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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普源精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4-07
股票简称:普源精电 股票代码:68833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OL TECHNOLOGIES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2022 年 4 月 7 日
特别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
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

2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
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121,309,55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为 25,362,1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91%,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销率高于行业平均市销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24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营业收
公司市值 对应静态市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入
(亿元) 率(倍)
(亿元)
688337.SH 普源精电 73.85 3.54 20.85
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是德科技
KEYS.N (KEYSIGHT 289.09 42.21 6.85
TECHNOLOGIES)
688112.SH 鼎阳科技 64.80 2.21 29.35

2423.TW 固纬 41.34 23.12 1.79

均值 12.6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T-3 日)。
注 1:市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是德科技(KEYSIGHT TECHNOLOGIES)的财务年度为 2019 年的 1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的 10 月 31 日结束。
注 3:是德科技(KEYSIGHT TECHNOLOGIES)的营业收入、公司市值的单位为美元,固纬
的营业收入、公司市值的单位为新台币。
本次发行价格 60.88 元/股对应的公司市值为 73.85 亿元,2020 年发行人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5,420.72 万元,发行价格对应市销率为 20.85 倍,高于可比
公司同期平均数,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相关情况详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T-1 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3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
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大额股份支付导致最近一年及一期亏损且未来一段时期可能持续亏
损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为 3,909.56 万元、4,599.04 万元、-2,716.64 万元及-2,036.48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4.53 万元、3,866.00 万
元、-3,538.18 万元及-2,399.57 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存在亏损,且未来一段
时期存在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亏损且未来一段时期存在可能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 2020 年开始实施较大规模的股权激励。其中,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确
认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8,139.21 万元和 4,603.90 万元,因此导致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亏损;2021 年至 2024 年各年预计确认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9,207.79
万元、5,537.62 万元、1,268.09 万元、182.99 万元。扣除前述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亏损。大额股份支付费用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并进而延迟公司实现盈利,因此导致公
司未来一段时期存在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前述导致公司出现亏损的原因属于经

4
常性因素。

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主
要是因为 2018 年底重组完成后苏州普源全资控股北京普源,北京普源合并层面
(不含苏州普源及其子公司)2018 年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997.17 万元
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大额股份支付导致最
近一年及一期亏损且未来一段时期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IC 芯片、高精密电阻等电子元器件进口依赖风险

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及加工水平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性能,公司原材料中的部
分高端电子元器件,如 IC(集成电路)芯片、高精密电阻等需要使用进口产品,
系公司主要产品所需重要零部件。公司报告期内采购进口原材料占采购总额的
49.23%、48.00%、52.56%及 51.01%,其中进口 FPGA 主要为赛灵思(XILINX)、
英特尔(Intel)等美国品牌,进口 ADC、DAC 主要为亚德诺半导体(ADI)、德
州仪器(TI)等美国品牌,其中个别类型 IC 芯片受到美国商务部的出口管制。
对于公司目前采购的部分高性能 IC 芯片及高精密电阻,国产可替代的同等性能
产品较少。受其市场目前的供应格局影响,公司目前对其存在一定程度的进口依
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采购的受管制 IC 芯片均已获得美国商务
部的出口许可。但是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外资厂商生产能力受到
疫情的巨大影响,公司将面临重要电子料供应紧缺或者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可
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遍及全球超过 80 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
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97%、56.83%、54.15%和 54.28%。
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
的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给公司的境外经
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美国政府加大了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范

5
围和征收税率,目前公司所有出口美国的产品均被加征 25%关税。报告期内,公
司来源于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459.17 万元、5,076.63 万元、5,840.31 万
元和 3,454.47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69%、16.71%、16.49%
和 16.28%。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会导致公司对美国市场的
销售收入或盈利水平下降。

(四)公司的产品结构以中低端为主,高端产品推出或销售不及预期风险

由于国内企业在通用电子测量领域起步较晚,技术积累时间较短,在产品布
局及技术积累上与国外优势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产品结构主要集中于中低端,
中高端产品市场主要被国外优势企业是德科技、力科、泰克以及罗德与施瓦茨等
占据。

2021 年 1-6 月,公司国内高端数字示波器销售额为 1,971.28 万元,占当年数
字示波器销售总额的 18.37%,但是公司现阶段示波器产品仍然以中端及经济型
为主。公司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和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等产品中仅推出中端和经济型产品。因此,现阶段公司的产品结构仍然以中低端
为主。国外优势企业高端产品的相关技术更加成熟且市场经验更为丰富,若公司
无法按预期推出高端产品或已推出的高端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将会影响公司核心
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6 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399 号”
批复,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
90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
本为 12,130.95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2,536.2131 万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普源精电”,证券代码为“68833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三)股票简称:普源精电;股票扩位简称:普源精电

(四)股票代码:688337

7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21,309,554 股

(六)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30,327,389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25,362,131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95,947,423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657,794 股。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
普源精电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 2,672,249 股,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 985,545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的 985,545 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
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
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普源精电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
2,672,249 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


8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 2,419 个账户,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242 个。根据摇号结果,
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
量 130.7464 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6.94%,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总量的 4.9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31%。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73.85 亿元,发行人 2020 年度营
业收入为 35,420.72 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
准,即《科创板上市规则》2.1.2 之“(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9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IGOL TECHNOLOGIES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9,098.21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2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 8 号
邮政编码 215163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秘办
者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王宁
(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 0512-66706688
传真号码 0512-69585066
公司网址 www.rigol.com
电子信箱 wangning@rigol.com
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析仪
器、光学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环
经营范围 保设备、轻工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组装虚拟仪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的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
主营业务
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
所属行业 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40)中的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分类代码:402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
1、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源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7.48%。
普源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8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5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6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营地
股权结构 王悦持股 52.00%,王铁军持股 24.00%,李维森持股 24.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形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总资产 4,989.79 5,080.52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4,984.91 5,082.56
净利润 -84.27 -162.70
审计情况 经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悦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悦。最近两年内,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王悦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
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1998 年 7 月创立 RIGOL
工作室;2000 年 12 月成立北京普源并担任创始人、董事长、经理,2021 年 5 月
至今担任北京普源执行董事;2008 年 8 月至今担任普源投资董事长;200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普源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担任北京精仪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北
京精仪董事;2011 年 8 月至今担任欧洲普源常务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香
港普源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分别担任锐格合众、锐进合众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苏州蓝舍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
11
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寅虎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
任新加坡普源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上海普源执行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
担任锐创共赢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虎翅凌云执行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35.61%的股权。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王悦。王悦合计控制发行人 48.62%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设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
事任期 3 年,期限届满可连选连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1 王悦 董事长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2 王铁军 董事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3 王宁 董事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4 吴雅文 董事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12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5 王珲 独立董事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6 秦策 独立董事 2021.08-2022.12 普源投资
7 QIAN ZIYAN(钱自严) 独立董事 2020.08-2022.12 王悦



(二)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监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1 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 3 年,期限届满可连选连任,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1 罗蔚芬 监事会主席 2019.12-2022.12 普源投资
2 武沛杰 监事 2019.12-2022.12 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
3 王炜 职工代表监事 2019.12-2022.12 职工代表大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1 王悦 总经理 2019.12-2022.12
2 王宁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019.12-2022.12
3 吴雅文 副总经理 2019.12-2022.12
4 严波 副总经理 2019.12-2022.12
5 朱锋 副总经理 2019.12-2022.12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6 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悦 董事长、总经理
2 严波 副总经理、电子测量首席技术官

13
3 何毅军 研发总监
4 史慧 研发工程师
5 罗浚洲 研发工程师
6 张弘 研发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
债券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职务/近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王悦 董事长、总经理 777.60 8.55%
2 王铁军 董事 1,051.20 11.55%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间接持有发行人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平台
股份比例
普源投资 24.69%
王悦 董事长、总经理 锐进合众 0.62%
锐格合众 0.84%
王铁军 董事 普源投资 11.4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王宁 锐进合众 0.55%
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
董事、副总经理、普源书院执行院
吴雅文 锐进合众 0.55%

罗蔚芬 监事会主席 - -
武沛杰 监事、IT 工程师 锐进合众 0.03%
王炜 职工代表监事、人事专员 锐格合众 0.01%

14
间接持有发行人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平台
股份比例
锐进合众 0.02%
严波 副总经理、电子测量首席技术官 锐格合众 0.55%
朱锋 副总经理、供应链副总裁 锐进合众 0.55%
何毅军 研发总监 锐格合众 0.22%
史慧 研发工程师 锐格合众 0.22%
罗浚洲 研发工程师 锐格合众 0.11%
张弘 研发工程师 锐格合众 0.11%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且上述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锐进合众和锐格合众,锐进
合众直接持有发行人 400.00 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4.40%,占首次公
开发行后股本的 3.30%;锐格合众直接持有发行人 400.00 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
前总股本的 4.40%,占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的 3.30%。

1、锐进合众
企业名称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
认缴财产份额 400.00 万元
实缴财产份额 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6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 股权激励平台,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
15
业务的关系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项目
/2021 年 1-6 月 31 日/2020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万 总资产 480.22 476.69
元)(未经审计)
净资产 401.12 397.59
净利润 3.53 0.5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锐进合众的出资结构及其合伙人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 财产份额比例 任职情况
1 王悦 普通合伙人 55.00 13.75%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普
2 吴雅文 有限合伙人 50.00 12.50%
源书院执行院长
董事、副总经理、财
3 王宁 有限合伙人 50.00 12.50%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首席信息官
副总经理、供应链副
4 朱锋 有限合伙人 50.00 12.50%
总裁
5 陆大安 有限合伙人 20.00 5.00% 营销经理
6 窦少康 有限合伙人 20.00 5.00% 项目经理
非公司员工,供应链
7 朱铁军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精益高级顾问
8 朱广元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销售经理
9 武立春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技术支持工程师
10 师红亚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供应链经理
11 张蕾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经理
12 苗建龙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经理
13 陈浩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营销经理
14 梁俊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市场工程师
15 黄婉琪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秘书
16 王魁甫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IT 经理
17 马青峰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经理
18 曹赟婷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市场工程师
19 张园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会计
20 骆科炼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21 滕莉敏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22 周严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人事专员
16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 财产份额比例 任职情况
23 张灵敏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质量工程师
24 蔡佑杰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开发工程师
25 宋进伟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开发工程师
26 高静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27 马换强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28 李建伟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29 方超敏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30 马昆仑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销售经理
31 冯红开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32 刘傲子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33 许昌发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34 赵波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工程师
35 武沛杰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工程师
36 谢彬彬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项目经理
37 李冠增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开发工程师
38 刘钊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车间主管
39 吕慈东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市场工程师
40 杜倩雯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秘书
41 周小成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知识产权工程师
42 张敏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销售工程师
43 王炜 有限合伙人 2.00 0.50% 人事专员
44 锐创共赢 有限合伙人 21.00 5.25% -
合计 400.00 100.00% -
注:锐创共赢为发行人营销经理 WANG QIAN(汪骞)与王悦合资成立的持股平台,其中,
WANG QIAN(汪骞)持有 95.24%的财产份额;朱铁军为发行人聘请的供应链精益高级顾
问。



2、锐格合众
企业名称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
认缴财产份额 400.00 万元
实缴财产份额 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6 幢

17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
股权激励平台,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
业务的关系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万 总资产 479.26 476.91
元)(未经审计)
净资产 400.16 397.81
净利润 2.36 0.6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锐格合众的出资结构及其合伙人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 财产份额比例 任职情况
1 王悦 普通合伙人 76.00 19.00% 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电子测
2 严波 有限合伙人 50.00 12.50%
量首席技术官
3 程建川 有限合伙人 25.00 6.25% 营销经理
4 何毅军 有限合伙人 20.00 5.00% 研发总监
5 史慧 有限合伙人 20.00 5.00% 研发工程师
6 毛为勇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经理
7 孙哲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经理
8 蒋文裕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经理
9 罗浚洲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工程师
10 张弘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工程师
11 王皓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工程师
12 贺晓华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工程师
13 张立源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市场工程师
14 危晴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财务经理
15 邵景春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知识产权经理
16 龚桂强 有限合伙人 10.00 2.50% 研发经理
17 徐银涛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IT 经理
18 王丽明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工程师
19 李钊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工程师
20 任威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销售经理
21 李翠华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商务经理
22 秦喜朋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工程师
23 徐周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供应链经理
18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 财产份额比例 任职情况
24 郝虎虎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研发工程师
25 章荣成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销售经理
26 兰晓龙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销售经理
27 张文辉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销售经理
28 徐君毅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IT 经理
29 刘舒欢 有限合伙人 5.00 1.25% 供应链经理
30 王丹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助理
31 薛磊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销售经理
32 李伦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销售经理
33 江佳慧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销售工程师
34 郑鑫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35 陈欢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秘书
36 陈娟娟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会计
37 冯竹青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IT 开发工程师
38 高丽琳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人事专员
39 陈天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人事专员
40 张潇文 有限合伙人 3.00 0.75% 研发工程师
41 王炜 有限合伙人 1.00 0.25% 人事专员
合计 400.00 100.00% -

锐格合众、锐进合众为发行人股权激励平台,但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锐格合众、锐进合众均未设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管
理机构,也未建立股权管理规则,不属于员工持股计划,各持股平台均按照《合
伙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自律管理。

锐格合众、锐进合众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
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并在上市后准备实施或行权的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19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098.216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32.738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月)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普源投资 43,200,000 47.48% 43,200,000 35.61% 36
李维森 10,512,000 11.55% 10,512,000 8.67% 36
王铁军 10,512,000 11.55% 10,512,000 8.67% 36
王悦 7,776,000 8.55% 7,776,000 6.41% 36
锐格合众 4,000,000 4.40% 4,000,000 3.30% 36
锐进合众 4,000,000 4.40% 4,000,000 3.30% 36
元禾重元 2,484,473 2.73% 2,484,473 2.05% 12
檀英投资 2,360,000 2.59% 2,360,000 1.95% 12
招银现代 2,332,919 2.56% 2,332,919 1.92% 12
高瓴耀恒 2,285,984 2.51% 2,285,984 1.88% 12
汇琪创业 1,242,236 1.37% 1,242,236 1.02% 12
招银共赢 151,553 0.17% 151,553 0.12% 12
乾刚投资 125,000 0.14% 125,000 0.10% 12
国泰君安证裕投
- - 985,545 0.81% 24
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享科
创板普源精电 1
- - 2,672,249 2.20% 12
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摇号抽签限
- - 1,307,464 1.08% 6
售股份
小计 90,982,165 100.00% 95,947,423 79.0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20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月)
无限售条件的流
- - 25,362,131 20.91% -
通股
小计 - - 25,362,131 20.91% -
合计 90,982,165 100.00% 121,309,554 100.00% -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后 限售期限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月)

1 普源投资 43,200,000 35.61% 36
2 李维森 10,512,000 8.67% 36
3 王铁军 10,512,000 8.67% 36
4 王悦 7,776,000 6.41% 36
5 锐格合众 4,000,000 3.30% 36
6 锐进合众 4,000,000 3.30% 36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普源精
7 电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2,672,249 2.20% 12
理计划
8 元禾重元 2,484,473 2.05% 12
9 檀英投资 2,360,000 1.95% 12
10 招银现代 2,332,919 1.92% 12
合计 89,463,376 73.75% -



(三)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
21
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
股份数量为 98.55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5%,跟投金额为 59,999,979.60
元。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
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新股配售经 限售期限
初始认购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投资者名称 纪佣金 (自上市之
数(万股) (万股) (元)
(元) 日起、月)
国泰君安证
裕投资有限 151.6369 98.5545 59,999,979.60 - 24
公司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普源精电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普源精电 1 号资管计划”)。

2022 年 2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普源精电 1 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持有资产管理专项计划份额比例
如下:

实际缴款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的持有比例
1 王悦 董事长、总经理 3,550.00 21.71% 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电子
2 严波 830.00 5.08% 高级管理人员
测量首席技术官
副总经理、供应
3 朱锋 700.00 4.28% 高级管理人员
链副总裁
4 孙哲 研发经理 590.00 3.61% 核心员工

22
实际缴款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的持有比例
5 何毅军 研发总监 590.00 3.61% 核心员工
6 谢彬彬 项目经理 590.00 3.61% 核心员工
7 滕莉敏 研发工程师 500.00 3.06% 核心员工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
8 王宁 500.00 3.06% 高级管理人员
人、董事会秘
书、首席信息官
9 马军 营销经理 500.00 3.06% 核心员工
10 马青峰 研发经理 460.00 2.81% 核心员工
11 兰晓龙 销售经理 400.00 2.45% 核心员工
12 任威 销售经理 340.00 2.08% 核心员工
13 苗建龙 研发经理 320.00 1.96% 核心员工
14 章荣成 销售经理 310.00 1.90% 核心员工
15 徐周 供应链经理 310.00 1.90% 核心员工
16 方振 行政经理 300.00 1.83% 核心员工
17 程建川 营销经理 300.00 1.83% 核心员工
18 史慧 研发工程师 300.00 1.83% 核心员工
19 王海 项目经理 300.00 1.83% 核心员工
20 窦少康 项目经理 300.00 1.83% 核心员工
21 危晴 财务经理 250.00 1.53% 核心员工
22 曹赟婷 市场工程师 210.00 1.28% 核心员工
23 徐磊 供应链工程师 210.00 1.28% 核心员工
24 蔡佑杰 IT 开发工程师 200.00 1.22% 核心员工
25 骆科炼 研发工程师 200.00 1.22% 核心员工
26 顾小勇 知识产权工程师 200.00 1.22% 核心员工
27 徐银涛 IT 经理 190.00 1.16% 核心员工
28 蒋文裕 研发经理 190.00 1.16% 核心员工
29 吴芳瑜 供应链工程师 190.00 1.16% 核心员工
30 师红亚 供应链经理 180.00 1.10% 核心员工
31 黄婉琪 秘书 170.00 1.04% 核心员工
32 刘昊天 财务经理 170.00 1.04% 核心员工
33 龚桂强 研发经理 170.00 1.04% 核心员工
34 何薛军 人事专员 170.00 1.04% 核心员工
23
实际缴款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的持有比例
35 李静 供应链工程师 160.00 0.98% 核心员工
36 刘斌 研发经理 130.00 0.80% 核心员工
37 陈欢 秘书 120.00 0.73% 核心员工
38 刘舒欢 供应链经理 120.00 0.73% 核心员工
39 朱福杰 供应链工程师 120.00 0.73% 核心员工
40 杜瑶瑶 IT 开发工程师 110.00 0.67% 核心员工
41 周小成 知识产权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2 姚靖懿 研发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3 贺晓华 研发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4 王燕 供应链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5 张菲 供应链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6 祁春良 供应链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47 柴战营 供应链经理 100.00 0.61% 核心员工
董事、副总经
48 吴雅文 理、普源书院执 100.00 0.61% 高级管理人员
行院长
49 赵波 IT 工程师 100.00 0.61% 核心员工
合计 16,350.00 1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
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及相关费用。


普源精电 1 号资管计划设立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产品编码:SVA814)。管理人及实
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员工非该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
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普源精电 1 号资管计划获配 267.2249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 8.81%,
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表所示:



24
新股配售
初始认购股 获配股数 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 获配金额(元) 经纪佣金
数(万股) (万股) (月)
(元)
普源精电 1 号资
303.2738 267.2249 162,686,519.12 813,432.60 12 个月
管计划




2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032.7389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60.88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销率:20.85 倍(每股收入按照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3.12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29 元(按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9.51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按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4,633.14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172 号《验资
报告》。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18,020.43 万元(不含增值税)。发
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税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15,531.43
2 审计、验资费用 1,252.55
3 律师费用 669.8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1.70
26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税金额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94.93
合计 18,020.43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66,612.72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19,297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四、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 3,032.7389 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 365.779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2.06%,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884.7095 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1,884.7095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 782.25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3933508%,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 686.7833 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95.4667 万股。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
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95.4667 万股。




27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德勤会计师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 P06007 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
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内容,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德
勤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2)第 P02601
号)(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

德勤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2)
第 P02601 号),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项目
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91,679.47 81,339.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75,371.92 67,446.26
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57% 17.01%

营业收入(万元) 48,394.18 35,420.72

净利润(万元) -389.77 -2,71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77 -2,716.6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198.60 -3,538.18

28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项目
年度 年度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 不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7.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2.71 2,820.56
(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33% 22.3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资产质量和流动性
保持良好水平,公司总资产为 91,679.4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2.71%,其中流动
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22%,而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0.12%,基本保持不变。流
动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增长较大,主要
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二是存货余额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为应对疫情
和中美贸易战导致的全球供应阻碍、交付周期延长的局面而进行适度安全库存和
战略物资储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负债为 16,307.54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7.38%,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长 10.58%,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长 79.25%。
公司总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人
员规模增长及薪资水平调整所致;二是递延收益余额增长较大,主要系本年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长较大所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5,371.92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11.75%。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6.63%,主要原因为:一是基于自研示
波器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的销售额提升,促进公司主要产品数字示波器的
销售金额大幅增长;二是公司在直销模式下收入持续上升,特别是自营电商销售

29
模式及大客户销售模式的持续成长,另外随着公司中高端产品销售逐年提升,而
中高端产品的需求客户对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要求较高,客户更多地选择采用直
销模式购买公司产品。

2021 年度,公司净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紧,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的逐
渐扩大、产品结构的逐步改善,公司于 2021 年实现了销售收入的较高提升,同
时 2021 年 7-12 月产生了净利润 1,646.71 万元,实现了该期间的扭亏为盈并使得
全年的亏损额较去年同期大额减少。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19.56%,主要系公
司本期营业收入的增长所致。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 1.03%,公司仍
保持较大金额的研发投入,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上升 30.31%,
达到 10,320.54 万元。

四、2022 年 1-3 月业绩预测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在 11,960 万元至 12,210 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变动 29.46%
至 32.17%;预计 2022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60 万元至-
30 万元之间,亏损额同比减少 1,057.67 万元至 1,187.67 万元;预计 2022 年 1-3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70 万元至-450 万元
之间,亏损额同比减少 765.63 万元至 885.63 万元,主要系股份支付金额减少及
收入增长毛利提升导致。上述 2022 年 1-3 月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系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业务正常运行,未发生重

30
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产品销
售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技术人员、
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
协议》。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 年 2 月 11 日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批准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下述银行开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512903052810366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111800001124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30250188000295649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755959156310650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5617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6 1102021119001006462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634711147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除此以外,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 张彬、薛波
联系人 张彬、薛波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项目协办人 吕迎燕
项目组成员 王胜、李佳颖、唐明轩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普源精电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
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作为普源精电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自公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将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并指定张彬、薛波作为普源精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

张彬: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硕士学历。从事投资银
行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东杰智能 IPO、恩捷股份 IPO、绿的谐波 IPO、
襄阳轴承非公开、大康农业非公开、航天长峰重大资产重组、广汇汽车借壳美罗
药业等,并曾参与其他多个改制辅导和财务顾问项目。张彬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
34
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薛波: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博士学历。从事投资
银行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绿的谐波科创板 IPO、味知香 IPO、汉得
信息 IPO、澳洋科技 IPO 和非公开发行以及重大资产重组、澳洋顺昌非公开发行
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海特高新非公开发行、中石科技非公开发行、中密
控股非公开发行、片仔癀配股、鹿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等,并曾参与其他多个改
制辅导和财务顾问项目。薛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35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
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
发前股份。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
市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
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
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36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
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
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
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37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王铁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
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
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
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

38
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铁军、王宁、吴雅
文、武沛杰、王炜、朱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
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

39
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严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
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40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
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维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

41
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
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
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
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7、最近一年内新增股东元禾重元、檀英投资、招银现代、汇琪创业、招银
共赢、乾刚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向发行人
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三年内,本企业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

42
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
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8、最近一年内新增股东高瓴耀恒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规定,对于提交首发
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前述发行人新增
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9、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何毅军、罗浚洲、史慧、张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
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
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
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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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
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王铁军、
李维森、锐进合众、锐格合众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的关于减持或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要求、本企业/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可进行减持。

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本人将依
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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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
持的,本企业/本人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
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稳定股价的预案
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前
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
为的规定时(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相应的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届满前,视股价变动情况,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
状况、财务指标等进行沟通交流。

2、具体措施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公司稳定股价机制实施的义务人(以下合称“义务人”)。在触发日
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义务人将与公司沟通,确定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并将按照
稳定股价方案,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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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票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或
其他相关机关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低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

④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
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
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
有关公开承诺;③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④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⑤对
46
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暂扣对其所持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如有),
并暂扣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
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
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
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
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 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
用的资金不超过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

47
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
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①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
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有权暂
扣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
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
行赔偿。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
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
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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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
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
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
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入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应作出同等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
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薪酬,
同时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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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
赔偿;⑥上述承诺不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职
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和终止

(1)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
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
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
价多次达到触发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
稳定方案履行相关义务,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实现。

(2)自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
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请参见本节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
诺”、“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和“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
任的承诺”中相关内容。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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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
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
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声明

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及赔偿责任声明如下: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
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声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及赔偿责
任声明如下: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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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如属于本企业/本人
责任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企业/本
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
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及赔偿责
任声明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属于本人责任的,并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赔付投资者损失。

(2)联席主承销商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大和证券(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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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
司将依法赔付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承诺因德勤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律师承诺因中伦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
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因申威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公证天业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同时,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强内部控制

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
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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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
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
红的回报规划,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
连续性。

(4)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
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将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
人、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如有)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来制订、修改薪酬制度的,
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的未来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将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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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
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铁
军、李维森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
责,不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
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
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
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
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55
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本人或本
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
存续期内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本人被认定为不
得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九、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和/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
“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
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
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
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
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向
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6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
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
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
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
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企业/本人
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
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
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
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上述承诺已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构成合法和有效的义务,可有效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
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
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
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
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

57
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
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
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
益。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
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
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
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
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
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
内有效。

上述承诺已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构成合法和有效的义务,可有效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十、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股份代持情
形,该等股权/股份代持均已依法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在招股

58
说明中披露的股权/股份代持外,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权/股份代持、
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
开承诺;

(3)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
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履行上述

59
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
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
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得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不得转
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
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十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

束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
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对信
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
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各项承诺及约束措施系承诺方真
实意思表示,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责任主体签署的承诺书相关内容
60
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行人相关责任主体签署的上述承诺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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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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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3
(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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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8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9 - 10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财务报表附注 15 - 10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概况

公司基本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苏州普源精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有限”),普源有限系由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普源”)于 2009 年 4 月 27 日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苏州高新区科灵路
8 号。经 2019 年 12 月 22 日的股东会决议批准,普源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依
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增资和股权
转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

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江苏招银现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招银现代”)、南京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共赢”)、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琪创业”)、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檀英投资”)、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
刚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上述公司合计以人民币 350,021,285.25 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为人民币 8,696,181.00 元。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8,696,181.00
元。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高瓴投资”)签订增资协议,高瓴投资以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为人民币 2,285,984.00 元。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90,982,165.00
元。股权变更后,北京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投”)持有公司 47.48%的
股权,王悦持有公司 8.55%的股权,王铁军持有公司 11.55%的股权,李维森持有公司 11.55%
的股权,锐格合众持有公司 4.40%的股权,锐进合众持有公司 4.40%的股权,元禾重元持
有公司 2.73%的股权,招银现代持有公司 2.56%的股权,招银共赢持有公司 0.17%的股权,
汇琪创业持有公司 1.37%的股权,檀英投资持有公司 2.59%的股权,乾刚投资持有公司 0.14%
的股权,高瓴投资持有公司 2.51%的股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
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析仪器、光学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环保设备、轻工产品、
非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组装虚拟仪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之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详见附注(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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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概况 - 续

公司基本情况 - 续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已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及附注(六)“合并
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普源精投,最终控制方为王悦先生。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在本财务报表中,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
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
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
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
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
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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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续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
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
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
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股东权
益变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
业周期小于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
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相应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参见附注(五)、58。本公
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仅有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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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5.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
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
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
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
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
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
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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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汇率按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
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
量。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
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
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
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
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
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
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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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
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
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
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
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
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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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 续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
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暂没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9.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
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
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
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集团转按实际
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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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 续

9.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9.2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
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
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
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
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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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工具减值 - 续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续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
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
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
率;
(7)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天
的,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
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
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
风险。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
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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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工具减值 - 续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 续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
能全额偿付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
违约事件。

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60 天,本集团认为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9.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于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全部其他应收款(包括租赁
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于剩余的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业务对象的特征划分为贸易组合和终端消费者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应收经营租赁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

9.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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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 续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
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
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
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
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
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
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
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9.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
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

9.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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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 续

9.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 续

9.4.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
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
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
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
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
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
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
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9.4.1.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
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
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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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 续

9.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 续

9.4.1.2 其他金融负债 - 续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
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
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
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
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9.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
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
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9.5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
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
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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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 - 续

9.5 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 续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
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
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
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
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9.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
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 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
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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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存货 - 续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续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
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持有待售资产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
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
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
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
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
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但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
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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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

12.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
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
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
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2.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2.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
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2.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
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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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资性房地产 - 续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
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14.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4.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或 10 5 9.50 或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或5 5 19.00 或 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
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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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 续

14.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6.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
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
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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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无形资产 - 续

17.1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 - 续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
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
软件使用权 直线法 5-10 -
其他 直线法 1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18、长期资产减值。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
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
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
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
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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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8. 长期资产减值 - 续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
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1. 职工薪酬

21.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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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职工薪酬 - 续

21.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2. 预计负债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未决诉讼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
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23.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3.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3.1.1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
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23.1.2 换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对于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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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股份支付 - 续

23.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
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
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
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
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
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
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
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4.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及相关配
件的销售。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
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
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
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
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
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
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
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业务中,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主要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对于向经销商、直
销客户和 ODM 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或者交给对方
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收入;对于通过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
舰店向客户直接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产品的维
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
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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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收入 - 续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
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
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
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
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销售激励措施,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
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
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
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
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
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
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
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5. 合同成本

25.1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
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
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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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政府补助 - 续

26.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

26.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专项补助款及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由于用于补偿集团相关的成本
费用或损失,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对应的贴息冲
减相关借款费用。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7.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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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续

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
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
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
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
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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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27.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
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
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
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8.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28.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
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为简化处理,本集团对于房屋建筑物的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
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8.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
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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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 - 续

28.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续

28.1.2 使用权资产- 续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
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8.1.3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
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
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
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
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反映。

28.1.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办公设备及员工宿舍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
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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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8. 租赁 - 续

28.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28.1.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续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28.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28.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
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28.2.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8.2.3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
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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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
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
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
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
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
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应收账款减值

除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应收对象的风险特征,将
其划分为贸易组合和终端消费者组合,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逾期比例并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
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
集团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五)、5。

存货跌价准备

如附注(三)、10“存货”中所述,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
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复核存货的状况,当存货账面净值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将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复核程序包括全面盘点,复核存货库龄清单,并综合考虑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和估计,包括估计存货的售价时,参考公
开市场价格信息或者考虑最近或期后的产品售价。这些估计与市场情况、生产技术革新密
切相关,对于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预期将影响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本集团的存货跌
价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五)、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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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9.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

如附注(三)、14“固定资产”所述,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根据对类似性质和功能的固定资
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和残值的历史经验为基础,并可能因技术革新的原因发生重大改变。
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先前估计不同时,本集团将作会计估计变更。报
告期内,本集团管理层未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缩短或延长及需要改变预计净残值的情况。

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未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
本集团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并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

30. 会计政策变更

30.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

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
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
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
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此外,也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本集团修订
后的作为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的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28。

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
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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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0. 会计政策变更 - 续

30.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续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除低价值租赁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
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而做了如下调整:

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
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选择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 2,619,523.07 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
2,619,523.07 元。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
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介于 2.01%至 3.25%之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 2,619,523.07 2,619,523.07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8,552.35 1,008,552.3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1,610,970.72 1,610,970.72

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承
诺的差额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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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0. 会计政策变更 - 续

30.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新租赁准则 -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一、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承诺 5,049,569.62
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租赁负债 4,605,739.65
减:确认豁免-短期租赁 1,986,216.58
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 2,619,523.07
二、2021 年 1 月 1 日租赁负债 2,619,523.07
其中:流动负债 1,008,552.35
非流动负债 1,610,970.72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2,619,523.07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 2,619,523.07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按类别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房屋建筑物 2,619,523.07
合计 2,619,523.07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对于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无需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租
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影响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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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系按有关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 对本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的应纳税 注1
所得额乘以法定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或应税劳务收入,本公司及境
增值税 内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 注2
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从价计征部分按房产原值的 70%,按 1.2%的税率
房产税 1.2%;12%
计缴;从租计征部分按照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5 元或 3 元/
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 1.5 元或 3 元/平方米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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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续

注 1: 本集团主要注册地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主要注册地 税率
本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15%
北京普源 北京市 15%
苏州蓝舍软件有限公司(“苏州蓝舍”) 江苏省苏州市 25%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 25%
(“上海普源”)
RIGOLTechnologiesEUGmbH
德国吉尔兴 27.725%
(“欧洲普源”)
区分联邦税和俄勒冈州税,根据以下步
骤计算:
联邦税:
RIGOLTechnologiesUSA,Inc
美国波特兰 固定税率:21%
(“美国普源”)
俄勒冈州税:
应纳税额 100 万美元及以下:6.6%,应
纳税额 100 万美元以上:7.6%
区分法人税和地方法人税,根据以下步
骤计算:
法人税:
应纳税所得额 800 万日元以下:1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800 万:23.2%
地方法人税:
法人所得税额的 10.3%
事业税:
RIGOLTechnologiesJapan,LLC. 应纳税所得额 400 万日元以下:3.5%;
日本东京
(“日本普源”) 应纳税所得额 400 万日元到 800 万日元
之间:5.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800 万
日元:7%。
地方法人特别税:
应纳事业税的 37%
住民税:
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的税收标准(已缴
纳的法人税)乘以 7%加上定额 70,000 日
元/年。
RIGOLTechnologiesHKLimited
香港 离岸豁免
(“香港普源”)
RIGOLTechnologies(Singapore)Pte.Ltd.
新加坡 17%
(“新加坡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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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续

注 1: 本集团主要注册地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 续

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R201832008574),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 3 年。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R202132001461),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 3 年。

北京普源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R202011001795),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 3
年。

欧洲普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按照普赫海姆当地税率 28.075%
缴纳所得税,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按照吉尔兴当地税率 27.725%缴纳所得税。

注 2: 根据财政部、国务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普源享受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按规定的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增值税主要涉及产品销售和不动产租赁。产品或服务销售适用税率为 13%或
6%。本公司不动产租赁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 5%,其他部分应税服务收入选择
适用简易征收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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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欧元 327.80 7.2197 2,366.62 715.30 8.0250 5,740.28

银行存款:
人民币 - - 36,232,656.16 - - 165,722,040.78
美元 7,153,716.32 6.3757 45,609,975.15 3,788,663.90 6.5249 24,720,606.15
日元 198,680,506.00 0.0554 11,009,875.01 78,212,776.00 0.0632 4,945,863.10
欧元 5,392,776.92 7.2197 38,933,614.38 3,088,644.40 8.0250 24,786,370.54
港币 141.36 0.8176 115.58 141.36 0.8416 118.97
新加坡币 233.60 4.7179 1,102.10 483.60 4.9314 2,384.8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 - 4,049,798.16 - - 3,537,391.03
美元 270,352.61 6.3757 1,723,687.14 27,517.30 6.5249 179,546.72
欧元 17,667.99 7.2197 127,557.59 - - -
合计 137,690,747.89 223,900,062.4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22,701,235.29 18,112,689.08
款项总额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受限资金:
关税保函(注 1) - - 2,700,000.00 - - 2,100,000.00
投标保证金保函(注 2) - - 200,000.00 - - -
小计 2,900,000.00 2,100,000.00

非受限资金:
支付宝等人民币存款 - - 1,149,798.16 - - 1,437,391.03
支付宝等美元存款 270,352.61 6.3757 1,723,687.14 27,517.30 6.5249 179,546.72
Paypal-欧元 17,667.99 7.2197 127,557.59 - - -
小计 3,001,042.89 1,616,937.75
合计 5,901,042.89 3,716,937.75


注 1: 截至本年末,受限资金人民币 2,700,000.00元用于海关关税保函(2020年 12月 31 日:
人民币 2,100,000.00 元)。

注 2:截至本年末,受限资金人民币人民币 200,000.00 元用于投标保函(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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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1,702,894.31 90,920,495.46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50,825,880.00
结构性存款 221,702,894.31 40,094,615.46
合计 221,702,894.31 90,920,495.46

3、 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远期外汇合约 248,200.00 7,200.00
合计 248,200.00 7,200.00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衍生金融资产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 1,000,000.00
元,买入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衍生金融资产包括远期外汇合
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 1,000,000.00 元,买入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上述远期外汇
合约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265,920.00 -
合计 265,920.00 -

(2) 本年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本年末,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 本年末,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 本年末,本集团认为其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对方
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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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未到期 35,635,137.67 30,001,567.64
逾期 30 天以内 15,306,557.27 12,012,037.64
逾期 31 至 60 天 7,438,590.38 6,967,655.53
逾期 61 至 90 天 2,691,260.24 1,124,269.67
逾期 91 至 120 天 683,294.29 1,830,328.48
逾期 121 至 360 天 328,246.04 1,132,182.12
逾期 1 年及以上 9,552.75 246,850.46
应收账款 62,092,638.64 53,314,891.54
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41,863.39 660,600.67
账面价值 62,050,775.25 52,654,290.87

(2)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对于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账款,在单项资产的基
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利用应收
账款逾期账龄来评估销售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业务的对象划分
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贸易组合、终端消费者组合。该两类业务分别涉及大量的具有相同
的风险特征的客户。逾期账龄信息能反映这两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对于
终端消费者组合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向终端消费者销
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在本集团将商品交付给终端消费者后取得收款权利,由于终端消
费者会先行付款给第三方收款平台,待收货后一段时间由第三方收款平台转账给本集团,
本集团认为信用风险低,无重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 月 1 日,上述组合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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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应收账款 - 续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0.00 0.01 900.0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2,091,738.64 99.99 40,963.39 0.07 62,050,775.25
其中:- 贸易组合 60,761,655.28 97.86 40,963.39 0.07 60,720,691.89
- 终端消费者组合 1,330,083.36 2.13 - - 1,330,083.36
合计 62,092,638.64 100.00 41,863.39 0.07 62,050,775.25

单位: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987.46 0.02 9,987.4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3,304,904.08 99.98 650,613.21 1.22 52,654,290.87
其中:- 贸易组合 52,686,892.84 98.82 650,613.21 1.23 52,036,279.63
- 终端消费者组合 618,011.24 1.16 - - 618,011.24
合计 53,314,891.54 100.00 660,600.67 1.24 52,654,2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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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应收账款 - 续

(2)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贸易组合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预计平均损失率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计平均损失率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未到期 0.01 35,635,094.16 2,759.43 35,632,334.73 0.16 29,929,845.69 47,273.16 29,882,572.53
逾期 30 天以内 0.02 14,290,868.93 992.45 14,289,876.48 0.20 11,761,093.69 23,878.55 11,737,215.14
逾期 31 至 60 天 0.08 7,123,638.87 5,764.45 7,117,874.42 1.44 6,793,454.24 97,872.08 6,695,582.16
逾期 61 至 90 天 0.32 2,691,260.24 8,499.45 2,682,760.79 3.63 1,118,039.68 40,593.58 1,077,446.10
逾期 91 至 120 天 1.00 682,994.29 6,829.94 676,164.35 6.84 1,826,737.95 124,964.76 1,701,773.19
逾期 121 至 360 天 2.00 328,246.04 6,564.92 321,681.12 8.20 1,025,795.70 84,105.19 941,690.51
逾期 1 年及以上 100.00 9,552.75 9,552.75 - 100.00 231,925.89 231,925.89 -
合计 60,761,655.28 40,963.39 60,720,691.89 52,686,892.84 650,613.21 52,036,2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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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 应收账款 - 续

(3) 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本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减值准备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418,687.32 241,913.35 660,600.67
本年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10,452.75) 10,452.75 -
本年计提(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376,353.29) (70,660.59) (447,013.88)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 (173,314.34) (173,314.34)
汇率变动的影响 (470.64) 2,061.58 1,590.94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1,410.64 10,452.75 41,863.39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占应收账款
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年末余额合计数
年末余额
的比例(%)
A 公司(注 1) 第三方 12,225,959.29 693.51 19.69%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注 2) 第三方 9,965,191.86 2,232.05 16.05%
北京神州技测科技有限公司(注 3) 第三方 7,716,777.95 421.67 12.43%
广州市中普电子有限公司 第三方 4,303,421.51 159.22 6.93%
InterWorld Highway, LLC 第三方 2,316,413.97 1,868.51 3.73%
合计 36,527,764.58 5,374.96 58.83%

注 1: 包括应收 A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余额。

注 2: 包括应收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余额。

注 3: 包括应收北京神州技测科技有限公司、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神州技测(上
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余额。

(5)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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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064,137.20 99.83 3,812,764.94 99.57
1-2 年 12,059.98 0.17 16,606.76 0.43
合计 7,076,197.18 100.00 3,829,371.70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于本年末,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占预付款项年末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日置(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方 894,033.19 12.63
苏州瑞云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方 722,185.84 10.21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第三方 695,096.90 9.82
NIHON MICRON CO.,LTD. 第三方 661,706.52 9.35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方 521,502.88 7.37
合计 3,494,525.33 49.38

7、 其他应收款

7.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未逾期 2,525,661.87 3,412,011.98
减:信用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 2,525,661.87 3,41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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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 其他应收款 - 续

7.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续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款 - 398,495.61
应收资产处置款(注 1) 1,000,000.00 1,000,000.00
应收房租 367,217.50 817,974.62
租房押金 201,391.00 191,380.82
保证金 848,154.39 958,621.02
员工备用金 - 45,539.91
其他 108,898.98 -
合计 2,525,661.87 3,412,011.98

注 1: 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普源有限与 Dionamix Scientific Inc.及其子公司苏州理瞳精密
测量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化学分析仪器的整体资产出售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13,500,000.00 元的价格出售有关化学分析仪器业务的全部相关资产、相关负债和相
关人员。标的资产、负债和相关人员的移交已经于 2019 年 9 月基本完成。于 2019
年收到相关转让款项人民币 11,500,000.00 元;于 2020 年收到相关转让款项人民币
1,000,000.00 元;截止本年末,由于苏州理瞳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尚在对转让的相
关标的资产性能进行确认,因此尚有人民币 1,000,000.00 元未支付,上述款项预计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3) 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于本年度,无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信用减值准备。

本集团利用其他应收款账龄和交易对象的特征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账龄的状况、交易对象的特征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认为其他
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较低,因此并未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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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7、 其他应收款 - 续

7.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续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的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应收资产
苏州理瞳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第三方 1,000,000.00 未逾期
处置款
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方 应收房租 328,000.00 未逾期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方 保证金 280,000.00 未逾期
亚马逊集团 第三方 保证金 234,152.80 未逾期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方 保证金 210,000.00 未逾期
合计 2,052,152.80

(5)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6)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7)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材料 61,224,443.07 31,971,991.36
半成品 19,592,094.23 12,453,905.29
产成品 39,403,313.04 33,162,243.58
发出商品 898,962.05 2,384,685.01
在途物资 3,432,778.79 1,896,036.23
委托加工材料 251,938.02 850,270.14
减:存货跌价准备 5,474,250.19 3,867,244.46
合计 119,329,279.01 78,851,8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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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8、 存货 - 续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 本年减少金额 外币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计提金额 转回 转销 折算差额
原材料 1,342,288.59 1,226,963.60 - (346,621.12) - 2,222,631.07
半成品 190,307.25 194,940.55 - (139,447.53) - 245,800.27
产成品 2,334,648.62 1,419,750.51 - (580,168.59) (168,411.69) 3,005,818.85
合计 3,867,244.46 2,841,654.66 - (1,066,237.24) (168,411.69) 5,474,250.19

9、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留抵税金 13,971,076.91 15,606,685.79
待资本化的 IPO 费用 10,765,120.04 2,623,875.99
合计 24,736,196.95 18,230,561.78

10、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银行大额存单 - -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合计 - -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2) 信用减值计提情况

于本年度,无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信用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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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1、 长期应收款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租房押金 109,172.63 - 109,172.63 578,586.30 - 578,586.30
押金保证金 - - - 9,500.00 - 9,500.00
合计 109,172.63 - 109,172.63 588,086.30 - 588,086.30

12、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一、账面价值
1.年初及年末余额 64,621,899.88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19,033,026.17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或摊销 3,058,993.03
3.年末余额 22,092,019.20
三、减值准备
1.年初及年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余额 42,529,880.68
2.年初余额 45,588,8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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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办公设备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232,968,818.44 36,836,522.05 6,288,533.36 3,094,686.68 6,258,090.13 285,446,650.66
2.本年增加金额
(1)购置 12,354,141.07 3,357,615.76 2,001,034.44 801,649.47 11,835.64 18,526,276.38
(2)在建工程转入 11,439,006.62 1,441,134.71 - - - 12,880,141.33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 279,582.51 427,394.02 426,416.97 3,791.50 1,137,185.00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59.72) (2,385.72) (87,634.56) - (90,380.00)
5.年末余额 256,761,966.13 41,355,330.29 7,859,788.06 3,382,284.62 6,266,134.27 315,625,503.37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16,800,142.62 22,507,200.40 4,223,446.76 2,510,312.73 5,444,324.95 51,485,427.46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11,819,323.45 3,663,495.37 900,225.40 265,964.43 218,562.45 16,867,571.10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 258,113.20 368,861.50 402,650.47 3,601.96 1,033,227.13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56.42) (2,385.72) (84,814.79) - (87,456.93)
5.年末余额 28,619,466.07 25,912,326.15 4,752,424.94 2,288,811.90 5,659,285.44 67,232,314.50
三、减值准备
1.年初及年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228,142,500.06 15,443,004.14 3,107,363.12 1,093,472.72 606,848.83 248,393,188.87
2.年初账面价值 216,168,675.82 14,329,321.65 2,065,086.60 584,373.95 813,765.18 233,961,223.20


(2)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重大的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于本年末,本集团不存在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于本年末,本集团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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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北京研发中心装修 - - - 3,514,024.91 - 3,514,024.91
西门子 PDM 实施项目 - - - 1,277,091.78 - 1,277,091.78
蓝凌知识管理平台 - - - 202,366.01 - 202,366.01
薄膜车间新建及微组装扩建 6,477,064.22 - 6,477,064.22 - - -
其他 661,509.36 - 661,509.36 249,780.00 - 249,780.00
合计 7,138,573.58 - 7,138,573.58 5,243,262.70 - 5,243,262.70

(2) 重要在建工程本年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 预算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转入无形资产 年末余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占预算
西门子 PDM 实施项目 1,280,000.00 1,277,091.78 - - (1,277,091.78) - 100.00% 已完工 自有资金
北京研发中心装修 10,821,600.00 3,514,024.91 7,333,944.59 (10,847,969.50) - - 100.00% 已完工 自有资金
薄膜车间新建及微组
35,300,000.00 - 6,477,064.22 - - 6,477,064.22 18.35% 未完工 自有资金
装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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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使用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一、账面价值
1.年初余额 2,619,523.07
2.本年增加金额 1,334,758.02
3.本年减少金额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40,176.09)
5.年末余额 3,714,105.00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
2.本年增加金额 1,074,589.10
3.本年减少金额 -
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5,505.93)
5. 年末余额 1,039,083.17
三、减值准备
1.年初及年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余额 2,675,021.83
2.年初余额 2,619,523.07

注: 本集团租赁了多项资产,包括办公区域、办公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期为 3 个月至
5 年。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1,859,702.51 元。本
年度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 3,033,652.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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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0,053,693.01 26,888,081.92 176,991.16 37,118,766.09
2.本年增加金额
(1)购置 - 3,220,992.53 88,407.08 3,309,399.61
(2)在建工程转入 - 2,593,993.65 - 2,593,993.65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6,775.43) - (36,775.43)
5.年末余额 10,053,693.01 32,666,292.67 265,398.24 42,985,383.92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1,910,201.66 16,420,397.03 32,822.79 18,363,421.48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201,073.86 1,959,331.11 39,415.11 2,199,820.08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6,773.82) - (36,773.82)
5.年末余额 2,111,275.52 18,342,954.32 72,237.90 20,526,467.74
三、减值准备
1.年初及年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7,942,417.49 14,323,338.35 193,160.34 22,458,916.18
2.年初账面价值 8,143,491.35 10,467,684.89 144,168.37 18,755,344.61

17、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外币报表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摊销金额 年末余额
折算差额
零星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3,383.73 - 13,383.73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96,792.00 103,490.67 56,770.25 (1,129.17) 142,383.25
合计 110,175.73 103,490.67 70,153.98 (1,129.17) 142,3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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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203,801.55 691,718.81 2,810,961.05 472,231.66
预计负债 3,572,052.64 697,103.72 2,748,056.22 569,873.87
信用减值准备 21,649.49 5,359.80 411,412.98 76,107.82
销售返利 13,821,263.42 2,075,870.72 16,164,854.10 2,443,316.22
应付员工激励奖金 592,421.94 88,863.29 3,425,372.37 513,805.86
预提费用 5,517,086.38 898,696.97 2,739,433.13 452,962.98
政府补助 11,135,925.43 1,670,388.8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95,725.50 14,358.83
未实现利润 11,911,065.56 2,577,684.81 12,530,578.44 3,177,900.74
可抵扣亏损 14,380,320.31 2,145,274.43 41,215,875.45 6,182,381.32
合计 65,155,586.72 10,850,961.36 82,142,269.24 13,902,939.3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海外子公司未分配利润 3,740,666.78 187,033.34 6,162,299.03 1,625,306.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51,094.31 292,664.15 1,127,695.46 169,154.32
合计 5,691,761.09 479,697.49 7,289,994.49 1,794,460.6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 抵销后递延 递延所得税 抵销后递延
项目
资产和负债 所得税资产 资产和负债 所得税资产
年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 年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9,697.49 10,371,263.87 479,335.61 13,423,603.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9,697.49 - 479,335.61 1,315,125.08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543,426.81 10,968,248.19
可抵扣亏损 28,355,579.26 31,489,254.59
合计 39,899,006.07 42,457,5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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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023 年 337,972.26 337,972.26
2024 年 159,310.69 159,310.69
2025 年 218,797.73 218,797.73
2026 年 969,105.19 -
2027 年及以后 26,670,393.39 30,773,173.91
合计 28,355,579.26 31,489,254.59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预付固定资产款 7,350,398.68 8,919,265.70
合计 7,350,398.68 8,919,265.70

20、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 18,053,361.60 18,896,705.29
合计 18,053,361.60 18,896,705.29

本集团借款均为固定利率借款,于本年末,上述固定利率借款的利率为 0.80% (2020 年 12
月 31 日:2.4930%至 2.7476%)。

(2)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之短期借款。

21、 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远期外汇合约 - 95,725.50
合计 - 95,725.50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衍生金融负债(2021 年 12 月 31 日:衍生金融负债包括远期外汇合约,
其名义金额为欧元 1,500,000.00,买入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为一年。该远期外汇合约未被指
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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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2、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采购款 53,935,262.43 50,852,097.93
合计 53,935,262.43 50,852,097.93

(2)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3、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房屋租金预收款 722,053.50 545,885.65
合计 722,053.50 545,885.65

(2)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4、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销售返点 16,224,558.48 19,072,849.53
预收货款/服务款 3,432,542.77 1,694,093.06
合计 19,657,101.25 20,766,942.59

(2) 由于本集团的销售返点向经销商提供了其在未来采购可行使的重大权利,因此,向
经销商提供该未来采购款的抵扣承诺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销售交易发生时确
认一项合同负债,详见附注(五)、40。

本集团出售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及相关配件。对
于官网销售和部分线下销售客户,本集团一般会要求客户预付 100%货款,在收到
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运送至客户后确认收入。

有关与维修服务相关的收入,在收到客户预先支付的维修服务款时确认一项合同负
债,并在维修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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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短期薪酬 12,563,093.57 106,264,271.64 93,800,125.00 25,027,240.21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24,945.67 11,025,626.46 10,717,714.61 432,857.52
合计 12,688,039.24 117,289,898.10 104,517,839.61 25,460,097.73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注) 11,665,576.92 89,362,484.12 77,453,532.35 23,574,528.69
2.职工福利费 - 5,781,714.78 5,781,714.78 -
3.社会保险费 139,683.98 5,109,237.52 4,956,955.88 291,965.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32,163.63 4,714,461.70 4,594,844.39 251,780.94
工伤保险费 189.07 104,476.04 89,700.32 14,964.79
生育保险费 7,331.28 290,299.78 272,411.17 25,219.89
4.住房公积金 75,385.88 4,846,775.43 4,533,405.00 388,756.3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82,446.79 1,164,059.79 1,074,516.99 771,989.59
合计 12,563,093.57 106,264,271.64 93,800,125.00 25,027,240.21

注: 2021 年度本集团依据员工激励奖金计划为职工计提人民币 98,061.18 元的激励奖金,
并约定在 2022 年 7 月发放完毕。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89,815.56 7,259,997.49 6,932,026.30 417,786.75
2.失业保险费 7,361.17 229,067.23 224,058.28 12,370.12
3.国外设定提存计划 27,768.94 3,536,561.74 3,561,630.03 2,700.65
合计 124,945.67 11,025,626.46 10,717,714.61 432,857.52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根据该等计
划,本集团按缴存基数的相应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
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 2021 年度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国外设定提存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
7,259,997.49 元、229,067.23 元及 3,536,561.74 元(2020 年:人民币 639,415.30 元、22,215.29
元及 2,052,114.67 元),于本年末,本集团尚有人民币 417,786.75 元、12,370.12 元及 2,700.65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9,815.56 元、7,361.17 元及 27,768.94 元)应缴存养老保险费
用、失业保险费用和国外设定提存费用尚未缴存。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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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6、 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 5,015,556.02 8,960,820.30
增值税 3,537,235.44 1,171,500.42
个人所得税 840,819.74 1,405,690.01
其他 1,536,544.81 1,651,921.75
合计 10,930,156.01 13,189,932.48

27、 其他应付款

27.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 2,967,320.21 3,523,056.88
运输款 1,516,083.10 860,242.83
办公及水电费 1,441,280.74 1,679,919.99
中介服务费 1,007,478.01 261,414.84
货运代理费 678,320.61 120,368.51
应付员工个人款项 41,614.77 185,520.53
其他应付费用 722,909.05 1,245,469.39
合计 8,375,006.49 7,875,992.97

(2)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47,029.50 269,509.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44,175.34
合计 1,291,204.84 269,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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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9、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中小企业借款(注) 787,749.61 -
合计 787,749.61 -

注: 美国普源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收到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授权贷款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
借款,本金为美元 123,555.00 元,利率为 0.98%,期限为 5 年。

30、 租赁负债

项目 年末余额
房屋建筑物租赁 2,780,331.58
合计 2,780,331.58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844,175.34
净额 1,936,156.24

31、 长期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 租赁押金 1,085,349.53 1,162,471.5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47,029.50 269,509.00
合计 638,320.03 892,962.50

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员工激励奖金 - 626,825.98
合计 - 626,8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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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3、 预计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4,638,934.67 3,706,576.82
合计 4,638,934.67 3,706,576.82

34、 递延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政府补助 16,650,020.74 7,210,836.43
合计 16,650,020.74 7,210,836.43

于本年末,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计入
本年新增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年初余额 其他收益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补助金额 /与收益相关
金额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7,210,836.43 - 1,696,741.12 - 5,514,095.31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设备相关
2021 年度省级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 - 10,680,000.00 - - 10,680,000.00 与资产相关
备相关
2021 年度省级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费 - 5,320,000.00 4,864,074.57 - 455,925.43 与收益相关
用相关
合计 7,210,836.43 16,000,000.00 6,560,815.69 - 16,650,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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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股本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方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2021 年度
王悦 7,776,000.00 - - 7,776,000.00
李维森 10,512,000.00 - - 10,512,000.00
王铁军 10,512,000.00 - - 10,512,000.00
普源精投 43,200,000.00 - - 43,200,000.00
锐格合众 4,000,000.00 - - 4,000,000.00
锐进合众 4,000,000.00 - - 4,000,000.00
元禾重元 2,484,473.00 - - 2,484,473.00
招银现代 2,332,919.00 - - 2,332,919.00
招银共赢 151,553.00 - - 151,553.00
汇琪创业 1,242,236.00 - - 1,242,236.00
檀英投资 2,360,000.00 - - 2,360,000.00
乾刚投资 125,000.00 - - 125,000.00
高瓴投资 2,285,984.00 - - 2,285,984.00
合计 90,982,165.00 - - 90,982,165.00
2020 年度(注):
王悦 7,776,000.00 - - 7,776,000.00
李维森 10,512,000.00 - - 10,512,000.00
王铁军 10,512,000.00 - - 10,512,000.00
普源精投 43,200,000.00 - - 43,200,000.00
锐格合众 4,000,000.00 - - 4,000,000.00
锐进合众 4,000,000.00 - - 4,000,000.00
元禾重元 - 2,484,473.00 - 2,484,473.00
招银现代 - 2,332,919.00 - 2,332,919.00
招银共赢 - 151,553.00 - 151,553.00
汇琪创业 - 1,242,236.00 - 1,242,236.00
檀英投资 - 2,360,000.00 - 2,360,000.00
乾刚投资 - 125,000.00 - 125,000.00
高瓴投资 - 2,285,984.00 - 2,285,984.00
合计 80,000,000.00 10,982,165.00 - 90,982,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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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5、 股本 - 续

注: 2020 年 6 月 23 日,元禾重元、招银现代、招银共赢、汇琪创业、檀英投资、乾刚投
资分别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0,038.25 元(其中人民币 2,484,473.00 元计入股本,
人民币 97,515,565.25 元计入资本公 积) 、 人民币 93,899,998.00 元( 其中 人 民 币
2,332,919.00 元 计 入 股 本 , 人 民 币 91,567,079.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 人 民 币
6,10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151,553.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5,948,447.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人民币 49,999,999.00 元(其中人民币 1,242,236.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48,757,76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4,99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360,000.00 元
计入股本,人民币 92,63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031,250.00 元(其中人民
币 125,000.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4,906,2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 年 12 月 28
日,高瓴投资向本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285,984.00 元计
入 股 本 , 人 民 币 97,714,016.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 以 上 各 方 合 计 增 资 人 民 币
450,021,285.25 元(其中人民币 10,982,165.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439,039,120.25 元计
入资本公积)。上述增资后本集团股本为人民币 90,982,165.00 元。

36、 资本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2021 年度
股本溢价 468,043,684.48 - - 468,043,684.48
其他资本公积(注 2) 81,392,085.98 82,803,674.60 - 164,195,760.58
合计 549,435,770.46 82,803,674.60 - 632,239,445.06
2020 年度
股本溢价(注 1) 28,004,564.23 440,039,120.25 - 468,043,684.48
其他资本公积(注 2) - 81,392,085.98 - 81,392,085.98
合计 28,004,564.23 521,431,206.23 - 549,435,770.46

注 1: 上年股本溢价增加金额人民币 440,039,120.25 元,其中人民币 439,039,120.25 元系投
资者投入的资本,详见附注(五)、35;人民币 1,000,000.00 元系根据 2020 年 10 月 21
日的股东会决议,北京普源原三名个人股东王悦、王铁军、李维森于 2005 年 5 月分
别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20,000.00 元、人民币 290,000.00 元及人民币 290,000.00 元,
由于缴纳出资的银行账户已经被注销,无法查询缴纳出资的缴存记录,因此重新由
上述股东以货币现金投入,总计人民币 1,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注 2:本年度及上年度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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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本年 减:前期计入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
项目 年初余额 减:所得税 年末余额
所得税前 其他综合收益 母公司 于少数
费用
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所有者 股东
2021 年度: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524,285.44 350,753.42 - - 350,753.42 - 1,875,038.86
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24,285.44 350,753.42 - - 350,753.42 - 1,875,038.8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24,285.44 350,753.42 - - 350,753.42 - 1,875,038.86
2020 年度: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869,649.14) 2,393,934.58 - - 2,393,934.58 - 1,524,285.44
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69,649.14) 2,393,934.58 - - 2,393,934.58 - 1,524,285.4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869,649.14) 2,393,934.58 - - 2,393,934.58 - 1,524,285.44


38、 盈余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2021 年度:
法定盈余公积 2,830,647.97 738,404.99 - 3,569,052.96
合计 2,830,647.97 738,404.99 - 3,569,052.96
2020 年度:
法定盈余公积 2,830,647.97 - - 2,830,647.97
合计 2,830,647.97 - - 2,830,647.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3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29,689,690.65 56,856,136.54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 (3,897,740.65) (27,166,445.8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38,404.99)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 25,053,545.01 29,689,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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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注)
主营业务 474,444,658.31 234,480,073.63 343,027,422.97 168,637,093.90
其他业务 9,497,151.60 4,660,472.84 11,179,762.46 5,209,509.84
合计 483,941,809.91 239,140,546.47 354,207,185.43 173,846,603.74

注: 根据财政部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证监会在 2021 年
12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本集团发生的运输成本系本
集团在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构成单
项履约义务。本集团上年度将上述运费计入销售费用。本年度本集团将上述运费人
民币 12,559,371.41 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项目并调整上年对比数人
民币 6,744,679.58 元。

(2) 主营业务(按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数字示波器 241,375,529.45 123,516,563.89 175,772,616.79 90,281,423.70
波形发生器 55,004,092.36 27,044,214.69 38,550,795.69 19,991,978.24
射频类仪器 69,582,838.41 24,192,185.97 54,624,008.34 17,769,887.77
电源及电子负载 46,907,802.48 30,917,835.49 36,347,227.32 22,205,490.52
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18,821,145.76 12,189,598.03 13,317,577.46 8,153,769.15
其他 42,753,249.85 16,619,675.56 24,415,197.37 10,234,544.52
合计 474,444,658.31 234,480,073.63 343,027,422.97 168,637,093.90

(3) 主营业务(按渠道)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经销 341,701,685.46 175,661,039.92 272,223,583.43 138,611,355.41
直销 130,301,730.30 57,192,041.20 68,642,187.70 28,668,224.71
ODM(注) 2,441,242.55 1,626,992.51 2,161,651.84 1,357,513.78
合计 474,444,658.31 234,480,073.63 343,027,422.97 168,637,093.90

注: ODM 指公司自主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客户向公司购买产品后以自身的品
牌对外销售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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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续

(3) 主营业务(按渠道) - 续

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集团出售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及相关配件,同时销售
给经销商和直销客户,以及通过其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舰
店向客户直接销售。

对于向经销商销售的商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
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确认收入。在交付后,经销商有决定商品分销方式以及销
售价格的自主权,对销售盈余、商品的滞销风险以及亏损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商品交付给
经销商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
在商品交付给经销商时确认一项应收款。

对于向直销客户销售的商品和通过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舰
店向客户直接销售的商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
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确认收入。由于商品交付给直销客户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
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在商品交付给直销客户时确
认一项应收款。当客户预付货款或在本集团自有的官网上购买时,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金
额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交付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对于向 ODM 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交给对方指定的承
运人时确认收入。由于商品交付给 ODM 客户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
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在商品交付给 ODM 客户时确认一项应收款。

对于通过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舰店的销售,附有 7 天至 30
天的退货权,本集团运用累计的历史经验估计预期将退回的商品的数量。鉴于以前年度极
低的退货率,已确认的累计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

本集团对经销商实施销售返点计划,通过该计划经销商可以在购买商品时积累销售返点,
并在未来购买商品时用其抵扣价款。这些销售返点向经销商在其未来购买商品时提供了同
类客户无法享有的折扣。因此,向经销商提供该未来采购款的抵扣的承诺是一项单独的履
约义务,在销售交易发生时该承诺按根据返点公允价值分摊到的交易价格确认为一项合同
负债,在经销商使用销售返点时确认为收入。

与本集团销售产品相关的质量保证不能单独购买,是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
准,因此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详见附
注(五)、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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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续

(3) 主营业务(按渠道) - 续

质量保证以外,本集团也为出售的产品提供维修工作相关的服务,与维修服务相关的收入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
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
入金额均为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一部分,预计将于未来一年内确认收入。

41、 税金及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房产税 2,748,902.17 1,327,596.72
城建税 1,425,214.23 912,757.63
教育费附加 610,806.11 391,181.83
地方教育费附加 407,204.11 260,787.89
印花税 318,310.97 204,524.75
土地使用税 62,327.36 43,575.36
其他 166,539.70 443,943.23
合计 5,739,304.65 3,584,367.41

42、 销售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36,688,782.78 31,023,084.77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22,282,551.92 13,203,163.08
股份支付费用 19,357,681.11 24,040,575.16
电商平台服务费 4,524,071.25 3,068,203.60
售后维修费 2,442,747.94 2,142,927.07
差旅费 1,481,103.68 1,444,729.99
中介机构费用 1,460,275.46 1,307,983.70
办公费 1,205,006.38 1,517,668.95
使用权资产折旧 959,426.78
房租及装修费 672,871.01 1,718,703.07
业务招待费 560,045.17 472,145.25
固定资产折旧 450,083.47 310,495.25
后勤物业保障费 255,564.95 82,262.23
燃料动力费 174,428.02 118,898.57
其他 2,972,761.82 2,598,964.94
合计 95,487,401.74 83,049,8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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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3、 管理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股份支付费用 19,533,851.03 16,935,006.57
职工薪酬 18,023,904.90 11,575,593.21
折旧与摊销 8,984,338.36 3,902,667.52
中介费 3,824,728.80 6,430,684.37
服务咨询费 1,910,984.88 1,374,052.49
消耗品及维护检测费 1,487,319.33 693,598.45
招聘费 1,282,551.69 1,704,694.95
其他职工费用 878,846.89 407,659.16
办公费 731,254.29 909,785.15
差旅费 718,072.37 607,024.72
劳务费 560,190.27 639,557.37
运输、交通、水电杂费 437,798.89 551,776.22
业务招待费 434,851.99 540,194.22
租赁费 212,675.91 360,351.07
其他 532,462.51 568,996.85
合计 59,553,832.11 47,201,642.32

44、 研发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47,542,965.29 32,510,452.02
股份支付费用 35,176,806.60 31,685,569.55
物料消耗费用 7,328,185.34 5,941,391.78
折旧及摊销费用 5,159,413.02 2,315,773.03
研发项目外部服务费用 2,176,087.39 933,034.40
房屋租赁费用 978,688.39 1,612,366.59
差旅交通费用 577,488.77 360,216.72
办公及会务费用 317,189.96 230,022.63
其他费用 3,948,583.56 3,608,840.73
合计 103,205,408.32 79,197,6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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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5、 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注) 437,939.15 1,428,263.00
减:利息收入 (1,372,798.29) (633,943.45)
汇兑损益 9,692,698.23 4,176,660.94
银行手续费 1,198,422.98 843,234.95
合计 9,956,262.07 5,814,215.44

注: 其中本年度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为人民币 60,759.79 元。

46、 其他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专项补助款(附注(五)、59) 13,126,834.61 6,163,886.23
增值税超税负返还(附注(五)、59) 3,689,215.76 8,019,767.25
合计 16,816,050.37 14,183,653.48

47、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 2,666,400.00 -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5,803,474.59 2,476,123.44
合计 8,469,874.59 2,476,123.44

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9,124.35 1,127,695.46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
582,398.85 1,120,495.46
价值变动收益
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36,725.50 7,2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5,725.50)
其中: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95,725.50)
合计 919,124.35 1,031,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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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9、 信用减值利得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利得 447,013.88 71,498.33
合计 447,013.88 71,498.33

50、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2,841,654.66) (2,450,879.75)
合计 (2,841,654.66) (2,450,879.75)

51、 资产处置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资产处置损失 (82,799.74) (40,920.24)
合计 (82,799.74) (40,920.24)

52、 营业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赔款收入 41,501.80 35,300.00
保险赔偿收入 207,167.00 511,583.58
其他 488,543.07 195,996.98
合计 737,211.87 742,880.56

53、 营业外支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93,214.34
捐赠支出 425,000.00 80,000.00
滞纳金/罚款 1,243,065.36 72,614.11
其他 43,530.45 275,624.32
合计 1,711,595.81 721,4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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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90,167.17 7,416,667.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65,899.51 (3,094,849.41)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注) (4,646,046.63) (349,615.37)
合计 (2,489,979.95) 3,972,202.34

注: 本年度的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主要系北京普源于 2020 年更正以前年度资本
化的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对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当期所得税费用进行了更正
申报,并于本年度内分别收到 2017 年度的所得税退税及补缴 2018 年度的所得税费
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亏损总额 (6,387,720.60) (23,194,243.55)
按适用税率 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58,158.09) (3,479,136.5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2,949,351.05 12,322,395.54
不纳税收入的影响 (254,511.17) (644,261.6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影响 (8,423,469.36) (4,980,630.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24,511.95 978,036.26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4,646,046.63) (349,615.37)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的亏损 (882,631.88) (876,647.14)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439,247.22 353,889.76
海外子公司利润相关的预提所得税 (1,438,273.04) 648,171.91
所得税费用 (2,489,979.95) 3,972,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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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房租收入 6,105,731.48 5,592,361.08
材料销售收入 3,021,377.54 5,243,255.47
利息收入 1,372,798.29 633,943.45
政府补助 22,566,018.92 2,270,411.01
其他 113,536.18 1,085,356.03
合计 33,179,462.41 14,825,327.04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广告与宣传费 30,698,061.66 21,013,258.70
办公、中介及差旅费 20,953,728.27 18,362,959.23
研发与测试费 13,452,856.29 10,483,266.91
运输费 12,559,371.41 7,296,455.80
材料费 2,579,641.74 476,966.26
银行手续费 1,198,422.98 486,029.94
租赁与装修费 1,864,235.31 3,691,420.73
受限资金的增加 800,000.00 1,200,000.00
其他 7,237,444.55 7,480,097.47
合计 91,343,762.21 70,490,455.04

(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股东捐赠 - 1,000,000.00
合计 - 1,000,000.00

(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租赁负债支付款项 1,173,949.51 -
合计 1,173,9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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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亏损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亏损 (3,897,740.65) (27,166,445.89)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41,654.66 2,450,879.75
信用损失准备 (447,013.88) (71,498.33)
固定资产折旧 16,867,571.10 7,383,628.31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74,589.10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3,058,993.03 2,936,629.61
无形资产摊销 2,199,820.08 2,304,299.6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0,153.98 143,306.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82,799.74 334,134.58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财务费用 2,879,913.32 5,666,93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3,052,339.82 (3,929,134.0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1,315,125.08) 817,326.2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19,124.35) (1,031,969.96)
投资收益 (8,469,874.59) (2,476,123.44)
存货的增加 (43,150,634.83) (28,604,222.4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7,604,178.30) (13,406,250.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5,269,934.69 2,149,290.36
合同负债的增加(减少) (1,109,841.34) 20,766,942.59
递延收益的增加(减少) 9,439,184.31 (20,254,184.09)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 82,803,674.60 81,392,085.98
受限制货币资金的增加 (800,000.00) (1,20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27,095.41 28,205,634.1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借款的增加(减少) (1,997,048.25) (206,675.0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34,790,747.89 221,800,062.40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21,800,062.40 97,123,556.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额 (87,009,314.51) 124,676,5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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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现金 134,790,747.89 221,800,062.40
其中:库存现金 2,366.62 5,740.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1,787,338.38 220,177,384.3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3,001,042.89 1,616,937.75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790,747.89 221,800,062.40

5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受限制原因
海关关税及投标保
货币资金(附注(五)、1) 2,900,000.00 2,100,000.00
证金保函
合计 2,900,000.00 2,100,000.00

58、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折算
项目 年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5,862,216.58 6.3757 37,375,734.24
欧元 3,998,067.76 7.2197 28,864,849.83
日元 152,791,752.00 0.0554 8,466,954.94
港币 141.36 0.8176 115.5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176,729.03 6.3757 1,126,771.28
短期借款
其中:欧元 2,500,000.00 7.2197 18,053,361.6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2,136,143.14 6.3757 13,619,4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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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8、 外币货币性项目 - 续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种类 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欧洲普源 德国 欧元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香港普源 中国香港 人民币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美国普源 美国 美元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日本普源 日本 日元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新加坡普源 新加坡 新加坡元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59、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 与资产相关/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金额 与收益相关
专项补助款 29,776,855.35 13,126,834.61
其中: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7,210,836.43 递延收益 1,696,741.12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设备相关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2,000,000.00 其他收益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费用相关
2021 年度省级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680,000.00 递延收益 - 与资产相关
-设备相关
2021 年度省级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320,000.00 递延收益 4,864,074.57 与收益相关
-费用相关
其他专项补助款 4,566,018.92 其他收益 4,566,018.92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超税负返还 3,689,215.76 其他收益 3,689,215.76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3,466,071.11 16,816,050.37


(2) 于本年度,无退回的政府补助。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年度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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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普源(注 1) 北京 北京市 技术研发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苏州蓝舍 苏州 江苏省苏州市 软件开发 100.00 - 投资设立
欧洲普源(注 1) 德国 吉尔兴 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美国普源(注 1) 美国 波特兰 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日本普源(注 1) 日本 东京 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普源(注 1) 香港 香港 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加坡普源 新加坡 新加坡 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上海普源(注 2) 上海 上海市 技术开发 100.00 - 投资设立


注 1: 欧洲普源、美国普源、日本普源及香港普源均由北京普源投资设立并 100%控股。

注 2: 上海普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 万元,截至本年末,本集团已实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暂未完成全部出资实缴。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其他
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
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
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
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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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 金融工具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数 上年年末数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1,702,894.31 90,920,495.46
衍生金融资产 248,200.00 7,2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
货币资金 137,690,747.89 223,900,062.40
应收票据 265,920.00 -
应收账款 62,050,775.25 52,654,290.87
其他应收款 2,158,444.37 2,195,541.75
债权投资 - 15,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109,172.63 588,086.30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金融负债 - 95,725.50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 18, 053,361.60 18,896,705.29
应付账款 53,935,262.43 50,852,097.93
其他应付款 8,375,006.49 7,875,992.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7,029.50 269,509.00
长期借款 787,749.61 -
长期应付款 638,320.03 892,962.50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
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
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
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
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
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
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
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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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1 市场风险

2.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等
货币有关。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公司主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及销售活
动,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集团位于中国香港、美国、德国及日本的子
公司主要以当地货币进行采购、销售、融资及其他主要业务活动。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附注(五)、58 所述外币货币性项目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
为以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计价结算。在外币货币性项目中,下表所述美元、欧元及日元
(已折算为人民币)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负债
币种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美元 38,502,505.52 18,342,872.02 13,619,407.82 20,570,865.43
欧元 28,864,849.83 19,384,242.09 18,053,361.60 13,789,130.29
日元 8,466,954.94 - - -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
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部分美元和欧元资产
的外汇风险的目的。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 上年
项目汇率变动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升值 5% 1,244,154.89 1,244,154.89 (111,399.67) (111,399.67)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贬值 5% (1,244,154.89) (1,244,154.89) 111,399.67 111,399.67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升值 5% 540,574.41 540,574.41 279,755.59 279,755.59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贬值 5% (540,574.41) (540,574.41) (279,755.59) (279,755.59)
日元对记账本位币升值 5% 423,347.75 423,347.75 - -
日元对记账本位币贬值 5% (423,347.75) (423,347.75) - -


2.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利率风险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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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2. 信用风险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
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五)、1)、
应收票据(附注(五)、4)、应收账款(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附注(五)、7)等,以及未纳
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五)、2)
及衍生金融资产(附注(五)、3)。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
大信用风险敞口(不考虑信用增级)。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交易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
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
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信用风险。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
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年 末 集 团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6,527,764.58 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 58.83%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欠款方归集的
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 25,928,329.92 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
48.64%)。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对上述客户的
应收款项并无重大信用风险。除上述客户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除应收房屋租赁款外,本集团无信用增级,应收房屋租赁款以应付租赁押金为信用增级。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房屋租赁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367,217.50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房 屋 租 赁 款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17,974.62 元 ) , 应 付 租 赁 押 金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85,349.53 元。若应收租赁款发生违约时,本集团有权扣除该押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对应收房屋租赁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3. 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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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2.3. 流动风险 - 续

本集团持有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年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8,149,276.31 - - 18,149,276.31
应付账款 53,935,262.43 - - 53,935,262.43
其他应付款 8,375,006.49 - - 8,375,006.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7,029.50 - - 447,029.50
长期借款 - 826,349.34 - 826,349.34
租赁负债 908,882.68 1,998,685.25 - 2,907,567.93
长期应付款 - 638,320.03 - 638,320.03
合计 81,815,457.41 3,463,354.62 - 85,278,812.03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
- 221,702,894.31 - 221,702,894.31
性存款
(2).远期外汇合约(资产) - 248,200.00 - 248,2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 221,951,094.31 - 221,951,094.31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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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2、 持续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持有的按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估值技术 输入值
预期收益率
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221,702,894.31 现金流量折现法
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远期汇率
远期外汇合约(资产) 248,200.00 现金流量折现法
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3、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等。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
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十)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普源精投 北京 实业投资 人民币 1,560 万 47.48 47.48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王悦先生。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
王铁军 股东、董事
李维森 股东
锐格合众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锐进合众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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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 续

4、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工资薪金 7,129,757.67 5,668,186.08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30,773,504.65 31,625,945.02
合计 37,903,262.32 37,294,131.10


(十一)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20 年 1 月,本集团以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开始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

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的普通合伙人王悦、有限合伙人王铁军、有限
合伙人李维森与 32 位本集团员工签订《锐格合众合伙协议》及《锐进合众合伙协议》,该
32 名员工被授予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持有的本公司 4,950,000 股股份对应的合伙份额,平
均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股(“第一期股权激励”)。在授予日后 6 个月及 12 个月分别对
激励对象本次授予份额的 50%进行考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一期股权激励后本集
团员工通过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4,400,000 股股份。

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的普通合伙人王悦、有限合伙人王铁军、有限
合伙人李维森与 63 位本集团员工签订《锐格合众合伙协议》及《锐进合众合伙协议》,该
63 名员工被授予苏州锐格和苏州锐进持有的本公司 2,890,000 股股份对应的合伙份额,平
均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6.99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在授予日后 6 个月及 12 个月分别对
激励对象本次授予份额的 50%进行考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二期股权激励后本集
团员工通过锐格合众和锐进合众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2,270,000 股股份。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锐进合众的普通合伙人王悦与 5 位本集团员工签订《锐进合众合伙
协议》,该 5 名员工被授予锐进合众持有的本公司 26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合伙份额,平
均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6.99 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在授予日后 6 个月及 12 个月分别对
激励对象本次授予份额的 50%进行考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三期股权激励后本集
团员工通过锐进合众间接持有本公司共计 160,000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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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股份支付 - 续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续

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每次考核要求,当业绩考核不达标时相应比例的公司股票对应的合伙
份额将由持股平台根据授予价格及合理利息进行回购。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授予
日后的 24 个月至 54 个月为解锁期,分批解锁。
单位:股
第一期股权激励 第二期股权激励 第三期股权激励
2021 年 1 月 1 日 4,550,000.00 2,610,000.00 260,000.00
本年失效/回购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
150,000.00 340,000.00 100,000.00
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股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持股平台授予
4,400,000.00 2,270,000.00 160,000.00
员工的合伙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股数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持股平台授予
员工的合伙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的 3.95 元/股;1-30 个月 6.99 元/股;5-35 个月 6.99 元/股;11-41 个月
股份支付行权价格和合同剩余期限


单位:股
第一期股权激励 第二期股权激励 第三期股权激励
2020 年 1 月 1 日 - - -
本年授予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
4,950,000.00 2,890,000.00 260,000.00
对应的本公司股票股数
本年失效/回购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
400,000.00 280,000.00 -
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股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持股平台授予
4,550,000.00 2,610,000.00 260,000.00
员工的合伙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股数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持股平台授予
员工 的合伙份额对应的本公司股票的 3.95 元/股;12-42 个月 6.99 元/股;17-47 个月 6.99 元/股;23-53 个月
股份支付行权价格和合同剩余期限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参考授予日 6 个月内战略投资者入股单价确定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按各考核日的绩效条件及各解锁期的离职率估计确定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64,195,760.58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82,803,674.60

3、 本集团暂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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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千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30,333 9,858
合计 30,333 9,858

(2) 经营租赁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适用新租赁准则,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承诺的短期租
赁组合与 2021 年度的短期租赁费用所对应的短期租赁组合相同。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3,14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8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476
资产负债表日后 3 年以上 634
合计 5,050

(3) 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全国新冠疫情存在反复的情况,本集团所处苏州市及周边上海、杭
州、无锡等地市均出现了新冠疫情中高风险情形,本集团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所在地政府
对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并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交付,与供应商及客户均保持着持
续高效的沟通与合作,切实保障核心原材料的供应及主要客户疫情期间的产品交付,此次
疫情反复未对本集团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持
续评估并应对疫情可能对本集团业绩和经营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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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续

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399 号文)的核准。于 2022 年 4 月 1日,本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公开发行,
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计 30,327,38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60.88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6,331,442.3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 180,204,255.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127,187.1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21,309,554.00 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仅划分为 1 个
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该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
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 1 个报告分部。

1.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来源于境内的对外交易收入 250,785,845.69 168,450,381.38
来源于境外的对外交易收入 233,155,964.22 185,756,804.05
合计 483,941,809.91 354,207,185.43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327,516,675.19 312,364,411.81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3,171,687.88 213,733.84
合计 330,688,363.07 312,578,145.65

注: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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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未到期 70,949,142.57 64,736,305.01
逾期 30 天以内 8,377,481.50 6,676,589.70
逾期 31 至 60 天 6,027,851.91 4,687,829.37
逾期 61 至 90 天 1,789,489.86 891,060.65
逾期 91 至 120 天 673,322.00 1,425,154.44
逾期 121 至 360 天 268,048.92 973,176.54
逾期 1 年及以上 - 12,640.00
应收账款 88,085,336.76 79,402,755.71
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5,049.31 299,817.09
账面价值 88,080,287.45 79,102,938.62

(2)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对于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账款,在单项资产的基
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利用非关
联方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来评估国内外销售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
业务的对象划分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贸易组合、终端消费者组合。该两类业务分别涉及
大量的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的客户。逾期账龄信息能反映这两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
偿付能力。对于终端消费者组合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
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在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终端消费者后取得收款
权利,由于终端消费者会先行付款给第三方收款平台,待收货后一段时间由第三方收款平
台转账给本公司,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低,无须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风险。对于集团内关联
方产生的应收账款,由于付款时间由集团根据集团内各公司的现金流情况予以安排,本公
司认为信用风险低,无须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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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应收账款 - 续

(2)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续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上述组合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0.00 0.01 900.0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8,084,436.76 99.99 4,149.31 0.01 88,080,287.45
其中:- 贸易组合 44,504,035.23 50.52 4,149.31 0.01 44,499,885.92
- 终端消费者组合 758,919.91 0.85 - - 758,919.91
- 关联方组合 42,821,481.62 48.62 - - 42,821,481.62
合计 88,085,336.76 100.00 5,049.31 0.01 88,080,287.45

单位: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987.46 0.01 9,987.4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9,392,768.25 99.99 289,829.63 0.37 79,102,938.62
其中:- 贸易组合 35,963,346.70 45.30 289,829.63 0.81 35,673,517.07
- 终端消费者组合 549,425.92 0.69 - - 549,425.92
- 关联方组合 42,879,995.63 54.00 - - 42,879,995.63
合计 79,402,755.71 100.00 299,817.09 0.38 79,102,93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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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应收账款 - 续

(2)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续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贸易组合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预计平均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计平均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损失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损失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未到期 0.01 28,129,703.71 977.13 28,128,726.58 0.17 21,840,948.18 37,445.38 21,803,502.80
逾期 30 天以内 0.01 7,745,385.26 405.00 7,744,980.26 0.27 6,425,645.75 17,581.00 6,408,064.75
逾期 31 至 60 天 0.02 5,898,385.48 1,329.88 5,897,055.60 0.97 4,513,628.09 43,868.24 4,469,759.85
逾期 61 至 90 天 0.04 1,789,489.86 737.62 1,788,752.24 3.40 884,830.65 30,115.83 854,714.82
逾期 91 至 120 天 0.06 673,022.00 384.38 672,637.62 5.57 1,421,563.91 79,208.23 1,342,355.68
逾期 121 至 360 天 0.12 268,048.92 315.30 267,733.62 8.27 866,790.12 71,670.95 795,119.17
逾期 1 年及以上 100.00 - - - 100.00 9,940.00 9,940.00 -
合计 44,504,035.23 4,149.31 44,499,885.92 35,963,346.70 289,829.63 35,673,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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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应收账款 - 续

(3) 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本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减值准备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279,889.63 19,927.46 299,817.09
本年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900.00) 900.00 -
本年计提(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274,840.32) (19,927.46) (294,767.78)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149.31 900.00 5,049.3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占应收账款
信用减值准备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年末余额合计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香港普源 关联方 42,787,898.91 - 48.58
A 公司(注 1) 第三方 12,225,959.29 693.51 13.88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注 2) 第三方 9,838,256.55 2,226.13 11.17
北京神州技测科技有限公司(注 3) 第三方 7,716,777.95 421.67 8.76
广州市中普电子有限公司 第三方 4,303,421.51 159.22 4.89
合计 76,872,314.21 3,500.53 87.28

注 1: 包括应收 A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余额。

注 2: 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余额。

注 3: 包括应收北京神州技测科技有限公司、神州技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及神州技测(上
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余额。

(5)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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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其他应收款

2.1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未逾期 54,922,043.81 73,332,489.35
减:信用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 54,922,043.81 73,332,489.3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金额 年初账面金额
关联方借款(注 1) 52,739,430.53 70,672,180.56
应收资产处置款 1,000,000.00 1,000,000.00
应收房租 367,217.50 817,973.62
应收出口退税款 - 398,495.61
租房押金 116,496.80 97,760.00
保证金 590,000.00 317,307.06
员工备用金 - 28,772.50
其他 108,898.98 -
合计 54,922,043.81 73,332,489.35

注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系对北京普源及苏州蓝舍的资金拆借款,其中对北京普源拆
出资金人民币 52,039,430.53 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 3.85%;对苏州蓝舍拆出资金
人民币 700,000.00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北京普源拆出资金人民币 70,172,180.56
元,期限为 1 年,年利率为 3.85%;对苏州蓝舍拆出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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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其他应收款 - 续

2.1 其他应收款 - 续

(3) 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于本年度,无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信用减值准备。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的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北京普源 子公司 资金拆借款 52,039,430.53 未逾期
苏州理瞳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第三方 应收资产处置款 1,000,000.00 未逾期
苏州蓝舍 子公司 资金拆借款 700,000.00 未逾期
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方 应收房租 328,000.00 未逾期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方 保证金 280,000.00 未逾期
合计 54,347,430.53

(5)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6)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7)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对
75,952,363.71 - 75,952,363.71 74,952,363.71 - 74,952,363.71
子公司投资
合计 75,952,363.71 - 75,952,363.71 74,952,363.71 - 74,952,363.71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宣告发放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现金股利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或利润
北京普源 74,384,262.71 - - 74,384,262.71 - - -
苏州蓝舍 500,000.00 - - 500,000.00 - - -
新加坡普源 68,101.00 - - 68,101.00 - - -
上海普源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合计 74,952,363.71 1,000,000.00 - 75,952,363.71 - - -


(2) 本公司不存在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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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3) 本公司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之被投资单位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采购款 65,328,286.56 56,178,216.75
合计 65,328,286.56 56,178,216.75

(2) 于本年末,本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5、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注)
主营业务 404,329,591.99 271,664,757.05 302,498,441.33 250,342,762.73
其他业务 9,345,410.30 4,660,472.84 10,861,139.73 5,159,782.41
合计 413,675,002.29 276,325,229.89 313,359,581.06 255,502,545.14

注: 根据财政部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证监会在 2021 年
12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母公司发生的运输成本系母
公司在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构成单
项履约义务。母公司上年度将上述运费计入销售费用。本年度母公司将上述运费人
民币 8,532,404.35 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项目并调整上年对比数人
民币 5,381,276.69 元。

(2) 主营业务(按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数字示波器 202,222,226.59 130,761,704.35 153,538,538.45 130,150,336.86
波形发生器 50,048,408.51 32,676,706.48 33,366,084.06 27,754,129.42
射频类仪器 57,487,963.23 25,994,751.23 43,068,581.45 20,718,438.01
电源及电子负载 38,577,723.99 31,538,815.37 30,630,982.02 30,485,854.38
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16,087,021.57 13,285,051.38 13,025,419.16 12,190,767.31
其他 39,906,248.10 37,407,728.24 28,868,836.19 29,043,236.75
合计 404,329,591.99 271,664,757.05 302,498,441.33 250,342,7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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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6、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 2,666,400.00 -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5,803,474.59 2,476,123.44
合计 8,469,874.59 2,476,123.44

7、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香港普源 销售产品 125,395,720.16 114,445,808.66
北京普源 销售固定资产 2,554.88 -
合计 125,398,275.04 114,445,808.66

采购商品/资产/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采购材料 53,985,889.65 70,911,425.64
北京普源
采购固定资产 9,677.96 40,020.93
合计 53,995,567.61 70,951,446.57

(2) 资金拆借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本年余额 上年发生额 上年余额
苏州蓝舍(注 1) 资金拆出 200,000.00 700,000.00 200,000.00 500,000.00
北京普源(注 2) 资金拆入/(偿还) - - (60,707,853.92) -
北京普源(注 3) 资金拆出/(收回) (18,132,750.03) 52,039,430.53 70,172,180.56 70,172,1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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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关联方交易情况 - 续

(2) 资金拆借 - 续

注 1: 系本公司向苏州蓝舍资金拆出的资金,未约定利息。

注 2: 系本公司向北京普源拆入的资金,期限为 3 年,年利率为 4.75%,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偿还。

注 3:系本公司向北京普源拆出的资金,期限为 1 年,到期后续签一年,年利率为 3.85%。

资金拆借利息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北京普源 利息支出 - 506,807.50
北京普源 利息收入 2,566,666.64 172,180.56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香港普源 42,821,481.62 - 42,879,995.63 -
合计 42,821,481.62 - 42,879,995.63 -
其他应收款 苏州蓝舍 7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北京普源 52,039,430.53 - 70,172,180.56 -
合计 52,739,430.53 - 70,672,180.56 -

应付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账款 北京普源 11,620,854.71 5,563,562.26
合计 11,620,854.71 5,563,562.26
其他应付款 北京普源 - 6,732.05
其他应付款 香港普源 205,759.65 203,280.58
其他应付款 苏州蓝舍 147,685.46 147,685.46
合计 353,445.11 357,698.09




- 104 -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799.74)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388,998.94
以及处置上述金融资产/负债取得的投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3,126,834.61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74,383.94)
所得税影响额 (3,370,362.82)
合计 18,088,287.05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普源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
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单位: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亏损 (0.55) (0.04)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08) (0.24) 不适用
的净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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