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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17-049)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9-20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2017-049)
二〇一七年九月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5,832,84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2.87
元/股,将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 年 9 月 25 日(即上市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马佳圳、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张浩铭、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共计 5 名投资者。根据询价情况,本
次发行 35,832,849 股,发行数量未超过 5,000 万股,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71 号文”核准的范围之内。
马佳圳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即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浩铭、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
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即 2018 年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168,766.63 元。发行费用共计
12,872,878.63 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 728,653.53 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449,024,541.53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金明精机
英文全称:GUANGDONG JINMING MACHINERY CO., LTD.
注册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办公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邮政编码:515098
互联网网址:http://www.jmjj.com
电子邮箱:stock@jmjj.com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24,344.95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镇鑫
公司所属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明精机
股票代码:300281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生产、加工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和模具;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橡
胶制品;销售塑料原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尧鑫 郑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电话 0754-89811399 0754-89811399
传真 0754-89811303 0754-89811303
电子信箱 stock@jmjj.com stock@jmjj.com
二、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1)2016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1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4)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进行调整。
(6)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
(1)2016年12月2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2017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71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下,公司和长城证
券正式、统一地向《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
书的投资者名单》中拟定的 128 名投资者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了《认购邀请
书》,其中包括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
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前 20 名股东中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4 家证券公司、6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其他 54 家已经表
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公司和长城证券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
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3 位投资者因联系方式缺失无法
取得联系而通过快递寄送至其预留地址外,其余投资者均已收到《认购邀请书》。
2、申购报价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7 年 8 月 9 日 13:00-16:00 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
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有 4 名投资者参
与申购报价,其相关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规模 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到
序号 报价机构名称
(元/股) (万元) 账
1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88 8,500 不适用
2 张浩铭 12.87 10,000 是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9 7,000 不适用
4 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12.96 10,000 是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认购邀请书约定,公司董事、总经理马
佳圳先生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接受市场询价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
额为 10,616.88 万元对应的股份。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本次发行A股共计35,832,849股。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即 2017 年 8 月 7 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2.87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
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12.87 元/
股。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的 100%,是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9.13%。
3、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168,766.63 元。发行费用共计
12,872,878.63 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 728,653.53 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449,024,541.53 元。
4、股份锁定
马佳圳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除马佳圳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止 2017 年 8 月 15 日, 名特定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股款。
2017 年 9 月 6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验
字[2017]G16044510132 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7 年 8 月 15 日,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网下申购金
明精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461,168,766.63 元。
2017 年 8 月 1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
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7 年 9 月 6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
会验字[2017]G16044510110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168,766.6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2,872,878.63 元 ( 其 中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728,653.53 元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449,024,541.5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5,832,849.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413,191,692.53 元转入资本公积。
(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并
根据相关规定,与各方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七)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公司和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依次按“价格优先、认购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 12.87 元/股,发行数量为
35,832,84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168,766.63 元,并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
定为以下 5 名特定对象: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马佳圳 马佳圳 8,249,324 106,168,799.8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331,002 29,999,995.74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3,108,003 39,999,998.61
东海基金—招商银行—东海基
1,942,502 25,000,000.74
金—鑫龙 19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招商银行—东海基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77,001 10,000,002.87
金—鑫龙 193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国海证
3,885,003 49,999,988.61
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张浩铭 张浩铭 7,770,007 99,999,990.09
5 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7,770,007 99,999,990.09
合计 35,832,849 461,168,766.63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马佳圳
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宫巷42号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张浩铭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东和大厦32J
5、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9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晖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及服务;健康咨询及管理(须经
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医药医疗领域的投资。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公司总经理、董事马佳圳先生
外,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的安排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
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认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
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
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授
权和核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发行
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六、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证券代码:300281;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马佳圳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即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浩铭、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
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即 2018 年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上市流通。
七、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35,832,849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227,889 39.53% 132,060,738 47.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221,649 60.47% 147,221,649 52.71%
股份总数 243,449,538 100.00% 279,282,387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马镇鑫 境内自然人 108,471,000 44.56%
2 余素琴 境内自然人 12,054,333 4.95%
3 王在成 境内自然人 7,214,608 2.96%
4 王氙 境内自然人 7,196,616 2.96%
5 马佳圳 境内自然人 7,196,616 2.96%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华宝信托-华
6 基金、理财产品等 4,084,912 1.68%
宝丰进银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 深圳市远望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3,943,600 1.62%
8 袁军斌 境内自然人 3,200,465 1.3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医疗健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3,105,004 1.28%
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 俞立珍 境内自然人 2,275,700 0.9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以发行人截至2017年7月31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本次发行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马镇鑫 境内自然人 108,471,000 38.84%
2 马佳圳 境内自然人 15,445,940 5.53%
3 余素琴 境内自然人 12,054,333 4.32%
4 张浩铭 境内自然人 7,770,007 2.78%
5 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7,770,007 2.78%
6 王在成 境内自然人 7,214,608 2.58%
7 王氙 境内自然人 7,196,616 2.58%
8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等 6,604,506 2.36%
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等 5,439,005 1.95%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华宝信托-华
10 基金、理财产品等 4,084,912 1.46%
宝丰进银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马佳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本次发行前,马佳圳先
生持有公司 7,196,616 股,持股比例为 2.96%;本次发行后,马佳圳先生持股数
量增加至 15,445,940 股,持股比例为 5.53%。
除马佳圳先生外,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会导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7 年 1-6 月 3.04 4.26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6 年度 3.04 4.26
2017 年 1-6 月 0.12 0.11
每股收益(元/股)
2016 年度 0.13 0.12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金明精机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
股净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7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
发行后股本总额;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6 年度或者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
发行后股本总额;
八、财务会计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 2014-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116,119.08 114,882.54 104,299.84 100,171.70
负债合计 42,004.29 38,892.03 30,637.06 30,407.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14.79 75,990.51 73,662.78 69,763.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4,114.79 74,119.68 71,709.50 68,010.87
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1,260.00 35,524.04 31,380.44 36,146.83
营业成本 13,893.40 23,570.84 20,453.22 22,705.89
营业利润 3,392.53 2,854.44 3,161.52 6,373.87
利润总额 3,387.79 3,646.61 3,590.80 7,040.01
净利润 2,891.53 3,184.29 2,980.58 6,029.24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96.89 3,266.74 2,930.33 6,016.22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0 504.02 -969.75 6,78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7.11 -6,233.98 -4,375.55 -4,24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57 3,126.82 1,694.93 826.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70.60 -2,591.96 -3,643.79 3,371.10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78 1.89 2.25 2.08
速动比率(倍) 0.95 1.10 1.44 1.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43 25.28 20.77 23.43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04 3.04 2.94 5.6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0 2.86 2.58 2.80
存货周转率(次) 1.05 1.07 1.18 1.56
利息保障倍数(倍) 8.10 3.94 4.06 6.9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96.89 3,266.74 2,930.33 6,016.2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589.31 2,622.28 2,578.80 5,450.16
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0 0.02 -0.04 0.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3 -0.11 -0.15 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3 0.12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1 0.11 0.2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3 0.12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11 0.11 0.2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4 4.49 4.21 9.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49 3.60 3.70 8.46
益率(%)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649.80 7.45% 13,870.40 12.07% 16,755.06 16.06% 20,537.37 20.50%
应收票据 2,480.45 2.14% 3,632.59 3.16% 1,823.71 1.75% 669.56 0.67%
应收账款 14,184.81 12.22% 10,841.37 9.44% 10,460.55 10.03% 11,299.52 11.28%
预付款项 5,320.49 4.58% 5,009.97 4.36% 3,345.75 3.21% 3,143.34 3.14%
其他应收款 289.68 0.25% 283.17 0.25% 217.32 0.21% 148.84 0.15%
存货 27,814.70 23.95% 25,120.95 21.87% 18,787.73 18.01% 15,727.92 15.70%
其他流动资产 1,015.08 0.87% 1,383.95 1.20% 904.92 0.87% 514.32 0.51%
流动资产合计 59,755.01 51.46% 60,142.40 52.35% 52,295.04 50.14% 52,040.88 51.9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 0.26%
固定资产 29,340.15 25.27% 30,388.75 26.45% 31,289.54 30.00% 16,432.49 16.40%
在建工程 10,453.90 9.00% 8,444.42 7.35% 3,645.84 3.50% 16,849.77 16.82%
无形资产 13,228.02 11.39% 13,434.90 11.69% 13,729.09 13.16% 11,477.82 11.46%
商誉 489.93 0.42% 489.93 0.43% 489.93 0.47% 489.93 0.49%
长期待摊费用 15.06 0.01% 15.06 0.01%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6.16 0.43% 449.91 0.39% 273.58 0.26% 389.53 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40.85 1.76% 1,517.16 1.32% 2,576.81 2.47% 2,491.29 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364.08 48.54% 54,740.13 47.65% 52,004.79 49.86% 48,130.82 48.05%
资产总计 116,119.08 100.00% 114,882.54 100.00% 104,299.84 100.00% 100,171.7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0,171.70 万元、104,299.84 万元、
114,882.54 万元和 116,119.08 万元,逐年稳步上升。从资产结构来看,最近一期
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为 51.46%,非流动资产占比为 48.54%,报告期内流动资
产、非流动资产的占比保持稳定。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组成。伴随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公司采取提前备货方式以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满足销售需求,最终导致
存货金额有所上升。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组
成。2015 年固定资产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由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引起。2016 年在建工
程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实施
以及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的特种高效节能多功能膜成套装
备技术改造项目即将完工,相关设备陆续到位调试使得在建工程有所增加。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300.00 55.47% 21,000.00 54.00% 16,794.00 54.82% 15,789.00 51.92%
应付票据 879.00 2.09% 862.68 2.22% 113.00 0.37% 740.37 2.43%
应付账款 3,648.00 8.68% 3,970.34 10.21% 3,006.96 9.81% 3,453.06 11.36%
预收款项 3,836.85 9.13% 3,870.10 9.95% 2,057.59 6.72% 3,579.44 11.77%
应付职工薪酬 1.80 0.00% 1.68 0.00% 1.84 0.01% 111.15 0.37%
应交税费 662.14 1.58% 588.57 1.51% 511.47 1.67% 744.82 2.45%
其他应付款 60.48 0.14% 66.07 0.17% 721.45 2.35% 617.19 2.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6.71 2.71% 1,473.07 3.79% -- -- -- --
流动负债合计 33,524.97 79.81% 31,832.51 81.85% 23,206.32 75.75% 25,035.03 82.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465.25 13.01% 4,020.25 10.34% 4,190.25 13.68% 3,100.00 10.19%
递延收益 3,014.08 7.18% 3,039.27 7.81% 3,240.49 10.58% 1,607.93 5.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664.83 2.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79.33 20.19% 7,059.52 18.15% 7,430.74 24.25% 5,372.76 17.67%
负债合计 42,004.29 100.00% 38,892.03 100.00% 30,637.06 100.00% 30,407.80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大。公司流动负债主
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1,260.00 35,524.04 31,380.44 36,146.83
营业利润 3,392.53 2,854.44 3,161.52 6,373.87
利润总额 3,387.79 3,646.61 3,590.80 7,040.01
净利润 2,891.53 3,184.29 2,980.58 6,029.24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96.89 3,266.74 2,930.33 6,016.22
的净利润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21,260.0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22.03%,主要原因为公司市场推广取得明显效果,订单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015
年度国内外经济情况低迷,整体需求不振导致下游薄膜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
愿下降,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减少 4,766.39 万元,下降 13.19%。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36.17% 33.85% 29.37% 30.36%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6.43% 25.28% 20.77% 23.43%
流动比率 1.78 1.89 2.25 2.08
速动比率 0.95 1.10 1.44 1.45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
逐年上升,主要系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借款规模、预收账款增长
导致。
5、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周转率 0.37 0.32 0.31 0.38
存货周转率 1.05 1.07 1.18 1.56
应收账款周转率 2.90 2.86 2.58 2.80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营运能力各项指标保持稳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储备的原材料及在产品有所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
下降。
6、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0 504.02 -969.75 6,78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7.11 -6,233.98 -4,375.55 -4,24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57 3,126.82 1,694.93 826.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70.60 -2,591.96 -3,643.79 3,371.10
201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为 2015 年
国内外经济情况低迷,整体需求不振导致下游薄膜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下
降,同时由于制造业市场低迷导致公司订单下降,当年预收账款较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以
及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特种高效节能多功能膜成
套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引起。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性现金流主要是为筹措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而进行
的资金借入和债务偿还,以及为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九、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保荐代表人:宋平、秦翠萍
项目协办人:洪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电 话:0755-83515662
传 真:0755-835162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负 责 人:程秉
经办律师:李彩霞、覃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电 话:020-38799345
传 真:020-38799345-200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蒋洪峰
经办会计师:吉争雄、刘清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大厦 10 楼
电 话:020-83939698
传 真:020-83800977
十、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6 年 7 月,公司与长城证券签署了《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承销暨保荐协议》,聘请长城证券作为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
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长城证券指定宋平、秦翠萍两
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
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年度。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金明精机的发
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金
明精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
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金明精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承销及保荐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
签章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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