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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1-2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侯毅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满后,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09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08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09]140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380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520万股已于2010年1月11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0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月22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月22日
3、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4、股票代码:002341
5、发行后总股本:7,320万股
6、本次A股发行股数:1,900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侯毅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满后,张原、刘晓渔、张强、
庄裕红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38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A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
年1月22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
股东名称(或类别) 股份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股) (%)
首次公 侯毅 29,500,000 40.30 2013年1月22日
开发行 张原 5,500,000 7.51 2011年1月22日前已发
行 股 刘晓渔 5,000,000 6.83 2011年1月22日
份: 张强 5,000,000 6.83 2011年1月22日
庄裕红 5,000,000 6.83 2011年1月22日
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4.10 2011年1月22日
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00,000 1.64 2011年1月22日
小计 54,200,000 74.04 ——
首次公 网下配售股份 3,800,00 5.19 2010年4月22日开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15,200,000 20.77 2010年1月22日
的 股
份: 小计 19,000,000 25.96 ——
合计 73,2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420 万元(本次发行前);人民币7,320 万元(本次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侯毅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 楼
6、邮政编码:518057
7、经营范围: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安装;超净清洗;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03 月31 日)
8、主营业务: 防净电/洁净室耗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超净清洗服务
9、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电话号码:0755-26993098
11、传真号码:0755-26993088 转3048
12、互联网网址:www.szselen.com
13、电子信箱:bill@szselen.com
14、董事会秘书: 刘晓渔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侯毅 董事长、总裁 直接持有公司2,950.00 万股股票
2010 年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张原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直接持有公司 550.00 万股股票
2010 年6 月8 日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直接持有公司 500.00 万股股票
刘晓渔
监、董事会秘书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直接持有公司 500.00 万股股票
张强 董事
2010 年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直接持有公司 500.00 万股股票
庄裕红 董事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
刘兆梦 独立董事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
徐斌 独立董事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
张新明 独立董事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
张玉忠 独立董事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陆晓澜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有公司7.50 万股股票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曹昕华 监事 间接持有公司7.50 万股股票
2010 年 6 月8 日
自2008 年 1 月 15 日
李树丽 监事 间接持有公司3.00 万股股票
至2010 年 6 月8 日
注: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0 万股股票,陆晓澜、曹昕华、李树丽分别持有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资额的6.25%、6.25%、2.50%,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侯毅先生。侯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950.00 万元,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4.4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侯毅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2052369010XXXX,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12月,创立本公司前身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裁;2007年6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07年12
月起,担任深圳市防静电行业协会会长。侯毅先生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30,450 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侯毅 29,500,000 40.30
张原 5,500,000 7.51
刘晓渔 5,000,000 6.83
张强 5,000,000 6.83
庄裕红 5,000,000 6.83
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4.10
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00,000 1.6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98,385 0.13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33,795 0.05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多元产业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 33,295 0.0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19,000,000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8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15,2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46.9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3.3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为1,900万股。本次发行网下配售38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0.86304792%,超额认购倍数为 116 倍;网上定价发行 1,520 万股,中签率为0.5231941970%,超额认购倍数为191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零股,网下存在98股零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7,000,000.00元;
2、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 1 月 1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0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1、发行费用总额约为25,917,224.38元,其中承销费9,000,000.00元、保荐费 9,000,000.00 元、审计验资费 820,000.00 元、律师费 915,000.00 元、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用 6,079,024.38 元、登记托管费 73,200.00 元,上市初费
30,000.00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1.36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082,775.62 元,超出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拟募集资金数量(21,590万元)195,182,775.62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7.58元。(以截止2009年6月30 日经审计数据为基础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 0.36 元。(以 2008 年经审计数据为基础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与最终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2008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8 年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 9 月30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34,257,256.28 129,864,424.82 80.39%
流动负债(元) 211,205,067.64 88,966,935.83 3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50,401,964.50 126,622,288.49 18.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 2.77 2.34 18.37%产(元/股)
项目 2009 年 7-9 月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09 年 1-9 月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2,807,390.91 9.15% 225,900,920.13 7.29%
利润总额(元) 6,813,027.50 4.20% 27,719,239.26 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12,926.53 13.35% 23,650,164.97 -0.73%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79,285.53 0.84% 21,904,323.97 0.8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前股本计 0.120 13.35% 0.436 -0.73%算)(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4.26% 0.16% 15.72% -2.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4.04% 0.09% 14.56% -2.26%收益率(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983.74 12.73% 8,486,278.47 -1.38%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3 12.50% 0.156 -2.5%净额(元)
二、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 234,257,256.28 元,流动负债
211,205,067.64元,较上年度期末分别增长了80.39%、37.40%;这主要是因为:
(1)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相应增加;(2)公司银行贷款有所增加;(3)净化工程业务增长迅速,该业务的阶段周期较长,导致应收帐款增加。
200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5,900,920.1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92%。其中,2009年7-9月实现营业收入82,807,390.91元,同比增长9.15%。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平稳增长,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2009 年 1-9 月,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904,323.9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1%。其中,2009 年 7-9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79,285.53 元,同比增长 0.84%。公司 2009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但由于个别净化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低等原因,致使公司 2009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增幅略低于营业收入增幅。
三、对 2009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预计 200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08 年度相比增长
10%-30%,200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1,049,192.40元。公司业绩增长主要系新产品、新服务及新增客户所带来的新的利润增长。
注:
1、公司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的股本总数为5,420.00 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增至7,320.00 万元。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2、本节所称报告期指2009 年前三季度,报告期末指2009 年9 月30 日。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二、本公司自2009 年 12 月3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变化。
1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任强伟、王炳全
项目主办人:涂军涛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保荐书》。保荐人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09年9月30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9年1-9月比较式利润表
3、2009年1-9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
4、2009年7-9月比较式利润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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