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台基股份 股票代码:30004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3,411,371 股
2、发行价格:14.9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3,411,37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4 月 14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 录
目录 ............................................................................................................................... 3
释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9
(五)发行数量.................................................................................................... 9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11
(十)发行对象.................................................................................................. 11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3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6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3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7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 1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0
(一)发行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1
(四)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五)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湖北众信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 23
4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指
/台基股份/发行人 市,股票代码:30004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申请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
本次发行 指
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大华会计师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
指 湖北众信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构/众信至诚会计师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及代码 台基股份、300046
注册资本 人民币213,120,000.00元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
法定代表人 邢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757011852J
邮政编码 441021
公司网址 www.tech-sem.com
成立日期 2004年1月2日
功率晶闸管、整流管、电力半导体模块等大功率半导体元器件及其
功率组件,汽车电子,电力半导体用散热器,各种电力电子装置的
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项目投资与管理;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6
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
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储
存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持股总数 69,118,662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32.4318%,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
于 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该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7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 年 8 月 16 日,
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33
号)。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湖
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
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 17:00 前,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根据湖北众信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鄂众信至诚验字[2021]第 005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止,参与台基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华泰联合
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
2021 年 3 月 22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
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台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8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12 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即不低于 14.95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 14.95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 倍。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3,411,371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
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320,754.72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342,679,241.73 元。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湖北众信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鄂众信至诚验字[2021]第 005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止,参与台基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华泰联合
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
2021 年 3 月 22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
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台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3 月 22
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止,
台基股份已向 5 个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3,411,371 股,募集资
金总额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320,754.72 元(不含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79,241.73 元,其中计入股本 23,411,371 元,计入资本
公积 319,267,870.73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资金用途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
湖北台基半导体
1 有限公司襄阳襄城 38520180800175522 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湖北台基半导体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
2 41901010010036999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襄阳分行 研发中心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城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下属机
构,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
行、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0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月)
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14.95 11,705,685 174,999,990.75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95 3,545,153 53,000,037.35 6
UBS AG 14.95 1,672,240 24,999,988.00 6
张斌 14.95 1,672,240 24,999,988.00 6
徐国新 14.95 4,816,053 71,999,992.35 6
以上获配的 5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
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11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99 弄 11、12 号第一层
注册资本:200,1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虹)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1,705,685 股
限售期:6 个月
2、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 152 号南山宾馆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树成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投资管理;
运营市政府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允许经营并未规
定许可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545,153 股
限售期:6 个月
3、UBS AG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12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认购数量:1,672,240 股
限售期:6 个月
4、张斌
姓名:张斌
身份证号:4224211964********
住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号
认购数量:1,672,240 股
限售期:6 个月
5、徐国新
姓名:徐国新
身份证号:3301061973********
住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大诸桥村*之*号
认购数量:4,816,053 股
限售期: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
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
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13
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再融资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
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
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再融资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台基股份;证券代码为:300046;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4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
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 限售股份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比例(%) 量(股)
1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63,978,000 30.02 -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454,250 2.0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
3 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 2,309,303 1.08 -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陈丹胜 1,128,701 0.53 -
5 张斌 1,063,300 0.50 -
6 陆卫东 897,000 0.42 -
7 郑元升 823,000 0.39 -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5,200 0.37 -
9 周新伟 767,700 0.36 -
10 刘惠宁 524,000 0.25 -
合计 76,730,454 36.01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
1 63,978,000 27.05 -
公司
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润科(上海)股权
2 11,705,685 4.95 11,705,685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徐国新 4,816,053 2.04 4,816,053
4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45,153 1.50 3,545,1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
5 2,478,900 1.05 -
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6 张斌 2,344,940 0.99 1,672,240
7 UBS AG 1,753,880 0.74 1,672,240
8 陈丹胜 1,194,701 0.51 -
9 周新伟 1,124,800 0.48 -
10 陆卫东 846,000 0.36 -
合计 93,788,112 38.57 23,411,371
(三)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
213,120,000 100.00% 213,120,000 90.10%
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
0 0.00% 23,411,371 9.90%
的股份
合计 213,120,000 100.00% 236,531,371 100.00%
1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将新增 23,411,37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次发行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27.05%股份,
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邢雁持有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53.93%股份,
并通过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发行人 27.05%股份,仍是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类别 2020 年 1-9 月/2020 2019 年/2019 2020 年 1-9 月/2020 2019 年/2019
年 9 月 30 日 年末 年 9 月 30 日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1462 -1.0324 0.1317 -0.9302
每股净资产 3.01 2.86 4.16 4.0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72,483.39 66,483.64 60,975.48 55,068.41
17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非流动资产 13,087.53 14,192.18 44,063.50 47,503.38
资产总额 85,570.93 80,675.82 105,038.98 102,571.79
流动负债 20,867.06 19,242.47 15,201.98 18,428.11
非流动负债 205.69 228.72 266.59 308.80
负债总额 21,072.75 19,471.19 15,468.58 18,736.91
股东权益 64,498.18 61,204.63 89,570.40 83,834.8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股东 64,133.89 61,016.06 89,570.46 83,834.88
权益
2、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9,477.12 26,493.78 41,810.88 27,865.18
营业利润 3,676.57 -25,605.67 7,747.45 1,644.34
利润总额 3,596.71 -20,936.72 9,716.06 6,707.84
净利润 2,999.22 -22,145.66 8,577.12 5,33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3,115.99 -22,002.89 8,577.17 5,338.78
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8.46 1,597.12 -554.34 7,50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46 -358.64 5,981.21 -12,869.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25 -1,853.60 -2,841.60 -365.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04.17 -615.12 2,585.26 -5,735.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58.60 28,073.72 25,488.46 31,223.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962.77 27,458.60 28,073.72 25,488.46
4、主要财务指标
18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47 3.46 4.01 2.99
速动比率(倍) 2.47 2.52 3.34 2.0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24.63 24.14 14.73 18.27
表)(%)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1 2.53 4.35 4.6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3 0.15 0.29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4.08 -35.65 6.81 1.00
益)(%)
每股净资产(按归属于
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3.01 2.86 4.20 5.90
计算,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62 -1.0324 0.4025 0.3758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
0.12 0.07 -0.03 0.53
流量(元/股)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102,571.79 万元、105,038.98 万元、
80,675.82 万元和 85,570.93 万元。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2,467.19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8 年末减少 24,363.16 万元,
下降 23.19%,主要原因系公司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泛文化业务经营亏损;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4,895.11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增长态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负债规模分别为 18,736.91 万元、15,468.58 万元、
19,471.19 万元和 21,072.75 万元。2018 年末,公司总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3,268.33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减少;2019 年末,公司总负债
较 2018 年末增加 4,002.61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总负债较 2019 年末增加 1,601.56 万元,主要系公司的应付账款
增加所致。
19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 18.27%、14.73%、24.14%
和 24.63%,公司经营较为稳健,对外借款较少,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主要依
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开展经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99、4.01、3.46 和 3.47,发行人资产
变现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维持良好,无重大不利变化。
3、利润表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7,865.18 万元、41,810.88 万元、26,493.78
万元和 19,477.12 万元。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 2020 年泛文
化业务受行业大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滑较大。此外,2020 年第一季度湖
北地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停工近 2 个月,公司复工复产后新冠疫情
仍对下游行业需求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338.78 万元、
8,577.17 万元、-22,002.89 万元和 3,115.99 万元。公司 2019 年由盈转亏,主要原
因系彼岸春天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和利润出现亏损,商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2020
年 1-9 月,公司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同比下滑,主要系公
司泛文化业务受影视大环境影响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未产生收入和盈利。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邢雁
联系人 康进(董事会秘书)、钱璟(证券事务代表)
办公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联系电话 0710-3506236
联系传真 0710-350084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杨阳、张鹏
项目协办人 谢瑾
项目成员 郭晓航、答一丹、许焕天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联系传真 010-5683940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刘春城、陈睿、罗晋航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 10 层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联系传真 010-57763777
(四)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会计师 王庆莲、冯珺
住所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8350001
联系传真 010-58350006
(五)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会计师 王庆莲、冯珺
住所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8350001
联系传真 010-58350006
(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湖北众信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 胡彦平
经办会计师 胡彦平、杨伟军
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中原路 22 号
21
联系电话 0710-3806538
联系传真 0710-380545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指定杨阳和张鹏作为湖
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
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阳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
计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管理学硕士。作为项目主要成员主持或参与
了鹏鼎控股、分众传媒、蓝色光标、掌趣科技、联建光电、恒泰艾普等公司的 IPO、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投资银行领域具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张鹏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丰富的
IPO、再融资以及兼并收购项目经验,曾担任工商银行 2010 年度 A+H 配股项目
协办人,浩丰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掌阅科技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
海天瑞声科创板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润欣科技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保荐代表人,
晨光生物以及北京科锐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或负责的
项目包括国投辛集 A 股 IPO 项目、冀中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电电力非公
开发行项目、沧州大化公开增发项目以及智度投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投资
银行领域具有多年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22
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
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23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