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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6
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Zhejiang Enjoyor Electronics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2009 年 10 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辉、刘健夫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岩、柴志涛、钱小鸿、章笠中、杨富金、樊锦祥、柳展、王剑伟、王毅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辉、柴志涛、钱小鸿、杨富金、王毅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09 年1-9 月和 2009 年 7-9 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 2009 年 1-9 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 1-9 月和 2009 年 7-9 月的财务数据及对比表中 2008 年 1-9 月和 2008年 7-9 月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银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3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29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银江股份”,股票代码“30002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0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0月3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
3、股票简称:银江股份
4、股票代码:30002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发行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
银江科技集团 3,097.10 51.6184 3,097.10 38.713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36个月
英特尔产品 500.00 8.3334 500.00 6.250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蓝山投资 500.00 8.3334 500.00 6.250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浙江科投 150.00 2.5000 150.00 1.875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75.00 0.9375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海通开元 150.00 2.5000
75.00 0.9375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24个月
青鸟控股 100.00 1.6667 100.00 1.250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李涛 278.00 4.6333 278.00 3.475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张岩 229.30 3.8217 229.30 2.8663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杨增荣 207.00 3.4500 207.00 2.5875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杨富金 101.72 1.6953 101.72 1.2715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钱英 101.72 1.6953 101.72 1.2715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乐秀夫 80.00 1.3 80.00 1.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柴志涛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钱小鸿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王毅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樊锦祥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刘健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36个月
柳展 60.86 1.0143 60.86 0.7608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章笠中 60.00 1.0 60.00 0.750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王剑伟 40.00 0.6667 40.00 0.500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胡志宏 30.00 0.5000 30.00 0.375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李正大 10.00 0.1667 10.00 0.125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合计 6,000.00 100.0 6,000.00 75.0 自 2009 年 10月 30 日起 12个月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辉、刘健夫妇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其他法人股股东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浙江蓝山投资有
限公司、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李涛、张岩、杨增荣、杨富金、钱英、乐秀夫、柴志涛、钱小鸿、王毅、樊锦祥、柳展、章笠中、王剑伟、胡志宏、李正大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浙国资函【2009】27 号《关于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首发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问题的复函》同意公司国有股东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应转持的国有股,在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由该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按照 110 万股乘以股份公司首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出具了浙科函条【2009】90 号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部分国有股以现金方式上交中央金库的函》,同意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直接将上述 110万股国有股按发行价折成现金上交中央金库。
(4)发行人法人股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上述股份总额的 50%”。
(5)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岩、柴志涛、钱小鸿、
章笠中、杨富金、樊锦祥、柳展、王剑伟、王毅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辉、柴志涛、钱小鸿、杨富金、王
毅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
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6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银江科技集团 3,097.10 38.7138 2012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英特尔产品 500.00 6.250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蓝山投资 500.00 6.250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浙江科投 150.00 1.875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5.00 0.9375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海通开元
75.00 0.9375 2011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青鸟控股 100.00 1.250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李涛 278.00 3.475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张岩 229.30 2.8663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杨增荣 207.00 2.5875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杨富金 101.72 1.2715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钱英 101.72 1.2715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乐秀夫 80.00 1.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柴志涛 60.86 0.7608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钱小鸿 60.86 0.7608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王毅 60.86 0.7608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樊锦祥 60.86 0.7608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刘健 60.86 0.7608 2012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柳展 60.86 0.7608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章笠中 60.00 0.750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王剑伟 40.00 0.500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胡志宏 30.00 0.375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前已发行的股份
李正大 10.00 0.1250 2010 年 10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400.00 5.0 2010 年 1 月 30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600.00 20.0 2009 年 10 月 30 日
合计 8,000.00 1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Enjoyor Electronics Co., Ltd.
2、首次发行后总股本:8,000 万股
3、法定代表人:王辉
4、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3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07 年 9 月 30 日
5、住 所:杭州市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6、邮政编码:310012
7、电话号码:0571-8993 0206
8、传真号码:0571-8993 0300
9、互联网网址:http://www.enjoyor.net
10、电子信箱:enjoyor@enjoyor.net
11、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
智能交通工程及产品,医疗信息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信息工程,工业自控设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12、所属行业:G87 信息技术应用(IT 应用)服务业
13、董事会秘书:杨富金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任职期间持有公司股票情况(万股)
1 王辉董事长、总经理 2007.9-2010.9 -
2 张岩董事 2007.9-2010.9 229.30
3 杨富金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任期:2007.9-2010.9
董事会秘书任期:2008.3-2010.9 101.72
4 柴志涛董事 2007.9-2010.9 60.86
5 钱小鸿董事、副总经理 2007.9-2010.9 60.8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6 章笠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任期:2007.12-2010.9
副总经理任期:2007.11-2010.9 60.00
7 陈建根董事 2008.4-2010.9 -
8 罗吉华独立董事 2008.4-2010.9 -
9 史其信独立董事 2008.4-2010.9 -
10 姜彦福独立董事 2008.4-2010.9 -
11 刘海生独立董事 2008.4-2010.9 -
12 樊锦祥监事会主席 2007.9-2010.9 60.86
13 柳展监事 2007.9-2010.9 60.86
14 王春凤监事 2007.9-2010.9 -
15 王毅副总经理 2008.11-2010.9 60.86
16 章建强副总经理 2007.9-2010.9 -
17 王瑞慷副总经理 2008.11-2010.9 -
18 王剑伟财务总监 2007.9-2010.9 4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 2003 年 7 月成立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王辉,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企业注册号 330003014,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 2 号 7 幢 7 楼。银江科技集团持有发行人 3,097.10 万股股份,
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1.62%。
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银江科技集团的总资产为 54,357.54 万元,净资产为
16,471.24 万元,2009 年 1-6 月实现的净利润为 1,374.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二)实际控制人
王辉、刘健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辉先生持有银江科技集团 44.40%的
股份,刘健女士持有银江科技集团 6.00%的股份,另外刘健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
1.01%的股份。
王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319671013X。
刘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619730203X。
王辉除持有银江科技集团 44.40%的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刘健除持有银
江科技集团 6.00%的股份和发行人 1.01%的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31,100 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发行后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银江科技集团 3,097.10 38.7138
2 英特尔产品 500.00 6.2500
3 蓝山投资 500.00 6.2500
4 李涛 278.00 3.4750
5 张岩 229.30 2.8663
6 杨增荣 207.00 2.5875
7 浙江科投 150.00 1.8750
8 海通开元 150.00 1.8750
9 杨富金 101.72 1.2715
10 钱英 101.72 1.27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000 万股
2、发行价格:20.00 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400 万股,有效申购为 20,10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1.9900498%%,超额认购倍数为 50.25 倍。本次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 1,600 万股,中签率为 0.5867481464%,超额认购倍数为 170 倍。本
次发行网下、网上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40,000 万元
5、发行费用合计:3,778 万元
(1)承销保荐费用 3,000 万元
(2)审计费用 120 万元
(3)律师费用 100 万元
(4)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550 万元
(5)登记托管费8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1.89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6,222 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09]1042 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78元/股(按照2009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8元/股(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36,222 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为17,002 万元,本次发行的超额募集资金为 19,220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针对上述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本公司承诺:超募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09 年1-9 月和 2009 年 7-9 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 2009 年 1-9 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 1-9 月和 2009 年 7-9 月的财务数据及对比表中 2008 年 1-9 月和 2008年 7-9 月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09.9.30 2008.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476,448,766.83 360,736,116.27 32.08
流动负债(元) 320,884,105.09 236,087,657.17 35.92
总资产(元) 513,079,121.71 398,989,679.68 28.6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92,195,016.62 162,902,022.51 17.9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20 2.72 17.65
项目 2009 年 1-9 月 2008 年 1-9 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20,681,032.08 187,276,385.63 71.23
利润总额(元) 34,155,714.71 24,390,093.95 40.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29,292,994.11 20,816,451.06 4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8,183,980.00 20,421,332.55 38.01
基本每股收益 0.49 0.40 22.5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5.24 17.51 -12.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4.66 17.17 -14.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579,231.22 -53,997,199.22 50.7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4 -1.04 57.69
项目 2009年7-9月 2008年7-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2,724,823.62 69,721,729.97 76.02
利润总额(元) 14,269,437.91 6,545,733.48 117.9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2,313,296.50 5,540,025.31 12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2,283,697.71 5,384,221.60 128.1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1 0.11 90.91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40 4.66 37.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39 4.53 41.0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68.10万元,对比去年同期18,727.64万元,增长
71.23%。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15.57万元,比去年同期2,439.10万元,增加
976.47万元,增长40.0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3,340.46
万元。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9.30万元,比去年同期
2,081.65万元增加847.65万元,增长40.72%。随着公司加大力度发展分公司,拓展
省外市场,销售费用随之增加,致使营业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报告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18.40万元,比去年同期
2,042.13万元增加776.27万元,增长38.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
度低于净利润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同比上升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71.39万元所致。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38.09万元,比期初减少2,835.22万元,减少
35.1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及工程进度款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9,089.85万元,比期初增加3,304.56万元,增长
57.1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已结算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3,915.67万元,比期初增加1,429.73万元,增长
57.51%,主要是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加,公司增加材料采购,导致预付账款相应增
加。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净额为21,644.50万元,比期初增加7,772.50万元,增长
56.03%,报告期末存货主要为工程施工中已完工未结算的部分。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0,341.45万元,比期初增加2,218.39万元,增加
27.3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款
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9,813.81万元,比期初增加4,367.01万元,增加
80.18%,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收到的材料工程款暂时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入预收款项科目,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未完工工程项目增多,导致预收工程款金额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228.65万元,比期初增加1,585.59万元,增
加43.5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合作方履约保证金增加。
3、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7.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741.8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经营性往来款项2,697.13万元所致。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717.4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现金流出同比减少717.28万元所致。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4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304.2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万元以及偿还银行
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现金2,490万元所致。
(三)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要事项。
注:
1、公司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的股本总数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股本总
数增至 8,000 万股。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2、本节所称报告期指 2009 年 1-9 月,报告期末指 2009 年 9 月 30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
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09 年 10 月 9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邮政编码: 201
联系电话: 021-2321 9000
联系传真: 021-6341 1627
保荐代表人: 肖磊、汪烽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创业板上市条件。本机构愿意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09 年 9 月 30 日比较资产负债表
2、2009 年 1-9 月比较利润表
3、2009 年 7-9 月比较利润表
4、2009 年 1-9 月比较现金流量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6200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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