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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8-0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7TCL02
证券代码: 112542
发行总额: 人民币 30 亿元
上市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 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01A、02、03、04)、17A、
座二区四层) (二期)北座)
18A、24A、25A、26A)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9 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TCL 集团”、或“本
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
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
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 AAA 级,评
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
净资产为 4,973,572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发
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7.1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1.25%;发行人
2014-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8,321 万元、256,700
万元、160,213 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5,07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
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
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
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
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
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和《TCL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
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注册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TCL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13,681,742 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2,213,681,742 元
成立日期:1982 年 3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邮政编码:516001
信披事务负责人:廖骞
电话:0755-33311666
传真:0755-33313819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主要业务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
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 视盘机、家庭影院系统、电子计算机及
配件、电池、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
货运仓储,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
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
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TCL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为“17TCL02”,债券代码为 112542。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76 号”文核
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80 亿元。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决定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4.93%。
(二)发行对象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
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7、起息日:2017 年 7 月 7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
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497 号报
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证上【2017】497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起在深交
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7TCL02”,
债券代码为“112542”。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14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2014 年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总资产 1,513.17 1,471.37 1,117.55 928.77
总负债 1,015.81 1,013.90 741.25 660.16
全部债务 517.66 496.31 339.44 324.60
所有者权益 497.36 457.47 376.29 268.61
营业总收入 522.95 1,066.18 1,048.78 1,012.97
利润总额 22.22 27.97 38.69 50.59
净利润 16.61 21.38 32.30 4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61 1.20 20.40 25.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34 16.02 25.67 31.83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4.73 80.28 73.94 54.1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8.60 -185.96 -194.98 -108.6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59.27 219.34 137.67 65.49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 1.13 1.13 1.00 1.16
速动比率 0.95 0.94 0.83 0.96
资产负债率(%) 67.13 68.91 66.33 71.08
债务资本比率(%) 51.00 52.04 47.42 54.72
营业毛利率(%) 20.85 16.91 16.91 17.5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11 1.65 3.16 4.95
EBITDA(亿元) 59.20 86.15 80.08 84.0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1 0.08 0.11 0.26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3 7.84 7.86 8.57
存货周转率 3.23 8.10 9.46 7.7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8 7.17 10.40 18.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
2.68 0.06 6.81 10.43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6 0.1312 0.2141 0.34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6 0.1312 0.2141 0.3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507 0.0011 0.1401 0.1993
每股收益(元/股)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
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
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
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当期销售净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次)=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
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披露
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人。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
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
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
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
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
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
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
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
(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
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TCL 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披露
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根据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
人拟将募集资金中 30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5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共募集
资金 30 亿元,其中用于偿还债务不超过 16 亿元,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
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用途,不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一)偿还债务
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30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本
期债券用于偿还债务不超过 16 亿元。综合考虑公司的借款成本及到期时间,发行人拟
定本期债券偿还债务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贷款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人 贷款机构 起始日 到期日 待偿还金额
1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7/1/13 2017/7/12 12,375.34
2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7/1/18 2017/7/12 3,824.66
3 TCL 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 2017/3/9 2017/7/17 3,000.00
4 TCL 显示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 2017/2/14 2017/8/10 7,000.00
5 TCL 实业 德意志银行 2014/8/13 2017/8/11 53,567.60
6 TCL 实业 德意志银行 2014/9/12 2017/9/11 13,571.20
7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0/10 2017/10/10 4,882.68
8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0/15 2017/10/10 7,139.29
9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0/21 2017/10/10 11,140.77
10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0/30 2017/10/10 6,837.26
11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1/11 2017/11/11 8,815.49
12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1/16 2017/11/11 7,156.33
13 华星光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5/11/24 2017/11/11 4,028.18
14 华星光电 中国银行 2015/12/10 2017/12/9 10,000.00
合计 153,338.80
2、债务融资工具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债券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12TCL 集 MTN1 中期票据 2012/11/15 2017/11/15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二)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 5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
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占用量
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1,506,455 万元,应付账款为 1,695,433
万元。发行人近期经营状况良好,根据未来经营规划,发行人日常运营所需要的流动资
金持续上升,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安排 5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发行人的日常经
营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地应对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不考虑相关费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
的 67.13%上升至发行后的 68.62%;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69.56%降
至发行后的 63.48%;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30.44%增加至发行后
的 36.52%,长期债务占比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公司债务结构将
得到一定的改善。
(二)对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1.13 和 0.95 分别增加至发行后的 1.24 和 1.05,公司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
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一)募集资金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
银行签订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
资金接收、存储、划转和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并委托监管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监
管。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应当在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专项账户;在债券到
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
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专项账户,并在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
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专项账户。
(三)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
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
银行账户:2008021229200093305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董事会秘书:廖骞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联系人:肖敏琼
电话:0752-2376006
传真:0752-2260886
邮政编码:51600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35 楼
项目组成员:凌杨斌、滕强、刘一宏、黄沛龙
电话:0755-23976362
传真:0755-23970362
邮政编码:518000
(三)联席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 座二区四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 29 号国开行大厦 8 层
项目组成员:廖杭、沙博、董飞
电话:010-51789162
传真:-
邮政编码:100000
(四)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项目组成员:杨芳、陈子林、邓小强、庄小璐、李斯阳、丁韬
电话:010-60833575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00
(五)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项目组成员:于首祥、田建荣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3000
邮政编码:518000
(六)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郭斌
经办律师:文梁娟、王莹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邮政编码:100033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秉心、张媛媛、杨春祥
电话:0755-82966039
传真:0755-82900965
邮政编码:100000
(八)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张和、夏敏
电话:021-80102417
传真:021-51019090
邮政编码:201700
(九)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35 楼
项目组成员:凌杨斌、滕强、刘一宏、黄沛龙
电话:0755-23976362
传真:0755-23970362
邮政编码:518000
(十)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十一)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333
邮政编码:518010
(十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以下无正文)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
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
阅部分相关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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