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层)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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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www.cs.com.cn )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
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利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承诺:本人持有
安利投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安利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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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香港敏丰、香港劲达、合肥工投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淮化股份、中国信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周思敏、霍绍汾承诺:本人通过香港敏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持有的香港敏丰的股份自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香港敏丰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香港敏丰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
的香港敏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香港敏丰股份。
公司董事陈炯文承诺:本人通过香港劲达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自本次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本人持有的香港劲达的股份自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香港劲达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香港劲达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香港劲
达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香港劲达股份。
公司监事胡家俊、李道鹏、汪邦英及高级管理人员吴双喜、张珏、黄万里、
胡东卫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双喜配偶丁艳承诺:本人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持有的安利投资的股份自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安利投资回购该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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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安利投资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安利投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安利投资
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10 年年度
数据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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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或“安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5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不超过2,6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
为2,64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28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112 万股,
发行价格为18.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5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安利股份”,股票代码
“30021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112 万股股票将于2011 年
5 月1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家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
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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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1 年5 月18 日
3、股票简称:安利股份
4、股票代码:3002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5,6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4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2,112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376 22.50 2014.05.18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H.K.)LTD.)
1,900.8 18.00 2014.05.18
香港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
1,742.4 16.50 2014.05.18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1,364 12.92 2014.05.18
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 136.8884 1.30 2012.05.1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158.4 1.50 2012.05.1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41.5116 2.29 2012.05.18
小 计 7,92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28.00 5.00 2011.08.18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112.00 20.00 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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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2,640.00 25.00 —
合 计 10,56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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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ANLI Artificial Leather Co.,Ltd.
2、法定代表人:姚和平
3、注册资本:7,920 万元(发行前);10,560 万元(发行后)
4、成立日期:1994 年7 月12 日(股份公司于2006 年7 月6 日设立)
5、住所及邮政编码: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230601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中高档人造革、合成革及原料(树脂、溶剂、
色料、基布等),以及其他高分子复合材料等。
7、所属行业:C49;塑料制造业
8、电 话:0551-8991557 传 真:0551-8991640
9、互联网址:http://www.chinapuleather.com/
10、电子信箱:anli@mail.hf.ah.cn
11、董事会秘书:吴双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
份(万股)
姚和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周思敏 副董事长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陈炯文 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王义峰 董事、副总经理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杨滁光 董事、副总经理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陈茂祥 董事、副总经理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霍绍汾 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孙恺 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赵惠芳 独立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李晓玲 独立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吕斌 独立董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潘平 独立董事 2011 年3 月31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胡家俊 监事会主席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李道鹏 监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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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邦英 监事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吴双喜
董事会秘书、管理
总监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张珏 财务总监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黄万里 技术开发总监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胡东卫 营销总监 2009 年6 月28 日-2012 年6 月27 日 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后安徽安利
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482.56 万股,占本公司45.26%的股
份。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11 月26 日,目前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长江西路669 号安大科技
园综合楼306 室,法定代表人为姚华胜先生,主营业务为从事对科技产业投资和
企业资产经营与管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2020051。目前安徽安利科技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公司投资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注册资本增至至5000 万元的股
权结构,详见招股说明书1-1-61 页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第二点发起人的相
关内容。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71,390.34 万元、净资产9,542.66 万元;2009 年度销售收入84,492.47 万元、
净利润2,302.5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安徽诚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等五人,
其中,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等五人分别持有安利投资12.25%、
12.20%、11.26%、10.26%、5.88%的股份,合计持有安利投资51.85%的股权,
间接控制发行人15.56%股份(发行前)。
姚华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3 年出生,身份证号为
34010219431016****,现为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和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身份证号为
34010219620903****,现为安利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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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身份证号为
34010419661018****,现为安利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杨滁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出生,身份证号为
34010319550822****,现为安利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陈茂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身份证号为
34010319621202****,现为安利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除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
陈茂祥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4,256 户。
公司前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3,760,000
22.50
2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H.K.)LTD.)
19,008,000
18.00
3 香港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
17,424,000
16.50
4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640,000 12.92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2,415,116 2.29
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84,000 1.50
7 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 1,368,884 1.30
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0,000 0.63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 0.63
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 0.63
1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0,000 0.63
1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660,000 0.63
1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660,000 0.63
14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660,000
0.63
15 中信银行—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660,000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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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64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52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2,112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18.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7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0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4.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0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
的股票为528 万股,有效申购为1,518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中签率为
34.782609%,认购倍数为2.88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112 万股,中签率为
2.8002383915%,超额认购倍数为36 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475,200,000.00 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已于2011 年5 月1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21 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34,612,360.00 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 28,377,760.00
审计、评估和验资费 1,893,300.00
律师费 1,600,000.00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67,800.00
信息披露费 2,673,500.00
合计 34,612,360.00
每股发行费用:1.31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440,587,640.00 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56 元(按照2010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值加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5 元/股(以公司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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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9、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
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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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10 年年度
数据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1 年3 月31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377,548,999.79 405,825,900.37 -6.97%
流动负债(元) 340,038,441.24 384,280,169.53 -11.51%
总资产(元) 681,464,988.40 707,005,064.37 -3.6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元)
267,559,651.47 252,320,410.69 6.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3.38 3.19 5.96%
项目 2011 年1-3 月 2010 年1-3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度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7,178,092.03 178,554,749.06 27.23%
利润总额(元) 18,507,339.91 13,542,632.14 36.6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5,240,739.58 9,763,720.39 56.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15,110,926.14 5,994,359.77 152.09%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3 46.15%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5.70% 4.96%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益率(全面摊薄) 5.10% 2.49% 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68,732,647.08 -50,016,976.42 -37.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0.87 -0.63 -38.10%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1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17.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23%;
利润总额1,850.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6%;净利润1,670.46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5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511.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52.09%。一季度公司利润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设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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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生产工艺改进,加强配方设计,降低生产成本,降低能耗,同时加大新产品
开发,加强内部管理,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单位费用下降,一季度毛利较上年同
期增长42.32%,使公司利润和净利润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2011 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68,146.5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554.01 万
元,降幅3.61%。主要变化项目是: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客户增加一定授信,
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738.88 万元,应收票据减少1,419.36 万元;由于公
司订单多、增加原材料储备,存货较上年末增加4,578.53 万元;因提前运用自有
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致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702.2 万元,
以及在建工程增加1,128.7 万元;以上因素及其他原因,导致货币资金较上年末
减少9,683.17 万元;。
负债总额38,736.84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224.18 万元,降幅9.83%。主要
是公司上年末客户预付的货款订金,因陆续提货而减少,此外,上年末应付职工
薪职中计提的增效奖励基金,在一季度发放给职工后减少所致。
股东权益总额29,409.65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70.1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6.02%,主要为一季度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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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 年4 月29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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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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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张浩淼、江成祺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1、2011 年3 月31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11 年1-3 月比较式利润表
3、2011 年1-3 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