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宙邦 股票代码:30003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二〇二〇年
1
特别提示:
1、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2,758,620 股
(2)发行价格:34.8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39,999,976.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22,261,524.47 元
2、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32,758,620 股,将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
品)、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11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0 年 5 月 11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2
目 录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8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21
七、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2
九、备查文件 ................................................................................................................................ 22
3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新宙邦/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指
联合证券 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本次发行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apchem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覃九三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宙邦 股票代码 300037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同富裕工业区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邮编 518118 电子邮箱 stock@capchem.com
电话 0755-89924512 传真 0755-89924533
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3-0939 号文执行);自有房屋租
赁。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以
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字第 2003-0939 号文执
行)。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甲醇(1022),乙醇
[无水](2568)、2-丙醇(111)、碳酸二甲酯(2110)、乙腈(2622)、
三乙胺(1915)、正丁醇(2761)、碳酸二乙酯(2111)、N,N-二甲基甲
经营范围
酰胺(460)、2-丁氧基乙醇(249)、硫酸(1302)、盐酸(2507)、正
磷酸(2790)、次磷酸(161)、乙酸[含量>80%](2630)、 氢氧化钠
(1669)、氨溶液[含氨>10%](35)、硼酸(1609)、对甲基苯磺酸铁
溶液(2828)、双电层电容器电解液(2828)、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828)、
氢氟酸(1650)、氟化铵(744)、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3)(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5
(1)2018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19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2019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19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5)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二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6)2019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三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7)2019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四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6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8)2019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五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9)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
的议案》等议案。
(10)2020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
案》等议案。
(11)2020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六次调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六次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六次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
(12)2020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六次调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六次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六次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
7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9 年 11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 号)正式核准文
件。
3、发行过程
2020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邮件的方式共向 186
家投资者发出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
书》。本次发送的 186 家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2 个股东(剔除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主承
销商及其关联方等共 8 个股东)、基金公司 44 家、证券公司 23 家、保险公司
22 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投资者 116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
分共计 186 家。报送发行方案至本次簿记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又
接收到投资者 13 家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函。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 9:00-12:00,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
收到 58 家投资者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有效《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 12:00,收到保证金共计
23,500 万元;另 17 家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深圳新宙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该投资者无需缴纳保
证金。经核查,以上 58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9,999,976.00 元,发行股数为 32,758,620 股,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即不超过
65,000,000 股。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4 月 8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4.8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39,999,97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17,738,451.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2,261,524.47 元。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
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4 月 15 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20]第 000162 号)。经验证,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
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 1,139,999,976.00 元。
2020 年 4 月 15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
额划付至向发行人账户。2020 年 4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
本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66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止,新宙
邦已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1,139,999,976.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17,738,451.5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2,261,524.47
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32,758,620.00 元,余额人民币 1,089,502,904.47 元转入
资本公积。至此,新宙邦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410,792,913.00 元。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价格(元/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8,333,333 289,999,988.4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1,465,517 50,999,991.60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3,132,183 108,999,968.40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80 948,275 32,999,970.00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5,287,356 183,999,988.80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1,551,724 53,999,995.20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80 1,436,781 49,999,978.80
8 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 34.80 948,275 32,999,970.00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
9 34.80 2,873,563 99,999,992.40
司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0 5,833,338 203,000,162.40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80 948,275 32,999,970.00
合计 32,758,620 1,139,999,976.00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
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述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8,333,33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1,465,51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3,132,1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认购数量 948,27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公司住所
楼 09-14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经雷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5,287,35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1,551,72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公司名称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法定代表人 万放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认购数量 1,436,78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公司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志山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经营范围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
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认购数量 948,27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坑三横中路 1 号 2 幢 2007 号
法定代表人 邓立新
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
经营范围 营);企业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
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认购数量 2,873,56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
1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5,833,33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
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经营范围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
票期权做市
认购数量 948,27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14
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32,758,620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新宙邦;证券代码为:300037;上市地点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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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 11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与发行后(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
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1,294,365 32.09 154,052,985 37.50
非限售条件的股份 256,739,928 67.91 256,739,928 62.50
合计 378,034,293 100.00 410,792,91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1 覃九三 境内自然人 57,099,936 15.10
2 周达文 境内自然人 31,558,976 8.35
3 钟美红 境内自然人 24,903,104 6.59
4 郑仲天 境内自然人 23,391,168 6.19
5 张桂文 境内自然人 12,984,224 3.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6 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其他 9,405,907 2.49
资基金
16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7 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其他 8,591,074 2.27
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8,069,200 2.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
9 其他 7,365,275 1.95
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邓永红 境内自然人 6,004,768 1.59
合 计 - 189,373,632 50.09
截至股权登记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1 覃九三 境内自然人 57,099,936 13.90
2 周达文 境内自然人 31,558,976 7.68
3 钟美红 境内自然人 24,903,104 6.06
4 郑仲天 境内自然人 23,391,168 5.69
5 张桂文 境内自然人 12,984,224 3.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6 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其他 9,405,907 2.29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7 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其他 8,591,074 2.09
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8,069,200 1.9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
9 其他 7,365,275 1.79
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邓永红 境内自然人 6,004,768 1.46
合 计 - 189,373,632 46.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7
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
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0 年 3 月 31 日 8.91 10.94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56 10.63
2020 年 1-3 月 0.26 0.24
每股收益(元/股)
2019 年度 0.86 0.79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0,987.14 494,895.53 440,975.59 369,911.07
负债总额 143,553.49 160,303.76 156,184.24 124,188.32
股东权益 347,433.65 334,591.77 284,791.36 245,72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337,253.48 324,438.54 277,096.40 241,874.85
股东的股东权益
注:2020 年 1-3 月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52,134.47 232,482.76 216,480.60 181,562.68
营业利润 11,155.06 35,558.43 33,960.75 32,633.03
利润总额 11,150.23 35,395.85 33,812.14 32,732.97
净利润 9,892.15 32,941.00 32,937.51 28,65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
9,874.91 32,504.55 32,005.07 28,005.38
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0 年 1-3 月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
7,129.00 56,114.35 35,205.91 19,154.29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2,637.53 -58,590.73 -32,356.62 -47,838.03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6,793.33 -11,979.40 12,391.41 30,052.32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2,128.23 -14,264.40 14,710.08 70.15
物净增加额
注 1:2018 年度,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现金流量列报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进行了变更,并追溯调整了 2017 年度的
比较数据。
注 2:2020 年 1-3 月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年度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1 1.80 1.71 1.56
速动比率(倍) 1.70 1.52 1.46 1.3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24% 32.39% 35.42% 33.57%
项目/年度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9 2.98 2.97 3.19
存货周转率(次) 0.95 4.51 4.70 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 10.68% 12.37% 12.45%
每股净资产(按归属于上
市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 8.91 8.56 7.30 6.3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86 0.86 0.75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0.19 1.48 0.93 0.50
量(元)
注 1:2020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过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随着业务进一步发展,发行人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与之对应的
负债规模相应增长。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有所减少,主要系短期
借款、其他应付款等项目金额有所减少。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变化,总体稳健。
3、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受新能源汽车行
业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产业链资金较为紧张,导致发行人锂电池化学品部分客
户的回款周期变长。
4、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和技术,在多年的市场服务中,形成了快速满足客户产品
定制化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势,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优秀的客户群体,
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保持了
20
持续增长,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16%和 7.22%。
5、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且保持良好增长;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购建固
定资产所致;2019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当期取得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 发行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覃九三
联系人: 赵志明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 0755-89924512
联系传真: 0755-89924533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龙伟、夏荣兵
项目协办人: 何妍婷
项目成员: 洪本华、王然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755-82492000
联系传真: 0755-82493000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王秀伟、黄平、王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21
层
联系电话: 0755-33256999
联系传真: 0755-33206888
(四)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鞍宁
经办人员: 周优妹、刘倩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住所:
01-12 室
联系电话: 021-22288888
联系传真: 021-22280000
七、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
准则》等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非公开发行股票。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3、保荐机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22
4、发行人律师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2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