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全信股份 股票代码:30044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全信股份 指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康环保 指 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许可[2017]864号核准,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
本次发行 指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136万元
中意资产 指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达宏利 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久友 指 北京久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天衡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全信股份
证券代码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29 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299,554,466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祥楼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01 幢 12 层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01 幢 12 层
董事会秘书 方进
联系电话 025-83245761
传真 025-52777568
光电传输线缆及组件、光电器件、微波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信息系统和冷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转让、咨询、试验、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原辅材料、配套器材、电工器材生产、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全信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常康环保
100.00%股权。同时,全信股份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
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全信股份拟向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 5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康环保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直接持有常康环保 100%股权,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 5 名交易
对方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常康环保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2,669.76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72,600
万元,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中,
上市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64%,即 46,464 万元;以现
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6%,即 26,136 万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并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7,136 万元,配套资金总额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46,464 万元(剔除现金对价 26,136 万元)的 58.40%。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和
阙元龙等 5 名自然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并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交易价格
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常康环保 100.00%股东权益分别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
至评估基准日,常康环保股东权益的评估值 72,669.7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72,600 万元。
(五)本次发行股份概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
价格为 35.8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价格不因其
他情况而进行调整。
2017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63,22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6,322,43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114,257,010 股,本次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277,481,31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实施
完毕。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 35.88 元/股调整为 21.05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20.30 元/股。
在此原则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原则确定。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
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20.30 元/股。
3、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72,600 万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总价的 64%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即 39.79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价格为 35.88 元/
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基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价格由 35.88 元/股调整为 21.05 元/股。按发行价格 21.05 元/股计算,发行
股份数量为 22,073,156 股,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权益比例 认购股份(股)
(万元) (万元)
1 周一 28.00% 7,318.08 13,009.92 6,180,484
2 姜前 23.00% 6,011.28 10,686.72 5,076,826
3 秦全新 20.00% 5,227.20 9,292.80 4,414,631
4 李洪春 16.00% 4,181.76 7,434.24 3,531,705
5 阙元龙 13.00% 3,397.68 6,040.32 2,869,510
合计 100.00% 26,136.00 46,464.00 22,073,156
备注:本次向常康环保全体股东新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到个位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
价由交易对方无偿赠与上市公司;据此计算的现金支付金额精确到个位数,不足 1 元的由交
易对方无偿赠与上市公司。上述测算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上市公司股本的影响。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调整的,则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67,487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4、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和阙元龙分别承诺,因本次发行
而取得的全信股份股份在发行完成时全部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 12 个月
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认购的全信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分三批解除锁定并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每一批的股份解锁比例为:
第一期: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满 12 个月,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认
购股票总数×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额。第一期
最大解锁比例=4,800÷17,400=27.58%;
第二期: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满 24 个月,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认
购股票总数×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额-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最大解锁比例=(4,800+5,900)
÷17,400-27.58% =33.90%;
第三期:本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满 36 个月,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交易对方认
购股票总数×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额-第一期解除
锁定的股份数-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第三期最大解锁比例=38.52%。
上述公式中,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及
扣除常康环保与收入相关的先征后退增值税退税额后的净利润。
2)本次交易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定价
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调整的,则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上述调整
而发生的股份数量变化部分按照上述约定解锁;非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股份,不
适用上述约定。
3)锁定 12 个月期满之后,如果常康环保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间晚于利
润承诺期间上一年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之日,则股份可解锁时间须顺延至常康环
保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之后。
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资产转让方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为 12 个月。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6、发行方式
由于全信股份拟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一、姜前、
秦全新、李洪春和阙元龙持有常康环保 100%的股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对象为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和阙元龙等 5 名自然人。本次发行
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299,554,466 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陈祥楼 154,883,600 51.70
2 杨玉梅 17,666,400 5.90
3 周一 6,180,484 2.06
4 缪登奎 5,100,000 1.70
5 姜前 5,076,826 1.69
6 陈和平 4,420,000 1.48
7 秦全新 4,414,631 1.47
8 李洪春 3,531,705 1.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
9 3,329,375 1.11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
10 2,883,948 0.96
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发行人总股本为
312,921,953 股,考虑此次创业板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
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陈祥楼 154,883,600 49.50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2 杨玉梅 17,666,400 5.65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选 43
3 6,896,551 2.20
号资产管理产品
4 周一 6,180,484 1.98
5 缪登奎 5,100,000 1.63
6 姜前 5,076,826 1.62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7 4,894,828 1.56
698 号资产管理计划
8 陈和平 4,420,000 1.41
9 秦全新 4,414,631 1.41
10 李洪春 3,531,705 1.13
(三)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 13,367,487 股限售流通股,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考虑此次创业板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5,183,811 68.50 218,551,298 69.8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370,655 31.50 94,370,655 30.158
合计 299,554,466 100.00 312,921,953 100.00
(四)对公司资产结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业务是从事军用光电热传输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
光电热传输系统技术解决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围绕公司主业进行,做大
做强主营业务,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
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
(七)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八)对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与发行人不存在
关联方关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同时,本次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标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
实际控制人陈祥楼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和关联关系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全信股份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曹永胜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永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
职原因与本次交易无关。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增
补李天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
除以上调整事宜外,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发生更换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五、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299,554,466 股,陈祥楼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51.7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后,陈祥楼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下
降至 49.50%,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票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299,554,466 股变更为
312,921,953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25%。故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 及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发行人本次创业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经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人本
次创业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新股,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27,136 万元。若发行人股票在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22 次工作会议审核。2017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周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64 号),
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7,136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常康环保 100%的股权。根据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常康环保已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
工商登记,常康环保 100%股权已过户至全信股份名下,全信股份现持有常康环
保 100%股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登记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等资料,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已受理全信股份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
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全信股份的股东名册。全信股份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22,073,156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数量为 22,073,156 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99,554,466 股。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2,073,156 股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的申报报价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公司和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0.30 元/股,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
认购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有效申 发行
序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购价格 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申购金额(元) 价格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元) (元)
中意资管—招商
一般企业法人
中意资产管 银行—中意资产
的自有资金以
1 理有限责任 20.80 —招商银行—定 140,000,000 6,896,551 139,999,985.30
及银行理财资
公司 增精选 43 号资产
金
管理产品
泰达宏利基金—
泰达宏利基 平安银行—泰达 自然人、一般
20.30
2 金管理有限 20.30 宏利价值成长定 企业法人的自 99,365,008.40 4,894,828 99,365,008.40
公司 向增发 698 号资产 有资金
管理计划
北京久友资本管
北京久友资 自然人、一般
理有限公司—久
3 本管理有限 20.30 企业法人的自 31,995,006.30 1,576,108 31,994,992.40
友军强定增私募
公司 有资金
投资基金
合计: 13,367,487 271,359,986.1
发行人与天风证券、国金证券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向上述获得本次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上述认购款项已足额缴纳。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住所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
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
经营范围 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注册资本 1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06 月 06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经营范围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3)北京久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楼 2 单元 501 室内 B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阳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至 2045 年 11 月 16 日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
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
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
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经营范围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止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锁定期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
6、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均按规定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程序。
发行人与上述获得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售股份的投资者签订了《南
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称“股份认购协议”),该等协议不存在现实或者潜在的法律风险。
2017 年 11 月 8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川华信验(2017)91 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全信股份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该报告显示:经鉴证,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止,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市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271,359,986.10 元。
2017 年 11 月 9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17)
00137 号《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该报告显示:经审验,
截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261,359,986.1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1,359,986.10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359,986.1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人民币 13,367,487.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47,992,499.1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71,359,986.1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00,000 元(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1,359,986.1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本次新股发行登记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
书》 等资料,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已受理全信股份的非公开发行
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全信股份的股东名册。全信
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3,367,487 股(其中限售流通
股数量为 13,367,487 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12,921,953 股。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3,367,487 股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批准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
及历史财务数据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全信股份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调整情况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
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变更。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重组交易对方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6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中已载明本次交易生效条件如下:
(1)本次交易经常康环保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国防科工局批准文件。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交易各方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
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对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
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
经核查,截至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
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七、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
1、全信股份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全信股份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订等
事宜履行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
续。
3、全信股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对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独立财务顾问、发行人律师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全程参与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天风证券认
为:
全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过户、相关验资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
毕,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
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碍。
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及本次配套发行所确定的发
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均符合发行人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规;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
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全信股份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
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全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及《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各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各方可以依法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
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
全信股份的法律义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资产
的权属及历史财务数据信息不存在实际差异的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后续事宜
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中意资产、泰达宏利、北京久友等 3 名对象。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
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及《上
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已受理本公司的
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全信股份的股东
名册。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发行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一、新增股份的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证券代码:30044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锁定期
中意资产、泰达宏利、北京久友通过认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