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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16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公司名称: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闽闽东
证券代码:000536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555,832,717股于2010 年1 月15日完成股份登记,其中向华映百慕大发行500,312,295股,向华映纳闽发行30,040,422股,向福日电子发行25,480,000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时间为2010 年3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 年3月17日,本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股份变动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报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况.................................................................................7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8
四、本次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10
五、资产过户情况及《验资报告》.............................................................10
六、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情况....................................................................10
七、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1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3
二、股权结构变动表...................................................................................1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4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5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7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8
第五节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9
第六节备查文件...............................................................................................2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的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闽闽东、上 指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信息集团 指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日电子 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股份 指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映管 指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百慕大 指ChunghwaPictureTubes(Bermuda)LTD.,即中华映管
(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纳闽 指Chunghwa Picture Tubes(L)LTD.,即中华映管(纳闽)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 指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日电子
福建华显 指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显 指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华冠光电 指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华映视讯 指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四家LCM公司 指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华映视讯
206基地资产 指福日电子拥有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号的
部分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本公司拟将全部资产出售给信息集团并由信息集团承担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全部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行为以及本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四家LCM公司各75%的股权及206基地资产的行

拟出售资产 指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本次资产出售 指本公司拟将全部资产出售给信息集团并由信息集团承担
本公司全部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行为
拟购买资产 指本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的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合计持
有的四家LCM公司各75%的股权以及福日电子拥有的206
基地资产
本次发行、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家LCM公司各75%的股权及206
产 基地资产的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
报告书》
《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 指本公司与信息集团签署的《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和负
债转让协议书》
《股份认购协议书》 指本公司、信息集团与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日电子
共同签署的《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
购协议书》
《补偿协议》 指本公司与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签署的《补偿协议》
《交接确认书》 指《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之交接确
认书》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事务所 指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华兴所 指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企华 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2008年12月31日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办法》 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09年1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事宜。
2、2009年4月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及相关事宜。
3、2009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各项议案。
(二)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情况
1、2009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26 号),原则同意本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2009年7月22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商资批[2009]182 号),原则同意本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中方战略投资者福日电子和外方战略投资者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
3、2009年7月31日,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0次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
4、2009年9月23日,闽闽东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38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向华映百慕大发行500,312,295股,向华映纳闽发行30,040,422股,向福日电子发行25,480,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5、2009年9月23日,闽闽东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39号),核准华映百慕大及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闽闽东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公司530,352,71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530,352,717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75.7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555,832,717股;
3、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对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与福日电子。其中向华映百慕大发行500,312,295股,向华映纳闽发行30,040,422股,向福日电子发行25,480,000股。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闽闽东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4.36元/股。
6、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为华映百慕大持有的福建华显75%的股权、深圳华显75%的股权、华冠光电75%的股权以及华映视讯67.19%的股权;华映纳闽持有的华映视讯7.81%的股权;福日电子拥有的206基地资产。
7、购买资产作价: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书》,闽闽东拟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由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242,343.06万元。
8、锁定期安排: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与福日电子认购的闽闽东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华映百慕大与华映纳闽共同出具了《关于重组方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至次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投产并注入到闽闽东前不减持其持有的闽闽东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闽闽东发行股份的对象为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与福日电子。其中向华映百慕大发行500,312,295股,向华映纳闽发行30,040,422股,向福日电子发行25,480,000股。
(一)华映百慕大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 (Bermuda) LTD.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
(英属百慕大群岛)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3,19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6日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
股东情况:中华映管持有华映百慕大100%的股权。
华映百慕大以其持有的福建华显75%的股权、深圳华显75%的股权、华冠光电75%的股权及华映视讯67.19%的股权认购闽闽东发行的500,312,295股股份。201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华映百慕大合计持有闽闽东500,312,295股股份。
(二)华映纳闽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L)LTD.
注册地址:Lot 2&3,Level 3,Wisma Lazenda,Jalan Kemajuan,87000
Federal Territory,Labuan (马来西亚纳闽岛)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95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8日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及销售
股东情况:华映百慕大与中华映管分别持有58.97%的股权、41.03%的股权。
华映纳闽以其持有的华映视讯7.81%的股权认购闽闽东发行的30,040,422股股份。201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华映纳闽合计持有闽闽东30,040,422股股份。
(三)福日电子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03
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科技园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注册资本:24,054.41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5月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10845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5705101389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软件及系统集成、微电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工程塑料、轻工产品(待环保通过后执行)、纺织品、服装的加工、销售;五金、建材、化工、百货、饲料的销售(不含添加剂);对外贸易;压缩、液化气体的生产;工业氢、工业用氢(仅限分支机构,有效期至2012年2月1日)。
福日电子以其拥有的206基地资产认购闽闽东发行的25,480,000股股份。201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福日电子合计持有闽闽东25,480,000股股份。
四、本次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信息集团持有公司4,4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700,493,506股,其中华映百慕大持有500,312,2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42%,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及关联方华映纳闽合计持有公司530,352,717股,占公司总股本75.71%;中华映管与大同股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资产过户情况及《验资报告》
截至2010年1月13日,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和华映视讯各75%的股权及206基地资产已全部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已与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
2010年1月14日,华兴所对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月13日止,闽闽东实际收到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日电子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共计2,423,430,646.12元,其中:增加股本555,832,717元,增加资本公积1,852,147,710.88 元。此次变更后,闽闽东实收注册资本和股本为700,493,506元,
六、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情况
2010年1月15日,本公司本次向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日电子发行的555,832,717股新增股份(其中向华映百慕大发行500,312,295股,向华映纳闽发行30,040,422股,向福日电子发行25,48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存管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手续。
七、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名称: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 号1#楼第三、四层
电 话:0591-88022590
传 真:0591-88022061
联系人:陈伟
(二)独立财务顾问
名 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7566
联系人:宋兵荣、肖尧
(三)法律顾问
名 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电 话:0571-85775888
传 真:0571-85775643
联系人:沈田丰、胡小明
(四)财务审计、验资机构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B座
电 话:0591-87842376
传 真:0591-87840354
联系人:刘延东、林红
(五)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九层
电 话:010-65881818
传 真:010-65882651
联系人:余文庆、凌茂书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0年01月07日,闽闽东前十名股东和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290,000 30.62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857,730 3.36
福州开发区新都市投资有限公司 3,400,000 2.35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999,884 2.07
厦门盈仁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0 1.45
工行福建省信托投资公司 2,000,000 1.38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99,925 1.38
厦门天成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30,000 1.2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 1,000,000 0.69
北京盈智秀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34,800 0.65
合计 65,312,339 45.15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500,312,295 71.42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290,000 6.32
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30,040,422 4.2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480,000 3.64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457,981 0.64
福州开发区新都市投资有限公司 3,400,000 0.49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999,884 0.43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9,895 0.36
厦门盈仁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0 0.3
工行福建省信托投资公司 2,000,000 0.29
合计 617,580,477 88.18
注:华映百慕大与华映纳闽为一致行动人,信息集团与福日电子为一致行动人。
二、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09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托管完成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增加的
股东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76,460,000 52.85 632,292,717 90.26
信息集团 44,290,000 30.62 44,290,000 6.32
华映百慕大 - - 500,312,295 500,312,295 71.42
华映纳闽 - - 30,040,422 30,040,422 4.29
福日电子 - - 25,480,000 25,480,000 3.64
其他限售流通股 32,170,000 22.23 32,170,000 4.59
二、无限售流通股 68,200,789 47.15 68,200,789 9.74
三、总股本 144,660,789 100 555,832,717 700,493,506 100
三、每股收益状况变动表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2008年度 2008年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49.57 649.57
总股本 121,927,193 700,493,5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3 0.009
由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尚未编制完成,尚不能确知利润的实现情况。上述每股收益变动仅以重组前公司原有业务于2008年产生的净利润为基础,根据本次重组交易前后的股本变化计算。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
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机电产品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金属材料的经营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获得四家LCM公司各75%的股权以及206基地资产,四家LCM公司的主营业务液晶模组制程,因而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将变更为液晶模组制造,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更。
(二)对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债务负担沉重,多年缺乏投入,本公司资
产质量较差,盈利能力较弱,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含负债)出售给信息集团,并被注入液晶模组类资产。
根据华兴所对本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闽华兴所(2009)专审字G-002号
《专项审计报告》,以2008年12月31日为比较基准日,本次交易前与备考反映
的资产负债结构对比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备
考)
流动比率 0.81 0.94
负债总额(万元) 13,037.44 219,683.53
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万元) 4,389.54 192,190.48
资产负债率(%) 74.76 46.75
股本总额(万股) 121,927,193 700,493,5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元/ 0.36 2.74
股)
项目 2008年度 2008年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49.57 27,268.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39
假设本公司2007年1月1 日实施了本次交易,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将提高到2.74元,为同期本公司实际每股净资产的6.62倍;
2008年度将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27,268.38万元,为2008年度本公司实际净利润的40.98倍;每股收益为0.39元,为2008年度本公司实际每股收益的6.31倍;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从74.76%降低到46.75%。
根据华兴所出具的闽华兴所(2009)审核字G-001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09年8月31日完成,本公司2009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103,978.24万元、实现净利润13,997.65万元。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中华映管就本公司业绩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若本次交易在2009年实施完毕,本公司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不低于2.95亿元/12×M(其中M为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的实际月份数)、3.46亿元、3.46亿元,若本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当年华映百慕大将以现金补偿实际盈利数不足设定目标的差额。
综上,本次发行有利于改善本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为了避免“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将在目前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上继续有效运作,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加以修订,以保证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自主经营,主要从事大尺寸液晶模组制造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关联方华映纳闽,短期内关联交易比例较高,对关联方存在较严重的依赖;本公司一方面将积极进行市场开拓,调整客户结构,增大与非关联客户的交易比重,另一方面还将积极向TFT-LCD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公司首先拟通过收购206基地资产进行液晶模组原材料PWB的生产,并计划在未来中国台湾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向液晶面板前中段扩张,通过产业链的扩展与产品类型的丰富,进一步降低关联交易的比重。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本公司的独立性,大同股份、中华
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共同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保证本公司重组后关联交易比例降低,华映百慕大与华映纳闽进一步共同出具了《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承诺》、《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的补充承诺》与《关于重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本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根据主营业务转变的情况,相应调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12月4日,本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了公司新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公司的管理层具有多年液晶模组行业工作经验,并将通过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使其完全适合本公司在新行业背景下的生产与经营。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担任闽闽东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广发证券认为:
“闽闽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批准、核准、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闽闽东本次资产出售、购买已按协议履行;闽闽东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担任闽闽东本次重组法律顾问的国浩律师事务所认为:
“闽闽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的全部资产已完整、合法地过户至闽闽东名下,闽闽东已取得该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闽闽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其向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和福日电子发行的555,832,717股股份已载入闽闽东股东名册。闽闽东已根据《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将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转由信息集团所有和接受,闽闽东出售资产中尚有部分资产未完成过户手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闽闽东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闽闽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
第五节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5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华兴所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确认书》;3、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结果之法律意见书》;
  5、闽闽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其他经核准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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