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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1-0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MAS SCI.&TECH.CO.,LTD.
(住所:九龙坡区二郞创业路 105 号高科创业园 C2 区 6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在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
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
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焰、叶立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其余十二名自然人股东包发圣、程岩、吴诚、谢兴智、张健
媛、刘耘、黄险波、程世霖、盛倩婷、周丽芬、陈建军、唐学锋分别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马焰、叶
立胜、包发圣、程岩、吴诚、谢兴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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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公司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
债表、2011 年 1-9 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 9 月 30 日、2011 年
1-9 月和对照表中 201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0 年末的财务数据已
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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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
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梅安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0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1,4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290 万股,网上定
价发行 1,17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3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梅安森”,股票代码
“30027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177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
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告书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
露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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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3、股票简称:梅安森
4、股票代码:30027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867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467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
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1,177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马焰 1,830 31.19% 2014.11.02
叶立胜 630 10.74% 2014.11.02
包发圣 400 6.82% 2012.11.02
程岩 300 5.11% 2012.11.02
吴诚 250 4.26% 2012.11.02
谢兴智 240 4.09% 2012.11.02
首次公开发 张健媛 200 3.41% 2012.11.02
行前已发行 刘耘 150 2.56% 2012.11.02
的股份 黄险波 110 1.87% 2012.11.02
程世霖 90 1.53% 2012.11.02
盛倩婷 80 1.36% 2012.11.02
周丽芬 70 1.19% 2012.11.02
陈建军 30 0.51% 2012.11.02
唐学锋 20 0.34% 2012.11.02
小计 4,400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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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配售的
290 4.94% 2012.02.02
股份
本次公开发
网上发行的
行的股份 1,177 20.06% 2011.11.02
股份
小计 1,467 25.00% --
合计 5,867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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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MAS SCI.&TECH.CO.,LTD.

注册资本 4,400万元(发行前),5,867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马焰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21日
住 所 九龙坡区二郞创业路 105 号高科创业园 C2 区 6 层
邮政编码 400039

许可经营项目:制造甲烷传感器、负压传感器、流量传感器
(涡街流量计)、CO 传感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管道甲烷传感
器、矿用投入式液位传感器、负压传感器(有效期至 2013-1-5 止)、
制造甲烷检测报警仪(有效期至 2014-5-17 止)、制造红外低浓度
甲烷传感器(有效期至 2014-3-10 止),制造粉尘浓度传感器、差
压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有效期至 2013-7-7)。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
算机硬件、矿山专用设备、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开发、制
造、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气机械及器材,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及器材
(不含卫星地面发射和接收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销
售五金。(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备及成套安全保障系统的研发、设计、
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G87,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董事会秘书 吴诚
电 话 023-6846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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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3-68465683

互联网址 http://www.cqmas.com

电子信箱 mas@cqmas.com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



直接持股 占发行后总股
序号 名称 现任职务 任期
数量(万股) 本比例
1 马焰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1,830 31.19%

2 叶立胜 董事、副总经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630 10.74%

3 包发圣 董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400 6.82%

4 程岩 董事、副总经理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300 5.11%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5 吴诚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250 4.26%
书、财务负责人
6 谢兴智 监事会主席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240 4.09%

7 廖元和 独立董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 -

8 陈兴述 独立董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 -

9 钱建生 独立董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 -

10 吴平安 监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 -

11 全太锋 监事 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 -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马焰、第二大股东叶立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焰、叶立
胜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6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5.91%,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41.93%。

马焰,男,身份证号码为5102121967********,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
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1989年至2003年任职于煤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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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历任技术员、工程师等职务;2003年进入本公司,先后担
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叶立胜,男,身份证号码为3709021968********,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2年本科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现为山东科技大学)。1992年7月分
配至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仪表研究所工作。2003年进入本公司,担任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研发、质检、采购等管理工作。2010年1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马焰、叶立胜除控制发行人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23,135 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本(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 马焰 1,830 31.19%
2 叶立胜 630 10.74%
3 包发圣 400 6.82%
4 程岩 300 5.11%
5 吴诚 250 4.26%
6 谢兴智 240 4.09%
7 张健媛 200 3.41%
8 刘耘 150 2.56%
9 黄险波 110 1.87%
10 程世霖 90 1.53%
合计 4,200 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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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1,467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29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77%;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1,17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23%。


二、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26 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
(1)27.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7.1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
总股数按本次发行 1,467 万股计算)。


三、 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为 290 万股,有效申购
数量为 5,742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网下中签率为 5.05%,认购倍数为 19.8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 1,177 万股,中签率为 0.8224431242%,超额认购倍
数为 122 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42.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39.24 万
元。
2、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 3-0053 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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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五、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4,202.7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 (万元)
1 承销费用 2,987.10
2 保荐费用 300.00
3 审计费用 353.00
4 律师费用 136.00
5 信息披露费用 405.26
6 发行手续费用 21.40
合计 4,202.76

每股发行费用为 2.86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 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39.24 万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85 元。(按照本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募资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70 元(每股收益按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39.24 万元。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
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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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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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9月利润表及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1年9月30日、2011年1-9月和对照表中2010年1-9月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2010年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168,642,641.19 133,815,103.79 26.03%
流动负债 43,739,246.09 41,602,151.18 5.14%
总 资 产 183,013,874.44 143,914,768.99 27.1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7,674,628.35 100,712,617.81 36.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3 2.29 36.70%
较去年同期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1- 9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2,762,488.08 88,771,902.48 49.55%
利润总额 43,478,776.48 25,589,848.04 69.91%
净利润 36,962,010.54 21,751,370.85 69.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6,962,010.54 21,751,370.85 69.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146,353.57 21,706,040.53 66.53%
基本每股收益 0.84 0.49 69.9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26.85% 21.60% 增长 5.2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26.25% 21.55% 增长 4.70 个百分点
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3,278.75 -5,246,959.97 5.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1 -0.12 5.22%
较去年同期
项 目 2011 年 7-9 月 2010 年 7- 9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423,767.57 36,210,987.70 47.53%
利润总额 19,263,151.68 8,037,991.59 139.65%
净利润 16,277,981.39 6,864,549.36 137.1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6,277,981.39 6,864,549.36 137.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068,600.58 6,820,753.80 135.58%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16 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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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1.82% 6.82% 增长 5.0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11.67% 6.77% 增长 4.90 个百分点
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25,623.76 -3,209,288.84 -156.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9 -0.07 -156.31%

注:股本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4,400 万股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76.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55%;
利润总额为4,34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9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润为3,696.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614.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53%。
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10年7月,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其中明确要求“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
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
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
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②公司销售网
络不断扩大,市场美誉度不断提高。公司一直致力于销售网络的建设和完善,树
立公司产品良好的市场形象。2010年公司在山西、河南、安徽等主要产煤区域新
设立9个销售办事处,每个销售办事处负责各自区域内的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
同时,公司在重点产煤县或地区均设有服务站,能快速响应服务。
2011 年 7-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42.3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7.53%;
利润总额为 1,926.3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9.6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利润为 1,627.8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7.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1,606.8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5.58%。
2011年7-9月,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大
幅增加。(2)公司本期销售费用大幅下降。2010年7-9月,公司9个销售办事处刚
刚成立不久,初始费用的支出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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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8,301.39万元,较期初增加27.17%,其
中流动资产为16,864.26万元,较期初增加26.03%;公司流动负债为4,373.92万
元,较期初增加5.14%;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767.46万元,较期初增
长36.70%。
201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33万元, 较上年
同期增加5.22%,主要是因为(1)公司客户主要以国有大中型煤矿为主,而这些国
有大中型煤矿主要在第四季度支付货款,导致公司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2)由于本期公司现金余额充裕,为节约财务费用而减少了银行承
兑汇票的贴现,导致期末应收票据的余额大幅增加353.67万元,也相应的减少了
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偿债
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低,财务状况良好。
(三)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11 年 1-9 月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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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1 年 10 月 14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
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未发生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的事项;

5、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活动;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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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保荐代表人:唐明龙、张明举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
市保荐书》,民生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本保荐机构认为,梅安森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
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2、2011 年 1-9 月公司利润表
3、2011 年 1-9 月公司现金流量表
4、2011 年 7-9 月公司利润表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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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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