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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欣氟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9-12-19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1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陈寅镐 王超 梁流芳




徐建国 曹国路 袁少岚




沈玉平 余劲松 张福利




发行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
特 别 提 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469,835 股

2、发行价格:23.5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9,999,915.9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9,941,927.0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1,469,83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家投资者认购的 9,770,600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
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集团”)认购的
1,699,235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计算,此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 录
释 义..............................................................................................................................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本次发行过程 ............................................................................................... 8
四、发行方式...................................................................................................... 11
五、发行数量...................................................................................................... 11
六、发行价格...................................................................................................... 11
七、募集资金总额 ............................................................................................. 12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 12
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2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3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3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15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6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7
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和代码 ......................................................................... 17
三、新增股份上市地点 ..................................................................................... 17
四、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17
五、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7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1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
构的影响情况.............................................................................................................. 2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前三季度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0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 27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27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27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7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7


3
第六节 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一、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 29
二、独立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9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29
第七节 持续督导 .......................................................................................................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询地点...................................................................................................... 31
三、查询时间...................................................................................................... 31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1




4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中欣氟材、公司、上市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销保荐

股东大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

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ZHEJIANG ZHONGXIN FLUORIDE MATERIALS CO.,
LTD.(英文)

二、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注册资本:130,691,588 元(发行前)

142,161,423 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陈寅镐

五、所属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2,3,4,5-
四氟苯甲酰氯、2,3,4,5-四氟苯甲酸、2,4,5-三氟-3-甲氧基苯甲酸、2,4,5-三氟苯甲
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2,4-二氯苯乙酮、2-氯代对氟苯乙酮、2,6-二氯-3-
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2,3,5,6-四氟对苯二甲腈、2,3,5,6-四氟对苯二甲酸、2,3,5,6-

四氟苄醇、2,3,5,6-四氟对苯二甲醇、2,3,5,6-四氟-4-甲基苄醇、2,3,5,6-四氟-4-甲
氧基甲基苄醇、2-甲氧基甲基-4-溴甲基-5-甲基异恶唑-3(2H)-酮(BMMI)、9,9-
二[(4-羟乙氧基)苯基]芴(BPEF)、奈诺沙星环合酸、莫西沙星环合酸、2,4,5-
三氟-3-氯苯甲酸、二甲基哌嗪、二氯氟苯、氯化钾、硫酸钠、环丁砜、硫酸铵、
亚硫酸钠水溶液、工业副产盐、氯化钾硼酸盐、乙二醇的制造;医药中间体、化

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票简称:中欣氟材

股票代码:002915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袁少岚

电话:0575-82738093


6
传真号:0575-82737556

电子信箱:ysl@zxchemgroup.com

九、互联网网址:www.zxchemgroup.com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9 年 2 月 26 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

“公司”或“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9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 年 6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

2、2019 年 7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393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收到该批复并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三、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8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23.54 元/股。

(一)发行时间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开发行的发行方案。
(T-3日)周五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及《申购报价单》。

2019 年 11 月 25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2 日)周一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1 日)周二

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
2019 年 11 月 27 日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
(T 日)周三
股份。

将初步发行情况向证监会报备。
2019 年 11 月 28 日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T+1 日)周四
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2019 年 11 月 29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
(T+2 日)周五

2019 年 12 月 2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截止日(17:00 截止)。
(T+3 日)周一

2019 年 12 月 3 日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T+4 日)周二

(二)发送认购邀请书情况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61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
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前 20

大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9
级管理人员,以 2019 年 11 月 20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他对象(董事会
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7 家(其中 1 家投资者与前述投资者
重复)。通过邮件回复、电话确认、邮寄的方式,61 家机构及个人全部收到了
认购邀请书。

(三)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在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主承销商共收到 6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

律师的共同核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
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
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王亚娟、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献明、郭静洁、俞正福、吴根春均以自
有资金认购,且出具了《自有资金承诺函》,不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上
述投资者均已按照《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合计缴纳认购保证金

12,000,000.00 元,为有效报价。
综上,参与报价的 6 家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且 6 家投资者均已缴纳保
证金。因此,上述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申购价格 是否缴纳 是否为有效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金额(元)
(元/股) 保证金 申购报价单

1 王亚娟 23.54 45,000,000.00 是 是

2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54 40,000,000.00 是 是



3 王献明 23.54 10,000,000.00 是 是


4 郭静洁 23.54 40,000,000.00 是 是

5 俞正福 23.54 50,000,000.00 是 是

6 吴根春 23.54 45,000,000.00 是 是

经统计,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 12: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的
认购保证金共计 1,200 万元,所有缴纳认购保证金的投资者均获得配售。

10
(四)定价情况

在询价期间结束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
价,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
的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23.54 元/股。

(五)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认购对象共 6 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获
得配售的对象共 7 家,获得配售金额为 269,999,915.9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999,915.90 元人民币,未超过 40,000.00 万元,
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93 号文的要求。发行对象 7 家,未超过 10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均不低于 23.54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王亚娟 1,911,639.00 44,999,982.06 12

常州投资集
2 1,699,235.00 39,999,991.90 12
团有限公司
3 王献明 424,808.00 9,999,980.32 12
4 郭静洁 1,699,235.00 39,999,991.90 12
5 俞正福 2,124,044.00 49,999,995.76 12
6 吴根春 1,911,639.00 44,999,982.06 12
浙江白云伟
7 业控股集团 1,699,235.00 39,999,991.90 36
有限公司
合计 11,469,835.00 269,999,915.90 -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所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1,469,835.00 股,未超过发行规模上限
(22,400,000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3.54 元/股,相当于发行询价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5.78 元/股的 91.31%,相当于询价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27


11
日)收盘价 24.01 元/股的 98.04%。

七、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269,999,915.90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2019 年 12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F1079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17:00 止,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累计收到中欣氟材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
证金)为人民币 269,999,915.90 元(大写:贰亿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
伍圆玖角零分),其中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 12:00 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累
计收到中欣氟材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2、2019 年 12 月 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F1079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止,中欣氟材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469,835.00 股,共募集人民币 269,999,915.90 元。上述募
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在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 8,199,998.32 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
湾支行账号为 1211045029100012122 的人民币账户内 261,799,917.58 元,扣除公

司已预付的发行承销费用 2,700,000.0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9,774,971.56 元后,净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41,927.05 元(加回主承销商发行与承销费用的可抵
扣进项税额 616,981.03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1,469,835.00 元,资本溢价
人民币 238,472,092.0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161,423.00 元,股本人
民币 142,161,423.00 元。

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含交易订金)。本
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收购的成功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
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收购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关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不足,则公司以自筹
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交易情况及进度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

12
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资料,并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完成预登记。经确
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
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721638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 19 号 2101-5 室
法定代表人: 徐建国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3 号
经营范围:服务:医药、化工、建筑、房地产、宾馆、旅游、机械、电子业
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企业名称: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467283980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利民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2 年 06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06 月 20 日至******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证


13
券、期货投资咨询);企业财产保险代理(凭许可证经营);自由房屋租赁服务;
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姓名:王献明

身份证号:32028319910625****
4、姓名:郭静洁
身份证号:11010119500125****
5、姓名:王亚娟
身份证号:33062119641108****
6、姓名:吴根春
身份证号:33262319700824****
7、姓名:俞正福

身份证号:33012119600922****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白云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余 6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与前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王亚娟 1,911,639 12

2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99,235 12

3 王献明 424,808 12
4 郭静洁 1,699,235 12
5 俞正福 2,124,044 12
6 吴根春 1,911,639 12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
7 1,699,235 36
公司

合计 11,469,835 -

14
(四)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7 家获配的发行对象中,全部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主承销商对上述对象进行了核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白云集团外,其余投资
者不包括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白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六)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白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请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中欣氟

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
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
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15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1、中欣氟材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发行的法定条件;
2、中欣氟材本次发行过程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中欣氟材本次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中欣氟材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具
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4、中欣氟材尚需就本次配套融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办理股份登记
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1,469,835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和代码

中欣氟材,证券代码:002915

三、新增股份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市首日)

五、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6 家认购对象认购的 9,770,600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白云集团认购的

1,699,235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计算,之后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7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A 股 96,321,588 73.70 11,469,835 107,791,423 75.82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 34,370,000 26.30 - 34,370,000 24.18
股份总数 130,691,588 100 11,469,835 142,161,423 1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收盘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1 29,250,000 22.38

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15,540,000 11.89
伙)
3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13,084,112 10.01
4 陈寅镐 9,321,000 7.13
5 曹国路 7,150,000 5.47
6 王超 6,175,000 4.72
7 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607,476 4.29
8 徐建国 4,784,000 3.66
9 吴刚 2,330,000 1.78
10 王大为 1,764,500 1.35

(2)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收盘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949,235 21.77




18
2 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40,000 10.93

3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13,084,112 9.20

4 陈寅镐 9,321,000 6.56
5 曹国路 7,150,000 5.03
6 王超 6,175,000 4.34
7 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607,476 3.94

8 徐建国 4,784,000 3.37
9 吴刚 2,330,000 1.64
10 俞正福 2,162,744 1.5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
行而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陈寅镐 董事长 9,321,000 7.13 9,321,000 6.56

董事、总经
王超 6,175,000 4.72 6,175,000 4.34


曹国路 董事 7,150,000 5.47 7,150,000 5.03

梁流芳 董事 —— —— ——

徐建国 董事 4,784,000 3.66 4,784,000 3.37

董事、董事

袁少岚 会秘书、财 593,340 0.45 593,340 0.42

务总监

沈玉平 独立董事 —— —— ——

张福利 独立董事 —— —— ——

余劲松 独立董事 —— —— ——

俞伟樑 监事会主席 1,300,000 0.99 1,300,000 0.91

何黎媛 监事 650,000 0.50 650,000 0.46

杨平江 监事 —— —— ——


19
施正军 副总经理 593,330 0.45 593,330 0.42

袁其亮 副总经理 593,330 0.45 593,330 0.4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

构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将掌握氟化工行业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保障上市公司

对上游产业的控制,逐步实现主营产品供应链的稳定;同时利用公司在氟化工领
域的先进技术延伸产业链布局,拓展和丰富产品种类,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及总资产增加 249,941,927.05 元。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
程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白云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建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
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
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前三季度每股收
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11,469,835 股。以 2018 年年度和 2019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
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
下:

20
2018 年/2018 年末 2019 年 1-9 月/2019 年 9 月 30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4.2243 5.8562 7.8795 9.1505
每股收益(元) 0.3228 0.2928 0.3470 0.3153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中欣氟材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9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8 年或 2019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本总

额;
3、本次发行后实际每股收益为 0.2543(每股净收益=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最新总股本)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711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8]第 ZF10152 号《审计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99 号《审计

报告》。2019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合并)

单位:万元
2019 年 9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16.09 11,358.04 21,933.42 6,033.55
应收票据 11,507.27 1,046.21 2,988.88 1,797.49
应收账款 15,909.83 9,630.80 8,246.34 6,918.90
预付款项 2,439.06 336.54 409.49 120.32
其他应收款 62.78 32.76 73.83 295.82
存货 13,526.55 9,907.26 6,400.59 5,096.66
一 年内 到 期 的 非
- - 0.66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 5,062.83 6.12 12.74
流动资产合计 59,061.57 37,374.44 40,058.67 20,276.15
非流动资产:


21
可 供出 售 金 融 资
- 1,700.00 1,700.00 1,7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
1,700.00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98.00
固定资产 35,861.46 24,404.35 24,472.60 19,629.46
在建工程 7,261.21 1,256.12 41.40 4,673.93
无形资产 4,346.70 1,673.40 1,926.36 2,178.75
商誉 48,914.24
长期待摊费用 5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59 238.02 216.54 45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54.98 122.24 22.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559.31 33,426.88 28,479.15 28,656.29
资产总额 158,620.88 70,801.32 68,537.82 48,932.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450.00 15,000.00 11,930.00 11,450.00
应付票据 500.00 - 3,400.00 3,078.50
应付账款 7,393.22 6,918.14 5,625.29 5,096.81
预收款项 493.48 31.99 248.03 22.54
应付职工薪酬 842.38 779.55 666.00 536.97
应交税费 911.60 28.42 400.80 388.93
其他应付款 36,350.65 27.08 25.45 23.10
其中:应付利息 19.30 22.22 21.32 21.10
应付股利
流动负债合计 66,941.32 22,785.17 22,295.57 20,596.8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4.56
递延收益 667.91 703.64 865.41 861.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2.47 703.64 865.41 861.69
负债合计 68,733.79 23,488.81 23,160.98 21,458.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069.16 11,200.00 11,200.00 8,400.00
资本公积 53,888.84 16,022.15 16,022.15 4,363.41
盈余公积 3,372.00 3,010.34 2,656.97 2,193.79
未分配利润 19,557.09 17,080.02 15,497.72 12,516.70

22
归属于母公司所
89,887.09 47,312.51 45,376.84 27,473.89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887.09 47,312.51 45,376.84 27,47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
158,620.88 70,801.32 68,537.82 48,932.44
益总计



2、简要合并利润表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4,400.03 43,904.59 40,058.71 34,406.38
其中:营业收入 44,400.03 43,904.59 40,058.71 34,406.38
二、营业总成本 39,988.65 40,697.08 34,624.15 30,888.80
减:营业成本 33,529.90 33,203.84 28,603.10 24,559.81
税金及附加 348.27 393.81 385.38 305.55
销售费用 899.76 897.78 500.81 683.26
管理费用 3,192.27 3,505.81 5,218.52 4,609.91
研发费用 1,691.31 2,163.98
财务费用 327.14 324.10 727.41 430.67
其中:利息费用 611.39 570.87
利息收入 53.47 215.91
加:其他收益 277.16 162.85 205.99
投资净收益 74.98 234.37 1.91
资产减值损失 -210.88 207.75 -811.07 299.61
信用减值损失 62.14
资产处置收益 -148.74 63.66 -0.95
三、营业利润(亏
4,466.03 3,668.39 5,639.58 3,519.49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86.12 401.96 172.81 274.44
减:营业外支出 45.27 57.00 321.09 111.80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填 4,506.89 4,013.35 5,491.30 3,682.1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48.15 397.68 787.09 399.00
五、净利润(净亏
3,958.73 3,615.67 4,704.21 3,283.13
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958.73 3,615.67 4,704.21 3,276.47

23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6.66
六、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958.73 3,615.67 4,704.21 3,283.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958.73 3,615.67 4,704.21 3,276.47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6.66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5 0.32 0.54 0.39
稀释每股收益 0.35 0.32 0.54 0.39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7,777.70 20,254.78 19,818.06 26,235.95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4.82 367.39 150.41 7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41.30 668.18 239.22 201.9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93.82 21,290.35 20,207.68 26,508.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1,279.07 7,431.30 7,684.53 13,497.16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579.13 4,145.06 3,359.55 3,175.27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3.65 2,173.46 2,240.39 2,149.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373.48 4,020.13 2,706.26 2,567.66
的现金


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75.32 17,769.94 15,990.74 21,38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81.51 3,520.41 4,216.94 5,118.37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 24,000.00 5,006.9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98 234.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05.71 431.84 117.17 26.92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99.59 0.00 1,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80.27 24,666.21 1,117.17 5,033.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0.43 4,819.97 3,162.83 2,184.72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98.00 29,000.00 50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8.43 37,819.97 3,162.83 2,689.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18.16 -13,153.76 -2,045.66 2,344.12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5,834.1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650.00 15,000.00 15,130.00 26,052.3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0.00 209.7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50.00 15,000.00 31,173.89 26,052.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00.00 11,930.00 14,650.00 31,582.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676.22 2,318.72 1,832.73 893.9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0.00 1,105.58 359.87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76.22 14,248.72 17,588.31 32,836.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73.78 751.28 13,585.58 -6,783.7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525.89 -8,882.08 15,756.87 678.71
加额


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351.34 20,233.42 4,476.55 3,797.84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825.45 11,351.34 20,233.42 4,476.55
余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细内容请阅读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告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26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财务顾问主办人:孙艺玮、彭奕洪

联系电话:010-88085885

联系传真:010-88085254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经办律师:罗小洋、孟令奇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联系传真:010-65176800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人员:魏琴、里全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人员:魏琴、里全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27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28
第六节 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2019 年 2 月 21 日,中欣氟材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重大资产重组独

立财务顾问协议》,约定“中欣氟材委托且仅委托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暨募集配套资金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接受委托”。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孙艺玮、彭奕洪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二、独立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
认为:中欣氟材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的 11,469,835 股股份具备非公开
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条件,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中欣氟材上述非公开发
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9
第七节 持续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协议明确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
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持续督导期间的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
内,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
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承诺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情况。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上市申请书;

2. 承销协议

3. 财务顾问协议;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的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7. 发行完成后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8.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 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0.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文件。
二、查询地点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袁少岚

邮编:312369

电话:86-575-82738093,86-575-82738103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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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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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孙艺玮 彭奕洪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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