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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2-0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旷达"、"公司"、 "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承诺在股票上市之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 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股份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如其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其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 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2、公司股东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 公司承诺:如果股份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其于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除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 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划转股份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 式处置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其禁售期义务。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如果股份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
  市成功,其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 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 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对比表中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
  2010 年 7-9 月财务数据、对比表中 2009 年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1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92 号)同意,本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江苏旷达", 股票代码"00251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4,000 万股股票将 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 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 年 12 月 7 日
  (三)股票简称:江苏旷达
  (四)股票代码:002516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名称或类别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 份 沈介良 10,973.14 54.87% 2013 年 12 月 7 日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4.12 4.57% 2011 年 12 月 7 日
  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 839.87 4.20% 2011 年 12 月 7 日
  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 649.83 3.25% 2011 年 12 月 7 日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408.09 2.04% 2011 年 12 月 7 日
  彭润枝 400.00 2.00% 2011 年 12 月 7 日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4.95 1.57% 2011 年 12 月 7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00.00 2.50% 2011 年 12 月 7 日
  小计 15,000.00 75.00% -
  首次公开
  发行所发 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1,000.00 5.00% 2011 年 3 月 7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000.00 20.00% 2010 年 12 月 7 日
  小计 5,000.00 25.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KUANGDA AUTOMOBILE TEXTILE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后)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邮政编码: 213179
  经营范围: 化纤复合面料、化纤布、化纤丝、汽车座椅套、座椅、汽车内 饰件、纺织机械、玻璃钢制品制造、加工,布料涂层、涤纶丝 网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车辆用装饰面 料的相关技术开发;相关技术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设 备租赁;工业生产资料、汽车(除小轿车)及配件、针纺织品、 服装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化纤丝、汽车内饰面料制 造、纺织品后整理、筒子染色、织布]。
  主营业务: 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座椅面料以及其他内饰面料和车内饰面料 用有色差别化涤纶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纺织业(行业代码:C11) 董事会秘书:徐秋
  电 话: 0519-86540239
  传 真: 0519-86549358
  互联网址: http://www.kuangdacn.com
  电子信箱: dongmi@kuangdacn.com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位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股 本比例 占发行后股 本比例
  1 沈介良 董事长、总经理 10,973.14 73.15% 54.87%
  2 殷雪松 董事、副总经理 - - -
  3 龚旭东 董事、副总经理 - - -
  4 许建国 董事 - - -
  5 朱小健 董事 - - -
  6 赵凤高 董事 - - -
  7 陈慧湘 独立董事 - - -
  8 潘 飞 独立董事 - - -
  9 陆 刚 独立董事 - - -
  10 艾 军 监事会主席 - - -
  11 钱 英 监事 - - -
  12 张娟芳 职工监事 - - -
  13 马建华 副总经理 - - -
  14
  徐 秋 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
  -
  -
  15 承永刚 总工程师 - - -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均 为 沈 介良 先生 。沈介良先生 持有公司
  10,973.14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54.87%。沈介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可以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决定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沈介良先生,5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全国乡镇企 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市、区人大代表,市、区党代表,常州市明星企业家。 身份证号码为 32042119530222****,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潘家镇曹家村 委曹家桥 84 号。1993 年起历任武进县旷达汽车内饰厂厂长、江苏旷达董事长、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控制的股权比例
  1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90%
  2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100%
  3 江苏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100%
  4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100%
  5 常州达蒙机械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75%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1)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为沈介良,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住所为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主营业 务为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目前,旷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沈介良 4,500.00 90.00%
  2 张娟芳 250.00 5.00%
  3 沈文洁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00%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
  计):
  项 目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4,778.73 12,569.75
  净资产(万元) 4,879.61 4,895.62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 0
  净利润(万元) -16.01 -62.98
  (2)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为沈介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500 万元,住所为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 区,主营业务为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目前,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6,500.00 100.00%
  合计 6,500.00 100.00%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未经审计):
  项 目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5,791.49 15,448.12
  净资产(万元) 5,077.67 5,157.34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05.25 69.79
  净利润(万元) -79.37 -49.35
  (3)江苏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沈介 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住所为常州市武进雪堰镇 潘家工业集中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目前,江苏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江苏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未经审计):
  项 目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969.72 1,096.54
  净资产(万元) 1,968.72 1,096.54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 0
  净利润(万元) -27.81 -1.10
  (4)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为沈介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 万元,住所为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 区,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
  目前,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旷达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未经审计):
  项 目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3,074.60 3,075.05
  净资产(万元) 3,074.60 3,075.05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0 0
  净利润(万元) -0.45 50.50
  (5)常州达蒙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达蒙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2 月 19 日,目前经营范围为机械零部 件、钢结构件加工及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住所为武进区湖塘镇,注册资本为
  21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210 万美元,目前旷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75%股权, 美国共和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其 25%股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该公司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2010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599.51 4,382.94
  净资产(万元) 1,981.29 4,302.74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66.61 3,665.72
  净利润(万元) -13.34 824.36
  四、本次上市后公司前十名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人数为 79,531 人,其中公司前十名股 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比例(%)
  1 沈介良 109,731,444 54.87
  2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41,194 4.57
  3 上海启瑞投资有限公司 8,398,656 4.20
  4 山东天和投资有限公司 6,498,320 3.25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5,000,000 2.50
  6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4,080,890 2.04
  7 彭润枝 4,000,000 2.00
  8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49,496 1.57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251,000
  0.63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 0.63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0 0.63
  12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 0.63
  13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0 0.63
  14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50,000
  0.63
  15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250,000 0.63
  1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 0.63
  合 计 160,001,000 80.00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20.00%;网上发行 4,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00%。
  (二)发行价格:20.1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分别为:
  1、59.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3.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 售的股票为 1,00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26,375 万股,有效申购倍数为 26.38 倍。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4,000 万股,中签率为 0.8107552357%,超额认购倍数为 123 倍。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95.2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004.72 万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对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0JNA4017 号《验 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5,495.2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费用明细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522.50
  审计及验资费用 277.01
  律师费用 169.23
  信息披露费用 455.55
  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费用 23.00
  印花税 47.99
  合 计 5,495.28
  每股发行费用为 1.10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净额:95,004.72 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73 元(按照 200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4 元/股(按公司 200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报告书已披露 2010 年第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对比表中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
  2010 年 7-9 月财务数据、对比表中 2009 年 7-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 年度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10 年 9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517,639,086.97 503,819,082.16 2.74%
  流动负债 453,761,098.40 532,211,778.43 -14.74%
  总资产 941,607,742.11 944,764,454.12 -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
  有者权益
  487,846,643.71
  396,883,947.73
  2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3.25
  2.65
  22.64%
  项目
  2010 年 7-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0 年 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26,296,212.46 40.81% 578,594,387.36 35.75%
  利润总额 40,942,158.42 58.68% 107,938,374.85 42.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2,358,603.03
  114.73%
  87,230,442.52
  6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167,589.54
  252.63%
  84,461,461.42
  65.46%
  基本每股收益 0.22 120.00% 0.58 65.7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6.86% 增 2.94 个百分点 19.65% 增 4.8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88%
  增 5.14 个百分点
  19.03%
  增 4.65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1,936,357.90
  28.87%
  59,102,078.65
  85.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0.08
  33.33%
  0.39
  85.71%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要资产、负债和现金流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2010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 94,160.77 万元,较年初减少 315.67 万元,降低
  0.33%。其中,流动资产为 51,763.91 万元,较年初增加 1,382.00 万元,增长
  2.74%。资产规模未发生大的变化。
  2010 年 9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为 8,797.77 万元,比年初增加 3,797.77 万元, 增加 75.96%。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通过 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增加货款回笼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2010 年 9 月末公司总负债为 45,376.11 万元,均为流动负债,总负债比年初 减少 7,845.07 万元,降低 14.74%。公司负债降低主要是应付票据减少引起。
  201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3,450.00 万元,比年初减少 8,900.00
  万元,减少 72.06%,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股东权益的变化
  2010 年 9 月末,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8,784.66 万元, 较年初增加 22.92%,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长所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为 3.25 元,较年初增长 0.60 元,增长率为 22.64%。
  4、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201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910.21 万元,主要是 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销售量大幅增长,回款较好。
  (二)经营业绩
  201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859.44 万元,比去年同期的 42,621.93 万元增加 15,237.51 万元,同比增长 35.75%,主要是本期我国汽车产销量增加, 本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供货增加所致。
  2010 年 1-9 月利润总额为 10,793.8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219.85 万元,
  增长 42.5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8,723.0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470.97 万元,增长 66.09%。利润增长系得益于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及期间 费用的增长速度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
  2010 年 7-9 月实现利润总额为 3,235.86 万元,同比增长 102.03%;归属于发 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3,235.86 万元,同比增长 114.73%。利润增长系得益于主营 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同比减少。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0 年 11 月 1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一)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六)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八)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九)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11 楼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334 保荐代表人:卫成业、周平 项目协办人:任永刚
  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 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 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 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 年 9 月 30 日与 2009 年 12 月 31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10 年 1-9 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10 年 7-9 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4、2010 年 1-9 月与上年同期比较式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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