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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16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 168 号(五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二〇二零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发行人”、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
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奥佳华智能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1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9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20,000.00 万元(1,2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20,000.00 万元(1,2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
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
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奥佳华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2
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
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3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1,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20,0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 深圳证 券交 易所交 易系统 网上向 社会公 众投 资者发 行。认 购不足
12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




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COMFORT SCIENCE&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 168 号(五楼)
股票简称: 奥佳华
股票代码: 002614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56,125.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邹剑寒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5 号
公司网址: www.easepal.com.cn
电子邮箱: stock@easepal.com.cn
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保健器具、康复理疗器具(不含假
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等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健身器
材、美容器具、家居产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按摩
器材及其相关材料,座、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
制品,电子产品,模具,家具,家电,化工原料(需经前置许可
项目除外),聚氨酯泡棉制品及其提供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未涉及前置审批许
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1 日的厦门蒙发利垫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蒙
发利垫制品”),公司是由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3 年 4 月 30
日厦门蒙发利垫制品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 15
日再次更名为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7 日,各发起人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根据发起人协议,

各发起人以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账



5
面净资产值 92,935,921.02 元,按照 1:0.9684 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9,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共计 9,000 万股,其余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0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

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200200010911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人民
币。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18 号)核准,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000
万股增加至 12,000 万股。201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蒙发利”,股票代码“002614”。


(三)发行人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12 年 3 月,2011 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同意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共计人
民币 4,80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000 万股。2012 年 3 月 29 日,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

2、2014 年 5 月,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同意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人民

币 2,40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
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36,000 万股。2014 年 5 月 23 日,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3、2015 年 3 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6
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3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
公司同意向 60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7.37 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 965 万股,公
司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增至 36,965 万股。2015 年 4 月 1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已完成。

4、2015 年 5 月,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6,96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人民
币 36,96.5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转增后总股本由 36,965 万股增加至 55,447.50 万股。2015 年 5 月 28 日,前述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

5、2015 年 6 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向 1 名激励对象以 4.85
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新增股本 3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55,447.50 万股增至 55,477.50 万股。2015 年 7 月 15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已完成。

6、2015 年 12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73.70 万元对 1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
理。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77.50 万股变更为 55,462.50 万股。

2016 年 4 月 12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7
7、2016 年 2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73.70 万元对 1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
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62.50 万股变更为 55,447.50 万股。
2016 年 4 月 12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8、2016 年 2 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 10 名激励对象以 6.01 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8 万股,公
司总股本由 55,447.50 万股增至 55,495.50 万股。2016 年 4 月 14 日,前述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已完成。

9、2016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 1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此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95.50 万股减少至 55,493.70 万股。2016 年
12 月 6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10、2016 年 11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260.90 万元对 4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3.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93.70 万股变
更为 55,440.60 万股。2017 年 5 月 18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

成。

11、2017 年 2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8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同意以人民币 44.22 万元对 1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55,440.60 万股变更为 55,431.60 万股。2017 年 5 月 18 日,前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12、2017 年 4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7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份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对部分未达成

100%解锁条件的部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20.14
万元对 3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
计 4.1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31.60
万股减少至 55,427.50 万股。2017 年 8 月 31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已完成。

13、2017 年 7 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

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前述
议案,公司同意向 172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646.90 万份股票期权及 646.9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前述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427.50 万股增至 56,074.40
万股。2017 年 9 月 3 日,前述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已完
成。

14、2017 年 12 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7 年 12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同意对 1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
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处理,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074.40
万股变更为 56,070.40 万股。2018 年 5 月 22 日,前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15、2018 年 5 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同意向 22 名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9.80 万份,并以 11.46 元/股的价格向其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 89.8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56,070.40 万股增至 56,160.20 万股。2018 年 7
月 16 日,前述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已完成。2018 年 7 月 23 日,前述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已完成。

16、2018 年 6 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 1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5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
格为 8.54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160.200 万股减至

56,149.70 万股。2019 年 1 月 29 日,前述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已经完成。

17、2018 年 8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 1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及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


10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6,149.70 万股减至 56,148.70 万股。2019
年 1 月 29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经完成。

18、2019 年 2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148.70
万股减至 56,145.75 万股。2019 年 6 月 19 日,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已经完成。

19、2019 年 5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8 名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4.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145.75 万股减至 56,133.75 万股。前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经完成。

20、2019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133.75 万股减至 56,125.25 万股。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

21、2019 年 9 月,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4 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

11
予的 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4 元/股,预留授予的 0.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11.46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125.25 万
股减至 56,119.55 万股。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

22、2018 年 9 月至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决定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 1 亿元且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 25.00
元(含 25.00 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截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7,249,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61,457,5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名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217,818 40.65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227,845,818 40.58
境外自然人持股 372,000 0.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3,239,682 59.35
三、总股本 561,457,500 100.00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数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量(股) 例(%)
1 邹剑寒 境内自然人 155,720,000 116,790,000 27.73
2 李五令 境内自然人 140,520,091 105,390,068 25.03
3 张泉 境内自然人 18,608,959 3.3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794,644 2.99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800,000 2.64
证券投资基金


12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9,218,998 1.6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7 基金、理财产品等 5,946,891 1.06
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8 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4,672,018 0.83
投资基金
9 魏罡 境内自然人 4,427,537 80,000 0.79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3,750,020 0.67
合计 374,459,158 222,260,068 66.69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保健器具、康复理疗器具(不含假

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等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健身器材、美容器具、
家居产品;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按摩器材及其相关材料,座、靠、
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模具,家具,家电,化工
原料(需经前置许可项目除外),聚氨酯泡棉制品及其提供技术转让、咨询、服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二)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以“为客户提供智能健康产品+服务”为使命,致力于保健按摩器械、
健康环境、家用医疗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通过“挖掘需求、服务客
户、自主研发、精益制造及全球品牌行销”一体化价值链经营,持续为客户创造

新的健康服务价值。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品质卓越的按摩器
具产品与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全球 OBM 自主品牌经营和 ODM 出口经营。公司
旗下五大 自主 品牌奥 佳华 “OGAWA”、 “FUJI”、 “FUJIMEDIC”、 “COZZIA”、


13
“MEDISANA”分布亚洲、北美及欧洲三大核心市场,多个品牌市场份额已跃居
当地前三。ODM 业务自 2005 年以来,连续十四年稳踞龙头,产品遍及全球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与 Homedics、HELEN OF TROY、ATEX、松下电器等一系列

国际领先健康品牌建立稳固合作关系。


(三)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保健按摩器械类(包含按摩椅和按摩小电器)产品、健康

环境类和家用医疗类产品,其主要类别型号和功能特点如下:

(1)保健按摩类

①按摩椅

按摩椅是按摩家电技术的集大成者,具有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按摩体验好
的特点,对消费者来说,按摩椅体验更舒适、功能更丰富,更能提升生活品质;
从生产来看,按摩椅技术门槛高、单价高、毛利高,盈利能力强。公司目前代表
性的按摩椅产品如下:

产品 代表性产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种类 品型号
1、第五代无刷马达按摩机芯,按
摩定位更精准,按摩手法更丰富;
2、第六代智能健康检测技术,同
时检测多项健康数据,全方位感知
用户身体状态;
3、AI 智能按摩算法,通过大数据
御手温感 OG-7598 支撑,为用户专属定制按摩程序;
大师椅 AI C AI 4、智能语音操控,彻底解放双手,
家用 打造沉浸式按摩体验;
按摩 5、人脸识别登录技术应用,快速
椅 识别登录账户,精准管理个人健康
档案;
6、3D 环绕蓝牙音响,音质全新升
级。
1、全新 4D 温感机芯,按摩轮快
速加热技术,放松背部肌肉,释放
御手温感 OG-7598
脊柱压力;
大师椅 C
2、1.35 米 L 型按摩导轨,全方位
贴合按摩;

14
产品 代表性产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种类 品型号
3、3D 包覆式膝腿按摩,脉冲式气
压按摩效果,针对膝盖的养护保健
更全面;
4、内置集成 5 大类 22 种按摩程序,
按摩体验更丰富,按摩技法更细
致,全家共享;
5、配备超大 7 寸 LED 平板操控,
搭载 Ogawa OS 1.0 操作系统,按
摩操控轻松自如;
6、M DRIVE 一键启动,按摩操控
快速切换。
COZZIA 1、4D 机芯,S 形导轨,零重力;
QI 2、电动伸缩小腿,腿长自动检测;
3、机芯温感加热;
4、Ipad 蓝牙控制操作+侧板多功
能快捷控制;
5、酸痛检测+智能推荐程序;
CZ-730 6、13 种自动程序+手动按摩。
7、肩部、手臂、腰部、座侧、小
腿充气;
8、脚底双滚轮按摩;
9、可调头罩氛围灯;
10、支持蓝牙音乐;
11、儿童安全锁。
1、4D 机芯,L 形导轨,揉臀,零
靠墙,零重力;
2、上下小腿均可电动伸缩,可实
现膝部按摩;
3、机芯温感加热+小腿快速加热;
4、类平板触屏操作+侧板多功能
COZZIA
CZ-710 快捷控制;
QI SE
5、12 种自动程序+3 个可创建自
定义模式+手动定点按摩;
6、肩部、手臂、座侧、小腿充气;
7、脚底双滚轮按摩;
8、7 种模式可调肩部氛围灯;
9、支持蓝牙音乐。




15
产品 代表性产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种类 品型号
1、全新的揉捏头及渐进式揉捏,
模拟人手按摩;
2、可调节肩宽设计,适合胖瘦不
同人群;
3、L 型超长导轨配合 W 型按摩机
芯,更大面积的背部按摩;
4、瑜伽拱桥拉筋,进行透彻拉筋
知享椅 OG-6108 放松;
5、全包裹 3D 膝盖按摩小腿,6 向
调节,满足不同身高要求;
6、双层蝶形气囊,16x2 精心组装
气囊,让客户的肩、手、腿体验多
层次按摩;
7、8 大经典程序多种按摩手法,
满足更多差异化需求。




1、特有 3D 环绕音乐,音乐加持,
放松大脑;
2、摇篮式按摩助眠放松;
3、全包裹式小腿,脚底滚轮配合
气囊深度按摩;
唱享椅 OG-7505 4、L 型超长导轨,贴合人体曲线
深层放松颈肩;
5、背部热敷,深层放松;
6、气囊按摩,波浪式推拿,扭动
全身,夹揉+扭动,深层放松;
7、6 大定制程序,一键智能体验。




1、特有 AI 智能科技,可连接天猫
精灵进行语音操控;
2、小腿两侧可加热,配合气囊按
摩松软酸胀肌肉;
舒幻椅 OG-7515 3、第三代感应机芯,针对肩颈按
摩定位更加准确;
4、加固型足够稳固顺畅的导轨;
5、10 套自动程序,按摩程序更加
丰富,专业中医顾问参与研发,立

16
产品 代表性产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种类 品型号
足人群酸痛点按摩体验更加多元
化;
6、侧板增加悬浮快捷按键,使按
摩更便捷。
1、按摩机芯迭代升级,开机启动
后,智能机械手开启型侦检测,10
秒计算适合客户的定点与力度;
2、加长 128CM SL 导轨,从颈到
臀多层次深入按摩,贴合人体曲线
深层放松颈肩;
3、独特双层压肩气囊;
4、深 V 零重力(126°±7°),减少
身体自然重力产生的繁重感,以轻
盈的姿势享受按摩;
星际椅 OG-7608
5、腰部两侧热敷,舒醒腰背肌肉;
6、臀部流畅双频震动,深层揉捏
臀大肌,抖掉久坐积郁的臀部压
力;
7、优质 HIFI 蓝牙音响,双耳环绕
灌入式的音乐播放,身心结合,享
受更放松的按摩体验;
8、三色极光意境灯,分别有红绿
蓝三种氛围,带来科技感的极光按
摩。
1、可 180°的悬浮,享受平躺按摩;
2、座部高频振动,关爱久坐一族;
3、脚踝处凸点夹揉+脚底滚轮指
OG-7508
摩行者 压,关怀呵护脚踝及脚掌;
S
4、腰背部热敷,焕活腰背肌肉;
5、深度顶腰顶臀,让按摩更加舒
适到位。
1、一体成型的精致流线造型,小
巧时尚,节省空间;
2、摇篮漂浮模式,一分钟五次循
环摇摆,打造舒适放松体验;
2、特色立体 3D 肩颈抓捏,呵护
爱沙发 OG-5508 颈部;
3、揉臀舒腰指压,舒缓久坐酸痛
4、3 大经典程序,6 大按摩手法,
满足更多需求;
5、L 型超长导轨,贴合颈腰臀整
条脊椎;


17
产品 代表性产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种类 品型号
6、立体音响,音乐加按摩,舒畅
身心。
1、肩/背/手/腿/腰/臀部的全方位覆
盖按摩,有助于缓解长时间行走及
站立疲劳;
2、揉捏/指压/推拿手法多种组合进
共享椅 MX-757 行,深入按摩背身各穴位;
3、1.2 米以上的超长 SL 型导轨,
可揉捏颈肩到臀部的按摩;
4、提供 USB 快速充电服务,支持
多家快充协议。
1、采用家用款式的机芯,高精度
揉捏、敲击、揉敲、推拿、拍打等
按摩手法;
商用 2、1 米以上的超长 SL 导轨,可揉
按摩 捏颈肩到臀部的按摩;
椅 共享椅 MX-557
3、采用高密度多个气囊组合按摩,
达到肩部、小腿全方位的气囊调节
缓解舒压;
4、支持小腿背部按摩,适合逛街、
跑步等人群。

1、肩/背/腿/腰/臀全方位覆盖按摩,
有助于缓解长时间行走及站立疲
劳;
共享椅 EC-622C
2、揉捏/指压/推拿手法多种组合进
行,深入按摩背、身各穴位;
3、开启后可提供 USB 充电服务。



②按摩小电器

按摩小电器产品能够针对人体特定部位,实现 1~2 个特定按摩动作,携带

或移动方便。

按摩小电器根据按摩部位的不同,可以分为针对人体头部、眼部、颈部、肩
部、背部、腰部、腿部、脚部等特定部位的一系列按摩器具产品。发行人产品线

丰富,涵盖了按摩小电器所有细分市场,潜在目标消费人群广泛,能够充分满足
品牌商/渠道商的产品组合需要。公司代表性的按摩小电器类产品情况如下:



18
产品名称 代表性产品型号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1、创意脚跟抖动;
足轻盈 OG-3109S 2、3 大智能模式;
3、汽车烤漆工艺。




1、创意膝部翻转设计;
2、贴心升降设计;
爱膝足 OG-3138S
3、足底滚轮按摩;
4、前倾支架设计。




1、坐垫分区两部按摩;
2、长达 380mm 背部行走按
摩,4 组按摩头;
3、人性化颈部设计,可加热,
背轻松 PLUS OG-1106 可伸可调节;
4、花式按摩,深层开背;
5、分区同时可调节力度按
摩;
6、三档臀部震动。




放松颈部、背部、腰部、臀
舒醒师 OG-1302
部的肌肉群,舒缓身心。




1、4 按摩头贴身揉捏;
小腰姬 OG-2101A 2、自动正反回旋放松;
3、居家/车载皆宜。


放松颈部、背部、腰部、臀
小摩王二代(电商) OG-2008 部、腿部的肌肉群,舒缓身
心。




19
(2)健康环境类

公司的健康环境产品包括空气净化器和新风机等,公司代表性的健康环境类
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 代表性产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称 品型号
1、国家专利“外循环新风+内循环净化”,智能双
循环模式,迅速净化室内空气;
2、微正压,保证室内微正压新风,杜绝外界空气
污染入侵室内;
3、医用级 HEPA 消杀滤网,杀灭 H7N9、Mers、
BRI 呼
PR8、EV7 等病毒,全面保障室内空气安全;
博士壁
EH-Z-7B2 4、国际领先 CFD 技术,优化各部件使整机高效
挂式新
00 稳定运转;
风净化
5、高效双向流全热交换芯,保留室内温度、湿度,

提高室内空气舒适度;
6、自动除霜系统,即便在严寒气候条件下,仍可
持续净化室内空气;
7、大屏设计,实时显示室内空气质量状况;
8、外观简雅格调,融合各种家装风格。
1、国家专利“外循环新风+内循环净化”,智能双循环
模式,迅速净化室内空气;
2、微正压,保证室内微正压新风,杜绝外界空气污染
入侵室内;
3、医用级 HEPA 消杀滤网,杀灭 H7N9、Mers、PR8、
EV7 等病毒,全面保障室内空气安全;
4、国际领先 CFD 技术,优化各部件使整机高效稳定
BRI 呼 运转;
博士柜 EH-Z-7G4 5、高效双向流全热交换芯,保留室内温度、湿度,提
式新风 00 高室内空气舒适度;
净化机 6、自动除霜系统,即便在严寒气候条件下,仍可持续
净化室内空气;
7、安全门锁,配置电子安全门锁,防止出现儿童误操
作等安全问题;
8、全机身棱角采用大圆弧处理,避免意外磕碰造成伤
害;
9、安全健康,表面喷涂采用全球公认无毒无污染的阿
克苏定制环保材料,耐磨抗菌。




20
产品名 代表性产
产品功能特点 产品图示
称 品型号
1、五大运行模式,智能模式、节能模式、新风模
式、送风模式、除味模式满足各种场景新风净化需求;
2、微正压,保证室内微正压新风,杜绝外界空气
污染入侵室内;
3、医用级 HEPA 消杀滤网,杀灭 H7N9、Mers、
PR8、EV7 等病毒,全面保障室内空气安全;
4、国际领先 CFD 技术,优化各部件使整机高效
BRI 呼 稳定运转;
博士柜 EH-Z-7G7 5、高效双向流全热交换芯,保留室内温度、湿度,
式新风 50 提高室内空气舒适度;
净化机 6、自动除霜系统,即便在严寒气候条件下,仍可
持续净化室内空气;
7、安全门锁,配置电子安全门锁,防止出现儿童
误操作等安全问题;
8、全机身棱角采用大圆弧处理,避免意外磕碰造
成伤害;
9、安全健康,表面喷涂采用全球公认无毒无污染
的阿克苏定制环保材料,耐磨抗菌。

(3)家用医疗类

公司的家用医疗产品包括血压仪和血糖仪等,公司代表性的家用医疗类产品
情况如下:

产品名 代表性产
产品功能 产品图示
称 品型号
1、MDD(Medical Device Directive)欧盟认证
医疗产品;
2、通过蓝牙 4.0 将数据同步至已下载 VitaDock+
上臂式 应用程序的 IOS 或 Andriod 手机;
BU 530
电子血 3、通过 VitaDock+应用程序随时翻阅纪录;
connect
压计 4、储存记忆:2 个用户 x120 组测量结果;
5、显示项目:WHO 血压分级、收缩压、舒张
压、脉搏、日期、时间;
6、心律不正监测功能。




21
产品名 代表性产
产品功能 产品图示
称 品型号

1、MDD(Medical Device Directive)欧盟认证
医疗产品;
2、通过蓝牙 4.0 将数据同步至已下载 VitaDock+
MediTouch 应用程序的 iOS 或 Andriod 手机;
血糖仪
2 connect 3、通过 VitaDock+应用程序随时翻阅纪录;
4、5 秒内即可完成检测;
5、可选餐前或餐后检测;
6、储存记忆:480 组测量结果。

1、MDD(Medical Device Directive)欧盟认证
医疗产品;
2、非接触额探式电子红外线体温计;
红外线
TM 750 3、可选日间或夜间模式,量度体温、环境、液
体温计
体及表面温度;
3、适合儿童及婴儿使用;
4、发烧提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邹剑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5,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75% 。李 五令先 生持有 公司股 份 140,520,091 股 ,占 公司总 股本的
25.04%。 邹剑寒 先生 和李五 令先 生为一 致行 动人, 合计 持有公 司总 股本的
52.79%,共同控制本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邹剑寒先生和李五令先生简历如下:

邹剑寒: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厦门威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民合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五令:男,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
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厦门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
威斯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泰盛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2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可转债,共计 1,200 万张。

(二)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9,032,921 张,即 903,292,100.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75.27%。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奥佳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七)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9,032,921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5.27%;网上
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2,933,601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4.45%;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33,47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8%。

(八)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数量



23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比例
1 邹剑寒 3,220,605.00 26.84%
2 李五令 2,728,603.00 22.7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保险产
3 149,660.00 1.25%
品华泰组合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 135,761.00 1.13%
大连通和投资有限公司一通和宏观对冲一
5 110,107.00 0.92%
期私募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上投摩根核心成
6 99,888.00 0.83%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MORGAN STANLEY &
7 68,178.00 0.57%
CO.INTERNATIONAL PLC.
鹏华基金一工商银行一鹏华鹏润 1 号资产
8 64,140.00 0.53%
管理计划
9 曾建宝 60,900.00 0.51%
中国工商银行一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
10 60,400.00 0.50%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1,460.00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60.00
律师费用 65.00
会计师费用 30.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信息披露费用 40.00
发行手续费用 40.00
合计 1,460.00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20,000.00 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 9,032,921
张,即 903,292,1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5.2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有

效申购数量 36,130,999,010 张,网上最终配售 2,967,070 张,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为 2,933,601 张,认购金额 293,360,1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24.45%;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33,478 张,包销金额为 3,347,800.00


24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8%。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3 月 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
信中联验字【2020】D-0002 号”《验资报告》。




25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经公司 2019 年 2 月 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19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966 号”文核
准。

(二)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120,000.00 万元。

(四)发行数量:1,200 万张。

(五)上市规模:120,000.00 万元。

(六)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七) 募集 资金 量及募 集资 金净 额: 本次 可转债 的募 集资 金为 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622.64 万元。

(八)募集资金用途: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总
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 项目 83,181.36 75,000.00
2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 55,123.25 45,000.00
合计 138,304.61 120,000.00

(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8004100000006041
份有限公司




26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
8114901012400146694
份有限公司 业部



二、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20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 6 年,即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27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债券信
用评级为 AA 级,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
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9、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8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28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10、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29
规定来制订。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


30
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
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
面值 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3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
回售权。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奥佳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32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
登记日(即 2020 年 2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原 A 股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奥佳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1380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
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561,252,5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999,578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 99.9965%。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

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614”,配售简
称为“奥佳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
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奥佳华”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
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认购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3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职权的行
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
者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34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

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本次发行相关保荐机构、律师、审计验资和评级机构

(一)保荐及承销机构

公司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保荐代表人:张世通、刘伟生

项目协办人:朱仁慈

项目人员:曹方义、王鑫、任远超、薛力源

联系电话:010-59355779

35
传真:010-56437019

(二)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室

经办律师:傅扬远、陈一敏

联系电话:010-6641 3377

传真:010-6641 2855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杨镇宇

联系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0571-85800465

(四)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签字评级人员:陈婷婷、熊桦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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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7 室-11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华、薛淳琦

联系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37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
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奥佳华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发行债券的情况。公司相关债务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6.12 94.61 35.3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注: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贷款
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情形。




38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
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奥佳华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

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
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变
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2019 年 9 月末 2018 年末/2018 2017 年末/2017 2016 年末
指标
/2019 年 1-9 月 年度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 1.41 1.65 2.08 1.80
速动比率 0.89 0.97 0.90 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
44.80 44.60 39.58 41.85
司)(%)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26 43.40 39.91 44.8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48 126.12 94.61 35.39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指标良好,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与
现有的经营规模和实际情况相适应,且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资信情
况良好,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小。




39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749 号”;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3739 号”;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3404 号”。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9/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合计 6,023,559,154.63 5,961,407,264.90 4,847,531,164.00 4,398,000,953.18
负债合计 2,698,753,800.21 2,658,828,545.42 1,918,633,930.49 1,840,713,665.07
归属于母公司的
3,256,572,776.36 3,244,843,064.02 2,892,445,994.37 2,522,934,831.81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4,805,354.42 3,302,578,719.48 2,928,897,233.51 2,557,287,288.1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809,751,898.07 5,447,030,714.43 4,293,808,652.95 3,451,383,192.65
营业总成本 3,597,727,942.91 5,035,199,033.35 4,012,111,065.32 3,173,031,527.87
营业利润 221,075,200.74 522,517,422.29 399,334,200.10 294,125,883.39
利润总额 220,810,826.96 524,194,422.31 403,415,942.52 310,153,284.11
净利润 206,843,535.06 442,807,266.48 355,466,603.51 265,598,925.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6,166,737.97 439,121,842.10 345,180,248.17 251,030,468.26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1,130,577.26 342,265,792.80 261,449,264.96 191,502,969.61
损益的净利润


4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47,370,461.37 475,649,343.49 302,733,835.32 119,162,503.59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98,296,027.87 -267,322,510.29 -121,935,997.42 -136,433,362.8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82,833,481.96 -57,816,966.90 -141,052,417.07 -144,768,349.50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153,736,639.83 146,215,247.30 25,449,091.69 -122,185,671.43
物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9/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41 1.65 2.08 1.80
速动比率(倍) 0.89 0.97 0.90 0.72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80 44.60 39.58 41.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26 43.40 39.91 44.83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7.19 6.99 7.29
存货周转率(次) 2.45 4.31 4.08 4.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6 0.85 0.54 0.21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7 0.26 0.05 -0.2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70 3.37 3.13 3.91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净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净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4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83.95 11,056.76 -184.48 -157.20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1.94 2,284.11 1,062.75 1,195.68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276.75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3,107.53 -5,496.04 3,907.99 576.81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55.57 245.25 572.93 606.10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892.43 4,678.69 5,569.07 5,610.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5.38 3,080.50 2,586.43 1,878.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98 2.67 -31.28 0.81
合计 -1,496.38 9,685.60 8,373.10 5,952.75

3、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产收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
6.21 0.37 0.36

2019 年 1-9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
6.66 0.40 0.39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
14.28 0.79 0.77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
11.13 0.62 0.6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
12.85 0.63 0.62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
9.73 0.47 0.47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
10.36 0.46 0.45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
7.91 0.35 0.35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
可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
增加 120,0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11,019.28 万股。




4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44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公司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
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5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保荐代表人:张世通、刘伟生

项目协办人:朱仁慈

项目人员:曹方义、王鑫、任远超、薛力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联系电话:010-59355779

传真:010-5643701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方正保荐认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方正
保荐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46
(本页无正文,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
(本页无正文,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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