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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8-1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七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2,938,042 股
2、发行后股本总额:427,615,542 股
3、发行价格:20.43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081,524,198.06 元
5、募集资金净额:1,069,902,057.39 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481,644 12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
2 31,815,956 12
伙)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40,442 12
合 计 52,938,042 -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 52,938,042 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新增
52,938,042 股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股票在 2017 年 8 月 23 日(即上市日)不除权,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2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 2
目 录 ................................................................................................................................ 3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3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7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4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24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5
二、上市推荐意见 ................................................................................................................ 25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8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3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涛 刘春兰 何连琪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勇 肖 群 王剑飞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黑虎 刘 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胜宏科技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信证券
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HuiZhou)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胜宏科技
股票代码: 300476
法定代表人: 陈涛
成立日期: 2006-07-28
公司住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新型电子器件(高精密度线路板)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
经营范围:
售。
联系电话: 0752-3761918
互联网网址: www.shpcb.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5 月 22 日,胜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 年 9 月 22 日,胜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数量等事项进行了调
整。
2017 年 5 月 15 日,胜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限售期进行了调整。
2017 年 5 月 19 日,胜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6月7日、2017年6月5日,胜宏科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12 月 21 日,胜宏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
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7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胜宏科技(惠州)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9 号),核准胜宏科
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0,00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7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向 3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胜宏科技(惠
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3 名投资者按规定
于 2017 年 8 月 4 日 15:00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账户,截至 2017 年 8 月 4 日 15:00 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
缴纳认股款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出具《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17]15542-1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4 日 15:00 时止,
国信证券已收到胜宏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081,524,198.06 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448871)。
2017 年 8 月 7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
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7 年 8 月 7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5542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38,04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1,524,198.0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22,140.67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9,902,057.3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2,938,042 元,
资本公积人民币 1,016,964,015.39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胜宏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38,042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2017
年 7 月 27 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20.35 元/股;或不低于发
行期首日(2017 年 7 月 2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21.06
元/股。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7 月 26 日报送证监会的发行方案,最终确定发行底价为
20.35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43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1,524,198.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股权登记费和其他)11,622,140.67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069,902,057.39 元。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
人与国信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
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0.43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52,938,042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08,152.419806 万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70,00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3 名,不超过 5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
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限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481,644.00 254,999,986.92 12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
2 31,815,956.00 649,999,981.08 12
伙)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40,442.00 176,524,230.06 12
合 计 52,938,042.00 1,081,524,198.06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102 室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 万人民币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2 楼 208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华泰瑞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自:2015 年 12 月 1 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 3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
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3 名发行对象亦未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管理的
产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8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
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
点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备案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产品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为社保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募产品,因此无需进行产品备案
及私募管理人备案。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0,162.76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27.12%,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陈涛通过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控制公司 48.9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3.77%,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陈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
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
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52,938,042 股将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3 名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
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
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郑琨
项目协办人:孙守恒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攀、陈夏楠、申亚秋、何家洛、朱云霞
电话:0755-82135059
传真:0755-8213519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经办律师:张炯、宋幸幸、杨斌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核大厦 9 楼
注册会计师:陈志刚、王守军、李进军
电话:0755-61372888
传真:0755-61372889
(四)验资机构
验资机构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核大厦 9 楼
注册会计师:屈先富、邓玮
电话:0755-61372888
传真:0755-61372889
验资机构二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核大厦 9 楼
注册会计师:屈先富、邓玮
电话:0755-61372888
传真:0755-61372889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
1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627,625 27.12%
2 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81,675,000 21.80%
3 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 20,971,775 5.60%
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87,996 2.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5 5,545,261 1.48%
-005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
6 5,435,911 1.45%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
7 4,272,513 1.14%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型
8 3,673,817 0.98%
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
9 3,665,446 0.98%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10 3,316,611 0.89%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40,271,955 64.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
1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627,625 23.77%
2 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81,675,000 19.10%
3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 31,815,956 7.44%
4 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 20,971,775 4.90%
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481,644 2.92%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87,996 2.36%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7 5,545,261 1.30%
-005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
8 5,435,911 1.27%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
9 4,272,513 1.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型
10 3,673,817 0.86%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77,587,498 64.92%
公司股本 427,615,542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52,938,042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4,967,707 54.71% 257,905,749 60.3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9,709,793 45.29% 169,709,793 39.69%
三、股份总数 374,677,500 100.00% 427,615,542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9,902,057.39 元,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公司的资本
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及物联网用
线路板项目”。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232,713.07 236,174.06 198,295.61 128,519.22
负债总额 83,360.05 91,404.50 73,490.24 69,943.18
所有者权益 149,353.02 144,769.56 124,805.37 58,576.0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149,353.02 144,769.56 124,805.37 58,576.05
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4,718.63 181,769.50 128,463.15 108,672.54
营业利润 5,555.96 26,672.91 14,151.40 11,391.45
利润总额 5,503.72 27,070.39 14,587.22 11,875.27
净利润 4,579.22 23,207.12 12,653.97 10,315.78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579.22 23,207.12 12,653.97 10,315.78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618.76 22,442.59 11,977.93 10,045.35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780.67 21,314.05 1,881.07 20,384.98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912.02 333.99 -49,553.13 -12,064.83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5.68 -7,436.85 62,080.71 -15,849.53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948.41 15,811.73 14,713.62 -7,468.54
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68 1.64 1.78 1.1
速动比率 1.40 1.42 1.59 0.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82 38.70 37.06 54.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91 46.55 42.55 61.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9 3.04 2.95 2.82
存货周转率(次) 1.54 7.83 7.53 7.39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59.79 35.38 24.5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29 0.57 0.13 1.85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42 0.98 -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17.40 13.81 1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14 16.83 13.08 18.1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62 0.39 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62 0.39 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99 3.86 8.34 5.33
净资产(元/股)
5、主要财务数据同比、环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44,718.63 38,960.61 14.78%
营业成本 33,379.50 27,429.39 21.69%
营业利润 5,555.96 4,871.21 14.06%
利润总额 5,503.72 4,859.02 13.27%
净利润 4,579.22 3,995.79 1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79.22 3,995.79 14.60%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618.76 4,325.67 6.78%

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第一季度 2016 年第四季度 环比增长
营业收入 44,718.63 47,823.41 -6.49%
营业成本 33,379.50 33,939.53 -1.65%
营业利润 5,555.96 9,127.91 -39.13%
利润总额 5,503.72 8,961.19 -38.58%
净利润 4,579.22 7,213.80 -36.5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79.22 7,213.80 -36.5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68 1.64 1.78 1.10
速动比率(倍) 1.40 1.42 1.59 0.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82% 38.70% 37.06% 54.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4.42%、37.06%、38.70%
和35.82%,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迅速,资产规模逐年递增。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
资产等,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
分别为1.10、1.78、1.64及1.68,速动比率分别为0.92、1.59、1.42及1.40。报告期
内,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项目投资力度较大,使得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增
幅较大,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长较大。公司融资方式以短期借款、
商业信用等为主,2016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有所增长,从而使得2016年末公
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但这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所处行业特点。若
本次非公开发行得以顺利进行,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以提高,资产负债
率将得以降低,从而将较好地改善公司的长短期偿债能力。
2、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9 3.04 2.95 2.82
存货周转率(次) 1.54 7.83 7.53 7.3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处于合理水平,资产周转能
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销售规模、客户状况等因素,公司给予客户一定
的货款结算周期。每年年初,财务部与业务部根据客户上年的规模、销售金额、
支付货款情况等制定各客户的结算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82次、2.95次、3.04次及0.69次,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
限为月结30-120天,以月结90天为主,与应收账款周转率相符。公司的每个客户
由专门业务人员进行跟踪,财务部设立了应收账款专管员,每月与相对应的业务
人员核对客户的账款,并将到期的款项通知业务人员催办,从而保证应收账款回
收的及时性。通过上述措施的综合应用,公司货款回收情况及时,也使得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为良好的水平,应收账款风险较小。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39次、7.53次、7.83次及1.54次,存货周
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公司根据订单需
求和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确定原材料的储备量,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根据
生产需求,维持最低原材料储存量(合理库存),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造成
的不利影响;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积极把握原材料价
格的市场趋势,主动调整存货数量及品种类别,做到库存合理,使存货周转率维
持在较高水平。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4,718.63 181,769.50 128,463.15 108,672.54
营业利润 5,555.96 26,672.91 14,151.40 11,391.45
利润总额 5,503.72 27,070.39 14,587.22 11,875.27
净利润 4,579.22 23,207.12 12,653.97 10,315.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579.22 23,207.12 12,653.97 10,315.78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618.76 22,442.59 11,977.93 10,045.35
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双面板、多层板的销售。2015年度、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8.21%、41.50%,主要是多层板销售收入大
幅上升。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780.67 21,314.05 1,881.07 20,384.98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912.02 333.99 -49,553.13 -12,064.83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5.68 -7,436.85 62,080.71 -15,849.53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948.41 15,811.73 14,713.62 -7,468.54
加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4 年
-2017 年 3 月,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384.98 万元、
1,881.07 万元、21,314.05 万元和 10,780.6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较
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2017 年 3 月,公司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2,064.83
万元、-49,553.13 万元、333.99 万元和-5,912.02 万元。公司 2016 年、2017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购建厂房及
购买机器设备及收购公司的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 201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49.5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
司偿还债务及分配现金股利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公司 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2,080.71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5 年 IPO 上市收到募集资金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公司 2016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36.85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
司增加了银行借款,银行借款规模增加。
公司 2017 年 1-3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5.68 万元。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152.419806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新能源汽车及物联网用线路板项目 111,198.68 108,152.419806
合计 111,198.68 108,152.41980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
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
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胜宏科技与国信证券签署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及《补充协议》,聘请国信证券作为胜宏科技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
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国信证券指定郭振国、郑琨两名
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胜宏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
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
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胜宏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
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现阶段所有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全部以现金方
式认购,发行对象获得配售股份锁定期均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管理的基金产品中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
需要完成登记或备案程序的,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程序;本次非
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
获配售股份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登
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交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
发行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孙守恒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郑 琨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
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承办律师:
张 炯 宋幸幸
承办律师:
杨 斌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1854-5 号、
天职业字[2016]6678 号、天职业字[2017]3803 号)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上述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志刚 王守军
李进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八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5542-1 号)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 邓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八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5542 号)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 邓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八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和《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电 话:0752-3761918
传 真:0752-376192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 话:0755-82135059
传 真:0755-8213519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此页无正文,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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