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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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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贡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7-21
股票简称:古井贡酒 股票代码:00059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梁金辉 李培辉 周庆伍




闫立军 许鹏 叶长青




张桂平 王瑞华 徐志豪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5,000,000股

2、发行价格:2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54,342,074.8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5,000,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13家投资者认购的25,000,000股股票自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7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三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7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 37




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古井贡酒 指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方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
《认购邀请书》 指
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Gujing Distillery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50,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金辉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A股,古井贡酒;B股,古井贡B

股票代码 A股,000596;B股,200596

成立日期 1996年5月30日

住所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办公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邮政编码 236820

联系电话 0558-5712231

传真 0558-5710099

公司网址 http://www.gujing.com

电子邮箱 gjzqb@gujing.com.cn

经营范围 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生产白酒、酿酒设
备、包装材料、玻璃瓶、酒精、油脂(限于酒精生
产的副产品),高新技术开发、生物技术开发、农
副产品深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5
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设立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25日,控股股东古井集团作出《关于同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集团[2020]53号),同意古井贡酒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

2020年12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
施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4月6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2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截至2021年6月

6
28日15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3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
户。2021年6月28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
[2021]518Z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6月28日15时止,保荐机构已收
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

2021年6月29日,保荐机构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
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6月29日,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
至2021年6月29日17时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657,925.1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4,342,074.8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4,929,342,074.85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2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60,000股新股,

7
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6月21日(T-2日),即《认购
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
191.7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联席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
价,并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不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发行股数为
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均在176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8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
Association
750,000 150,000,000.00 6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5,000 225,000,000.00 6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50,000 2,550,000,000.0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0,000 226,000,000.00 6
5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150,000,000.00 6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5,000 255,000,000.00 6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5,000 155,000,000.00 6
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150,000,000.00 6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50,000 430,000,000.00 6
1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750,000 150,000,000.00 6
1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150,000,000.00 6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400,000,000.00 6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9,000,000.00 6
合计 25,000,000 5,000,000,000.00 -

(八)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5,657,925.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4,342,074.85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古井贡酒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联席主承销商共向176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
请文件。其中包括2021年6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中共168名特定投资
者,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57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机构14家、私募及其他机构45家、个人投资


9
者6位。

自报送《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至启动发行
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收到8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私募及其他机构7
家、个人投资者1位。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日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未收到其他新
增投资者认购意向。

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
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利益
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6月23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
心共收到19单有效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
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
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
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200.00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500,000.00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50,360,000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35家。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10
关 是
申购价
序 发行对象 联 锁定期 申购金额 传真 否
发行对象 格(元
号 类别 关 (月) (万元) 时间 有
/股)
系 效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195.00 200,000.00 9:05 是
195.00 18,300.00
2 上海申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及其他 无 6 193.00 18,300.00 9:32 是
191.73 18,300.00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200.00 40,000.00 10:15 是
212.56 15,500.00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10:20 是
207.08 25,500.00
5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215.70 15,000.00 10:32 是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203.71 43,000.00 10:38 是
Morgan Stanley & Co.
7 QFII 无 6 201.65 15,000.00 10:42 是
International Plc
JPMorgan Chase Bank,
8 QFII 无 6 219.26 15,000.00 10:45 是
National Association
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194.00 23,500.00 11:02 是
216.98 49,000.00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11:05 是
210.05 255,000.00
1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 无 6 200.88 15,000.00 11:18 是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2 基金 无 6 200.00 40,000.00 11:26 是

208.00 15,000.00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6 204.00 15,500.00 11:28 是
195.00 15,600.00
216.95 16,700.00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无 6 206.00 22,600.00 11:33 是
196.18 29,900.00
218.50 15,000.00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6 208.50 16,500.00 11:39 是
202.88 22,500.00
16 张怀斌 个人 无 6 192.55 15,000.00 11:40 是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17 证券 无 6 207.00 15,000.00 11:43 是
有限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18 私募及其他 无 6 193.33 20,000.00 11:49 是
限合伙)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6 196.52 15,800.00 11:59 是



11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I 型专
业投资者、II 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
分别为 C1、C2、C3、C4、C5。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适合专业投
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资者具体分
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I型专业投资者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
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QFII ) 、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RQFII)。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II型专业投资者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I
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12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
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普通投资者 C1 保守型 20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分
C3 稳健型 37-53分
C4 积极型 54-82分
C5 激进型 83分以上



本次古井贡酒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
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1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1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 型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要求。



13
(十一)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
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
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
提交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

证明
文件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东兴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琨山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韶夏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东源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汇盈多策略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英人寿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熙和凯银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汇盈多策略分级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湘报优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安吉 1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14
2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2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23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基金-太平人寿-盛世锐进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2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是
2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西部证券定增精选资产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26 华泰新悦 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有限公司
2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是

其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
提交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

证明
文件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 自有资金 无需
Associatio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无需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磐恒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磐固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核心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无需


15


1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精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宁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弘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悦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2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稳健配置二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无需
3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3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3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消费精选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3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富增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无需
3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无需
3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富国沪港深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3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投资基金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无需
3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圆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圆丰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一组合 无需
4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新财富绝对收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无需
Morgan Stanley & Co.
45 自有资金 无需
International Plc
4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中证消费龙头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中盘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4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5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16
5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5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稳健盈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
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发 行 对 象 共 13 家 , 分 别 为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7
(一)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编号 QF2003NAB009
认购数量 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 890,794.7954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经营范围 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125,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3,244.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2,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 1,13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范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85301K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 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注册资本 5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275,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注册资本 907,665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
经营范围
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
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75,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注册资本 2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崔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590222J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
注册地址
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6308U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1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
(十)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公司名称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
编号 QF2003EUS003
认购数量 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一)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5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注册资本 1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625X4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 2,000,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三)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1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注册资本 13,272.4224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45,00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方磊、陈静静

协办人:潘晓飞

项目组成员:赵可、谢辞、马思翀、尹伊扬、颜洁、余潇潇、金晓轩、冉菁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7

传真:0571-85783771




22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3-31层

单位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贾琛、魏海涛、赵海洋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四)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链武、曾光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五)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链武、曾光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1,404,022 53.89% -
2 GAOLING FUND,L.P. 12,446,408 2.4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3 9,505,500 1.89% -
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HINA INT'L CAPITAL CORP HONG
4 8,918,052 1.77% -
KONG SECURITIES LT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
5 8,055,209 1.60% -
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6 7,972,456 1.58% -
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UBS (LUX) EQUITY FUND - CHINA
7 7,048,161 1.40% -
OPPORTUNITY (USD)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991,640 1.1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鼎
9 4,995,403 0.99% -
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GREENWOODS CHINA ALPHA
10 4,614,326 0.92% -
MASTER FUND
合计 340,951,177 67.70% -

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1年7月9日的《证
券持有人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1,404,022 51.34% -
2 GAOLING FUND,L.P. 12,446,408 2.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
3 10,421,309 1.97% 1,900,0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4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4 9,505,500 1.80% -
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
5 8,972,456 1.70% 1,000,000
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HINA INT'L CAPITAL CORP HONG
6 8,963,052 1.70% -
KONG SECURITIES LTD
UBS (LUX) EQUITY FUND - CHINA
7 7,048,161 1.33% -
OPPORTUNITY (USD)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197,180 0.9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鼎益
9 4,995,403 0.95%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GREENWOODS CHINA ALPHA
10 4,614,326 0.87% -
MASTER FUND
合计 343,567,817 65.00% -

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古井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亳州市国资委
仍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
低,资金实力得到有效增强。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
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夯实白酒主业核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优质基酒生产
效率、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双品牌、双百亿”总体战略目标
的实现,奋力迈向“数字化、国际化、法治化”的新古井。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

25
整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与关联方合资或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形。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
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




26
第三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古井贡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422号)和古井贡酒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合《安徽古井贡
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形。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认购对象
具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
求。”




28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古井贡酒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规定,古井贡酒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古井贡酒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29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30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方磊 陈静静



项目协办人:

潘晓飞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
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
书不致因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贾 琛




魏海涛




赵海洋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0]230Z1808号、容诚审字[2021]518Z0472号)的内容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
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链武




曾 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5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518Z0049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的内容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
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链武




曾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上市保荐书;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518Z0049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2号);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的办公地点查阅。

3、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szse.com.cn


37
(以下无正文)




38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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