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12-2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58,149,681 股,将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林峻、陶晓海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非交易日顺延);林建伟自愿承诺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 年 12
月 28 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3.50 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发行人”)
发行人英文名称: Jolywood (Suzhou) Sunwatt Co., Ltd.
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9 日
上市时间: 2014 年 9 月 12 日
公司住所: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林建伟
注册资本: 183,576,000 元
联系电话: 0512-52933702
传 真: 0512-52334544
互联网网址: www.jolywood.cn
电子信箱: stock@jolywood.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67253913XG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表决。
(2)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3)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4)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5)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表决。
(2)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8 月 26 日,中来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7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7]1909 号《关于核
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行人本次
发行。
(三)本次发行过程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见证下,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发行对象发出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缴款通知书》,要求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 之前
将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立的专用账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林建伟、林峻、陶晓海 3 名认购对象向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山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足额缴款,按
约履行了股份认购义务。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17]5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海中
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金合
计人民币 1,366,517,503.50 元。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已向林建伟、林峻、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149,68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6,554,858.15 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9,962,645.35 元。
(四)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58,149,681 股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核
准后六个月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择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2 月 18 日,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
即本次发行价格为 35.76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4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鉴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5.76 元/股调整为 23.64 元
/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P1=(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为 D)/(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35.76 元/股-0.3 元/股) / (1+0.5) =
23.64 元/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3,576,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936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鉴于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3.64 元/股调整为
23.50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23.64 元/股-0.1493618 元/股=23.50 元/股。
(六)募资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16,554,858.15 元,其中承销费和保荐费 10,377,358.46
元,审计及验资费 2,594,339.62 元,律师费 3,301,886.79 元,信息披露费 226,415.09
元,发行手续费 54,858.19 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八)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9,962,645.35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全部发行对象发出
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按
照要求足额缴付了其认购款项。2017 年 12 月 13 日,长江保荐在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认股款。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17]5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
海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
金合计人民币 1,366,517,503.50 元。
2017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已向林建伟、林峻、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149,68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517,503.5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6,554,858.15 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9,962,645.35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共计 3 名投资者,
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林建伟 50,231,387 1,180,437,594.50 现金
2 林峻 3,959,147 93,039,954.50 现金
3 陶晓海 3,959,147 93,039,954.50 现金
合计 58,149,681 1,366,517,503.50 —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林建伟
林建伟,男,身份证号码为 3326231966041*****,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
林建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 任职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苏州中来太阳能 中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 2011 年 1 月至
材料技术有限公 前,林建伟、张育政夫妇直接持有中来
司 理 2011 年 5 月 有限 71.625%的股权,通过普乐投资间
接控制中来有限 4.5%的股权,为中来有
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力宝高新建 2011 年 1 月至 林建伟在任职期间持有浙江力宝高新
董事长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94.75%的股权
本次发行前林建伟、张育政夫妇持有中
董事长、 来股份 52.44%的股份,通过普乐投资间
中来股份 2011 年 5 月至今
总经理 接控制中来股份 3.29%的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常熟高阳环保材 执行董事、
2011 年 1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料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苏州普乐投资管
执行董事 2011 年 1 月至今 林建伟持有普乐投资 45.66%股权
理有限公司
杭州中来锦聚投
董事 2015 年 1 月至今 中来股份持有 51%的股权
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中民来太阳 执行董事、总 2015 年 7 月至
中来股份持有 95.01%的股权
能电力有限公司 经理 2016 年 12 月
苏州中来新能源 执行董事、总
2015 年 2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经理
泰州中来光电科 执行董事、总
2016 年 2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技有限公司 经理
泰州来普贸易有 林建伟持有泰州来普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10 月至今
限公司 100%股权
中来光电科技(衢 执行董事、总
2017 年 5 月至今 中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州)有限公司 经理
2、林峻
林峻,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为 3325241977033*****,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
林峻先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 任职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杭州西狗国际贸易
董事长 2016.2—至今 持有 40.24%股份
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温州分行 企业金融部总经理 2015.9--2016.2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企业金融部总经理 2014.6--2015.8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2013.9--2015.8 ——
民生银行国际金融
总经理 2008.4--2013.8 ——
交流中心
3、陶晓海
陶晓海,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为 3201241972050*****,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住所地:杭州市上城区。
陶晓海先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名称 职务 任职期间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重庆越盛机械轧辊
董事、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今 持有 3.31%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越盛实业有限
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6 月至今 持有 3.31%股份
公司
杭州毕瑞驰投资合
执行合伙人 2012 年 4 月至今 持有 7.14%股份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凯林机械有限
董事长 2015 年 9 月至今 ——
公司
杭州星照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合伙人 2015 年 12 月至今 持有 30.77%股份
伙)
(十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林建伟,林建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
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
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
安排
1、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一
年均未与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
披露。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长江保荐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
下:
中来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发
行对象林建伟先生、林峻先生和陶晓海先生均为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无需履
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
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购对象的入股资格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授权及核准,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经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且不超过五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
的文件内容和形式符合《合同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文件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58,149,681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
市日的前一交易日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中来股份;证券代码为 300393;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由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认购,其中林建伟认购的 50,231,387
股股份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林峻和陶晓海各自认购的 3,959,147 股股份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09,000 1.69% 58,149,681 61,258,681 25.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467,000 98.31% - 180,467,000 74.66%
股份总数 183,576,000 100.00% 58,149,681 241,725,68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发行 58,149,681 股股票计算,林建伟、张育政夫
妇直接持有公司 146,506,1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1%;通过普乐投资间
接控制公司 6,048,6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林建伟、张育政夫妇仍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育政 57,764,846 31.47
2 林建伟 38,509,897 20.98
3 江小伟 13,918,265 7.58
4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48,675 3.29
5 颜玲明 4,706,550 2.56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结构化证券
6 3,040,019 1.66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常态灵
7 2,270,833 1.24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
8 2,243,614 1.22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黄崇芳 1,624,696 0.89
10 陈海涛 1,602,737 0.87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林建伟 88,741,284 36.71
2 张育政 57,764,846 23.90
3 江小伟 13,918,265 5.76
4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48,675 2.50
5 颜玲明 4,726,550 1.96
6 林峻 3,959,147 1.64
7 陶晓海 3,959,147 1.64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结构化
8 3,040,019 1.26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9 3,034,937 1.26
证券账户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3,850 0.6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
下:
姓名 原持股数(股) 持股变动数 现持股数(股)
林建伟 38,509,897 50,231,387 88,741,284
张育政 57,764,846 - 57,764,846
夏文进 200,600 - 200,600
宋轶 201,500 - 201,500
柳正晞 0 -
沈文忠 0 -
蒋文军 0 -
张颖雅 0 -
龙长铭 0 -
颜迷迷 0 -
LIU YONG 600,000 - 600,000
谢建军 200,000 - 200,000
李炽 200,000 - 200,000
姓名 原持股数(股) 持股变动数 现持股数(股)
张超 200,000 - 200,000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58,149,681 股,截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41,725,681 股。以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财务数据(归属于母公司)为基础
模拟计算,公司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29 9.62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7 年 9 月 30 日 6.46 10.49
2016 年度 0.92 0.70
每股收益(元/股)
2017 年 9 月 30 日 1.14 0.8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79,238.22 213,982.90 104,687.67 82,799.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870.98 132,981.69 55,128.87 22,722.44
资产总计 465,109.20 346,964.59 159,816.54 105,522.02
流动负债合计 182,859.70 118,393.53 51,499.15 30,471.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387.99 128,808.86 20,000.00 902.83
负债合计 342,247.69 247,202.39 71,499.15 31,374.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609.75 96,691.24 83,426.94 74,147.59
少数股东权益 4,251.76 3,070.95 4,890.45 -
股东权益合计 122,861.51 99,762.19 88,317.39 74,147.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5,109.20 346,964.59 159,816.54 105,522.02
注: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60,057.56 138,770.96 73,403.52 47,589.81
营业成本 205,222.11 95,955.81 49,701.62 27,981.59
营业利润 24,188.66 21,403.75 12,856.06 13,590.28
利润总额 25,859.98 20,957.78 13,179.31 13,86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790.92 16,516.45 10,768.99 11,747.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423.59 16,871.04 10,492.27 11,471.30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28.53 -15,304.44 10,294.73 -7,394.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68.11 -79,672.24 -22,250.27 -14,55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36.17 110,935.88 19,260.14 35,448.8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1.05 67.21 6.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21.52 16,026.41 7,310.71 13,495.62
4、主要财务指标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1.53 1.81 2.03 2.72
速动比率 1.17 1.44 1.66 2.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4.95% 51.24% 33.05% 29.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8 3.58 2.95 3.28
存货周转率(次) 5.12 4.18 3.87 3.8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74 -0.84 0.86 -0.62
(元)
(二)管理层讨论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53 1.81 2.03 2.72
速动比率 1.17 1.44 1.66 2.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4.95% 51.24% 33.05% 29.70%
注: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债务资
金需求增大所致,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相符。
2、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8 3.58 2.95 3.28
存货周转率(次) 5.12 4.18 3.87 3.82
注: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5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
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稳步上升趋势,说明公司存货库存管理水平有
所提升,经营情况较稳定。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60,057.56 138,770.96 73,403.52 47,589.81
营业成本 205,222.11 95,955.81 49,701.62 27,981.59
营业利润 24,188.66 21,403.75 12,856.06 13,590.28
利润总额 25,859.98 20,957.78 13,179.31 13,86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790.92 16,516.45 10,768.99 11,747.34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太阳能光伏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围
绕太阳能光伏产业,以现有背膜业务渠道和技术平台为基础,通过延伸扩展产业
链,打造太阳能电池背膜、高效电池、光伏应用系统三大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呈
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2)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60,057.56 138,770.96 73,403.52 47,589.81
营业成本 205,222.11 95,955.81 49,701.62 27,981.59
毛利率 21.09% 30.85% 32.29% 41.2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均
呈快速增长态势,但随着公司所处的太阳能电池背膜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背膜产
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同时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在现有双面涂覆背膜
(FFC 背膜)的基础上,加大了 TFB、KFB、MLP 等背膜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
拓力度,报告期内,TFB、KFB 和 MLP 背膜销售占比稳步上升,该等结构背膜
较 FFC 背膜毛利率相对更低,导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28.53 -15,304.44 10,294.73 -7,394.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68.11 -79,672.24 -22,250.27 -14,55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36.17 110,935.88 19,260.14 35,448.8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处于负值水平,主要系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规模等项目增长较快;同时
随着公司产业链的拓展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逐步增
加,导致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公司 2016 年、2017 年 1-9 月筹资活
动现金流量较大,主要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资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GW N 型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项目”,公司银行贷款大
幅增加。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保荐代表人:武利华、张伟
协办人:曹霞
其它项目组成员:李卫、戴露露、罗佑军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28楼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联系传真:021-61118973
(二)公司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经办律师:汪志芳、项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联系传真:0571-85775643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维华、严燕鸿、陈志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中来股份与长江保荐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委
托长江保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为长江保荐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发行
的申请材料且该等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之日起,至中来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二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来股份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长江保荐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律师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书》;
5、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