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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5-07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证券代码:002840 公告编号:2020-06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tong Meat Products Co., Ltd.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 2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至 二 十 六 层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0 年 4 月 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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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统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0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50 亿元(55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50 亿元(55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9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2020 年 4 月 10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
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连带

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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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换公司债券 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
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针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
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

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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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50 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
足 5.5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46 号”文同意,公司 5.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

于 2020 年 5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统转债”,债券代码
“128106”。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 明书》全文 可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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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HUATONG MEAT PRODUCTS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统股份

股票代码:002840

注册资本:27,740.00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董事会秘书:廖文锋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322005

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tongmeat.com

电子信箱:lysn600@163.com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

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和
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服务(详见《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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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以畜禽屠宰业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经过多年
努力,公司在鲜品领域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目前销售收入以

生鲜猪肉为主,其他产品处于成长阶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 2001 年 8 月 8 日成立的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统有限”)。自华统有限成立至其改制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历
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华统有限注册资本由 210 万美元增加至 10,300 万元。公司
的历次股权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验资程序。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本公司系由华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7日,浙江

省商务厅出具浙商务资函〔2011〕20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义乌华统肉制
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华统有限整体变更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日,公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年10月26日,经创立大会决议,
全体发起人同意将华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公司债权债务
由变更后的华统股份承继。同日,天健所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40号《验资报告》。2011年
11月1日,经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浙江义乌华统肉制品有限公
司 整 体变 更为 浙江 华 统肉 制品 股份 有限 公司 , 领取 了变 更后 注册 号 为
3307004000063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二)公司上市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1 号)核准,2017 年 1 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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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币普通股 4,4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变更至 17,866.67 万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验〔2017〕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此次增加的股本已全部实缴。

2、2018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178,666,7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本次转
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68,000,050 股。2018 年 8 月 2 日,此次股权变更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首次授予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14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950 万股,预留 199 万股,授予价格 6.94 元/股。公司
以 2019 年 3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07 名激励对象 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人员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发生授予对象为 104
人,实际授予股份为 940 万股。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股份登记工作已完成。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验[2019]7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

公司已收到 10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 6,523.60 万元,其中 940.0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5,583.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7,740.0050
万元。2019 年 5 月 22 日,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以畜禽屠宰业务为核心,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经过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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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努力,公司在鲜品领域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目前销售收入以
生鲜猪肉为主,其他产品处于成长阶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畜 生鲜肉品储运销售
种 饲 禽 禽 消
植 料 畜 屠 费
加 养 宰
业 工 殖 加 者
工 肉制品深加工储运销售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生鲜猪肉及生鲜禽肉,主要客户为家庭消费者、餐饮企业、

超市、食品加工企业及企事业单位等。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围绕畜禽屠宰核心主业,全力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主营业务覆
盖“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四大环节,是农业产

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同时是浙江省规模化畜禽屠宰龙头企业。

2016-2018 年,公司自营生猪屠宰量分别为 171.58 万头、246.01 万头、270.39
万头,继续位居浙江省领先地位。

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 2010
年成功通过中央储备冻肉冷库资质审定,获得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资格。2011
年 6 月,华统股份被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其中

肉类企业 20 家,食糖类企业 6 家)。

公司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稳定肉品市场供应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
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公司先后被授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

加工业示范企业、2011 年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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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术示范单位等称号。2011 年,“华统”火腿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
谈会优质产品奖。2015 年,公司成为中国肉类协会第五届理事单位,同年,公
司获得“2014 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称号。2016 年,公司被评为“中

国质量诚信企业”。

2、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

(1)双汇发展

双汇发展成立于 1998 年,同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畜

牧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温肉制品、低温肉制品、生鲜品冻品
及其他。双汇发展在全国十八个省市建有三十多家现代化肉类加工基地,是我国
最大的生鲜冻肉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2)雨润食品

雨润食品成立于 1993 年,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2005 年在香港交易所成
功上市。雨润食品主营业务为畜禽屠宰,冷鲜肉、冷冻肉及深加工肉制品的生产

及销售,旗下拥有“雨润”、“旺润”、“福润”、“雪润”、“法香”和“福
润得”六大品牌。

(3)新希望

新希望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新希望立足于农牧产业、注重稳健发展,业务涉足饲料、养殖、肉制品等领
域,是中国最大的禽类屠宰企业。

3、浙江省内竞争状况

(1)生鲜猪肉

公司生鲜猪肉在浙江省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青莲食品、金华双汇。

①青莲食品

青莲食品成立于 2001 年,青莲食品系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生猪屠宰企业之一,

从欧洲引进了现代化生猪屠宰生产线,80%以上产品通过经销模式(个体批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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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等)实现销售,生产及销售模式与发行人较类似。目前,青莲食品销售市场以上
海、江苏、浙江为主,系浙江省供沪猪肉主要基地之一。2016 年度,青莲食品
实现营业收入 270,427.43 万元,实现净利润 4,478.63 万元。

②金华双汇

金华双汇系双汇发展在浙江省金华市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屠

宰及销售。金华双汇为浙江省规模较大的生猪屠宰企业之一,生产产品主要通过
经销模式(个体批发户等)实现销售,销售模式与发行人较类似。金华双汇销售
市场以金华为中心,辐射义乌、兰溪、浦江、丽水等地区,市场较分散。

(2)生鲜禽肉

公司生鲜禽肉在浙江省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杭州申浙家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申浙”)。杭州申浙系杭州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成立于 2008 年,主
营业务为家禽屠宰加工。杭州申浙拥有现代化家禽屠宰加工生产线,生产产品主
要通过经销模式(个体批发户等)实现销售,生产、销售模式与发行人较类似。
杭州申浙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主要销售市场为杭州地区。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工艺优势

公司在多个产业环节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

(1)在生猪屠宰方面,公司主要生猪屠宰设备从代表世界肉类加工机械行

业先进水平的荷兰MPS、丹麦SFK等厂家引进。屠宰生产线采用三点式麻电击晕
机(或二氧化碳致晕技术)、螺旋式打毛系统(或连续式二段串联打毛系统)、
刀斧式自动劈半锯、红白脏同步检验线、自动称重与瘦肉率测定系统、快速预冷、
低温冷却排酸等先进设备与工艺,使得公司产品品质高于采用传统屠宰工艺的生

产企业。
公司生猪屠宰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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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在火腿生产方面,公司从国际火腿加工机械行业的领先者意大利富利

高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引进三条火腿生产线,产能可达80万只/年。该套设
备可使火腿生产全过程实现控温控湿,摆脱了传统金华火腿“靠天吃饭”的生产
模式,在保留传统金华火腿应有风味的基础上,使生产火腿质量更加安全。

2、质量及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树立了“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生命线”的经营理

念,始终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公司多次获得农业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ACCP认证证书”等。在行业内,公司具有领
先的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产品质量是公司品牌的基础,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

系,近年来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渐扩大。2006年,“华统牌猪肉”被评
为中国首届名牌农产品;2009年,“华统牌鲜猪肉”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获
得第七届金华华东农交会金奖农产品称号;2010年,“华统”商标被评为浙江省

著名商标;2011年,华统火腿荣获浙江农业博览会金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
贸易洽谈会优质产品奖;2017年,“华统”品牌作为食品行业品牌入选2016中国
自主品牌(浙江)百佳名单。公司产品在浙江省内已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3、稳定的畜禽供应链

以生猪为例,目前公司已成功构建全国生猪采购平台,与浙江、福建、江西、
河南、山东、吉林等多省市供应商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受地区生猪供需状

况影响,全国不同地区生猪出场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凭借全国生猪采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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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台,可在综合考虑出场价格、运输损耗、运输成本等的基础上,选择最经济的畜
禽采购区域。畜禽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提高
了公司抵御畜禽供应不稳定的能力。

4、独特的生鲜肉品经销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独特的生鲜肉品区域经销模式。公司经销商

每日收集、汇总授权销售区域内个体肉摊及其他客户的次日需求信息,在规定时
间内将上述客户名称、配送地址、所需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等以生鲜肉品订购
明细单的形式发送给公司,公司根据上述信息统筹安排生鲜肉品生产、配送工作。
区域经销模式下,生鲜肉品售价由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统一制定,经销商一般没有

价格决定权,公司直接将生鲜猪肉配送至个体肉摊、超市等下游客户。公司生鲜
肉品经销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对市场需求变化作出反应,增强了公司市场运作的
话语权,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客户的稳定性。

5、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该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捷、市场
信息体系完善、人口密集且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国内肉品消

费规模最大的市场之一。

6、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集约化、标准化、科技化、信息化、品牌化的管理理

念,通过借鉴、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建立了一整套完
善、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包括明晰的管理架构、严格的采购制度、高效
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及严密的内控制度等。公司科学、高效的

管理体系在成本控制、安全生产及员工激励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保障了
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2,346,010 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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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份类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5,054,040 52.29%
三、股份总数 277,400,050 100.00%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限售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量(股)
1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115,000,378 41.46% 115,000,378
2 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股 25,191,253 9.08% -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
3 社会法人股 8,962,331 3.23% -
管理有限公司
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
4 社会法人股 7,945,632 2.86% 7,945,632
限公司
康地饲料(中国)有限
5 社会法人股 7,862,931 2.83%
公司
正大(中国)投资有限
6 境外法人股 7,350,150 2.65% -
公司
康地饲料添加剂(北京)
7 社会法人股 5,256,650 1.89% -
有限公司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华鑫信托华鹏 66 号 其他股 4,842,000 1.75%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乾元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乾元
9 其他股 3,000,008 1.08% -
成长六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 -国通信托紫金 8 号 其他股 2,768,950 1.00%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 计 188,180,283 67.83% 122,94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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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5 亿元,共计 55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3,692,794 张,即 369,279,4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14%。

3、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5.50 亿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
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5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5.5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65 亿
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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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
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4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
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2,279,997 41.45%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
2 177,687 3.23%
限公司
3 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530 2.86%
深圳市乾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4 有限公司-乾元成长六号私募 59,478 1.08%
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德
5 远大鹏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54,096 0.98%

杭州永坤金禄资产管理有限公
6 司-永坤久裕私募证券投资基 53,530 0.97%

7 苏明 32,290 0.59%
8 解红亮 26,272 0.48%
9 杨晓燕 24,480 0.45%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069 0.42%

8、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911.50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750.00
律师费用 65.00
审计及验资费 50.00
发行手续费 5.50
信息披露费用 41.00

合计 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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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50 亿元,原股东优先配售 3,692,794 张,

即 369,279,4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14%。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为 56,860,520,820 张,网上最终配售 1,784,137 张,即 178,413,7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44%。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23,069 张,包销
金额为 2,306,9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750 万元)后的余额

54,25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国贸支行开立的存储账户,账号为 356030100100224071,汇
款金额为 54,25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400,943.4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7 号”《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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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已经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31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5,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50 亿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550 万张。

5、上市规模:5.50 亿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50 亿元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400,943.40 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 23,246.00 21,700.00
2 衢州华统现代化华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4,397.00 14,217.00
3 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4,842.00 14,783.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4,300.00
合 计 56,785.00 55,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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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
殖场建设项目、衢州华
浙江华统肉制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统现代化华垅生猪养殖
356030100100224071
股份有限公司 司义乌国贸支行 建设项目、衢州华统现
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华统肉制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98777778572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司义乌市分行
衢州华统牧业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
19740201040088667
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廿里支行 猪养殖建设项目
衢州华统牧业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
13810078801600000957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殖场建设项目
衢州华统牧业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衢州华统现代化华垅生
375377805661
限公司 司衢州衢江支行 猪养殖建设项目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
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5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5.5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65 亿

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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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

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4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6、利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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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本金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
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华统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
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8、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9、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5.1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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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10、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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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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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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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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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

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9826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
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C、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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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G、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H、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⑥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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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⑨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华统肉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 23,246.00 21,700.00
2 衢州华统现代化华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4,397.00 14,217.00
3 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4,842.00 14,783.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4,300.00
合 计 56,785.00 55,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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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针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华统肉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的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跟踪评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本金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

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华统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
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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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9 年 1-9 月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2016 年度/末
/2019 年 9 月末
利息保障倍数(倍) 6.06 12.90 21.43 5.14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注: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3、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针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华统肉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的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鹏元评级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三、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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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华统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
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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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 AA 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
风险很低。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9-09-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1.34 1.89 1.03
速动比率(倍) 0.62 1.07 1.41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19% 21.29% 9.78% 25.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44% 33.85% 21.86% 39.94%
财务指标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1,479.17 26,735.77 19,409.84 16,822.02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6.06 12.90 21.43 5.14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94%、21.86%、33.85%和

41.44%,总体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较为合理的状态,财务杠杆利用率
适当,长期偿债风险较小。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3、1.89、
1.34 和 1.01,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1.41、1.07 和 0.62,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6,822.02 万元、19,409.84 万
元、26,735.77 万元和 21,479.1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14 倍、21.43 倍、
12.90 倍和 6.06 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充足,利息保障倍数亦保持在较高
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总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未来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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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良好,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的
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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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7〕3752 号、天健审〔2018〕
1908 号和天健审〔2019〕27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 1-9 月财
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表所示:

(1)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6.57% 12.17% 10.78% 12.03%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49% 9.04% 7.52% 9.59%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除 2019 年 1-9 月数据外,上表数据均引自“天健审〔2019〕8665 号”《关于浙江
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2019 年 2018 2017 2016 2019 年 2018 2017 2016
1-9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1-9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33 0.56 0.45 0.46 0.33 0.56 0.45 0.4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0.23 0.42 0.31 0.37 0.23 0.42 0.31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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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1、流动比率(倍) 1.01 1.34 1.89 1.03
2、速动比率(倍) 0.62 1.07 1.41 0.72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19% 21.29% 9.78% 25.85%

4、资产负债率(合并)(%) 41.44% 33.85% 21.86% 39.94%
2019 年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9 月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16.90 273.76 226.91 155.13
2、存货周转率(次/年) 26.98 35.75 33.53 20.38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79.17 26,735.77 19,409.84 16,822.02
4、利息保障倍数(倍) 6.06 12.90 21.43 5.14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9 0.97 1.08 2.15
(元)
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60 0.08 0.02
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3% 0.31% 0.30% 0.21%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19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采用三
季度财务数据折算成全年后计算得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19 年 1-9 月存货周转率采用三季度财务数据
折算成全年后计算得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340.54 1,315.74 1,564.17 -67.02
冲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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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2,724.93 3,291.51 2,771.77 2,018.29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5 37.02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 - - -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45 69.25 -59.20 -53.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5 - -

小计 3,080.93 4,691.90 4,313.77 1,897.9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3.85 482.40 484.27 6.32

少数股东损益 233.39 342.16 242.03 24.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843.69 3,867.33 3,587.46 1,866.97

注:除 2019 年 1-9 月数据外,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8665 号”《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鉴证。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
加 5.5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637.57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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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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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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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 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保荐代表人: 陈航飞、夏翔

项目协办人: 张佩佩

项目经办人: 金玉龙、史玮、郦琪琪、周汝怡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 真: 0755-821317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统股份申请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华统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条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华统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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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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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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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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