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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1-30
股票简称:科达利 股票代码:002850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2,920,451 股

2、发行价格:60.4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85,999,671.97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60,362,644.4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2,920,45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14 家投资者认购的 22,920,451 股股票自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
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 2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 29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 29




2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科达利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毛德和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方 指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年4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2、2020年5月8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7月31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对原《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中关于已履行的决策程序、部分财务数据、风险提示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董事会本次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已经得到发行


4
人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8月24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020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2,920,451股,发行价格为60.47元/股。截至2020年11月
3日15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4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中金公司指定账户。2020年11月4日,经天健出具的“天健验〔2020〕7-137
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11月3日15时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1,385,999,671.97元。

2020年11月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
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11月5日,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7-139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2020年11月5日17时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360,362,644.4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2,920,45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1,337,442,193.4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并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
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

(三)发行数量

2020年9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38,6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万股(含本
数),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2,920,451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年10月26日(T-2日),即《认购
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60.25元/
股。

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
市场询价,并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47元/股,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47元/股,发行股数为
22,920,4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5,999,671.97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均在169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5,655 84,999,957.85 6
2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61,485 39,999,997.95 6
3 毛德和 1,322,970 79,999,995.90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4 661,485 39,999,997.95 6
分红产品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7,598 69,999,951.06 6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56,044 81,999,980.68 6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53,712 99,999,964.64 6
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5,232 113,999,979.04 6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
9 661,485 39,999,997.95 6
心(有限合伙)
1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53,712 99,999,964.64 6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878,452 294,999,992.44 6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00,429 253,999,941.63 6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1,485 39,999,997.95 6
14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0,707 45,999,952.29 6
合计 22,920,451 1,385,999,671.97 -




7
(八)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5,999,671.97元,减除发行费用25,637,027.53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科达利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169家机构及个人送
达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2020年9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中共153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8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机构10家、私募及其他机构53
家、个人投资者5位。

自报送《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至启动
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15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家、证券公司2家、私募及其他机构8家、个人投资者4位。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日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1名保险机构的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
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


8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
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0年10月28日(T日)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
心共收到15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
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
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
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60.47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138,600.00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4,000.00万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35家。

共有15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
序 关联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发行对象 对象 是否有效
号 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类别
深圳市中欧瑞博
1 投资管理股份有 其他 无 6 68.00 4,000.00 是
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
2 限责任公司-分红- 保险 无 6 66.20 4,000.00 是
个人分红产品
农银汇理基金管
3 基金 无 6 63.26 11,400.00 是
理有限公司
南京红证利德振
兴产业投资发展
4 其他 无 6 62.50 4,000.00 是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66.62 8,000.00
5 毛德和 个人 无 6 64.35 8,000.00 是
62.08 8,000.00
深圳嘉石大岩资
6 其他 无 6 60.31 4,000.00 是
本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
7 基金 无 6 70.73 8,500.00 是
有限公司

9
汇安基金管理有
8 基金 无 6 60.98 10,000.00 是
限责任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
9 基金 无 6 60.88 29,5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10 基金 无 6 60.88 25,4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 60.85 4,000.00
11 基金 无 6 是
限公司 60.45 4,500.00
汇添富基金管理
12 基金 无 6 65.00 8,200.00 是
股份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 60.47 4,600.00
13 基金 无 6 是
理有限公司 60.25 4,7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
14 证券 无 6 65.01 7,0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
15 证券 无 6 63.33 10,0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
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
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
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
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


10
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QFII ) 、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RQFII)。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II型专业投资者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I
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问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
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普通投资者
C1 保守型 20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分
C3 稳健型 37-53分
C4 积极型 54-82分
C5 激进型 83分以上

本次科达利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毛德和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1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
9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伙)
1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14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4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一)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
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
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瑞
1 是
份有限公司 博成长策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
2 是
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
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嘉月7号单一资金信托-汇
3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安基金汇鑫4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号集合
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
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中信银行-南方基金中信卓睿定增1号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
南方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基金-国新1
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是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人民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南方基金
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 是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红土创新基金—招商证券—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
8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招商银行—红土创新定增主题1号
9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红土创新基金—中国银行—红土创新定增金斧子
1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1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 是

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泰金融市场委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金安吉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济海财通慧智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通基金玉泉慧智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乐瑞宏观配置2号基金-财通基金玉泉乐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乐瑞宏观配置3号基金-财通基金玉泉乐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瑞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乐瑞宏观配置4号基金-财通基金玉泉乐
1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瑞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廖志文-财通基金安吉112号单一资产管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理计划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14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以下投资者或其对应的产品,因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
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研究精选
2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海棠三年
3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
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工业4.0灵
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行业精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需
019L-FH002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精选混
1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无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
1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3年封闭运作战
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无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优享灵活配
1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经济灵活
1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宝泰一年
1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ESG主题股票
1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
1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贰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无需
2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 无需
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伍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无需
2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无需
2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无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
2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贰号)职业年金
2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计划-工商银行
2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叁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无需
2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无需
2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 无需
3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无需
3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捌号职业年金计划-农业银行 无需
3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工商银行 无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荣尊定期开放
3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全天候策略混
3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 无需
3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 无需
3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农业银行 无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环保行业股
3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3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4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无需
41 毛德和 - 无需
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无需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
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1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14家,分别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
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毛德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产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对象
相关情况如下:

(一)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3,244.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405,65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2楼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伟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70639077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认购数量 661,48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毛德和

姓名 毛德和



16
身份证号码 5221011956********
住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香山村
认购数量 1,322,97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公司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 661,48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
经营范围
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157,598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17
注册资本 13,272.4224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356,044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注册资本 764,638.5238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
经营范围 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认购数量 1,653,712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注册资本 175,000.0001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金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82215M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经营范围
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885,232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1号1幢
注册资本 30,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乔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MA1YXM7P9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661,48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秦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3X258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
经营范围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653,712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一)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注册资本 22,2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83569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4,878,452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1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注册资本 36,17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认购数量 4,200,429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三)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661,485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四)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注册地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6262177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760,707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李邦新、彭妍喆

协办人:黄浩

项目组成员:潘志兵、何璐、金伟娜、熊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单位负责人:张炯

经办律师:彭文文、麦琪

联系电话:0755 - 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克晶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绍煌、李全秋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21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克晶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绍煌、李全秋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励建立 80,293,118 38.23 60,219,838
励建炬 24,964,401 11.89 18,723,301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 10,365,100 4.94 -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8,699,833 4.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
6,240,398 2.97 -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
2,879,480 1.37 -
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
2,524,765 1.20 -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智能汽
2,482,791 1.18 -
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2,383,043 1.13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四组合 1,734,823 0.83 -
合计 142,567,752 67.88 78,943,13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0年11月20日的
《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励建立 80,293,118 34.47 60,219,838
励建炬 24,964,401 10.72 18,723,301
深圳市宸钜投资有限公司 10,365,100 4.45 -
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8,389,733 3.60 -


23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
6,100,948 2.62 -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
4,256,276 1.83 711,096
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3,747,745 1.61 1,819,08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
3,627,052 1.56 1,653,713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智能汽
2,482,791 1.07 -
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
1,972,000 0.85 689,600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46,199,164 62.77 83,816,63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2,920,45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占股本比例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987,655 38.09 102,908,106 44.1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012,345 61.91 130,012,345 55.82
合计 210,000,000 100.00 232,920,451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大幅提
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件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海外业务的销售占比也将进一步提升,客户构成将更加
丰富,并能大幅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后续发展空间,为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
步提升提供保证。



24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
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




25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达利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和科达利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的要求,且符合《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
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深圳市
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7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达利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
上市的相关规定,科达利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
构同意保荐科达利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
7-137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 号);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的办公地点查阅。

3、信息披露网址:


29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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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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