62.96 16.77 5.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损失 - 62.96 12.77 3.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247.55 7,889.75 12,414.81 23,828.5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 15.1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6,247.55 7,889.75 12,414.81 23,813.38
填列)
五、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2.97 22.77 198.65 -468.83
七、综合收益总额 6,250.53 7,912.52 12,613.46 23,344.5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15.54 12,300.49 9,259.78 8,878.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55.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67 3,294.80 600.61 878.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49.21 15,595.29 9,860.39 9,811.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6.60 4,132.50 3,498.12 4,121.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91.45 2,868.15 2,452.49 2,025.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5.72 1,090.67 826.71 952.0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9.67 3,635.63 2,896.71 3,18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83.44 11,726.94 9,674.02 10,286.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23 3,868.36 186.36 -474.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5,000.00 2,000.00 6,000.00 1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418.81 22,050.45 10,152.03 37,126.79
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12.76 8.62 39.97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00 3,903.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418.81 24,813.21 16,160.64 53,070.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89.41 660.22 343.30 338.13
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0,000.00 72,648.78 45,046.81 43,352.7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1,866.90 -
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8.68 76.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89.41 73,309.00 47,305.70 43,767.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9.39 -48,495.79 -31,145.05 9,302.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4,600.00 49,8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14.26 - - 1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614.26 144,600.00 49,800.00 12,5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0,000.00 95,000.00 17,000.00 1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356.15 4,060.01 3,050.44 10,180.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56.15 99,060.01 20,050.44 24,18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1.89 45,539.99 29,749.56 -11,680.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46.73 912.55 -1,209.13 -2,852.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46.62 2,534.07 3,743.20 6,595.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9.89 3,446.62 2,534.07 3,743.20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项目 一般风险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准备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91,366.01 163,540.97 8,310.01 0.00 23,773.39 286,990.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91,366.01 163,540.97 8,310.01 23,773.39 286,990.3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22.77 788.97 4,359.79 5,171.54
列)
(一)本年净利润 7,889.75 7,889.75
(二)其他综合收益 22.77 22.77
上述(一)和(二)小计 22.77 1,037.66 7,912.52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的资本
1.股东本期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本年利润分配 788.97 -3,529.95 -2,740.98
1.提取盈余公积 -788.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740.98 -2,740.98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补亏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91,366.01 163,563.74 9,098.98 28,133.19 292,161.93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项 目 2011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0.54 0.46 0.44 0.41
速动比率(倍) 0.48 0.39 0.36 0.25
资产负债率 69.22% 66.23% 59.61% 60.25%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
3.12 3.16 3.17 3.14
产(元)
项 目 2011年上半年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1 1.54
利息保障倍数2 2.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91 10.89 10.08 9.71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39 16.72 10.65 7.2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0.01 1.14 0.94 0.59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52 -0.11 -0.19
2、母公司报表口径
项 目 2011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0.59 0.07 0.12 0.98
速动比率(倍) 0.59 0.07 0.12 0.96
资产负债率 27.05% 27.17% 16.22% 7.18%
项 目 2011年上半年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8.21 21.05 41.61 -
存货周转率(次/年) 28.26 30.05 16.97 10.8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利息保障倍数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08年为年末余额,2011年上半年数据
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08年为年末余额,2011年上半年数据年化处理)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
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合并
报表数据):
1、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5 0.36 2.46 1.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0.36 2.47 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的
-0.44 0.19 2.26 1.47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的
-0.43 0.19 2.28 1.48
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011 0.011 0.078 0.051
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 -0.014 0.006 0.072 0.046
每股收益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011 0.011 0.078 0.051
润计算的稀释每股收益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稀释 -0.014 0.006 0.072 0.046
每股收益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
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
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
期偿付。
二、偿债资金来源
(一)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
流。发行人 2011 年上半年、2010 年、2009 年、2008 年营业收入分
别 为 290,223.11 万 元 、 541,045.91 万 元 、 473,445.21 万 元 和
431,144.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03.60 万
元、1,037.66 万元、7,115.13 万元和 4,745.15 万元。2011 年上半
年、2010 年、2009 年、2008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5.04
万元、104,301.42 万元、85,583.26 万元和 53,998.67 万元。受燃料
成本快速上涨的影响,发行人 2011 年上半年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值,随着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上网电价的上调以及电煤价
格的企稳,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能够为
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
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为 268,728.28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
为 241,303.86 万元。业务的不断发展,将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经营
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为公司稳定的偿债能力
提供保障。
2、发行人强大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的
基础
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广泛的
融资渠道。发行人与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
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国内多家银行
给予发行人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合计达 112.23 亿元。如果由于意外
情况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完全可
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
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3、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本期债券担保人河北建投集团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
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如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
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
费用,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三、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
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
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
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
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
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
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
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
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
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
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
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担保人,启动相应担保程
序,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
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
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及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
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由河北建投集团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亿元
经营范围:对能源、交通、水务、农业、旅游业、服务业、房
地产、工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
河北建投集团的前身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后改制为国有独
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
注册资本增加至150亿元。原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改制
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河北建投集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是由河北省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和投资主体,主
要从事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河北省支柱产业的投资与建设。公司
是河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投资公司,控股A股上市公司河北建投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H股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
上市公司。
(二)担保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2011年一季度未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担保人2010年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11]第
10009号。
担保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2011年一季度未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2011年一季度末
项 目 2010年末/度 2009年末/度
/一季度
资产总计(亿元) 675.27 671.32 543.82
其中:流动资产(亿元) 135.17 145.87 124.66
固定资产(亿元) 192.52 179.21 138.03
负债合计(亿元) 382.20 382.21 295.67
其中:流动负债(亿元) 78.27 91.15 67.64
非流动负债(亿元) 303.94 291.06 228.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 190.96 190.80 179.68
营业收入(亿元) 32.80 139.21 103.91
利润总额(亿元) 0.80 9.39 8.62
净利润(亿元) 0.47 8.17 9.00
资产负债率 56.60% 56.93% 54.37%
流动比率(倍) 1.73 1.60 1.84
速动比率(倍) 1.37 1.28 1.54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三)资信状况
河北建投集团长期以来与各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1年3月31日,河北建投集团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66.6
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06.7亿元。中诚信评估对本期债券担
保方河北建投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表明河北建投集团偿还债务
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估评级制
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
起,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
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评估将于发行人及担保人年度报告公
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
评估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人、担保人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评估将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
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和 中 诚 信 评 估 网 站
(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发行人与中国银河证券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银
河证券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成立于2007年1月26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
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
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
京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
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
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
元。
中国银河证券拥有遍布全国的219家证券营业部,在同业中拥有
雄厚竞争实力。截至2010年末,中国银河证券总资产为901.15亿元,
净资产为144.06亿元,净资本为108.87亿元。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除公开资料已披露的情形,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约定的
与发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中国银河证券与发行人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享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利
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发行人应当履
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期债券相关的
信息,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其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试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持
续信息披露的义务。发行人保证其本身或其代表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内发表或公布的,或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及/
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所有文件、公告、声明、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与本期债券发行和上市相关的申请文件和公开募集文件(以下简称
“发行人文告”)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还将确保发行人文告中关于意见、
意向、期望的表述均是经适当和认真的考虑所有有关情况之后诚意做
出并有充分合理的依据。
4、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选聘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况下,发行人
应该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债券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
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其在《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5、发行人应该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能够有效沟通。
6、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将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
函和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给债券受托管理人。
7、发行人负责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中列明的债权登记日之下
一个交易日从证券登记机构取得该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
债券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将该名册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承
担相应费用。
8、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发行人已经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以及发行人与证券登记
机构的约定将到期的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证券登记机构
指定的账户;
(2)任何发行人文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发行人未按照或预计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
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4)发行人发生或者预计将发生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重大亏损;
(5)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进入破
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情形;
(6)发行人发生或可能发生标的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10%的重大仲裁或诉讼;
(7)发行人拟进行标的金额超过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资产或债务处臵;
(8)发行人订立或拟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9)发行人指定的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发生变化;
(10)本期债券被暂停交易;
(11)本期债券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
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担保人经营、财务、资信等
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针对担保人的重大诉
讼、仲裁;
(12)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构成重大影响或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等足以影响其履行本期债
券的担保责任的重大事项时,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
保,发行人应当追加担保。
10、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提供,并帮助债券受托
管理人及其顾问获取:(1)所有对于了解发行人和/或担保人业务而
言所应掌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和/或担保人及其
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
前景;(2)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顾问或发行人认为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所有合同、文件和记录的副本;及(3)其他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并全力支持、
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发行人须确保上
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在提供时并在此后均一直保持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不
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一旦发行人随后发现
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可能
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或者
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顾问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系未经授权
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1、发行人保证及时收集可能影响担保人担保能力的信息、文件
和资料并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
12、发行人应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债券受托管
理人支付债券受托管理报酬以及相关费用。
13、发行人应当承担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募集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
受托管理报酬。
2、在中国法律允许的程度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
供专业服务,但是在聘请前需征得发行人同意,发行人同意后,相关
的合理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发
现出现可能影响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
具的担保函和其他有关文件,并妥善保管。如发行人未及时交付该担
保函,则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予以公告。
5、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足额将本期债券利息
和/或本金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作为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在被发行人或本期未偿还
债券持有人告知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按照担保函的相关规
定,向担保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将欠付
的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
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6、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等足以影响其履行本期债
券的担保责任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向发行人发出书面通
知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新担保人提供保证
担保和/或用财产提供抵押和/或质押担保;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按
照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的授权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
全措施,发行人同意依法承担因采取财产保全而发生的法律费用。
7、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授权范围内,受托提起或参与发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
产的法律程序,将有关法律程序的重大进展及时予以公告。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9、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
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主体所接受,督促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全
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本期债券持有人
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针对发行
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代表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诉
讼结果由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承担。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对
其因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而获取的发行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仅能
在为履行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的必要范围内适当使用,而不
得利用此种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12、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应对发行人发行本期债
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
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15、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该向新债券受托管理人移交工作及其
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保存的与本期债券有关的全部文档资料。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应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
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
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该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一个月
内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的重
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5)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6)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7)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
情况;
(8)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本期债券持有人通告的其他情
况。
3、以下情况发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以公告方式向全体本期
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发行人与证券登记机构的
约定将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时,或
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的
两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本期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必须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书面提示发行人,报
告本期债券持有人,并依法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出现其他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
4、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发行人应
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债
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文件仅做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等持续信息披露文件以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方式及时予以公布。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和费用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下列情况发生应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不能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义务;
(2)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不抵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
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具备债券受托管理资格;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2、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经披露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
(3)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3、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担保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要求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解除债券受托管理
人的职责并聘请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完成
与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关的全部工作。
4、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起,原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新任债券受
托管理人享有和承担,但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原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在任何时间辞任,但应至少提前60天书面
通知发行人及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辞任,发
行人实际应支付的受托管理费用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实际担任债券
受托管理人的天数占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比例据实结算;发行人
已支付的报酬扣除发行人实际应支付的报酬后的剩余部分,债券受托
管理人应在其提出辞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发行人。双方确
认,债券受托管理人实际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天数应计算至债券持
有人会议作出聘任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
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开募集
文件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期债
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则,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遭受
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权利请
求或索赔),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试点办法》、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2、发行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所
述的索赔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3、双方同意,若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任何规定和保证,或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或与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则,或因债券
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发行人遭
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发行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
赔),发行人有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债
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由债
券受托管理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负担,该终止包括债券受托管理人根
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而解散。
4、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中所述的索赔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发行人。
5、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代表就中国证监会因本
期债券的相关事宜拟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采取
的监管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发行人应积极协助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6、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及发行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履
行/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负责;除官方证明文件外,不对本期债券有
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
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
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
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本期未偿还债券”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期债
券:(1)已兑付本息的债券;(2)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
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
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期债券条
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3)发行人根据约定已回购并注销的
债券。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
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
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
同意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提案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作
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
担保人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
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行使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当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对是
否同意发行人提供的新的保证作出决议,若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
对是否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或采取其他解决
方案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时,对行使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对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或达成相关补充协议作出决议;
8、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9、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
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决议
1、召集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④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⑤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
⑥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⑦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⑧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⑨发生其他对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
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或上述第(1)条所述事项时,债
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 15 日内发出会议通知。
(3)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上述第(2)条的规定履行其职
责,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有权发出会议通知,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方式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时间的,不得因此而变更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至少在会议日期之前 1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表
决方式;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亲自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⑤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
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天前发出。债券持有
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日期之前 10 天,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3 天。
于债权登记日当日交易结束后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
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人。
(8)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发行人住所地或债
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提供(发行人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若有)。
2、议案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
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担保人及其
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但不享有表
决权。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 10 日,将
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议案之日起 5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
公告临时议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对债券
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
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议案不得进行表决并
作出决议。
3、委托及授权事项
(1)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
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
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
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2)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本期未偿还债券持
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
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
卡。
(3)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代理人的姓名;
②是否具有表决权;
③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④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不作
具体指示,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
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债券
受托管理人。
4、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
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
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同推举一名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
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
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
债券本金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
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3)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
参加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的本
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
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等事项。
(4)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本期未偿
还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若
经会议指令,主席应当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延期会议上不得
对在原先正常召集的会议上否决的事项再次做出决议。
5、表决
(1)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
投票表决。每一张本期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
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
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
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臵或不予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
表决投票,应当由至少两名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
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
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4)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
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
录。
(5)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
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本
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
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6、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
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2)如果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无论其为本人亲
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含 10%)股份
的股东或该等股东或发行人的关联方(依《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对关联方的定义确定),或者是与拟审议的议案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其他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有关联关系的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则有关联关系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
人仍然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应
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中。如果会议审议的某一
项议案与有关联关系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则有关联关系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就该等议案有权进行表
决,并且在计算该等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时,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
券面值应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中。但是,如果
会议审议的某一项议案与有关联关系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有直
接利害关系的,则有关联关系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就该等议案
没有表决权,并且在计算该等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时,其代表的本期
未偿还债券面值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中。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
工作日内将决议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7、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①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
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比例;
②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名称或姓名及表
决方式;
③会议主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会议议程;
④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⑤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⑥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2)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席、召集人(或
其委托的代表)、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并由债券受
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总体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4.5 亿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
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中,2.5 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初步计划
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商业银行贷款情况,发行人初步拟订使
用 2.5 亿元募集资金偿还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银行贷款,拟
偿还银行贷款基本情况如下:
贷款金额 当前贷款 拟偿还金额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期限
(万元) 利率(%) (万元)
2011-1-13至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0,000 6.56 10,000
2012-1-13
河北西柏坡
2011-1-19至
第二发电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0,000 6.56 10,000
2012-1-19
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 2011-3-25至
5,000 5.679 5,000
华安支行 2012-3-24
合计 25,000 25,000
注:拟偿还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先由公司将募集资金委托贷款给子公司,履行必要
程序后,再由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比本期债券发行前有所提高,财务杠杆运用更为
适当;同时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在有效
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改善了发行人的负债结构,
这将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发行人战略目标
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自 2010 年 10 月 19 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 5 次上调贷
款基准利率,未来贷款利率仍存在上升的可能性。发行固定利率的
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波动带来的风
险。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有效地调整发行人的债务结构及
锁定发行人资金成本,可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支
持,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发
行人未对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并在不利判决或裁决或决定的情况下将会实质性影响发行人的财
务、经营及资产状况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联系人:姚勖、郭嘉
联系电话:0311-85288633、85518875
传真:0311-855186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代旭、葛长征、王俭、边洋、吕锦玉、权浩庆
联系电话:010-66568161、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
三、担保人
公司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连平
联系人:公峰涛
联系电话:0311-85288963
传真:0311-852887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谢泽敏
联系人:曹忠志、刘文平、刘桂红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康乐街 14 号祥源大厦
联系电话:0311-85202398
传真:0311-85202358
五、信用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法定代表人:周浩
联系人:邵津宏、葛鹤军
联系电话:021-51019192、010-57602230
传真:021-51019030、010-57602299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 7 层
负责人:刘耀辉
联系人:徐扬、刘雅慧
联系电话:010-52601096、52601070
传真:010-52601075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除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资料外,备查文件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上半
年财务报告
四、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有关上市申请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