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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26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0,428,643 股,发行价格为 19.83 元/股。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
市首日(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gzhou Yangji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梁勤
设立时间:2006 年 8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08906337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42,206.22 万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扬杰科技(300373)
董事会秘书:梁瑶
电话号码:0514-87755155
传真号码:0514-87943666
电子邮件:zjb@21yangjie.com
网址:http://www.21yangjie.com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
产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及其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
伏电力项目的开发以及光伏产业项目的开发;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应用工程
零部件的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5 年 7 月 13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5 年 7 月 29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6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4、2016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3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获得通过。
2、2016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994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250 万股新股。
(三)本次发行过程
是否
日期 时间安排
停牌
1、报送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T-3 日 正常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2016 年 7 月 29 日) 交易
3、律师全程见证
T-2 日至 T-1 日
1、联系询价对象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接受询价咨询
2016 年 8 月 2 日)
1、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或现场送达),通过指定邮箱
接收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材料电子版,并进行簿记建档
T日 2、12:00 前接收申购保证金
(2016 年 8 月 3 日) 3、 律师全程见证
4、 会计师出具保证金验资报告
5、 进行投资者核查工作
1、进行投资者核查工作 停
T+1 日 2、统计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配售对象 牌
(2016 年 8 月 4 日) 3、制作初步发行情况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情况备案表、申
购报价及获配情况表
1、报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最终配售对象名单
T+2 日
2、向获配对象发送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2016 年 8 月 5 日)
3、发送股票认购合同
1、未获配售投资者保证金退款(T+3 日)
T+3 日至 T+4 日
2、发行人与认购人签订股票认购合同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3、获配对象缴款(T+4 日 15:00 前到账)
2016 年 8 月 9 日)
4、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出具验资报告
T+5 日
主承销商将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2016 年 8 月 10 日)
1、发行人会计师对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正
T+6 日
2、律师出具非公开发行情况法律意见书 常
(2016 年 8 月 11 日)
3、主承销商出具关于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交
T+7 日 易
取得验资报告、合规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2016 年 8 月 12 日)
T+8 日 向证监会上报发行总结备案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合规性报告、
(2016 年 8 月 15 日) 法律意见书、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材料)
T+9 日
到中登公司办理登记事宜
(2016 年 8 月 16 日)
T+10 日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2016 年 8 月 17 日)
L-2 日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6 年 8 月 26 日)
L日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2016 年 8 月 30 日)
(四)本次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0,428,643 股。
(五)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9.83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 23.36 元/股的 84.89%,相当于发行底价 18.96 元/股的 104.59%。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
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6 年 8 月 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8.96 元/股。
(六)本次募资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0.69 元。
(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 26,132,075.47 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审计验
资费、律师费等。
(八)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3,867,915.22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9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
入广发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
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6]7-91 号”验
证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16 年 8 月 10 日,广发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
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6]306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有效认购对象为 11 家,发行对象为 5 家,发行价格为 19.83 元/股,发
行数量为 50,428,64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590,015 209,999,997.45 12 个月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86,585 201,999,980.55 12 个月
3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10,085,728 199,999,986.24 12 个月
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
4 10,085,728 199,999,986.24 12 个月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80,587 188,000,040.21 12 个月
合计 50,428,643 999,999,990.69 -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生章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3、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368 号软件大厦 B-3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咨询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4、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
技术研发中心 B 座 208 室
法定代表人:史云中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期首日为 2016 年 8 月 1 日,通过询价及申购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经核
查,最终拟获配的 5 家投资者中,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非私募基金投资者,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有
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所
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
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
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取得了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已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人董事会已取得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具体事宜的授权;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产品属
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
登记备案;
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5、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及其他有
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50,428,643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扬杰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73;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0,428,64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发行前股本结构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95,062,725 69.91% 50,428,643 345,491,368 73.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6,999,475 30.09% - 126,999,475 26.88
合计 422,062,200 100.00 50,428,643 472,490,843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1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196,500,000 46.56 196,500,000
2 扬州杰杰投资有限公司 77,500,000 18.36 77,500,000
3 王艳 11,000,000 2.61 11,000,000
4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667,669 1.34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
5 3,781,313 0.90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群益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 3,091,175 0.73 -
客户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
7 2,794,718 0.66 -
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
8 2,020,291 0.48 -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9 中国人寿委托广发基金公司股票型 1,830,653 0.43 -
组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益
10 1,800,000 0.43 -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05,985,819 72.50 285,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196,500,000 41.59 196,500,000
2 扬州杰杰投资有限公司 77,500,000 16.40 77,500,000
3 王艳 11,000,000 2.33 11,000,000
4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10,085,728 2.13 10,085,728
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
5 10,085,728 2.13 10,085,728
资基金(有限合伙)
6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667,669 1.20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招商财富-
7 5,093,293 1.08 5,093,293
瑞丰向阳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招商财富-
8 5,093,293 1.08 5,093,293
瑞丰向阳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4,639,434 0.98 4,639,434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
10 3,781,313 0.80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29,446,458 69.72 319,997,47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而发生变动。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50,428,643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472,490,843 股。以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
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度/2015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净资产(元) 2.12 2.05 3.94 3.85
每股收益(元) 0.09 0.33 0.08 0.29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73,613.84 74,605.91 60,225.84 32,898.41
非流动资产 63,225.26 58,445.33 28,858.87 21,478.23
资产总计 136,839.11 133,051.25 89,084.71 54,376.64
流动负债 36,196.60 36,690.92 15,386.57 13,756.52
非流动负债 11,333.68 11,391.71 1,143.81 1,012.39
负债合计 47,530.28 48,082.63 16,530.38 14,768.91
归属于母公司
88,924.56 84,466.04 72,094.67 38,505.37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89,308.83 84,968.62 72,554.33 39,607.7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4,906.59 83,389.34 64,781.18 53,005.71
营业利润 4,361.94 15,669.11 11,941.88 10,471.04
利润总额 4,737.52 16,407.18 13,201.28 12,072.34
净利润 3,980.62 13,850.71 11,238.30 10,26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959.44 13,780.27 11,223.07 9,969.15
者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3,628.54 12,507.48 9,874.85 8,612.96
司所有者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501.03 8,443.11 8,507.32 8,100.17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047.36 -10,634.89 -27,138.00 -7,545.77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9.79 1,527.39 22,073.12 -367.09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18.87 281.84 4.63 -75.64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3,594.99 -382.56 3,447.06 111.67
物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1.41 5.88 5.94 5.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4 3.06 3.50 3.5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4.58 17.68 17.25 29.7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33 0.28 0.29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6.55 28.72 22.22 16.7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4.90 22.79 12.58 38.51
润同比增长(%)
财务指标 2016/0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2.03 2.03 3.91 2.39
速动比率 1.71 1.73 3.44 1.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53 24.84 16.94 27.05
注:2016 年 1-3 月的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年化处理;2014 年、2013 年每股收益
根据 2014 年、2015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重新计算。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60.50%、67.61%、56.07%、
53.80%,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93.15%、93.08%、76.31%、
76.15%,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及短期借款等经营性项目组成,报告期内公司长
期借款较少导致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较高,但同时公司一直保持了较低的资
产负债率,债务风险较低。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稳定经营,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上升,其中 2014 年公司
所有者权益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当年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
定,公司偿债能力良好。其中,2014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提升,同
时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当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
务结构有了明显改善。
3、营运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85 次、5.94 次、5.88 次、1.41 次,
存货周转率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59 次、3.50 次、3.06 次、0.74
次,销售回款能力良好。其中,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较大主要系当
年应收账款增长引起,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当期收购的深圳
美微科及 Caswell 分别纳入扬杰科技及香港扬杰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公司
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引起。
4、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9 元/股、0.28 元/股、0.33 元/股,保持
稳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9.74%、17.25%、17.68%,其中 2014 年公
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引起。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6.70%、22.22%、28.72%,保持了较
高的增长率;同时,2016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6.55%,增幅较高
主要系:(1)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产品在照明、电机、电源等行业的销售规
模大幅增长的同时,在视频监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领域得到应用,已初步实
现一定规模的销售。(2)公司销售团队积极进行重点客户的开发跟进工作,公司
优质的产品获得了新客户认可,与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销售关系;同时公司销售
团队加强新产品对老客户的推广,老客户的业务量得到进一步提高。(3)2016
年第一季度,深圳美微科及 Caswell 已分别纳入扬杰科技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扬杰
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5、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28,551.63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持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52,366.02 万元,
主要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较多的资本支出。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203.63 万元,主要系
公司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融资。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吴其明、阎鹏
项目协办人:崔志强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5644000
(二)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陈翔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倪国君、何林飞
执业证书编号:023309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号:00017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马群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电话:025-84503333
传真:025-84505533
经办律师:阎登洪、颜爱中
执业许可证号:23201199610341763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6 年 7 月,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承销暨保荐协议》。
广发证券已指派吴其明先生、阎鹏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吴其明: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先后主持
或参与了金山股份、青岛软控、九九久、百川股份、扬杰科技、苏州设计等多家
企业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主持了金岭矿业、园城股份、天晟新材的重大
重组、资产置换和定向增发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
行业务经验。
阎 鹏: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广发证券山东分公司投行部总经理。曾
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山东华鹏、中际装备等多家企业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
古井贡酒、歌尔声学的定向增发工作,金岭矿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以及多家
新三板推荐挂牌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
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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