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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岭南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5-19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35,379,061股
发行股票价格:11.08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135,379,061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5月22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岭南控股本次向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
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冯 劲 张竹筠 李 峰
康宽永 陈白羽 郑定全
李新春 卫建国 吴向能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目 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目 录 ...................................................................................................................................... 4
释义...........................................................................................................................................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交易方案 ................................................................................................................. 10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10
(二)募集配套资金 ..................................................................................................... 11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1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2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12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12
(四)股份发行数量 ..................................................................................................... 13
(五)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14
(六)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 14
(七)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4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7
(二)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19
(四)业务结构的变动 ................................................................................................. 20
(五)公司治理的变动 ................................................................................................. 2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 21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 2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3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24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24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25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
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25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 25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6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30
(一)上市公司 ............................................................................................................. 30
(二)标的公司 ............................................................................................................. 31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1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 31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32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32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 32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 32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 32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2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5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35
四、新增股份锁定期 ............................................................................................................. 35
第四节 持续督导................................................................................................................... 36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6
二、持续督导方式 ................................................................................................................. 36
三、持续督导内容 ................................................................................................................. 36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8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8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8
(二)律师事务所 ......................................................................................................... 39
(三)审计机构 ............................................................................................................. 39
(四)估值机构 ............................................................................................................. 39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 称 - 释 义
公司、上市公司、岭南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控股、发行人 码:000524
岭南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指 广之旅 90.45%股权、花园酒店 100%股权、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
交易标的、目标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岭南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之旅 90.45%股权、花园酒店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00%股权、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岭南控股向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
本次发行 指
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本公告书、公告书 指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8 月 25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发行价格 指
即 11.12 元/股。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的股利分配方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进行了分红除息。据此,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由 11.12
元/股调整为 11.08 元/股
标的公司 指 广之旅、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
重组交易对方 指 岭南集团、流花集团、郑烘、卢建旭、郭斌、方方、张小昂、朱少东
配套融资交易对方、本
指 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次发行对象
广州国发 指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 指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 指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鲲鹏岭南 1 号 指 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广之旅 指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花园酒店 指 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广州花园酒店
流花集团 指 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局 指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广发证券股份
《估值报告》 指 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花园酒店有
限公司之估值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大酒店之估值报告》
岭南控股与岭南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
《资产购买协议》 指
及岭南控股与其他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估值机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广发证券
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金杜律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09
《重组办法》、《重组 号令),2014 年 11 月 23 日起施行;根据 2016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

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7 号令)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特别指明的除外
本公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 26,967.3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竹筠
董事会秘书 郑定全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岭南控股
股票代码 000524
成立日期 1993 年 1 月 14 日
上市日期 1993 年 11 月 18 日
邮政编码 510016
电话 020-86662791
传真 020-86662791
电子邮箱 gzlnholdings@126.com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009918
组织机构代码证 19048408-4
国税登记证 粤税穗字 440104190484084
地税登记证号 粤税字 440104190484084
所属行业 住宿业
一般经营项目:健身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传真、电话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物业管理;广告业;
照片扩印及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
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
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酒店管理;商务文印服务;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棋牌服务;办公服务;房屋租赁;票务服务;
翻译服务;汽车租赁;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脑打
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水
果零售;干果、坚果零售;蔬菜零售;食用菌零售;冷冻肉零售;海味
干货零售;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蛋类零售;水产品零售;
蛇零售(国家保护动物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清扫、清洗日
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礼品鲜花零售;花盆栽培植物零售;
经营范围
文具用品零售;游艺娱乐用品零售;卫生洁具零售;充值卡销售;旅客
票务代理;邮政代办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灯光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花卉出租服务;餐饮管理;名片
印制服务;电脑喷绘、晒图服务;洗衣服务;行李搬运服务;生活清洗、
消毒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
能培训项目);语言培训;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室内非射击类、非球类、
非棋牌类的竞技娱乐活动(不含电子游艺、攀岩、蹦床)。
许可经营项目:甜品制售;中餐服务;网吧活动;美容服务;西餐服务;
酒吧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
其他印刷品印刷;自助餐服务;停车场经营;复印服务;快餐服务;日
式餐、料理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餐饮配送服务;理发服务;冷热饮
品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游泳馆;个人本外币兑换。
二、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向重组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广之旅 90.45%股权、花园酒店 100%股权
及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交易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向重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所持有广之旅 90.45%股
权、花园酒店 100%股权及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广发证券出具的《估值报告》中确定的标的资产截至
估值基准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估值结果为参考依据(其中:广之旅 100%股权
的估值为 118,417.54 万元、花园酒店 100%股权的估值为 152,535.39 万元、中国
大酒店 100%股权的估值为 84,132.33 万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
格为 343,692.62 万元,其中广之旅 90.4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07,092.62 万元、
花园酒店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52,500.00 万元,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84,100.00 万元,重组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在估值基准日持有的标的公司
的股份比例取得对价。
公司以向重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其
中,以现金支付 49,900.00 万元,剩余 293,792.62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发行股份价格为 11.12 元/股,共计发行 264,201,994 股。2016 年 4 月 21 日,公
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的股利分
配方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进行了分红除息。据此,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
由 11.12 元/股调整为 11.08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 264,201,994 股调整为
265,155,792 股。重组交易对方各自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应获得的转让对价具
体如下:
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交易 交易对价 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
股东 标的股份比例 (万元) 现金(万元) 股份(股)
岭南集团 82.22% 97,339.54 14,500.00 74,764,930
流花集团 5.71% 6,765.71 - 6,106,240
郑烘 0.86% 1,022.71 - 923,019
卢建旭 0.62% 732.97 - 661,523
广之旅 郭斌 0.36% 422.86 - 381,640
方方 0.32% 381.02 - 343,878
张小昂 0.29% 338.29 - 305,312
朱少东 0.0756% 89.53 - 80,802
合计 90.45% 107,092.62 14,500.00 83,567,344
花园酒店 岭南集团 100.00% 152,500.00 22,800.00 117,057,762
中国大酒店 岭南集团 100.00% 84,100.00 12,600.00 64,530,686
合计 343,692.62 49,900.00 265,155,792
(二)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等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 49,900.00 万元及“易起行”泛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球目的地综合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全区域分布式运营及垂直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际募集配套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
分内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岭南集团、流花集团、郑烘、卢
建旭、郭斌、方方、张小昂、朱少东。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
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岭南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8 月 25 日。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的价格均为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
易均价 12.35 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的 90%,即 11.12 元/股。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的股利分配方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进行了分红除息。据此,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由 11.12 元/股调整为 11.08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四)股份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向重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265,155,792 股,系根据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以现金支付的 49,900.00 万元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即 11.08 元/股。具体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岭南集团 256,353,378
2 流花集团 6,106,240
3 郑烘 923,019
4 卢建旭 661,523
5 郭斌 381,640
6 方方 343,878
7 张小昂 305,312
8 朱少东 80,802
合计 265,155,792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价
格,则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35,379,061 股。具体发行数量情况如
下:
序号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广州国发 86,678,978
2 广州证券 22,563,177
3 广州金控 13,537,906
序号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股)
4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599,000
合计 135,379,061
(五)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向岭南集团、流花集团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
易的股份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发
行价的,岭南集团、流花集团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岭南控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
公司本次向郑烘、卢建旭、郭斌、方方、张小昂、朱少东发行的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州国发
企业名称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
注册资本 652,619.7357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
法定代表人 王海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60373T
成立日期 1989年9月26日
营业期限 1989年9月26日至长期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商
经营范围 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
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2)广州证券
企业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注册资本 536,045.6852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660172H
成立日期 1988年3月26日
营业期限 1988年3月26日至长期
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证券公司);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投资咨询。
(3)广州金控
企业名称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中石化大厦 B 座 26 层 2601-2624 号房
注册资本 622,095.6472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中石化大厦 B 座 26 层 2601-2624 号房
法定代表人 李舫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97354980N
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 2006年12月15日至长期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
(4)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
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广东省国
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州证券进行管理,全额认购由广州证券设立的广州
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岭南控
股因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广州国发、广州金控的股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证
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
资人职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4 条规定,受同一国
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受同一主体控制关系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
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除外;广州国发、广州金控、广州证券的董事长、其他董事及总经
理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因此,本次发行前,广
州国发、广州金控、广州证券不因其股权控制关系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
行完成后,广州国发持有公司 12.93%股权,为公司关联方。
(2)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岭南控股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岭南控股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
干员工,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未与公司发生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他重大交易,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有
未来与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生重大
交易的安排。
3、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广州国发已出具声明:“在本次发行中,本公司用于认购岭南控股股份的资
金来源于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其中,自有资金部分为
310,403,076.24 元,银行借款部分为 650,000,000.00 元。岭南控股及其关联方未
直接或间接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认购资金不存在任何杠
杆融资结构设计产品或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已分别出具声明:“在本次发行中,本公司用于认购岭
南控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岭南控股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
间接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认购资金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
结构设计产品或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岭南控股已出具声明:“在本次发行中,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加对象用于认购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
金,岭南控股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向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
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认购资金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设计产
品或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唯一委托方,认购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的委托人资金来源均系委托人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设计
产品,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有 322 名参加对象,总体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姓名 资金来源 认购金额(元) 认购份额(份) 份额比例
朱少东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黄静茹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李海辉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按认购金额 梁冬雪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计算的前十 蔡敏愉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位参加对象 余燕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情况 潘晋 自有资金 5,540,000 500,000 3.97%
张倩雯 自有资金 4,432,000 400,000 3.17%
丘茜荼 自有资金 4,432,000 400,000 3.17%
甘梓霖 自有资金 4,432,000 400,000 3.17%
其他 312 名参加对象情况 自有资金 87,520,920 7,899,000 62.70%
合计- 139,596,920 12,599,000 100.00%
广州证券作为岭南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已出具承诺,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是岭南 1 号资管计划的唯一委托方,认购岭南 1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资
金来源均系委托人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设计产品,亦不存在
任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岭南控股总股本为534,829,536股。本次发行,岭南控股向广州
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4名配套融资交易
对方发行135,379,061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岭南集团 295,065,614 55.17% 295,065,614 44.03%
东酒集团 100,301,686 18.75% 100,301,686 14.97%
流花集团 6,106,240 1.14% 6,106,240 0.91%
朱少东等广
之旅 6 名原 2,696,174 0.50% 2,696,174 0.40%
自然人股东
广州国发 - - 86,678,978 12.93%
广州证券 - - 22,563,177 3.37%
广州金控 - - 13,537,906 2.02%
岭南控股第
一期员工持 - - 12,599,000 1.88%
股计划
其他股东 130,659,822 24.43% 130,659,822 19.50%
合计 534,829,536 100.00% 670,208,597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岭南集团 295,065,614 55.17%
2 东酒集团 100,301,686 18.75%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7,928,482 1.48%
4 流花集团 6,106,240 1.14%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704,795 0.32%
6 冯翰超 1,339,600 0.25%
7 黎紫娟 1,242,400 0.23%
8 陈庆辉 924,000 0.17%
9 郑烘 923,019 0.17%
10 陈彤宇 755,700 0.14%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岭南集团 295,065,614 44.03%
2 东酒集团 100,301,686 14.97%
3 广州国发 86,678,978 12.93%
4 广州证券 22,563,177 3.37%
5 广州金控 13,537,906 2.0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599,000 1.88%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7,928,482 1.18%
8 流花集团 6,106,240 0.91%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704,795 0.25%
10 冯翰超 1,339,600 0.20%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之旅 90.45%股权、花园酒店 100%股权、中国
大酒店 100%股权,广之旅、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成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广之旅是华南地区业内领先的旅行社,在品牌知
名度、产品设计能力、上游资源的掌控能力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花园酒
店、中国大酒店是改革开放后广州市第一批现代化高端酒店,也是全国首批五星
级酒店,在国内酒店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地位,其中花园酒店是国家旅游局
评选的中国首批三家之一、华南地区唯一的白金五星级饭店。
本次重组完成后,岭南控股旗下拥有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东方宾馆等国
内知名的高端实体酒店和系列酒店品牌,进一步夯实原有的酒店经营管理业务,
并新增加了广之旅等国内知名的旅行社品牌和业务,为岭南控股泛旅游生态圈的
打造及全国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1-9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立信出
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模拟数据 模拟数据
(配套融 备考数据 实际数据 (配套融 备考数据 实际数据
资后) 资后)
总资产(万元) 490,919.46 340,919.46 83,015.68 496,129.40 346,129.40 84,34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
238,754.51 88,754.51 61,529.07 236,395.20 86,395.20 61,609.92
有者权益(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3.56 1.66 2.28 3.53 1.62 2.28
股)
营业收入(万元) 435,773.34 435,773.34 22,027.58 564,968.59 564,968.59 30,581.96
净利润(万元) 11,627.50 11,627.50 2,911.07 14,362.09 14,362.09 3,92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1,233.13 11,233.13 2,911.07 13,887.75 13,887.75 3,923.17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0.17 0.21 0.11 0.21 0.26 0.1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4.66% 12.34% 4.77% 5.94% 16.56% 6.71%
收益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
平、基本每股收益有明显增加,不存在因并购重组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
薄的情况。
(四)业务结构的变动
本次重组完成后,岭南控股旗下拥有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东方宾馆等国
内知名的高端实体酒店和系列酒店品牌,并新增加了广之旅等国内知名的旅行社
品牌和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由以酒店经营和酒店管理为主的业务结构扩充为酒
店经营和酒店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并重的多元化业务结构,为岭南控股泛旅游
生态圈的打造及全国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重组完成后,岭南控股旗下拥有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东方宾馆等国
内知名的高端实体酒店和系列酒店品牌。花园酒店和中国大酒店进入上市公司
后,能够为上市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和现金流,为岭南控股未来的发展提供稳定
的经济基础;同时,花园酒店和中国大酒店管理团队具有的国际化的管理水平和
运营能力,能够在酒店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为岭南控股的酒店管理业务提供借
鉴和经验;此外,花园酒店和中国大酒店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上述
两家酒店的成功运营有利于岭南控股未来承接新的酒店管理项目。
广之旅是华南地区业内领先的旅行社,2012-2014 年连续三年名列“全国百
强旅行社”前五名,在品牌知名度、产品设计能力、上游资源的掌控能力等方面
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本次重组完成后,广之旅成为岭南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有
利于上市公司抓住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迅速切入旅行社行业;同时,岭南控
股依托资本平台,为广之旅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并购方式,继而加快广之旅
业务的发展,最终实现岭南控股业绩快速增长的目的。
综上,本次重组完成后,岭南控股可以有效的整合旅行社和酒店的客户资源,
实现业务对接、渠道互补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岭南控股的盈利能力,促进岭南控
股泛旅游生态圈战略的实施,推动公司旅游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五)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过程中,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经理的变更情况如下:
因工作变动的原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张东先生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向
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
张东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东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为 4
人,未低于法定人数,张东先生的辞职即时生效。
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宋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补选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宋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八届
监事会一致。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八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宋卫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
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发生其他
更换或者调整的情况。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公司的主营
业务为酒店业务及旅行社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情况
如下:
1、酒店业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大酒店及花园酒店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从而进一步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在酒店业务方面的同业竞
争。
2、旅行社业务方面,除广之旅外,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
方国旅、花园国旅从事旅行社业务,与标的公司广之旅的主营业务存在相同之处。
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翔旅公司从事导游服务业务,与标的公司广之旅主营业务存
在相似之处。本次交易前,鉴于广之旅已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有利于广之旅未来
的资本运作,岭南集团与广之旅签署了相关委托管理合同,具体如下:
①东方国旅
2014 年 2 月 21 日,岭南集团、广之旅、东方国旅三方签订《广州岭南国际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东方国际旅
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岭南集团委托广之旅管
理东方国旅,东方国旅每年向广之旅支付管理费。
②花园国旅
2014 年 6 月 11 日,岭南集团、广之旅、花园国旅三方签订《广州岭南国际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花园国际旅
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岭南集团委托广之旅管
理花园国旅,花园国旅每年向广之旅支付管理费。
③翔旅公司
2015 年 3 月 23 日,岭南集团、广之旅、翔旅公司三方签订《广州岭南国际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翔旅导游
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岭南集团委托广之
旅管理翔旅公司,翔旅公司每年向广之旅支付管理费。
因此本次交易前,岭南集团已通过与广之旅签署委托管理合同,将东方国旅、
花园国旅、翔旅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注入广之旅,从而避免了广之旅与岭南集团在
旅行社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之旅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鉴于广之旅与岭南集团在旅行社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已得到有效解
决,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扩展到酒店业务与旅行社业务后,与岭南集团之间也不
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
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之旅 90.45%股权、花园酒店
100%股权、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上述资产
重组完成后,因合并抵消的原因减少了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且公司
以及标的公司并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除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10 股外,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除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10 股外,公司
部分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岭南控股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发行前后,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
持有人 职务 直接持股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股情况(股)
情况(股) 认购份额(份) 对应股份数(股)
陈白羽 董事、总经理 - - 100,000 100,000
董事、副总经理、 -
郑定全 - 100,000 100,000
董事会秘书
唐昕 副总经理 - - 78,000 78,000
张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230,000 230,000
杨杏光 监事 2,910 2,910 - -
合计 2,910 2,910 508,000 508,000
除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持有公司股份。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前,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5.17%的股份,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
东酒集团持有公司 18.75%的股份,岭南集团控股子公司流花集团持有公司 1.14%
的股份,岭南集团因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表决权及因其对东酒集
团、流花集团的控制而享有的公司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因此,岭南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100%股权,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4.03%的股份,岭南集团全资子
公司东酒集团持有公司 14.97%的股份,岭南集团控股子公司流花集团持有公司
0.91%的股份,岭南集团因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公司表决权及因其对
东酒集团、流花集团的控制而享有的公司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岭南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70,208,597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2016 年 8 月 17 日,岭南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岭南集团以其所持花园
酒店的 100%股权、中国大酒店的 100%股权和广之旅 57,548,716 股股份认购岭
南控股发行的股份及获得相应现金对价,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2016 年 8 月 17 日,流花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流花集团以所持广之旅
4,000,000 股股份认购岭南控股发行的股份,将转让所持广之旅股份事宜提交流
花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转让的相关事宜。
2016 年 8 月 24 日,岭南控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
事对相关议案回避了表决。
2016 年 9 月 13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岭南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6]900 号),
同意《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同意岭南控股实施本次交易。
2016 年 9 月 14 日,流花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流花宾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认购
上市公司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应股份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对
相关议案回避了表决。
2016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2016 年第 98 次
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7 年 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 号),核准了公司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广之旅、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已分别办理完毕标的
资产过户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已持有广之旅 90.45%股权、花
园酒店 100%股权及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
(2)期间损益情况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协商同意,过渡期间标的公司
因实现盈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岭南控股享有;如标的公司
在过渡期间发生了亏损,则在亏损数额经岭南控股针对该年度聘请的年度审计师
审计确定后的三十日内,由各重组交易对方按其所持标的公司的比例,以现金方
式分别向标的公司全额补足。
如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以前(含当月 15 日),标的公司期间损益自估值基准
日计算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上月末,如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以后(不含当月 15 日),
期间损益自估值基准日计算至交割日当月末。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同意并确认,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
定估值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立信已分别出具了《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20008 号)、
《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20014 号)、《中国大酒店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C20013 号)(以下统称“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上述专项审计
报告,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期间,广之旅、花园酒店、中国大
酒店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4,497.30 万元、4,021.23 万元、763.01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8.05 万元、4,021.23 万元、763.01 万元。
(3)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2017 年 2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C1007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止,岭南
控股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5,155,79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34,829,536.00 元。
根据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
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
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本次新增股份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4 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65,155,792 股,新增股
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数量(股) 锁定期限 限售起始日期
1 岭南集团 256,353,378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2 流花集团 6,106,240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3 郑烘 923,019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4 卢建旭 661,523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5 郭斌 381,640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6 方方 343,878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7 张小昂 305,312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8 朱少东 80,802 12 个月 上市之日起
合计 - 265,155,792 - -
(4)现金支付对价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向重组交易对方岭南集团支付了现金对价
49,900.00 万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1)认购合同签署情况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广州证券(代
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设立的“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统称“《股份认购协
议》”)。
(2)发送《获配及缴款通知书》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6 日,广发证券向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 名认购对象发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
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3)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共收到本次
发行认购资金 1,499,999,995.88 元。
(4)本次发行的验资及划转情况
2017 年 4 月 10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7-25 号”《广州
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15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的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
的申购款共计 1,499,999,995.88 元。
2017 年 4 月 11 日,广发证券在扣除承销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费用后,向
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股份认购款。
2017 年 4 月 11 日,立信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31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止,岭南控股此次非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货 币 资 金 1,499,999,995.88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33,619,721.63 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1,841,520.84 元),岭南控股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466,380,274.25 元,其中增加“股本”135,379,061.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股本 135,379,061.00 元后,加上增值税进项税额 1,841,520.84 元,共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 1,332,842,734.09 元。
经立信审验,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如下:
含税金额 剔除可抵扣进项税后金额
费用类别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承销与保荐费用 29,588,000.00 27,913,207.55
审计、验资费用 1,050,000.00 990,566.04
律师费用 1,550,000.00 1,520,283.02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970,000.00 915,094.34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 461,721.63 439,049.84
含税金额 剔除可抵扣进项税后金额
费用类别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合 计 33,619,721.63 31,778,200.79
(5)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金杜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证,并出具《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发行价
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
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尚需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办理新增
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的核准。
(6)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支行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
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
监管事宜进行了约定。
(7)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根据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
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本次新增股份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135,379,061 股,新增股
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数量(股) 锁定期限 限售起始日期
1 广州国发 86,678,978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2 广州证券 22,563,177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3 广州金控 13,537,906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岭南控股第一期
4 12,599,000 36 个月 上市之日起
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 135,379,061 - -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
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
人员的调整情况
(一)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过程中,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经理的变更情况如下:
因工作变动的原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张东先生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向
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
张东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东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为 4
人,未低于法定人数,张东先生的辞职即时生效。
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宋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补选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宋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八届
监事会一致。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八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宋卫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
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发生其他
更换或者调整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过户以及股份发行、登记过程中,标的公司广之旅、
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岭南集团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分别与流花集团、郑烘、卢建旭、郭斌、方方、张小昂、朱少东签订《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岭南集团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
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中国大酒店 100%股权的补偿协议》,与流花集团签订《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补偿协议》。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广州证券(代
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设立的“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成就,协议已生效,交易
各方如约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未发现违反约定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做出了《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函》、《股份锁定承诺》、《减值补偿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等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广州岭南集团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
续,上述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重大风险。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
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目前交易各方均如约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现违反约定及承诺的行为。
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认为:
“岭南控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等事
宜,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
正在履行中;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
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州
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规定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及认购对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广州国发、广
州证券、广州金控均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情形,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而成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亦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因此配套融资交易对方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
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办理登记备案
手续。发行对象广州国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广州证券、广州金控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岭南控股及其
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向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的唯一委托方,认购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资金
来源均系委托人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设计产品,亦不存在任
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岭南控股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
的基本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岭南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金杜律所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法律法规所须的全部授权与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
协议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二)除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外,本次交易已按照《重组
管理办法》实施,该实施结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该等
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
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如下:
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州国发、广州证券、广州金控、岭南控股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财务顾问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劵签署财务顾问协议明确了广发证券的
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即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广发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广发证券结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利润承诺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报告;
2、财务顾问协议;
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岭
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29 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书》;
8、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
意见书》;
9、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10、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上市公司的证明文件;
1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声明
函;
1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13、股份认购协议;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71
号《验资报告》;
1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317
号《验资报告》;
1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7-25 号《广
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17、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
18、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 120 号
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吴旻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财务顾问主办人:郭国、刘恺、谭旭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电话:020-38191000
传真:020-38912082
经办律师:赖江临、王鹏、郭钟泳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朱建弟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震、黄志业、裘小燕、欧阳静波
(四)估值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估值人员:安鹏、沈涛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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