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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1-0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新增股份信息表
股份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3,856,382 股 7.52 元/股 780,999,992.64 元 763,726,136.26 元
超募资金数额 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0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 日 877,427,468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3,856,382 股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公司新增股份的
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 2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暨上市公告书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编制。
目录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4
释义 ....................................................................................................................................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 7
三、发行日程安排 ............................................................................................................ 8
四、发行方式 .................................................................................................................... 9
五、发行数量 .................................................................................................................... 9
六、发行价格 .................................................................................................................... 9
七、募集资金总额 ............................................................................................................ 9
八、发行费用总额 .......................................................................................................... 10
九、募集资金净额 .......................................................................................................... 10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10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0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1
十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1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9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0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2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4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5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31
二、发行人律师 .............................................................................................................. 31
三、发行人会计事务所 .................................................................................................. 31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 32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3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3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
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
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 37
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 3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9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
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孙鲲鹏 李海霞 张本杰
汤 于 邢路坤 罗 田
王全宁 秦 华 秦书尧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丽鹏股份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兴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LIPENG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丽鹏股份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发行前) 773,571,086.00 元
法定代表人 孙鲲鹏
董事会秘书 李海霞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互联网网址 www.lp.com.cn
联系电话 0535-4660587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专业从事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主营业务 以及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
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业务。
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
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
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
经营范围 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
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获得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根据 2016 年 4 月 9 日发布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351,623,221 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派息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由不低于 11.4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5.19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73,988,439 股(含本数)。
3、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将募集资
金总额由不超过 90,3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8,100 万元,同时,本次发行数量由
不超过 173,988,439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50,481,695 股(含本数)。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6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25 号批复,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孙晓
光共 9 名特定投资者,该 9 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股票 103,856,382 股,发行价格为 7.52 元/股。
三、发行日程安排
发行日 时间 发行内容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2016 年 10 月 13 日 会后事项材料、发行预计时间表等
T-3 日
(周四)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
价单》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
T-2 日
(周五) 2、认购保证金缴纳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
T-1 日
(周一) 2、认购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截止 18:00 点)
1、投资者沟通,接收询价咨询(截止 12:00)
2、接收申购报价单 9:00-12:00,簿记建档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日 3、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周二)
4、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获配投资者和配售股数
5、律师全程见证
1、报证监会初步发行情况报告、认购情况备案表、申购
2016 年 10 月 19 日
T+1 日 报价及获配情况表
(周三)
2、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及股份认购协议
1、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2、获配对象缴纳认购款截止日(截止 15:00 点)
2016 年 10 月 21 日
T+3 日 3、会计师对主承销商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资,
(周五)
出具《验资报告》
4、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1、发行人会计师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
2016 年 10 月 24 日
T+4 日 报告》
(周一)
2、取得验资报告、券商合规性说明、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向登记公
T+5 日
(周二) 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向中登公司报送登记材料,办理股份登记
T+6 日
(周三) 2、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L-1 日 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材料并披露相关公告
注:T 日为接受认购对象询价截止日。
四、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数量
103,856,382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6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即不低于 11.45 元/股。后由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发行价格调
整为不低于 5.19 元/股。
经询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 7.52 元/股,为接收申购报价单
之日(即 2016 年 10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1.78%。
七、募集资金总额
780,999,992.64 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
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总额为 17,273,856.38 元。
九、募集资金净额
763,726,136.26 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
和信验字(2016)第 0001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止,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开立的申购
资金专户(账号:3220 5602 3692)已收到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购资金 780,999,992.64 元人民币。
2016 年 10 月 2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6 年 10 月 25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6)第 00011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6,000,000.00 元后的净
额为人民币 764,999,992.64 元汇入公司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273,856.38 元
(含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726,13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977,765.44 元,增加股本 103,856,38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660,847,519.70 元。
经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丽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77,427,468.00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1、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
2、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账号:378010100100441652
3、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
4、户名: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烟台牟平支行
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东兴证
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
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999,992.64 元,发行
股票数量 103,856,382 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上限 15,048.1695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9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
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02,127 87,999,995.04
2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771,276 80,999,995.52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38,297 79,999,993.44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20,212 130,999,994.24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02,127 87,999,995.04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27,659 109,999,995.68
7 孙晓光 10,638,297 79,999,993.44
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38,297 79,999,993.44
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18,090 43,000,036.80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2、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128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14 日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肆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6、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03 月 17 日
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玖仟伍佰伍拾陆万玖仟陆佰贰拾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1 月 09 日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3 日
9、孙晓光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四马路 77 号内 4 号
手机:18005356789
传真:0535-6885399
身份证号:37060219651009****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9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9 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
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获配产品的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均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经核查,上述机构参与认购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孙晓光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私募投资基
金的登记、备案要求,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如下
所示: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诺德基金-民生银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瑞元资本-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远策定增优势组合单一资金信托
2 瑞元资本-工商银行-深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天弘基金-宁波银行-北京博雅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天弘基金-宁波银行-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天弘中颢-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 天弘基金-平安银行-天弘金汇-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天弘基金-宁波银行-天弘永安定增组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启(2016)61 号天弘方德定增 1 号
6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启(2016)62 号天弘源大定增 1 号
7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弘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启(2016)65 号天弘金汇定增 2 号
8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2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贝塔定增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3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紫金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97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99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禧享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定增驱动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优选财富 VIP 尊享定增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稳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150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江苏省国际信托-江苏信托云锦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同利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钱振青
14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陆伟
15 财通基金-广发银行-财通基金-定增宝安全垫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山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7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富春定增 100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8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慧福 1314 号资产管理计划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基金神州资本乔景绿城财富定增组合 1 号资
1
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平安银行神州资本定海神针 1 号定增组合资
2
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神州资本 1 号定增组合资产管
3
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民生银行-北京国际信托-北京信托银驰资本 092 号集合资
4
金信托计划
5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上海久期量合投资有限公司
6、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4
投资基金
5 九泰基金-招商证券-九泰基金-泰增战略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九泰基金-工商银行-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九泰基金-中信证券-九泰基金-锐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 九泰基金-工商银行-九泰基金-锐盈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9 九泰基金-广发银行-九泰基金-锐安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 九泰基金-工商银行-九泰基金-泰来精准投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为: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国投瑞银基金-浦发银行-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
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
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
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东兴证
券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1 孙世尧 117,040,000 15.13% 22,000,000
2 汤于 107,946,492 13.95% 107,946,492
3 孙鲲鹏 29,577,460 3.82% 22,183,095
4 霍文菊 26,708,000 3.45% 7,700,000
5 孙红丽 23,408,000 3.03% 4,400,000
6 王寿纯 22,000,000 2.84% 22,000,000
7 兰坤 19,734,000 2.55% 19,734,000
8 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19,008,000 2.46% --
齐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齐
9 15,818,000 2.04% 15,818,000
鲁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汤洪波 14,187,558 1.83% 11,032,342
合计 395,427,510 51.10% 232,813,92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孙世尧 117,040,000 13.34%
2 汤于 107,946,492 12.30%
3 孙鲲鹏 29,577,460 3.37%
4 霍文菊 26,708,000 3.04%
5 孙红丽 23,408,000 2.67%
6 王寿纯 22,000,000 2.51%
7 兰坤 19,734,000 2.25%
8 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 19,008,000 2.17%
9 孙晓光 18,383,297 2.1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20,212 1.99%
合计 401,225,461 45.7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情况的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270,330,988 34.95 103,856,382 374,187,370 42.65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503,240,098 65.05 - 503,240,098 57.35
通股
股份总数 773,571,086 100.00 103,856,382 877,427,468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63,726,136.26 元,公司总资产和
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
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
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
项目、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
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将进一步丰富,盈利能力得以提高。未来,公司还将逐步深
入瓶盖二维码的开发,加大在 PPP 模式领域的投资,并通过 PPP 模式切入生态
城镇建设,有效地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
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103,856,382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877,427,468 股。以 2016
年 1-9 月和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
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6.9.30 2015.12.31
每股净资产(元) 2.96 2.87 3.48 3.40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每股收益(元) 0.12 0.16 0.10 0.14
注:为保持可比,假设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增加股本 21,970,000 股,增
加净资产 228,713,530.00 元,且同时每 10 股转增 12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773,571,086 股。发行后每股净资
产分别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434,806.56 379,728.78 289,128.06 130,632.05
负债合计 203,070.72 178,563.28 99,752.88 47,213.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9,062.38 198,799.56 186,669.09 80,871.88
股东权益合计 231,735.84 201,165.50 189,375.18 83,418.5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6,085.40 135,749.07 70,192.31 66,060.18
营业利润 10,457.04 13,676.20 3,949.47 4,602.87
利润总额 10,723.24 14,138.30 4,751.38 5,208.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49.58 12,130.47 3,135.05 3,783.6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13.63 -28,486.59 9,799.19 8,766.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4.88 -8,013.06 -32,323.75 21,197.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26.64 35,393.93 19,981.61 -1,547.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4.03 -759.38 -2,490.79 -14,244.79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0 0.97 1.55 1.25
速动比率(倍) 0.52 0.50 0.73 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6.70% 47.02% 34.50% 36.14%
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8 3.34 2.68 6.81
存货周转率(次) 0.90 1.38 1.2 2.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元) -0.47 -0.86 0.3 0.46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223,196.31 51.33 166,567.90 43.86 146,337.31 50.61 56,836.28 43.51
非流动资产 211,610.26 48.67 213,160.88 56.14 142,790.75 49.39 73,795.77 56.49
资产总计 434,806.56 100.00 379,728.78 100.00 289,128.06 100.00 130,632.0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9 月末资产总计分别为 130,632.05 万元、289,128.06 万元、379,728.78 万
元和 434,806.56 万元。
(二)负债结构分析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 186,547.43 91.86 172,199.67 96.44 94,607.38 94.84 45,624.90 96.64
非流动负债 16,523.29 8.14 6,363.60 3.56 5,145.50 5.16 1,588.58 3.36
负债总计 203,070.72 100.00 178,563.28 100.00 99,752.88 100.00 47,213.4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总额逐年增长,从负债结构看,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
负债,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9 月末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 96.64%、94.84%、96.44%和 91.86。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1.20 0.97 1.55 1.25
速动比率(倍) 0.52 0.5 0.73 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6.70% 47.02% 34.50% 36.14%
注: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如上表所述,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财务结构稳定,具有较强的长期偿
债能力,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的瓶盖业务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以及国内下游
酒类行业调整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加上瓶盖业务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过
度依赖单一债务融资无疑会进一步吞噬公司盈利空间。同时,由于园林绿化行业
的资金驱动型特征明显,发行人收购华宇园林后,为践行双主业发展战略,对流
动资金需求将随着园林绿化业务的深化而不断增加。随着华宇园林业务规模的逐
渐扩大,公司融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发行人将在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的基
础上,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渠道,促进主营业务快速、健康发展。而且,发行人制
定严格的货款回收制度,货款回收及时,为发行人偿付到期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发行人一直能及时足额偿还到期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并与多家金融机构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98 3.34 2.68 6.81
存货周转率(次/年) 0.90 1.38 1.2 2.97
注:以上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2〕;
报告期内,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9 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别为 6.81、2.68、3.34、2.98,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9 月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 2013 年下降较大,主要是 2014 年收购华宇园林导致合并报表应收账款
余额增长较大所致。华宇园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符合园林行业特征。同时,
2014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只包含华宇园林 2014 年 12 月的园林业务收
入,而 2014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包含了华宇园林全年度园林业务累计的期末余
额,这也是 2014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比其他年度较低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
分别为 2.97、1.20、1.38 和 0.90,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存货周转率
有所下降,主要是 2014 年 12 月收购华宇园林导致合并报表存货余额大幅增长较
大所致。华宇园林存货余额较高,符合园林行业特征。同时,2014 年度公司合
并口径的营业成本只包含华宇园林 2014 年 12 月的园林业务成本,而 2014 年末
的存货余额包含了华宇园林全年度园林业务累计的期末余额,这也是 2014 年度
存货周转效率比其他年度较低的主要原因。
(五)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14,931.30 99.01 132,789.83 97.82 67,858.71 96.68 62,941.61 95.28
其他业务收入 1,154.10 0.99 2,959.25 2.18 2,333.60 3.32 3,118.57 4.72
合计 116,085.40 100.00 135,749.08 100.00 70,192.31 100.00 66,060.1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全力拓展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防伪瓶盖及相关业务;2014
年 12 月完成收购华宇园林后,公司在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防伪瓶盖制造业务
之外,新增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和苗木产销等园林绿化
业务。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95.28%、96.68%、97.82%和 99.0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
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主要是销售边角料、垫片、密封圈等。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铝防伪瓶盖 10,902.39 9.49 14,614.38 11.01 16,345.40 24.08 13,501.30 21.45
组合式防伪瓶盖 21,113.02 18.37 31,129.11 23.44 37,131.27 54.72 39,122.96 62.16
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 5,202.71 4.53 7,962.88 6.00 8,150.48 12.01 9,508.99 15.11
园林绿化业务 75,487.94 65.68 77,034.52 58.01 5,141.82 7.58
其他 2,225.24 1.94 2,048.94 1.54 1,089.74 1.61 808.36 1.28
合计 114,931.30 100.00 132,789.83 100.00 67,858.71 100.00 62,941.61 100.00
报告期内,2014 年 12 月公司收购华宇园林,2015 年、2016 年 1-9 月园林绿
化业务收入占比达到 58.01%、65.68%,园林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大。
发行人双主业战略效果显现,为未来业务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14,931.30 135,749.08 70,192.31 66,060.18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91,704.13 104,979.91 53,773.13 49,057.99
综合毛利率 20.23% 22.67% 23.39% 25.74%
注: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近年来中央数道禁令和规定的波及,酒
类行业进入了深度的调整期和转折期。2014 年公司部分下游客户调整了瓶盖采
购价格,导致公司防伪瓶盖业务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2014 年 12 月公司收购华
宇园林后,华宇园林经营成果从 2014 年 12 月份开始纳入合并范围,鉴于园林业
务较高的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贡献较多,园林业务将成为公司利润增长新的引
擎。
4、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销售费用 1,800.70 17.87 2,656.45 23.28 2,575.12 26.09 2,420.27 27.06
管理费用 7,587.49 75.32 9,314.07 81.61 5,702.54 57.77 4,718.17 52.76
财务费用 685.89 6.81 -557.79 -4.89 1,593.54 16.14 1,804.05 20.17
期间费用合计 10,074.08 100.00 11,412.72 100.00 9,871.20 100.00 8,942.49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14,931.30 135,749.08 70,192.31 66,060.18
期间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8.77% 8.41% 14.06% 13.54%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销售广告费用、销售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等构
成。
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折旧、办公费、经营业务费及差旅费等构成。
2014 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984.37 万元,主要系办公费用增加和股份公司、
亳州子公司新办公楼 2013 年底投入使用使得 2014 年折旧费用增加所致。2015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4 年度增幅较多,主要是合并增加华宇园林 2015 年度的管理
费用所致,2014 年度只合并了华宇园林 12 月份的管理费用。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3.54%、
14.06%、8.41%和 8.77%,占比较低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期间费用控制合理。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194.56 85,226.02 83,689.68 77,35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408.19 113,712.61 73,890.49 68,59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13.63 -28,486.59 9,799.19 8,766.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69 3,460.70 1,452.96 2,217.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1.57 11,473.76 33,776.71 23,41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4.88 -8,013.06 -32,323.75 -21,197.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242.04 99,910.00 57,381.07 42,097.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715.40 64,516.07 37,399.45 43,64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26.64 35,393.93 19,981.61 -1,547.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5.89 346.34 52.16 -266.7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4.03 -759.38 -2,490.79 -14,244.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21.21 13,827.19 14,586.57 17,077.3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
销售额的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金额较大,主要与公司双主业之
园林行业特点有关,开展项目需要先行垫支运营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2014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 2012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亳州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项目和两亿只组合式防伪瓶盖项
目以及其他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此外,由于收购华宇
园林在 2014 年支付现金 1.88 亿元,导致 201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
2013 年度增加 11,126.57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2014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是发行人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了部分配套资金。2015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高主要是发行人为支持园林业务发展,增加银行借款所致。2016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系发行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和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保荐代表人:丁雪亮、覃新林
项目协办人:姚浩杰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沈国权、杨依见、魏栋梁
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三、发行人会计事务所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青岛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6-27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慰、姜益强
电话:0535-6630670
传真:0535-6633669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青岛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6-27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慰、王丽敏
电话:0535-6630670
传真:0535-6633669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丽鹏股份与东兴证券签署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
协议》,聘请东兴证券作为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
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东兴证券指定丁雪亮、覃新林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丽鹏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
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东兴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
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东兴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
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丁雪亮 覃新林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姚浩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
议,确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沈国权 杨依见 魏栋梁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 _______
吴明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11 月 1 日
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
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
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迟慰 姜益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晖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016 年 11 月 1 日
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
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
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迟慰 王丽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晖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016 年 11 月 1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
法律意见书;
9、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
电话:0535-4660587
传真:0535-466058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5103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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