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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0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72,943,889 股
2、发行后股本总额:1,390,632,221 股
3、发行价格:13.01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249,999,995.89 元
5、募集资金净额:2,213,616,086.61 元

二、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元) (月)
1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86,395 99,999,998.95 6
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521,906 279,999,997.06 6
3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44,811 399,989,991.11 6
4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686,395 99,999,998.95 6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29,592 149,999,991.92 6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6 4,996,156 64,999,989.56 6
(有限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40,891 88,999,991.91 6
8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15,987 249,999,990.87 6
9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15,987 249,999,990.87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63,873 285,749,987.73 6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448,116 226,999,989.16 6
12 林茂松 4,093,780 53,260,077.80 6
合计 172,943,889 2,249,999,995.89 -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72,943,889 股将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为 0 股。本次
发行对象共有 12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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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 1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 1
目录................................................................................................................................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4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1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5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35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35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6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6
二、上市推荐意见 .................................................................................................. 36
第五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7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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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39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4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1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1
五、验资机构声明 .................................................................................................. 4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4
一、备查文件 .......................................................................................................... 44
二、查阅地点、时间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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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林 敏 王震宇 盛永江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叶 静 俞志刚 蒋亦标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朱健飞 鲁 瑾 蒋 轶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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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水晶光电、公司、本公
指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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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Crystal-Optech Co., 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水晶光电
证券代码: 002273.SZ
法定代表人: 林敏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217,688,332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 A5 号(洪家后高桥村)
邮政编码: 318014
联系电话: (0576)89811901
传真: (0576)89811906
网址: www.crystal-optech.com
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经营范围: 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零配件的设计、
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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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决议,并提交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关联股东对其中的关
联议案均回避表决。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决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 号),核准发
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0,000,000 股新股,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18 日,有
效期 12 个月。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向 12 名发行对象发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7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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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验〔2021〕399 号)。经验证,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12 时前在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贰拾
贰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捌角玖分整(2,249,999,995.89)。
2021 年 7 月 22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7 月 2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400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止,水晶光电已收到安
信证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 2,216,049,995.94
元(大写:贰拾贰亿壹仟陆佰零肆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玖角肆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2,249,999,995.8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383,909.2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13,616,086.61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
人民币 172,943,88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040,672,197.61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水晶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943,889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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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1.36 元/股,本
次发行底价为 11.36 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
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1 元/股,与发
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52%。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249,999,995.89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383,909.28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13,616,086.61 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须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
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
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7
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截至2021年6月30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时
确定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
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的符合相关条件的104家投资者(已剔除前20大股东中重
复出现的4家投资者)发出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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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浙江水晶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其中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公司5家,个人投资者7家,其他机构
投资者44家,以及截至2021年6月18日收市后水晶光电前20大股东(不含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除上述104家投资者外,2021年6月30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1年7
月15日(T日前一个自然日)内新增14家意向认购投资者,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上述14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
邀请书。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张雪杰
2 陈永珍
3 深圳宽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张奇智
5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UBS AG
9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共计向 118 家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
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9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9 名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
《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并按规定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其中 4 名认购对象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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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19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
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1.36 元/股-14.40 元/股,有效
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申 是否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购保证金 效报价
1 张奇智 12.10 6,500.00 是 是
14.20 10,000.00
2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78 13,250.00 是 是
12.07 23,250.00
3 UBS AG 12.88 13,500.00 是 是
12.40 9,600.00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7 11,400.00 无需缴纳 是
11.36 12,800.00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
5 13.61 6,5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29 28,000.00 无需缴纳 是
7 陈建新 12.00 7,200.00 是 是
14.40 10,000.00
8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00 10,000.00 是 是
12.00 10,000.00
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25 6,500.00 是 是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87 7,500.00 是 是
13.15 28,575.00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9 44,356.00 无需缴纳 是
12.00 47,556.00
12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3 15,000.00 是 是
13.01 19,500.00
13 林茂松 是 是
12.51 26,000.00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14 13.20 25,000.00 是 是
公司
15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20 25,000.00 是 是
13.29 8,900.0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12.90 10,700.00
17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25 39,999.00 是 是
14.19 6,500.00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5 16,900.00 是 是
13.15 22,700.00
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5 15,000.00 是 是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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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1 元/股,申购报价为 13.01 元/股以上的 11 名认购对象全部
获配,林茂松报价 13.01 元/股,申购金额 19,500.00 万元,部分获配,获配金额
53,260,077.80 元。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2 名,发行价格
为 13.01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172,943,889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249,999,995.89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86,395 99,999,998.95 6
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521,906 279,999,997.06 6
3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44,811 399,989,991.11 6
4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686,395 99,999,998.95 6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29,592 149,999,991.92 6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6 4,996,156 64,999,989.56 6
业(有限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40,891 88,999,991.91 6

8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15,987 249,999,990.87 6
9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15,987 249,999,990.87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63,873 285,749,987.73 6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448,116 226,999,989.16 6
12 林茂松 4,093,780 53,260,077.80 6
合计 172,943,889 2,249,999,995.89 -
获配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价格和锁定期符合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3RHX966Y
成立时间 2020-03-1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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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 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BJDL0H
成立时间 2016-01-25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仅
住所
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 杨小舟
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经营范围
他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3、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UX292
成立时间 2020-08-2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8 号 5 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栋
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013034277
成立时间 2014-04-2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 359 号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杨青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机、网络
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
焦炭,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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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
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油经营,食品销
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具体
项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38549B
成立时间 1993-08-01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69,652.6806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
经营范围 营;融资融劵;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
权做市。

6、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T0HP5W
成立时间 2017-08-2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C3056(仅限办
住所
公用途)(JM)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天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 2006-06-08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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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57291449XN
成立时间 2011-04-0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洪杰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燃料油、
经营范围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及许可项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MA28HK0D1Y
成立时间 2017-02-0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支路 11 号 405 室
法定代表人 石晓海
一般项目:从事工业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物流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
租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
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柜台、摊
经营范围 位出租;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
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洪除涝
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 2011-06-21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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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时间 1995-10-25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92,677.6029 万元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
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经营范围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
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12、林茂松

姓名 林茂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R5524***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三)发行对象核查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
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
况如下:
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银河德睿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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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茂松以其
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
人登记。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富荣基金荣耀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
产品备案。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天风天时领航定增分级 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其管理人北京天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天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
记编号为 P1062761,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W869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2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9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等 7 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7 个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厚生和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曲江祥汇睿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23 个资管计划产品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23 个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完成产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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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发行对象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
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
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 保守型、C2 谨慎型、C3 稳健型、C4 积极型、C5 激进型。本次水晶光电非公
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稳健型及以
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水晶光电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
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
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能力是否匹配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
1 普通投资者 C4 积极型 是
合伙)
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
3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公司
4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
6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8 普通投资者 C4 积极型 是
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9 普通投资者 C3 稳健型 是
公司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2 林茂松 普通投资者 C4 积极型 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3、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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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
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
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
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对象的产品认购信息/资金来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产品名称/资金来源
1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有资金
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荣基金荣耀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风天时领航定增分级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广州天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
6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诺德基金浦江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2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9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2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5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3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8 自有资金
公司
9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财通基金玉泉 93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农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优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厚生和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曲江祥汇睿恒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价值定增 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昊海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开源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30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30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1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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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5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优盛多策略分级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增值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10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2 林茂松 自有资金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最终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亦未向最终发
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72,943,889 股预计将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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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电话 021-35082796
传真号码 021-35082151
保荐代表人 徐恩、张喜慧
项目协办人 吴承烨
项目组成员 刘熠、刘佳辰、刘智勇、陈姝羽、宋杭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号码 010-65051156
联系人 张曦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梁瑾、张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塔 18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号码 010-58785566

(四)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郑启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志维、伍贤春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号码 0571-882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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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量(股)
1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23,753,273 10.16% 0
2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83,404,741 6.85% 0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8,180,581 2.31% 0
4 林敏 境内自然人 25,546,405 2.10% 19,159,804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704,412 1.21%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5G 通信主 0
6 其他 12,011,420 0.99%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 范崇国 境内自然人 10,742,878 0.88% 0
8 李夏云 境内自然人 10,287,917 0.84% 7,715,938
9 盛永江 境内自然人 8,921,532 0.73% 6,691,149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0
10 境内一般法人 7,614,405 0.63%
券账户
合计 325,167,564 26.70% 33,566,89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
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
1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23,753,273 8.90% 0
2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83,404,741 6.00% 0
3 天风天时领航定增分级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30,744,811 2.21% 30,744,811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8,180,581 2.03% 0
5 林敏 境内自然人 25,546,405 1.84% 19,159,804
6 富荣基金荣耀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21,521,906 1.55% 21,521,906
7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9,215,987 1.38% 19,215,987
8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9,215,987 1.38% 19,215,987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448,116 1.25% 17,448,116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704,412 1.06% 0
合计 383,736,219 27.59% 127,30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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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172,943,889 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 本次发行后
股票类别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37,360,639 3.07 172,943,889 210,304,528 15.12
股份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1,180,327,693 96.93 0 1,180,327,693 84.88
股份
合计 1,217,688,332 100.00 172,943,889 1,390,632,221 100.00
本次发行前,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3,753,273 股,持股比例为 10.16%。
本次发行完成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为
8.90%,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叶仙玉持有星星集团有
限公司 85%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大幅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
水平得到降低;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综上,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
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光学成像元器件、生物识别光学元器件、薄
膜光学面板、新型显示产品、蓝宝石衬底产品以及反光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属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和反光材料行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向为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中光学业务的相关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
相关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且产品结构将得以优化,市场拓展能力将进一步增
强,整体研发力量将得到强化,运营能力和生产组织能力都将得到提升。本次非
公开发行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为
未来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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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
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
交易。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9〕2208
号、天健审〔2020〕2808 号和天健审〔2021〕199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2021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8,528,306.62 1,514,052,144.66 1,172,543,341.37 1,275,285,50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000,000.00 692,800.00 152,500,000.00 0.00
(注 1)



2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注 2) 5,420,440.89 5,959,227.79 16,715,917.09 152,334,466.22
应收账款(注 2) 730,540,039.34 881,672,295.40 741,967,192.05 552,374,949.91
应收款项融资(注
128,316,868.20 144,365,320.52 211,344,354.80 0.00
2)
预付款项 28,036,646.07 14,590,328.44 19,117,174.04 13,200,541.29
其他应收款 73,597,011.82 71,226,039.16 4,803,197.10 10,212,296.12
存货 483,308,144.27 489,659,426.18 385,049,646.75 301,439,488.56
其他流动资产 23,295,754.32 40,526,209.86 46,645,447.48 392,590,915.58
流动资产合计 2,806,043,211.53 3,162,743,792.01 2,750,686,270.68 2,697,438,163.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0.00 0.00 0.00 95,007,327.82
产(注 1)
其他非流动金融
10,7463,428.19 106,996,890.72 98,360,307.45 0.00
资产(注 1)
长期股权投资 627,739,213.88 630,900,139.50 538,373,117.86 484,718,749.08
投资性房地产 530,537.63 538,061.39 800,062.96 1,029,036.30
固定资产 2,592,522,954.03 2,656,200,038.85 2,154,373,974.81 1,617,065,812.53
在建工程 670,536,712.98 571,921,105.19 471,755,727.20 450,305,773.23
使用权资产 28,555,043.64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268,924,070.01 270,211,793.79 277,849,190.39 241,160,362.47
商誉 71,545,744.73 71,545,744.73 71,545,744.73 71,545,744.73
长期待摊费用 6,570,475.49 8,306,809.92 5,766,527.52 5,021,47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70,762.72 20,048,816.91 17,395,515.29 9,333,482.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64,823.01 13,245,640.36 4,468,156.80 2,655,734.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98,723,766.31 4,349,915,041.36 3,640,688,325.01 2,977,843,502.01
资产总计 7,204,766,977.84 7,512,658,833.37 6,391,374,595.69 5,675,281,665.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4,665,500.00 219,686,446.27 9,109,168.45 24,9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855,200.00 0.00 46,391.29 0.00
应付票据 237,233,170.86 208,518,181.43 155,395,022.77 112,955,961.56
应付账款 651,268,576.80 893,463,902.37 522,879,986.89 331,782,273.00
预收款项 0.00 0.00 6,562,983.78 3,659,152.30
合同负债 4,607,582.92 4,682,855.37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7,138,761.98 69,854,994.56 76,158,055.42 55,915,707.82
应交税费 32,139,725.70 30,388,594.94 23,523,895.54 12,664,563.94
其他应付款 10,741,409.88 9,151,511.08 6,317,954.18 45,473,228.29
其他流动负债 102,870.17 477,821.66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998,752,798.31 1,436,224,307.68 799,993,458.32 587,350,886.91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0.00 0.00 683,032,461.29 1,009,197,7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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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租赁负债 28,880,464.19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18,000,000.00 18,000,00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48,972,319.52 51,248,524.19 53,576,228.46 55,565,389.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203,207.27 63,203,207.27 40,939,698.30 20,412,712.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055,990.98 132,451,731.46 777,548,388.05 1,085,175,886.69
负债合计 1,157,808,789.29 1,568,676,039.14 1,577,541,846.37 1,672,526,773.60
股东权益:
股本 1,217,688,332.00 1,217,688,332.00 1,156,001,063.00 862,822,927.0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134,359,866.99 209,060,635.06
资本公积 2,228,663,302.40 2,225,860,293.86 1,446,038,691.61 1,319,855,751.86
减:库存股 100,777,715.11 100,777,715.11 100,777,715.11 72,791,231.25
其他综合收益 -7,365,041.44 -7,468,713.77 -6,666,912.46 -3,157,432.10
盈余公积 232,242,080.57 232,242,080.57 203,875,110.41 165,787,525.54
未分配利润 2,155,689,757.54 2,059,543,912.01 1,765,538,434.82 1,398,438,62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
5,726,140,715.96 5,627,088,189.56 4,598,368,539.26 3,880,016,803.75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20,817,472.59 316,894,604.67 215,464,210.06 122,738,088.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6,958,188.55 5,943,982,794.23 4,813,832,749.32 4,002,754,89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
7,204,766,977.84 7,512,658,833.37 6,391,374,595.69 5,675,281,665.61
益总计
注 1: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
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
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注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原计入“应收票据”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变更为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66,342,057.05 3,223,426,440.04 2,999,838,167.85 2,325,790,588.61
其中:营业收入 866,342,057.05 3,223,426,440.04 2,999,838,167.85 2,325,790,588.61
二、营业总成本 799,959,409.68 1,988,793,208.11 2,652,534,926.68 2,063,311,932.11
其中:营业成本 691,497,282.80 2,874,941,272.09 2,165,534,440.71 1,678,406,409.16
税金及附加 6,070,017.30 26,164,597.25 19,192,147.10 14,796,656.15
销售费用 10,759,792.76 40,066,064.53 44,185,763.61 36,586,808.33
管理费用 47,942,221.28 240,083,306.47 225,416,552.26 189,498,8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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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46,719,480.08 208,787,961.94 158,403,728.79 129,587,868.73
财务费用 3,029,384.54 16,392,603.27 39,802,294.21 14,435,310.92
加:其他收益 22,194,419.50 72,390,096.66 30,873,288.78 28,521,675.89
投资收益 16,042,558.49 94,543,345.17 222,420,399.90 266,967,865.19
公允价值变动净
-1,213,920.00 5,664,094.80 2,984,008.71 0.00
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441,782.96 -12,886,224.43 -22,141,660.55 -11,459,858.66
信用减值损失 8,633,034.93 -14,909,934.06 -15,215,200.66 0.00
资产处置收益 -583,836.20 35,532,113.75 -168,159.59 -2,559,095.62
三、营业利润 111,896,687.05 528,818,659.84 566,055,917.76 543,949,243.30
加:营业外收入 41,413.07 3,906,092.37 1,268,691.73 4,834,351.61
减:营业外支出 107,744.63 20,848,064.24 8,992,776.34 11,937,894.07
四、利润总额 111,830,355.49 511,876,687.97 558,331,833.15 536,845,700.84
减:所得税费用 11,761,642.04 51,001,625.75 59,078,782.72 57,542,001.79
五、净利润 100,068,713.45 460,875,062.22 499,253,050.43 479,303,699.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6,145,845.53 443,379,840.05 491,126,928.63 468,424,240.8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922,867.92 17,495,222.17 8,126,121.80 10,879,458.2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 0.37 0.44 0.42
(注 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 0.37 0.44 0.42
(注 1)
七、其他综合收益 103,672.33 -801,801.31 -3,193,808.34 -6,860,870.21
八、综合收益总额 100,172,385.78 460,073,260.91 496,059,242.09 472,442,82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6,249,517.86 442,578,038.74 487,933,120.29 461,563,370.63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3,922,867.92 17,495,222.17 8,126,121.80 10,879,458.21
合收益总额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053,624,961.60 3,104,934,500.74 2,696,981,285.60 2,135,064,385.68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760,377.02 69,608,172.43 76,134,275.58 67,186,431.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97,243,127.46 368,350,040.93 433,407,586.35 303,457,207.68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185,628,466.08 3,542,892,714.10 3,206,523,147.53 2,505,708,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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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623,595,013.61 1,888,272,718.17 1,566,926,640.85 1,202,222,429.30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231,665,290.42 632,128,758.17 563,978,547.03 452,467,571.79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588,540.70 76,018,133.84 75,458,695.50 95,503,869.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119,903,045.50 403,232,747.56 423,084,037.47 306,796,145.60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993,751,890.23 2,999,652,357.74 2,629,447,920.85 2,056,990,015.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1,876,575.85 543,240,356.36 577,075,226.68 448,718,008.99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28,000,000.00 168,601,081.37 195,132,494.3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
17,802,724.43 43,508,664.72 41,514,000.93 35,343,266.76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370,162.90 24,965,303.70 2,577,671.61 83,079.33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155,000,000.00 2,533,084,996.98 2,874,679,364.89 1,311,700,0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174,172,887.33 2,629,558,965.40 3,087,372,118.80 1,542,258,840.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02,193,260.57 567,310,846.58 849,323,533.67 598,609,856.20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88,000,000.00 25,800,000.00 83,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0.00 0.00 0.00 0.00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45,000,000.00 2,436,133,938.49 2,846,969,007.29 1,154,074,553.39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47,193,260.57 3,091,444,785.07 3,722,092,540.96 1,835,884,40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73,020,373.24 -461,885,819.67 -634,720,422.16 -293,625,569.16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13,971,100.00 136,690,300.00 43,0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0.00 246,135,566.78 100,475,503.71 133,593,036.9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0.00 2,242,400.00 87,500,000.00 0.00
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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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0.00 362,349,066.78 324,665,803.71 176,643,036.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2,105,855.70 37,204,766.68 116,267,001.37 113,693,036.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780,050.68 128,364,164.40 94,656,551.55 70,297,367.63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0.00 22,500,000.00 251,906,466.63 42,007,521.65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62,885,906.38 188,068,931.08 462,830,019.55 225,997,926.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2,885,906.38 174,280,135.70 -138,164,215.84 -49,354,889.28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5,345,940.17 -20,317,462.90 -6,899,777.02 20,710,791.1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375,643.94 235,317,209.49 -202,709,188.34 126,448,341.68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251,458,772.37 1,016,141,562.88 1,218,850,751.22 1,092,402,409.54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202,083,128.43 1,251,458,772.37 1,016,141,562.88 1,218,850,751.22
价物余额

4、最近三年及一期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 2.81 2.20 3.44 4.59
速动比率 2.33 1.86 2.96 4.0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6.07 20.88 24.68 29.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7 17.65 25.64 30.89
加权平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 1.69 8.32 12.02 12.75
均净资
产收益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1.39 6.65 8.60 8.18
率(%)
2021 年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3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2 3.76 4.39 4.91
存货周转率(次) 1.37 5.08 5.95 5.91
基本 0.08 0.37 0.44 0.42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 0.08 0.37 0.44 0.42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 0.06 0.29 0.31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稀释 0.06 0.29 0.31 0.27
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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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 85.49 102.02 10.67 10.7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16 0.45 0.50 0.52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4 0.19 -0.18 0.1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5.39% 6.48% 5.28% 5.57%
注1:202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
注2:2018年度与2019年度每股收益计算中已考虑2018年和2019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
注3: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⑤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⑥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⑦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81 2.20 3.44 4.59
速动比率(倍) 2.33 1.86 2.96 4.08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07 20.88 24.68 29.47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59、3.44、2.20 及 2.81,速动比率分别为 4.08、2.96、1.86 以及 2.33,均保持
在合理水平。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
债率(合并)分别为 29.47%、24.68%、20.88%及 16.07%。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具有
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在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公司不存在对生产
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事项,因此,公司整体
财务状况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营运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2 3.76 5.95 5.91
存货周转率(次) 1.37 5.08 4.39 4.10
注1:202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未年化;若作年化处理,则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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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和分别为4.06、5.48。
注 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②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91、5.95、3.76 以及 1.02,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0、4.39、5.08 以及 1.37,
略有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情况较好,主要系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保持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严格控制库存和应收账款管理。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86,634.21 322,342.64 299,983.82 232,579.06
营业总成本 79,995.94 287,494.13 265,253.49 207,477.18
营业利润 11,189.67 52,881.87 56,605.59 54,394.92
利润总额 11,183.04 51,187.67 55,833.18 53,684.57
净利润 10,006.87 46,087.51 49,925.31 47,93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614.58 44,337.98 49,112.69 46,842.42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856.09 35,459.60 35,131.28 30,069.34
后的净利润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32,579.06 万元、299,983.82 万元、322,342.64 万元及 86,634.21 万元,呈现小幅
上涨趋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30,069.34 万元、35,131.28 万元、35,459.60 万
元及 7,856.09 万元,呈现较大幅度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变化的市场需求,能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并加强内部
成本控制,从而保证主营业务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2018 年度,LED 行业出现大幅波动,全年供需失衡,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 LED 业务销售和利润出现负增长;但公司通过优化产品
结构,抓住手机多摄像头渗透和 3D Sensing 等光学新应用崛起的机会,实现产
品应用多功能化、材料多样化、膜系多种类化,在屏下指纹、双通、窄带、树脂
等相关产品上取得良好的发展,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稳固了在手机元器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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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业地位。因此,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2019 年度,全球智能手机总量增长有所放缓,但公司紧紧抓住国内外终端
在多摄、屏下指纹、潜望式棱镜等应用的市场机遇,挖掘产能潜力,提升市场份
额,保证光学成像元器件、生物识别和薄膜光学面板三大板块实现销售稳步增长;
受 LED 行业持续不景气影响,公司 LED 业务产品价格下降,稼动率不高,影响
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市场供需不稳定
显著加剧,消费电子行业上下游受疫情冲击逐渐凸显,已进入存量时代的智能手
机行业竞争激烈,但公司紧紧抓住各大手机品牌产品创新的机会,深挖客户需求,
保持光学元器件、生物识别元器件的行业领先地位;受疫情及全球经济下行的影
响,部分终端推迟新技术、新功能的应用,使得公司薄膜光学面板和新型显示业
务以及其他新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速。

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光学元器件、生物识
别元器件板块销售保持稳定;受到 5G 热潮影响,光学面板逐渐功能化,薄膜光
学面板板块快速放量,销售增长;公司持续开拓 AR 业务,配套研发生产的
AR-HUD 获国内高端汽车品牌的产品认证,新型显示业务板块亮点凸显;从而
实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87.66 54,324.04 57,707.52 44,87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2.04 -46,188.58 -63,472.04 -29,362.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88.59 17,428.01 -13,816.42 -4,935.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37.56 23,531.72 -20,270.92 12,644.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208.31 125,145.88 101,614.16 121,885.08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 44,871.80 万元、57,707.52 万元、54,324.04 万元以及 19,187.6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信用政策稳健,因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保持较高水平,经营活动创造现金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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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362.56 万元、-63,472.04 万元、-46,188.58 万元和-7,302.0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是因为公司所面对的下游行
业发展与升级换代速度均较快,行业热点转换频繁。因此,对于销售毛利高、市
场需求旺盛的产品,公司需趁热打铁扩大生产规模,以求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抢
占市场份额;对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但需求依旧集中的产品,公司需
提升装备质量与加工工艺,提高生产良率,降低综合成本,力争通过产品质量与
性价比等综合手段将竞争对手自然淘汰出竞争市场;对于有一定经营能力与业绩,
行业前景看好的跨行业兼并对象,公司则充分应用资本市场等手段进行兼并收购,
在提升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生产领域,为今后的发展留下伏笔。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35.49 万元、-13,816.42 万元、17,428.01 万元和-16,288.5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稳定,筹资活动较少。2018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现金股利所致;2019 年
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二级市场股票回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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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1 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 145,921.62 135,000.00
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
2 40,000.50 37,000.00
学面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3,000.00 53,000.00
合计 238,922.12 225,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按需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
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水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
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
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专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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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安信证券签署《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安信证券作为水晶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安信证券已指派徐恩先生、张喜慧先生担任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
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安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
信息披露制度。
安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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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
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
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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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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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
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

吴承烨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徐 恩 张喜慧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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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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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
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梁瑾 张诚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王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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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
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208 号、天健审〔2020〕
2808 号、天健审〔2021〕199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
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志维 伍贤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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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
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99 号)和《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400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水晶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志维 伍贤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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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一)发行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5 楼
电话:021-35082796
传真:021-35082151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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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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