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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集集团: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12-28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 股票代码:000039.SZ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 股票代码:2039.HK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研发中心 8 楼(办公))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 18 海集 Y1
债券代码: 112808
发行总额: 20 亿元
上市时间: 2019 年 1 月 4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中集集团”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

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2017年12月31日)

及最近一期末(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的股东权益分别为4,323,743.40万元

及4,445,147.30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661.30万元、53,966.00万元和

250,924.2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69,183.83万元(2015

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0.30%,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08%。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交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
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

债券无法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

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

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

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上述材料已披露在2018

年 11 月 30 日 的 深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中文):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2,977,819,686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宏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
住所:
楼(办公)

公司设立日期: 1980年1月14日

联系人: 章吉、方芳

联系电话: 0755-26807016,26807019

传真: 0755-26670222

制造修理集装箱及其有关业务,利用该公司现有设备

加工制造各类零部件结构件和有关设备,并提供以下
经营范围:
加工服务:切割、冲压成型、铆接、表面处理,包括

喷沙喷漆、焊接和装配;集装箱租赁。

所属行业: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69509J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8 年11月30日披露的《中国国际海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海集Y1

债券代码:112808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2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2018 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

核准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申请。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4.85%。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

售。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以及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
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
回选择权

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M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

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续1个重定价周期(即

延续M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为3年。发行人将于续期选

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

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

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

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

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在下个利息

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

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在

重定价周期末选择兑付之前或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发行人在

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可以赎回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M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

(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

赎回,将在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

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

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

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

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

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

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3)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2014年3月17日颁布的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

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2018年7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

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

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

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

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

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

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

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八、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

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

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

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即后续周期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

利率+初始利差+300个基点。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

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

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

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

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

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二)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

息一次。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年12月4日,本期债券

起息日为2018年12月5日。

(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五)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2月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

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六)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

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

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

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

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

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5日止,发行人本期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5 日 汇 入 发 行 人 在 招 商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蛇 口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411900047810103的账户内。

十二、本次债券的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5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月4日起在深

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8海集Y1”,

证券代码为“11280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9 月
项目 2017 年度/末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8 年 9 月末
总资产(万元) 14,969,300.80 13,060,437.90 12,461,474.80 10,705,706.50
总负债(万元) 10,524,153.50 8,736,694.50 8,547,995.60 7,133,615.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445,147.30 4,323,743.40 3,913,479.20 3,572,091.50
营业收入(万元) 6,690,614.70 7,629,993.00 5,111,165.20 5,868,580.40
利润总额(万元) 402,682.80 440,924.10 170,205.10 330,247.00
净利润(万元) 285,297.40 315,841.50 73,498.30 235,06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31,704.60 250,924.20 53,966.00 202,661.30
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2,329.90 427,537.90 234,161.90 -361,022.30
额(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204,928.50 -158,010.50 -685,465.50 -1,258,478.10
额(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730,836.60 -353,715.30 751,104.60 1,650,566.30
额(万元)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项目 /2018 年 9 月 2017 年度/末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流动比率 1.03 1.15 1.15 0.95
速动比率 0.73 0.77 0.78 0.59
资产负债率(%) 70.30 66.89 68.60 66.63
营业毛利率(%) 14.91 18.36 18.84 18.12
EBIT 利息保障倍数 3.18 3.34 1.85 4.13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91 5.47 4.61 5.30
存货周转率 2.83 3.40 2.45 2.90

注:2018 年1-9 月数据未年化。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债基础

(一)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及利润。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分别

为5,868,580.40万元、5,111,165.20万元、7,629,993.00万元和6,690,614.70万元;利

润总额分别为330,247.00万元、170,205.10万元、440,924.10万元和402,682.80万元。

发行人充足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是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

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

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为

1,123,967.00万元。若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发

行人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性资产可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

供一定的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

管理措施、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

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

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2、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一、偿债基础(一)偿债资金主要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

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及利润。

(2)债券本息的支付

除非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或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

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及本金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

当前应支付资金。

①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

②本期债券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若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

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本期债券的期限自该计息年度付息日起延长1个周期。若

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

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付

息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

息如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交易

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付息兑付日前

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二)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

开设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

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

切实保障公司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偿债专户内的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
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结算银行及登记公司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

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

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

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

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

行职责,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

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五)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经营稳定,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较好的收益前景,在获取外部银行

融资支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发行人与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

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共在各家金融机构未使用授信额

度765.89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

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其他渠道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所需资金。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募集
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约定进

行严格而及时的信息披露,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能及时、完整的了解公司运营情

况,以防范债券投资风险。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

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

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

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

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

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

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

或约定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

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

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失效。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请参见《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20亿

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具体偿还计

划如下: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贷款
债务人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银行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18 海 运 集 装
100,000.00 2018-11-05 2018-12-19
团)股份有限公司 SCP0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农业银行 10,000.00 2018-01-10 2019-01-09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农业银行 18,500.00 2018-01-10 2019-01-09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农业银行 20,000.00 2018-01-11 2019-01-10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农业银行 9,000.00 2018-01-19 2019-01-18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农业银行 50,000.00 2018-01-26 2019-01-25
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7,500.00 - -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金属制造业,充足的资金是支撑公司正常运营、提升公

司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

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

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发行人的流
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

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营运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

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

的稳步实施。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

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

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

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发行人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升公司债

务稳定程度,在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同时,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提供充实的资

金后盾。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

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

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

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

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成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

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
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

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

和隔离措施。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宏

联系人:章吉、方芳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联系电话:0755-26807016,26807019

传真:0755-26670222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石澜、陈子林、宋禹熹、张静文、韩云凤、任成、费韶臻、蔡伟

楠、刘坚、王瑞琳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17层

电话:0755-2383 5225

传真:0755-2383 5201

三、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翔、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电话:0755-23914957
传真:010-65608445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A、二

十三A层

负责人:高树

联系人:郑忠林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

A、二十三A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58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周伟然、蔡智锋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A座34楼

联系电话:0755-82618235

传真:0755-82618800

六、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评级机构负责人:闫衍

联系人:陈小中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6033099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开户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账号:411900047810103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业中心2-5层、7-19层

负责人: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0000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2018年1-6月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或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

明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宏

联系人:章吉、方芳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联系电话:0755-26807016,26807019

传真:0755-26670222

2、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石澜、陈子林、宋禹熹、张静文、韩云凤、任成、费韶臻、蔡伟

楠、

刘坚、王瑞琳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17层

电话:0755-2383 5225

传真:0755-2383 52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翔、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电话:0755-23914957

传真:010-65608445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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