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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瑞: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2-13
股票简称:海普瑞 股票代码:002399 公告编号:2016-09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 海普瑞
证券代码:112473
发行总额:10 亿元
上市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6 年 12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上市申请及
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次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
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
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
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807,141.00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0.84%,发行人母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20,559.6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2%;发行人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879,304.97 万元,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27.74%,发行人母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86,836.7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08%。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1,179.66 万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3.19%,按发行
总额 10 亿元测算,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2.91 倍,不
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和《深圳市海普
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
述材料已刊登在 2016 年 11 月 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简称:海普瑞
3、股票代码:002399.SZ
4、股票上市地:深圳
5、法定代表人:李锂
6、设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21 日
7、注册资本:壹拾贰亿肆仟柒佰贰拾万零壹仟柒佰零肆元整
8、实缴资本:壹拾贰亿肆仟柒佰贰拾万零壹仟柒佰零肆元整
9、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10、邮编:518057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4901A
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步海华
13、联系电话:0755-26980311
14、传真:0755-86142889
1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原料药(肝素钠),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深圳市海普
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6 海普瑞】
债券代码:【112473】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98】号”文核
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薄记建档的方式
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19%。
(二)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通过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以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一)主承销商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联系人:智昕、吴润萌
电话:010-56177570
传真:010-56177554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
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8 楼
联系人: 蔡里程
电话:021-50803975
传真:021-50805262
邮政编码:200120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联系人: 蒲秋如
电话:1881121071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5 年期(3+2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合格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合格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合格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三)起息日:2016 年 11 月 8 日。
(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五)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 11 月 8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六)兑付日: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合格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合格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出具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在每年公司年
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
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一)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评级观点如下:
1、主要优势或机遇
(1)肝素原料药和制剂行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发展生物
医药产业,近年来国际市场对肝素原料药的需求增长迅速,行业前景良好。
(2)公司作为全球产销规模领先的肝素钠原料药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质
量管理、客户资源优势明显,资产收入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高。
(3)公司募投扩产项目顺利投产,产能大幅提升;同时公司积极进行股权
投资,致力于开展肝素全产业链整合以及向新药开发企业转型。
(4)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好,债务负担轻。
2、主要风险或挑战
(1)近年来,全球肝素市场仍然没有景气提升的明显迹象,肝素产品出口
均价逐年下滑,公司产品或面临价格下行风险。
(2)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结构单一,
如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下降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积极推动自主和合作开发新药品种的相关工作,
由于相关新药品种开发的不确定性,加之新药品种开发费用较大,一旦未能按计
划实施相关品种的开发和上市销售,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4)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收购的开展,对公司的
经营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研发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
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
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
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
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
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
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
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十、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
料、支付职工工资等。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
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亦不得
转借他人。未经有权机构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二)运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42.55 亿元,其中 A 股上市超
募资金余额为 36.17 亿元。由于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存在风险投资(参
见《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调整雇主养老金计划投
资方式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12 条“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在
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的规定,公司超募资金自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方
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12 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
资金,每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 2017 年最多
可从 A 股上市超募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 145,581.22 万元1 ,公司不排除将该部分
资金补充生产经营、用于对外投资或偿还债务。
发行人作为全球产销规模领先的肝素钠原料药生产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仍将继续执行“攀新高”、“走新路”的发展战略。在“攀新高”战略的指引下,
公司将进一步开展肝素产业链的整合,公司上游肝素粗品、中游肝素原料药和下
游肝素制剂的生产规模都将进一步提升。2014-2015 年及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44 亿元、9.97 亿元和 8.60 亿元,年均增长
率为 42.74%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08 亿元、3.38 亿元
和 2.11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17.04%;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 0.85 亿元、1.07 亿
元和 0.92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47.6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 14.61 亿
元、16.50 亿元和 12.63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31.50%。在“走新路”战略的指引
下,公司自主研发及新业务领域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最近
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3,997.22 万元、5,945.76 万元和 9,717.29 万元,年均增长
率为 55.92%。
1
公司 A 股上市时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480.00 万元,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732.2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71,747.8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总额 86,477.07 万元,超募资金为 485,270.73 万元。因此公司在
2017 年最多可从 A 股上市超募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 485,270.73 万元×30%=145,581.22 万元。
2
本段在计算年均增长率时,对 2016 年上半年数据进行了年化处理。
公司现正处于业务扩张期,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肝素、循环系统疾病和肿瘤治
疗等领域。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的持续增加以及 A 股超募资金短期无法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债券的发行将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压力,也将为公司肝素产业链
的整合以及向创新药研发企业的转型提供有力支持。未经有权机构批准,本次债
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出具《深
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 海普瑞”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瑞华验
字(2016)48290002 号),截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止,深圳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99,065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亿玖仟
零陆拾伍万元整)(已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935 万元)。所有发行资金均以人民
币现金形式认购。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2016】901”号文同意,本次债券将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
易进行转让,证券简称为“16 海普瑞”,证券代码为“112473”。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次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25,465.22 418,614.69 412,601.65 605,027.56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39.10 62.94
期损益的金融资

应收票据 662.35 567.23 609.13 -
应收账款 37,626.17 46,104.04 38,346.07 19,602.55
预付款项 10,189.48 9,782.88 5,551.60 4,485.00
应收利息 12,058.64 5,245.95 6,061.48 12,621.19
其他应收款 2,545.45 3,959.89 783.47 3,165.82
存货 59,431.41 57,016.29 88,360.36 67,746.60
其他流动资产 31,261.52 106,881.27 123,446.16 5,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 - - 100.00
流动资产合计 579,240.25 648,172.24 675,799.01 717,811.66
可供出售金融资
118,257.47
产 119,927.33 60,366.07 25,638.7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86.04 12,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8,302.97 5,812.64 - -
固定资产 84,320.17 87,320.81 65,511.89 40,295.92
在建工程 37,944.32 23,001.14 24,002.28 13,135.59
无形资产 68,718.57 70,338.57 17,305.01 17,699.30
开发支出 768.55 268.46 114.03 50.76
商誉 225,417.90 219,199.98 129,762.11 -
长期待摊费用 10,300.05 10,404.71 10,759.35 9,55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01.69 17,151.76 6,326.65 377.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23.38 3,251.22 3,089.04 2,577.1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7,841.09 568,676.62 317,236.43 109,326.26
资产总计 1,167,081.34 1,216,848.86 993,035.43 827,137.92
短期借款 59,720.35 5,000.00 284.13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774.22
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323.12 - -
应付票据 236.56 18.52 85.11 26.26
应付账款 7,630.72 9,857.84 9,830.36 7,259.83
预收款项 3,273.42 2,583.35 1,093.22 141.53
应付职工薪酬 2,935.41 5,916.44 4,575.27 2,438.74
应交税费 985.50 3,745.34 1,241.74 2,735.22
应付利息 805.58 995.88 829.77 -
其他应付款 2,666.76 1,759.00 600.07 60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
110,777.83
流动负债 61,411.74 - -
其他流动负债 541.68 436.80 88.35 -
流动负债合计 190,348.03 92,048.03 18,628.03 13,201.68
长期借款 104,922.26 178,549.60 100,504.58 -
长期应付款 915.37 1,658.7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
5,119.55
酬 4,482.22 4,065.87 -
专项应付款 5.21 2.71 - -
预计负债 2,250.85 3,660.83 3,943.53 -
递延收益 2,984.40 2,753.39 3,601.36 3,447.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394.67 54,388.35 27,035.50 3,731.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592.31 245,495.87 139,150.84 7,178.78
负债合计 359,940.34 337,543.90 157,778.87 20,380.46
股本 124,720.17 80,020.00 80,020.00 80,020.00
资本公积 423,409.87 527,814.08 527,814.08 527,814.08
减:库存股 - 11,609.75 - -
其他综合收益 53,058.70 61,809.93 39,249.08 20,697.12
盈余公积 43,083.03 43,083.03 43,083.03 39,474.96
未分配利润 154,395.11 170,784.90 136,813.23 130,599.48
归属于母公司所
798,666.88 871,902.19 826,979.42 798,605.64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474.12 7,402.77 8,277.14 8,15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7,141.00 879,304.97 835,256.56 806,75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1,167,081.34 1,216,848.86 993,035.43 827,137.9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64,309.28 229,230.00 195,886.13 151,316.86
减:营业成本 112,350.81 144,357.24 139,348.68 113,696.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81.02 1,910.19 1,109.02 1,752.25
销售费用 1,958.66 2,306.72 1,303.43 588.11
管理费用 29,326.62 35,654.54 30,015.52 20,136.61
财务费用 -5,712.84 -12,100.56 -16,586.25 -22,633.64
资产减值损失 1,077.51 3,511.37 1,840.60 301.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451.10 -362.22 -23.84 9.96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04.02 11,161.31 186.97 40.5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780.42 64,389.59 39,018.24 37,525.80
加:营业外收入 862.25 4,769.26 717.25 472.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2.40 47.51 47.88 0.29
减:营业外支出 75.90 104.69 74.50 99.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0.31 57.57 57.36 85.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566.78 69,054.16 39,660.99 37,898.27
减:所得税费用 4,792.94 12,246.37 6,127.85 6,556.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773.84 56,807.80 33,533.14 31,34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380.27 57,977.67 33,827.83 31,733.48
少数股东损益 -606.43 -1,169.87 -294.68 -391.51
五、综合收益总额 21,025.75 79,368.65 52,085.10 50,113.2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7,154.59 229,302.93 198,523.02 171,002.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114.60 1,310.15 6,215.72 20,275.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16.73 23,724.83 32,610.85 21,375.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585.92 254,337.91 237,349.60 212,652.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501.31 99,710.84 84,401.57 138,943.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873.62 33,834.54 30,829.06 15,087.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81.02 10,745.62 8,457.73 7,893.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96.03 20,676.23 22,380.85 8,63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951.98 164,967.23 146,069.22 170,55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33.94 89,370.68 91,280.38 42,096.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8,249.18 179,674.00 32,956.00 8,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704.66 11,188.83 184.08 40.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32.13 134.94 79.50 8.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985.97 190,997.77 33,219.59 8,149.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054.69 16,884.88 16,762.26 29,397.52
投资支付的现金 88,719.31 218,888.76 159,250.17 19,416.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0,709.31 138,443.3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97 1.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774.00 356,589.93 314,456.90 48,81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11.97 -165,592.16 -281,237.31 -40,664.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29.96 155.29 420.00 1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681.77 127,445.91 165,182.53 7,651.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311.74 127,601.20 165,602.53 7,771.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808.55 3,394.70 142,003.32 14,961.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982.67 29,226.75 26,256.53 48,018.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974.39 13,990.52 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765.61 46,611.96 168,259.85 62,98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53.87 80,989.24 -2,657.32 -55,208.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0.49 1,119.75 188.34 -44.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32.53 5,887.51 -192,425.92 -53,820.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8,489.16 412,601.65 605,027.56 658,848.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5,121.69 418,489.16 412,601.65 605,027.56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亿元) 116.71 121.68 99.30 82.71
总负债(亿元) 35.99 33.75 15.78 2.04
全部债务(亿元) 27.64 24.53 10.09 0.00
所有者权益(亿元) 80.71 87.93 83.53 80.68
营业总收入(亿元) 16.43 22.92 19.59 15.13
利润总额(亿元) 3.46 6.91 3.97 3.79
净利润(亿元) 2.98 5.68 3.35 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2.31 5.29 3.28 3.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3.04 5.80 3.38 3.1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86 8.94 9.13 4.21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5.22 -16.56 -28.12 -4.0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7.45 8.10 -0.27 -5.52
流动比率(倍) 3.04 7.04 36.28 54.37
速动比率(倍) 2.73 6.42 31.54 49.24
资产负债率(%) 30.84% 27.74% 15.89% 2.46%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资本比率(%) 25.51% 21.81% 10.78% 0.00%
营业毛利率(%) 31.62% 37.03% 28.86% 24.86%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3.33% 5.14% 3.68% 3.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8% 6.80% 4.17%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2.80% 6.36% 4.09% 3.96%
收益率(%)
EBITDA(亿元) 5.12 8.53 5.00 4.0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5 0.35 0.50 1540.24
EBITDA 利息倍数 10.77 16.10 17.18 6027.8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23 5.43 6.76 5.50
存货周转率(次) 2.57 1.99 1.79 1.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8.26 14.03 14.63 5,647.38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利息保障倍数=(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2016 年上半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12%3 6.80% 4.17%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80% 6.36% 4.09% 3.96%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72 0.42 0.42
(单位:元)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72 0.42 0.42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977.67 33,827.83 31,733.48
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179.66
利息保障倍数 1 10.2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9,370.68 91,280.38 42,096.86
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4,249.31
利息保障倍数 2 18.56
注:
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3
2016 年上半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做年化处理。
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第六节 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随着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以及 2014 年收购 SPL,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长较快。
2013-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96 亿元、3.83 亿
元、4.61 亿元及 3.76 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50、6.76、5.43 及 5.23。
发行人 2015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68 亿元,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 4.61 亿元,占总额的 98.56%;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 0.07 亿元,占总额的 1.44%。全部应收账款计提坏
账准备 0.07 亿元,计提比率为 1.44%,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4.61 亿元,全
部为一年以内到期。虽然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龄短,流动性较好,但是在应收账
款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仍然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财务情
况造成影响。
2、管理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 2013-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9 月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20,136.61 万元、
30,015.52 万元、35,654.54 万元和 29,326.6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1%、15.32%、15.55%和 17.85%。近三年来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
的扩大,发行人管理费用不断增长,若企业的营业收入出现下滑,较高的管理费
用将降低企业的利润,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3、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为 64,269.63 万元,跌价准备
3,142.75 万元、账面价值 61,126.88 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按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尽管发行人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
比较充分,但是考虑到近期肝素钠原料药价格持续下行以及胰酶销量较低,发行
人在未来可能面临因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影响整体利润的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因对 SPL 和赛湾生物的收购形成较大金额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
则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减值部分将冲减公司当期利润。若 SPL 和赛湾生
物未来经营状况未能达到预期,将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理财产品投资可能发行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充分利用资金,进行了一定规模的理财产品投资。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 3.56 亿元,
尽管发行人对外投资理财产品全部为银行投资理财,但鉴于目前市场情况,仍存
在发生损失的可能。
6、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绝大部分出口,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带来汇兑损失风险。为此,公司
在维持人民币和外币定价并行模式的同时,灵活运用金融市场工具,包括利用出
口押汇,远期外汇交易和交叉货币掉期等工具,并增加人民币结算的比例,来降
低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行的风险
受到依诺肝素仿制药及其他新肝素类制剂上市引发下游制剂市场竞争加剧,
以及肝素钠原料药产能增加可能带来的供应量增加的影响,全球肝素市场仍然没
有景气提升的明显迹象,使肝素钠原料药的销售价格继续承受一定下行压力,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成本上升的风险
我国肝素粗品原料行业集中度较低,生产企业对于价格的敏感性较高。如果
未来粗品原料供应量减少和价格上涨,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人力资源等成本的持续上升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积极推动自主和合作开发新药品种的相关工作,由于相
关新药品种开发的不确定性,加之新药品种开发费用较大,一旦未能按计划实施
相关品种的开发和上市销售,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4、产品或生产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目前,临床使用的抗凝、抗血栓类药物主要分为抗血小板类药物、肝素类药
物、溶栓类药物三大类。相对于肝素类药物,抗血小板类药物及溶栓类药物在临
床疗效方面具有不同侧重点。肝素分子结构复杂、人工合成难度较大,仅能通过
从健康生猪的小肠粘膜中提纯。若未来生物技术得以发展,突破人工合成肝素的
技术壁垒并形成经济的规模化生产方法,将对肝素产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冲击。因此,公司面临着产品或生产技术被替代的经营风险。
5、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流程长、环节多、工艺复杂,作为人用注射制剂原料药,任何
环节出现事故都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可能造成医疗事故;另外公司生产涉及
乙醇等化学危险品,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6、核心技术及质量控制程序泄密的风险
本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整套肝素钠原料药的的研究、生产技术
和关键工艺。另一方面,公司已按国家 GMP 和国际 cGMP 要求建立、健全完
善的质量体系,满足国内外药政监管当局以及美欧肝素类制剂生产企业不时更新
或个性化的质量要求。上述核心技术工艺及质量控制体系是公司确保产品品质、
维持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如果公司无法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或者避免有关技
术及质量控制程序泄露,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三)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由于李锂先生持有乐仁科技 99%的股权、金田土科技 1%的股权和飞来石科
技 100%的股权,李坦女士持有乐仁科技 1%的股权和金田土科技 99%的股权,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锂、李坦夫妇。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收购的开展,由此带来一系列
管理风险,对公司的经营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研发能力等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化。有鉴于此,公司积极推进
组织体系和流程的优化,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未来,公司仍持续面临能否建
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快速
发展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5 年 11 月 2 日,发行人继续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544201112),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公司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税率计缴。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到期或被取消,将造成公司成本上升,利润下降。
2、环保违规风险
公司为原料药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公司一直严格遵守所在国及生产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
排放,但仍存在未来国家或地区环保标准提高或在生产中出现环保违规而受到处
罚的风险。
二、偿债保障对策措施
(一)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
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2016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流动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25,465.22 73.45%
应收票据 662.35 0.11%
应收账款 37,626.17 6.50%
预付款项 10,189.48 1.76%
应收利息 12,058.64 2.08%
其他应收款 2,545.45 0.44%
存货 59,431.41 10.26%
其他流动资产 31,261.52 5.40%
流动资产合计 579,240.25 100.00%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为 57.92 亿
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公司流动资产较为
充裕,可以为此次债务的还本付息提供较强的保障。
2、外部融资渠道
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获
得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 239,000.00 万人民币、36,875.00 万美元,
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86,119.91 万人民币、26,875.00 万美元,未使用的授信额
度为 152,880.09 万人民币、10,000.00 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合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额 结余额度
1 工商银行南山支行 综合授信合同 0.8 亿人民币 - 0.8 亿人民币
2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专项授信协议 8,015 万美元 8,015 万美元 -
3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专项授信协议 8,860 万美元 8,860 万美元 -
4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专项授信协议 1 亿元美元 1 亿美元 -
5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授信协议 2.9 亿人民币 3,119.91 万人民币 25,880.09 万人民币
6 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授信协议 2 亿人民币 - 2 亿人民币
1000 万美元 - 1000 万美元
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授信协议
1 亿人民币 0.4 亿人民币 0.6 亿人民币
8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 2 亿人民币 - 2 亿人民币
9 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授信额度协议 11.5 亿人民币 7.9 亿人民币 3.6 亿人民币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综合授信合同 1 亿人民币 - 1 亿人民币
11 宁波银行后海支行 授信协议 2.7 亿人民币 2.7 亿人民币
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授信协议 3500 万美元 3500 万美元
WELLS
13 FARGO 授信协议 5500 万美元 - 5500 万美元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本次债券的偿还提供了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参 见 2016 年 11 月 4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节”的“四、偿债保障措
施”。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
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
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
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
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
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参 见 2016 年 11 月 4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此外,发行人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签署了《深
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之补充受托管理协议》,约定:“若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终止上市,则甲方将
委托乙方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参 见 2016 年 11 月 4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参 见 2016 年 11 月 4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本次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
次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锂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联系人:步海华
联系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邮政编码:518057
二、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联系人:智昕、吴润萌
电话:010-56177570
传真:010-5856814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一)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8 楼
联系人: 蔡里程
电话:021-50803975
传真:021-50805262
邮政编码:200120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联系人: 蒲秋如
电话:1881121071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五、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联系人:许志刚、陈小明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邮政编码:100022
六、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剑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 5-11 层
联系人:谢军、黎仕民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七、资信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联系人:黄孜、李福剑
联系电话:010-85171271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联系人:智昕、吴润萌
联系电话:010-56177570
传真:010-58568140
邮政编码:100033
十、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361
联系人:万萱、许腾、许彦婷、叶慧惠
传真号码:010-56177554
联系电话:010-56177563
十一、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邮编:518038
十二、本次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
(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
债券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
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
二、查阅时间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
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联系人:步海华
联系电话:0755-26980311
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C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C座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智昕、吴润萌
联系电话:010-5617757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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