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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12-04
债券简称:18 华锦 01 债券代码:11278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018 年 12 月 5 日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董事会已批
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
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
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 级,债项
评级为 AAA 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6 月末的总资产合计
286.12 亿元,总负债合计 151.4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134.70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39 亿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52.92%(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51.40%;2015-2017 年度,发
行人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26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
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
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北
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
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North Huajin Chemical Industries Co.,Ltd
3、法定代表人:任勇强
4、设立日期:1997 年 1 月 23 日
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7、股票代码:000059
8、注册资本:1,599,442,537 元
9、实缴资本:1,599,442,537 元
10、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11、办公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12、邮政编码:124021
1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力军
14、电话:0427-5855742
15、传真:0427-5855742
16、电子邮箱:huajincorp@163.com
17、互联网地址:http://www.huajinchem.com/xs.php?classid=31&tid=104
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279309506B
19、所属行业:制造业-石油加工
20、经营范围:1.3-丁二烯;氨;苯;苯乙烯;丙烯;氮[压缩的];二甲苯;
工业用丁二烯抽余碳四;工业用丁二烯抽余液;甲苯;裂解燃料油(混合苯 3#);
硫磺;煤油;石脑油;碳九;碳五馏分;氩[液化的];氧[液化的];液化石油气;
乙烯;石油产品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除易燃易爆危险品);塑料制品、建安工
程、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各项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北方华锦
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华锦 01;债券代码:112781。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 25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1 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最终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票面利
率为 4.18%。
(二)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团成员为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
的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
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3、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
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已全部到账,并经发行人出具了《北方华锦
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资金到账及责任承诺》。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00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
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
“18 华锦 01”,证券代码为“112781”。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
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61,211.88 3,096,814.89 3,137,060.86 2,992,028.54
总负债 1,514,256.06 1,830,383.37 2,028,648.00 2,070,291.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293,855.89 1,216,015.02 1,066,643.14 884,689.66
益合计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627,844.45 3,371,378.06 2,910,394.23 3,090,931.99
净利润 78,779.20 194,115.48 184,814.45 36,25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6,271.49 184,527.97 180,324.35 32,868.5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426.24 296,500.18 422,384.41 467,695.62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40,784.33 222,750.86 90,554.37 -177,551.19
加(减少)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亿元) 286.12 309.68 313.71 299.20
总负债(亿元) 151.43 183.04 202.86 207.03
全部债务(亿元) 121.32 140.96 159.30 168.53
所有者权益(亿元) 134.70 126.64 110.84 92.17
营业总收入(亿元) 162.78 337.14 291.04 309.09
利润总额(亿元) 10.74 24.90 21.72 3.43
净利润(亿元) 7.88 19.41 18.48 3.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7.86 19.66 18.95 2.96
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63 18.45 18.03 3.29
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0.64 29.65 42.24 46.77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87 21.27 -17.85 -44.11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2.85 -28.64 -15.10 -20.87
(亿元)
流动比率 0.81 0.75 0.64 0.52
速动比率 0.53 0.52 0.45 0.33
资产负债率 52.92% 59.11% 64.67% 69.19%
债务资本比率 47.39% 52.67% 58.97% 64.64%
营业毛利率 21.53% 23.82% 28.19% 15.8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年化) 5.29% 6.23% 6.03% 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12.06% 16.35% 18.21% 3.93%
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1.95% 16.56% 18.67% 3.21%
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EBITDA(亿元) 20.31 45.79 42.04 24.72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33 0.32 0.26 0.15
EBITDA 利息倍数 8.10 7.19 6.22 3.59
总资产周转率(年化) 1.09 1.08 0.95 1.03
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 65.04 123.30 200.74 264.58
存货周转率(年化) 6.35 6.69 6.04 7.88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以及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次
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一、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
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
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
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
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
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
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
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认购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
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16日公告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凡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决议对全体本期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
力。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
日公告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
人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
过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25亿元。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量银行借款,以优化财务结构。
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拟偿还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公司 贷款银行 预计到期日 到期贷款金额

1 华锦股份 中国银行 2018-11-26 22,000

2 华锦股份 中国银行 2018-11-29 43,000

3 华锦股份 中国银行 2019-1-15 20,000

4 华锦股份 中国银行 2019-1-15 37,000

5 华锦股份 民生银行 2019-3-9 10,000

6 华锦股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4-24 37,000

7 华锦股份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6-14 50,000

8 华锦股份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6-20 22,500

9 华锦股份 交通银行 2019-7-19 47,000

10 华锦股份 中国银行 2019-8-29 32,000

11 华锦股份 工商银行 2019-9-6 20,000

12 华锦股份 工商银行 2019-9-6 10,000

合计 350,50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公司2018年6月末财务
数据为基准,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假设本期债券全部
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2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
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示,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
偿债能力增强。


(二)获得较低成本的中长期资金,完善公司融资体系,拓展融资渠道

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公司
投融资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作为直接融资工具,债券直接面向
投资者发行,其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人将募集较低
成本中长期资金,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展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同时,固定利
率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可以锁定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有助
于公司规避未来利率上升导致的融资成本提升的风险。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发行并以募集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
进长远健康发展。
第十二节 发行人 2018 年 1-9 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18年1-9月主营业务情况
2018年1-9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稳定,无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2018年1-9月财务情况

表:发行人2018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万元
科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变动金额 变化率
总资产 2,984,538.56 3,096,814.89 -112,276.33 -3.63%
总负债 1,613,284.22 1,830,383.37 -217,099.15 -11.86%
净资产 1,371,254.34 1,266,431.52 104,822.82 8.2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17,780.47 1,216,015.02 101,765.45 8.37%
资产负债率(%) 54.05% 59.11% -0.05 -8.55%
流动比率 1.07 0.75 0.33 43.48%
速动比率 0.75 0.52 0.23 43.72%
科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化率
营业收入 2,536,993.07 2,362,406.37 174,586.70 7.39%
营业成本 2,044,855.41 1,815,491.35 229,364.06 12.63%
利润总额 144,850.17 171,477.17 -26,627.00 -15.53%
净利润 110,336.33 129,551.64 -19,215.31 -14.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48,971.89 213,495.70 35,476.19 16.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666.27 181,755.36 -181,089.09 -99.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40,992.59 -161,898.49 -79,094.10 48.85%
应收账款周转率 4.72 4.37 0.35 8.01%
存货周转率 5.14 4.77 0.37 7.76%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1.07,较2017年末增长43.48%,主要系
发行人偿还部分短期借款造成流动负债大幅下降所致。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速动比率为0.75,较2017年末增长43.72%,主要系
发行人偿还部分短期借款造成流动负债大幅下降所致。
2018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666.27万元,较2017年同
期现金流净额减少99.63%,主要系发行人2017年同期回收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规模
较大所致。
2018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40,992.59万元,较2017年
同期增长48.85%,主要系发行人吸收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上升所致。
(三)发行人2018年1-9月资信状况变动情况
发行人2018年1-9月资信状况未发生不利变动。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从本期债券发行至上市公告书披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勇强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联系人:徐力军
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574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项目主办人:任峰、李玉贤
电话:021-38767718
传真:021-50688712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项目主办人:王艳艳、蔡林峰
电话:010-60833551
传真:010-60833504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项目主办人:赵亮、单兆伟
电话:010-85156358
传真:010-65608451
(五)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经办律师:李娜、余洪彬
电话:010- 59572053
传真:010-65681022/18
(六)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1 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晖、薛珍琴、秦志远
电话:0351-2352203
传真:0351-3536718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评级人员:邬敏军、陆楚云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九)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十)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总经理: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资料外,发行人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作为备
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建投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报告;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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