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03-2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hangFang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Co., 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

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

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在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

先生、邓子贤先生及其关联方邓凤钦先生、邓东升先生、宋世伟先生



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七名股东外,本公司其余 28 名股东均承诺:自其增资成

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及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50%。

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在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长方照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7 号文核准,本

公司公开发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

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536 万

股,网上定价发行 2,1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60 号)同意,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简称“长方照明”,股票代码“30030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 2,164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

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

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21 日

3、股票简称:长方照明

4、股票代码:30030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8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 2,164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1 邓子长 2,789.2974 25.8268 2015 年 3 月 21 日
2 邓子权 1,759.6487 16.2930 2015 年 3 月 21 日
3 邓子华 1,394.6487 12.9134 2015 年 3 月 21 日
4 邓子贤 1,062.5862 9.8388 2015 年 3 月 21 日
5 林长春 650.0000 6.0185 2013 年 12 月 29 日
6 江 斌 150.0000 1.3889 2013 年 12 月 29 日
7 杨文豪 29.8237 0.2761 2013 年 12 月 29 日
8 邓凤钦 25.3299 0.2345 2015 年 3 月 21 日
9 李海俭 25.0000 0.2315 2013 年 12 月 29 日
10 赵 亮 24.2328 0.224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1 叶泽华 24.2328 0.224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2 牛文超 22.0248 0.2039 2013 年 7 月 12 日
13 黄金章 19.8237 0.1836 2013 年 7 月 12 日
14 曹志刚 16.5186 0.1530 2013 年 7 月 12 日

首次公开发 15 柯小龙 14.3175 0.1326 2013 年 7 月 12 日
行前已发行 16 孟令保 14.3175 0.1326 2013 年 7 月 12 日
的股份 17 李 戈 11.0124 0.1020 2013 年 7 月 12 日
18 吴兴强 7.7073 0.071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9 周长桥 6.6102 0.0612 2013 年 7 月 12 日
20 邓东升 6.6102 0.0612 2015 年 3 月 21 日
21 章鹏文 5.5062 0.0510 2013 年 7 月 12 日
22 杨廷安 5.5062 0.0510 2013 年 7 月 12 日
23 闫晓伟 4.4022 0.0408 2013 年 7 月 12 日
24 张双艳 4.4022 0.0408 2013 年 7 月 12 日
25 宋世伟 4.4022 0.0408 2015 年 3 月 21 日
26 谭艳华 3.3051 0.0306 2013 年 7 月 12 日
27 吴永正 3.3051 0.0306 2013 年 7 月 12 日
28 胡丰森 3.3051 0.0306 2013 年 7 月 12 日
29 冯玉珍 2.2011 0.0204 2013 年 7 月 12 日
30 李照华 2.2011 0.0204 2013 年 7 月 12 日
31 管书明 2.2011 0.0204 2013 年 7 月 12 日



32 苏金燕 2.2011 0.0204 2013 年 7 月 12 日
33 杨永信 1.1063 0.0102 2013 年 7 月 12 日
34 袁玉成 1.1063 0.0102 2013 年 7 月 12 日
35 韩小卡 1.1063 0.0102 2013 年 7 月 12 日
小计 8,100.00 75.00 --
36 网下配售的股份 536.00 4.96 2012 年 6 月 21 日
本次公开发
37 网上发行的股份 2,164.00 20.04 2012 年 3 月 21 日
行的股份
小计 2,700.00 25.00 --
合 计 10,8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hangFang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Co., LTD.

2、注册资本:8,100 万元(发行前);10,800 万元(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 年 5 月 30 日

5、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0 日

6、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7、邮政编码:518118

8、经营范围:LED/发光二极管/数码管、LED 照明节能灯、太

阳能照明产品、电子产品、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电光源、

太阳能光源产品、市政照明、场馆照明、港口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

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与施工(不含电力设施);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工程项目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与规定需前置审批项

目)。

9、主营业务:LED 照明光源器件和 LED 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

10、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C51)

11、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亮

12、电话号码:0755-82828999

传真号码:0755-83981999

13、电子信箱:Ir@cfled.com

14、公司网址:Http://www.cfled.com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性 直接持有股 间接持有股 合计占发行后
姓名 现任职务 年龄 任职期限
别 数(万股) 数(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长、 2010-12-12 至
邓子长 男 45 2,789.2974 -- 25.8268%
总经理 2013-12-11

董事、 2010-12-12 至
邓子权 男 44 1,759.6487 -- 16.2930%
副总经理 2013-12-11

董事、 2010-12-12 至
邓子华 男 47 1,394.6487 -- 12.9134%
副总经理 2013-12-11

董事、 2010-12-12 至
杨文豪 男 32 29.8237 -- 0.2761%
财务经理 2013-12-11
2010-12-12 至
苏奇木 独立董事 男 54 -- -- --
2013-12-11
2010-12-12 至
江晓丹 独立董事 男 38 -- -- --
2013-12-11
2010-12-12 至
刘 宁 独立董事 女 44 -- -- --
2013-12-11
2012-1-2 至
梁江洲 独立董事 男 49 -- -- --
2013-12-11
2012-1-2 至
张志辉 独立董事 男 44 -- -- --
2013-12-11
监事会主席、 2010-12-12 至
叶泽华 男 46 24.2328 -- 0.2244%
销售经理 2013-12-11

监事、 2010-12-12 至
胡丰森 男 27 3.3051 -- 0.0306%
PMC 主管 2013-12-11


监事、 2010-12-12 至
苏金燕 女 30 2.2011 -- 0.0204%
采购经理 2013-12-11
2010-12-12 至
邓子贤 副总经理 男 55 1,062.5862 -- 9.8388%
2013-12-11
2010-12-12 至
牛文超 副总经理 男 36 22.0248 -- 0.2039%
2013-12-11
2010-12-12 至
黄金章 副总经理 男 35 19.8237 -- 0.1836%
2013-12-11
副总经理、 2010-12-12 至
赵 亮 男 40 24.2328 -- 0.2244%
董事会秘书 2013-12-11
2010-12-12 至
李海俭 财务总监 男 33 25.0000 -- 0.2315%
2013-12-11

注:赵亮副总经理任期为 2011-1-31 至 2013-12-11,董事会秘书任期为 2010-12-12 至
2013-12-11。

本公司股东中,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与邓凤钦为舅

甥关系;邓子贤与邓东升为父子关系;邓子长的妻子宋惠勤与宋世伟

为兄妹关系。邓凤钦、邓东升和宋世伟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有股 间接持有股 合计占发行后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年龄
份(万股) 份(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
邓凤钦 研发经理 男 35 25.3299 - 0.2345%

邓东升 采购主管 男 28 6.6102 - 0.0612%

宋世伟 仓库主管 男 46 4.4022 - 0.0408%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100 万元,其中邓子长先生持有

34.44%的股份,邓子权先生持有 21.72%的股份,邓子华先生持有

17.22%的股份,邓子贤先生持有 13.12%的股份。邓子长先生、邓子

权先生、邓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为兄弟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06.18 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 86.50%,因此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

生、邓子华先生和邓子贤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先生和邓子贤先生已就经营管

理和决策中的相关事宜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承诺继续在本公司的

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

邓子长先生:出生于 1967 年,身份证号:44052719670521****,

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在发行人任职之前,邓

子长先生曾在深圳市罗湖区个体经营摩托车维修、在深圳市福田区体

育场个体经营汽车贸易、在广东省普宁市华侨农场个体经营凉果生

意、在深圳市华强北个体从事 IT 销售业务;发行人前身长方有限成

立后,邓子长先生曾任深圳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长方

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邓子权先生:出生于 1968 年,身份证号:44052719680929****,

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在发行人任职之前,邓

子权先生曾在深圳市罗湖区个体经营摩托车维修以及餐饮和百货、在

深圳市华强北个体从事 IT 销售业务;发行人前身长方有限成立后,

邓子权先生曾任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子华先生:出生于 1965 年,身份证号:44152219650511****,

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在发行人任职之前,邓

子华先生曾在深圳市罗湖区个体经营摩托车维修、在深圳市华强北个



体从事 IT 销售业务;发行人前身长方有限成立后,邓子华先生曾任

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长方半导

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子贤先生:出生于 1957 年,身份证号:44253019570612****,

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MBA。在发行人任职之前,邓

子贤先生曾在陆丰市供销社任后勤总务、个体经营农副产品收购站、

在深圳市罗湖区个体经营百货、在陆丰市铜锣湖农场任职、个体经营

汽车轮胎维修;发行人前身长方有限成立后,邓子贤先生曾任深圳市

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分别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

四人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43,310 人,其中前十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股本的比例(%)
1 邓子长 2,789.2974 25.8268

2 邓子权 1,759.6487 16.2930

3 邓子华 1,394.6487 12.9134

4 邓子贤 1,062.5862 9.8388

5 林长春 650.0000 6.0185



6 江 斌 150.0000 1.3889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4.0000 1.2407

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7.0000 0.6204

9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7.0000 0.6204

10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7.0000 0.6204

11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67.0000 0.6204

12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7.0000 0.6204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3 67.0000 0.6204
投资账户
合计 8,342.1810 77.242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2,7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 536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19.85%;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2,164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80.15%。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20.00 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为:

(1)24.6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的总股数计算);

(2)32.7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为 536 万

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3,685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网下中签率为

14.545455%,认购倍数为 6.88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 2,164 万股,

中签率为 0.5576085088%,超额认购倍数为 179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

行和网下配售都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 540,000,000.00 元。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45,212,134.34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 35,400,0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4,600,000.00

3 律师费 1,800,000.00

4 信息披露费 3,330,000.00

5 登记托管费 58,500.00

6 招股说明书制作费 23,634.34

合计 45,212,134.34

每股发行费用为 1.67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

发行股数)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787,865.66 元。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5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212,134.34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4,787,865.6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12]016 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40 元。(按照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61 元(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

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

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2 年 2 月 2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

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

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1、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如

3、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4、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大厦 20 楼

5、保荐代表人:邵立忠、樊倩

6、项目协办人:陈祎健

7、项目联系人:何鑫、陈夏楠

8、电话:0755-82130833

9、传真:0755-821317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

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同意推荐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