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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0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 券 简 称 : 16 中 大 债
证 券 代 码 : 136219
发 行 总 额 : 人 民 币 30 亿 元
上 市 时 间 : 2016 年 3 月 2 日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产中大”、“公司”或“发行人”)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
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A。截至 2015 年 9 月末,公司净资产为 1,936,487.22 万元,合并报表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74.91%(母公司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47%)。本期债券上
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324.99 万元(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设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220,855.51万元
实缴资本:220,855.51 万元
住所:杭州中大广场 A 座
邮编:310006
联系人:郑迎节、王君波
联系电话:0571-87054542、0571-87057438
联系地址:杭州中大广场 A 座
所属行业:F 批发和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012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销售与租赁、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二手车交
易与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实业投资
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设备租赁;投资经
营、管理咨询和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1992 年公司设立
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同意设立浙江中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股【1992】37 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股的批复》(浙股募【1992】18 号)批准,以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为主体整
体改组,并联合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
行杭州分行共 4 家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90,303,200 元,分为 9,030,320 股(每股面值为 10
元)。公司于 1992 年 12 月 31 日获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 5,630,320 62.35%
其中:国家股 4,930,320 54.60%
法人股 700,000 7.75%
募集法人股 2,400,000 26.58%
内部职工股 1,000,000 11.07%
合 计 9,030,320 100.00%
1995 年 3 月 3 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公司股票面值由每股 10 元拆
细为每股 1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9,030,320 股变更为 90,303,200 股。1995 年 5
月 2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以浙证委【1995】9 号文批复同意上述股
份拆细事项。股份拆细实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 56,303,200 62.35%
其中:国家股 49,303,200 54.60%
法人股 7,000,000 7.75%
募集法人股 24,000,000 26.58%
内部职工股 10,000,000 11.07%
合 计 90,303,200 100.00%
(二)历史沿革
(二)199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996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审字【1996】第 40 号文)批准,公司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800 万股 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48 元;公司内部职工股中的 200 万股占用本次发行额
度,随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一并上市。1996 年 6 月 6 日,公司上述 3,000 万股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会验【1996】第 103 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 1996 年 5 月 24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缴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其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88,303,200 74.64%
发起人股 56,303,200 47.59%
其中:国家股 49,303,200 41.68%
法人股 7,000,000 5.91%
募集法人股 24,000,000 20.29%
暂不上市内部职工股 8,000,000 6.76%
流通股 30,000,000 25.36%
社会公众股 30,000,000 25.36%
合 计 118,303,200 100.00%
(三)1996 年股权变更
1996 年 10 月 4 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6】192 号《关于中大
集团若干问题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中大控股统一经营公司的国有资
产。中大控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9,30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8%。
(四)1996 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6 年 9 月 27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即按公司
股份总数 118,303,200 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比例
为每 10 股转增 2 股。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会验【1996】第 209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199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转增股本 23,660,640 元已全部缴齐;
加上原账面实收股本 118,303,200 元,累计股本为 141,963,840 元。方案实施后,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05,963,840 74.64%
发起人股 67,563,840 47.59%
其中:国家股 59,163,840 41.68%
法人股 8,400,000 5.91%
募集法人股 28,800,000 20.29%
暂不上市内部职工股 9,600,000 6.76%
流通股 36,000,000 25.36%
社会公众股 36,000,000 25.36%
合 计 141,963,840 100.00%
(五)1997 年配股
根据公司 199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配股决议,并经浙江省人民政
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85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60 号文批
准,公司于 1997 年 8 月以股份总数 141,963,840 股为基数,按 10:2.5 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价为 6.50 元/股;此外,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选择按 10:
1.937 的比例受让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会
验【1997】第 13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交易
资金 29,471,970 元,溢价款 162,095,835 元,合计 191,567,805 元均已全部缴齐,
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171,435,810 元。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26,435,810 73.75%
发起人股 75,463,840 44.02%
其中:国家股 66,163,840 38.59%
法人股 9,300,000 5.43%
募集法人股 30,135,000 17.58%
暂不上市内部职工股 12,000,000 7.00%
转配股 8,836,970 5.15%
流通股 45,000,000 26.25%
社会公众股 45,000,000 26.25%
合 计 171,435,810 100.00%
(六)1998 年派发红股
1998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 1997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本次派发
红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257,153,715 股。派发红股完成后,公司股本
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89,653,715 73.75%
发起人股 113,195,760 44.02%
其中:国家股 99,245,760 38.59%
法人股 13,950,000 5.43%
募集法人股 45,202,500 17.58%
暂不上市内部职工股 18,000,000 7.00%
转配股 13,255,455 5.15%
流通股 67,500,000 26.25%
社会公众股 67,500,000 26.25%
合 计 257,153,715 100.00%
(七)1999 年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40 号文,公司 1,800 万股内部职工股股
份于 1999 年 6 月 8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上市后,公司的股本结
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71,653,715 66.75%
发起人股 113,195,760 44.02%
其中:国家股 99,245,760 38.59%
法人股 13,950,000 5.43%
募集法人股 45,202,500 17.58%
转配股 13,255,455 5.15%
流通股 85,500,000 33.25%
社会公众股 85,500,000 33.25%
合 计 257,153,715 100.00%
(八)2000 年配股
经公司 2000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
杭州特派员办公室杭证特派办函【2000】12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
169 号文批准,公司以股份总数 257,153,7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新股 3 股。因部分股东放弃配股权,本次实际配股数为 31,115,323 股,每股配股
价 10 元,实际配得资金 311,153,230.00 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 10,945,957.16 元后
净额为 300,207,272.84 元,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 288,269,038 股。经天健会
计师浙天会验【2000】第 20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0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累计股本为 288,269,038.00 元,资本公积金为 601,709,845.19 元。本次配股
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77,119,038 61.44%
发起人股 114,684,446 39.78%
其中:国家股 100,734,446 34.94%
法人股 13,950,000 4.84%
募集法人股 45,202,500 15.68%
转配股 17,232,092 5.98%
流通股 111,150,000 38.56%
社会公众股 111,150,000 38.56%
合 计 288,269,038 100.00%
(九)2001 年公司转配股上市
2001 年 1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允许转配股上市流通的文件精神,
经上交所安排,公司 17,232,092 股转配股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公司
总股本不变,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159,886,946 55.46%
发起人股 114,684,446 39.78%
其中:国家股 100,734,446 34.94%
法人股 13,950,000 4.84%
募集法人股 45,202,500 15.68%
流通股 128,382,092 44.54%
社会公众股 128,382,092 44.54%
合 计 288,269,038 100.00%
(十)2005 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决议,决定以股份总数 288,269,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374,752,068 股。经天健会计
师出具浙天会验【2005】第 8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1 月 5 日,公司
已将资本公积金 86,481,247 元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 207,853,030 55.46%
发起人股 149,089,780 39.78%
其中:国家股 130,954,780 34.94%
法人股 18,135,000 4.84%
募集法人股 58,763,250 15.68%
流通股 166,899,038 44.54%
社会公众股 166,899,038 44.54%
合 计 374,752,068 100.00%
(十一)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1 月 19 日,浙江省国资委以《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6】15 号),批准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流
通权,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全体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付 3.5 股股票的对价;对价到账日,公司非流
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该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
数保持 374,752,068 股不变,其中,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 149,438,367 股,占
39.8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 225,313,701 股,占 60.12%。
公司股改方案于 2006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其
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前 股权分置改革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权性质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
非流通股合计 207,853,030 55.46% 149,438,367 39.88%
通股合计
其中:国有法
其中:国家股 130,954,780 34.94% 84,966,467 22.67%
人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
法人股 76,898,250 20.52% 64,471,900 17.20%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
流通股份合计 166,899,038 44.54% 225,313,701 60.12%
通股合计
股份总数 374,752,068 100.00% 股份总数 374,752,068 100.00%
2007 年 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请,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075,596 股上市流通。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1,362,771 19.04%
其中: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66,228,864 17.67%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133,907 1.3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3,389,297 80.96%
合 计 374,752,068 100.00%
(十二)2007 年国有股权划转
2007 年 8 月 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浙政函【2007】116 号),同意将中大控股持有的公
司 84,966,467 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物产集团。
2007 年 8 月 8 日,物产集团与中大控股签署《上市公司股权划转协议书》。
2007 年 8 月 23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07】903 号),
同意将中大控股持有的公司 84,966,467 股国有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物产集团,占
总股本的 22.67%。
2007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明,
原由中大控股持有的公司 84,966,467 股国有股股份(其中限售流通股 66,228,86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737,603 股)变更登记至物产集团名下。
(十三)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9 号)核准,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14 日向物产集团定向发行 64,423,340 股股票购买其拥有的物产元通 100%股
权。发行完成后,物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9,389,807 股,占总股本的 34.02%。
2009 年 8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浙天会验【2009】12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新增股份验资事项进行了审验。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本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64,423,340 14.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4,752,068 100.00% 374,752,068 85.33%
股份总数 374,752,068 100.00% 439,175,408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物产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物产集团 84,966,467 22.67% 149,389,807 34.02%
其他公众股东 289,785,601 77.33% 289,785,601 65.98%
合 计 374,752,068 100.00% 439,175,408 100.00%
(十四)2011 年派发股票股利及转增资本
2011 年 5 月 20 日,201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
该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股份总数 439,175,408 股为基准,派发股票股利
87,835,081.60 元,并以公司 2010 年末总股本 439,175,408 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10 股转增 3 股。经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
验【2011】25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本次转增股
本 219,587,704 元已全部缴齐,加上原账面实收资本 439,175,408 元,累计实收资
本为 658,763,112 元。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6,635,010 14.67%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96,635,010 14.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62,128,102 85.33%
股份总数 658,763,112 100.00%
(十五)2012 年转增资本
2012 年 5 月 11 日,201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
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1 年末总股本 658,763,112 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10 股转增 2 股。经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
验【2012】26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转增股
本 131,752,622 元已全部缴齐,加上原账面实收资本 658,763,112 元,累计实收资
本为 790,515,734 元。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15,962,012 14.67%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15,962,012 14.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74,553,722 85.33%
股份总数 790,515,734 100.00%
(十六)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61 号)。公司
向包括物产集团、物产金属在内的 9 家机构发行了 205,479,452 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发行完成后,物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04,997,543 股,占总股本的 30.62%;
物产金属持有公司股份 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50%。2014 年 7 月 30 日,天健
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4】14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新增股份
验资事项进行了审验。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205,479,452 20.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0,515,734 100.00% 790,515,734 79.37%
股份总数 790,515,734 100.00% 995,995,186 100.00%
(十七)2015 年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
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
号)。公司向物产集团的全体股东国资公司、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
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 9.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9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
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2015【372】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
司已收到国资公司、交通集团以其合计持有的物产集团 100%的股份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204,297,688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
已收到煌迅投资以其持有的物产国际 9.60%的股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合计人民币 16,696,621 元。同时,物产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 309,997,543 股股份
(含收购物产金属持有的公司 5,00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6,991,952.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
币 1,906,991,952.00 元。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095,891 4.13% 1,220,994,309 64.0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45,899,295 95.87% 685,997,643 35.97%
股份总数 995,995,186 100.00% 1,906,991,952.00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物产集团 304,997,543 30.62% - -
国资公司 - - 746,664,567 39.15%
交通集团 - - 457,633,121 24.00%
物产金属 5,000,000 0.50% - -
煌迅投资 - - 16,696,621 0.88%
其他股东 685,997,643 68.88% 685,997,643 36.37%
股份总数 995,995,186 100.00% 1,906,991,952.00 100.00%
经公司 9 月 28 日召开的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906,991,952.00 元。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11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该次募集配套资金进行了验资,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5】42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物产中大实际已向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
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1,563,13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7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2,626,614,888.43 元,减除发行费用 852,668.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5,762,220.18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301,563,133.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2,324,199,087.1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
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906,991,952.00 元增加至 2,208,555,085.00 元,累计
实收资本人民币 2,208,555,085.00 元。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20,994,309 64.03% 1,522,557,442 68.9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85,997,643 35.97% 685,997,643 31.06%
股份总数 1,906,991,952 100.00% 2,208,555,085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物产集团 - - - -
国资公司 746,664,567 39.15% 746,664,567 33.81%
交通集团 457,633,121 24.00% 457,633,121 20.72%
物产金属 - - - -
煌迅投资 16,696,621 0.88% 16,696,621 0.76%
其他股东 685,997,643 36.37% 685,997,643 31.06%
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
- - 154,605,616 7.00%
持股计划
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
- - 34,443,168 1.56%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 - - 26,406,429 1.20%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
- - 22,962,112 1.04%
有限公司
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17,221,584 0.78%
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
- - 17,221,584 0.78%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7,221,584 0.78%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5,740,528 0.26%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 - - 5,740,528 0.26%
股份总数 1,906,991,952 100.00% 2,208,555,085 100.00%
经公司 11 月 10 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208,555,085.00 元。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十八)2015 年公司更名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名称
由“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就更名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无变化。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46,664,567 股,持股比
例为 33.81%,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资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8.00 亿元,是浙江省国资委
出资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和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为资本运营投资,股权管理,资
产管理,持有和管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剥离、提留的国有资产以及省属国有企
业核销资产的管理,是一家业务覆盖建筑、商贸流通、房地产、租赁与商务服务
等众多板块的的国有大型集团。
2014 年 12 月 26 日,浙江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
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将剥离非上市资产后的物产集团约
60%-6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国资公司。2015 年 1 月 27 日,物产集团 62%的股
权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国资公司,并已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变更登记
手续,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天健会计师对国资公司 2014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天健审【2015】6355 号《审阅报告》。截至 2014 年末,国资公司资产合计 1,087.31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37.89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71.48 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 127.01 亿元,其他权益工具 39.40 亿元;2014 年度,国资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2,669.45 亿元,利润总额 12.77 亿元,净利润 2.69 亿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 亿元。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浙江
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
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推动浙江省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 年 12 月 26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
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4】131 号),同意本公司向
物产集团的股东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购买物产集团的相应资产,并完成对物
产集团的吸收合并,以实现物产集团整体上市。
201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
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
于同时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关于浙江物
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募集配套资金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国资公司及交通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
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 9.60%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等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关于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关于物产中
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
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15 年 4 月 28 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浙江物产中
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24 号),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5 年 5 月 7 日,物产中大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关于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
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关于浙江物
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募集配套资金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
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
号),核准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
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定向增发股票收购资产涉及的浙江物产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根据浙江省物
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基准日模拟财务报表反映,截
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浙江省物产集团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1,030,552.22 万元。根据万邦评报【2015】20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物产集团 10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048,943.29 万元,增值率为 1.78%。根据物产国际提供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
的 2014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反映,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拟定向增发
股票收购资产涉及的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110,234.86 万元。根据万邦评报【2015】24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日,物产国际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51,487.06 万元,增值率为 37.42%,
其中公司拟定向增发股票收购资产涉及的物产国际 9.6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4,542.76 万元。按照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8.71 元/股测算,上
市公司拟向国资公司、交通集团和煌迅投资分别发行股份 746,664,567 股、
457,633,121 股和 16,696,62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5 年 9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2015【37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国资公司、交通集团以其合计持有的物产集
团 100%的股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204,297,688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煌迅投资以其持有的物产国际 9.60%的股份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6,696,621 元。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物产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309,997,543 股股份(包含物产集团协议收购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 5,000,000 股股份)已注销;向国资公司、
交通集团发行的 746,664,567 股和 457,633,121 股已登记至国资公司、交通集团集
团名下;向煌迅投资发行的 16,696,621 股股份已登记至煌迅投资名下。2015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
公司向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 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具体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认购价格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元) (股) (万元)
1 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8.71 154,605,616 134,661.49
2 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1 34,443,168 30,000.00
3 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 8.71 26,406,429 23,000.00
4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1 22,962,112 20,000.00
5 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71 17,221,584 15,000.00
6 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1 17,221,584 15,000.00
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1 17,221,584 15,000.00
8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71 5,740,528 5,000.00
9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 8.71 5,740,528 5,000.00
合 计 301,563,133 262,661.49
2015 年 10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该次募集配套资金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5】423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 9 名认购对象已按《股份认购协议》
的约定,在国泰君安于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1685803001870172 人民
币银行账户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626,614,888.43 元。
2015 年 11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5】42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
物产中大实际已向向浙江物产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
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1,563,13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7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2,626,614,888.43 元,减除发行费用 852,668.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5,762,220.18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301,563,133.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2,324,199,087.18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根据万邦评报【2015】20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标的交易价格超过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实际股权结
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该次重组后 该次重组后
该次重组前
股东名称 (募集配套资金前) (募集配套资金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物产集团 304,997,543 30.62% - - - -
国资公司 - - 746,664,567 39.15% 746,664,567 33.81%
交通集团 - - 457,633,121 24.00% 457,633,121 20.72%
物产金属 5,000,000 0.50% - - - -
煌迅投资 - - 16,696,621 0.88% 16,696,621 0.76%
其他股东 685,997,643 68.88% 685,997,643 36.37% 685,997,643 31.06%
浙江物产 2015 年
- - - - 154,605,616 7.00%
度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天堂硅谷融
源股权投资合伙 - - - - 34,443,168 1.56%
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并购基金--
- - - - 26,406,429 1.20%
信浙投资
上海中植鑫荞投
- - - - 22,962,112 1.04%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君联资本管
- - - - 17,221,584 0.78%
理有限公司
上海赛领丰禾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 - - - 17,221,584 0.78%
企业(有限合伙)
兴证证券资产
- - - - 17,221,584 0.78%
管理有限公司
三花控股集团
- - - - 5,740,528 0.26%
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
- - - - 5,740,528 0.26%
理(上海)
股份总数 995,995,186 100.00% 1,906,991,952 100.00% 2,208,555,085 100.00%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股本 2,208,555,085 股,国资公司直接持有本
公司 746,664,567 股,持股比例为 33.8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具备“商流”、“物流”、“资金流”、“信
息流”四流联动的供应链集成的增值服务与物产集团上控资源、中联物流、下建
网络的经营格局一同纳入到本公司的业务领域,实现本公司在供应链全产业链上
下游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形成在结构、层次、规模和效益等方面更具竞争力的
强强联合,使得本公司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
(一)具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合营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 武钢浙金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 10,000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一般货物的仓储服务。 50.00
许可经营项目:维修(二级维修、机动车小修、专项修理)。一般经营
2 浙江经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100 50.00
项目:汽车养护、汽车装潢和清洗、汽车急救服务。
公司重要合营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武钢浙金贸易有限公司 10,297.37 26.01 10,271.36 18,688.37 5.52 10,065.02 28.23 10,036.79 6,753.33 36.79
2 浙江经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54.25 135.63 18.62 193.35 13.60 144.00 139.00 5.00 236.00 16.00
(二)具有重要影响的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联营企业众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联营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的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及化工产品
1 浙江台州 16,000 45.00
份有限公司 (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
贸部门批文)。
浙江宏元药业有限 许可经营项目:原料药(阿托伐他汀钙)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机中间体
2 浙江台州 3,000 45.00
公司 制造(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温州金融资产交易
3 浙江温州 10,000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服务 45.00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在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保证保险(在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
温州瓯通汽车有限
4 浙江温州 2,000 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奥迪汽车及附件、配件的销售;二手车销售、置换; 40.00
公司
汽车饰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机动车登记代理服务,年检代理服务;代办车辆按
揭贷款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
浙江建设金属有限
5 浙江杭州 5,000 品)、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陶瓷制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经 35.00
公司
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平湖滨江房地产开
6 浙江嘉兴 10,000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30.00
发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除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
7 浙江杭州 620.00 期货、证券咨询),房屋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 25.00
有限公司
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生产、加工化纤原料及其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对二甲苯(有效期至 2016 年 02
浙江南方石化工业 月 29 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聚酯切片、尼龙切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8 浙江绍兴 6,000 万美元 20.00
有限公司 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
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产品
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9,707.24 25365.40 24341.84 45501.08 5905.19 63,302.80 44,866.10 18,436.70 65,145.32 6,152.73
2 浙江宏元药业有限公司 33,001.90 22,651.43 10,350.47 15,794.33 1,496.03 31,492.92 22630.32 8862.60 17,011.32 -749.98
3 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127.90 645.50 482.40 127.79 -1,513.44 446.58 100.74 345.84 12.20 -154.16
4 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 13,650.71 7,510.93 6,139.78 40,854.99 -736.34 16,538.51 9,662.39 6,876.12 70,574.96 -589.98
5 浙江建设金属有限公司 25,399.30 15,142.04 10,257.26 64,058.99 1,124.97 30,697.84 21,565.01 9,132.83 161,190.40 3,408.95
6 平湖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1,947.10 236,174.38 5,772.72 -831.67 -3,395.61 156,903.50 150,299.11 6,604.90 - -3,395.61
7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 163,889.23 108,091.98 55,797.25 154,012.15 930.23 121,631.50 65,523.93 56,107.57 252,484.90 10,531.17
8 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 165,093.99 159,621.43 5,472.56 135,607.21 -15,336.81 346,365.21 319,362.08 27,003.13 549,203.03 -9,719.75
(三)具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众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参股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洛 阳 元 通汽 车 有限
1 公司(洛阳元通汽车 河南洛阳 3,000 汽车(不含小轿二手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百货、服饰、电子产品的销售。 70.00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杭 钢 小 型轧 钢 股份 浙江杭州 25,000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电子 4.24
公司(杭州钢铁厂小 产品、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建筑材料、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
型 轧 钢 股份 有 限公 学品)、冶金机械、五金交电、通信设备(不含无线通信设备)、汽车摩托车配件的
司) 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洛阳元通汽车有限公司(洛阳
1 2,083.13 - 2,083.13 - 10.48 2,977.57 12.14 2,965.43 - 26.41
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钢小型轧钢股份公司(杭州
2 钢铁 厂小型轧 钢股份有限 公 39,971.42 1,280.52 38,690.89 9,646.32 537.16 39,082.72 928.98 38,153.74 13,662.89 906.73
司)
六、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61%、79.19%、75.97%及
74.91%。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系发行人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满足公司大
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及后服务、房地产业务对于资金的较大需求。未来,
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出现信贷紧缩、销售回款速度减慢等情况,则发
行人正常经营可能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2、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1,123.16 万元、49,903.40
万元、35,948.42 万元和 118,068.5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
额分别为 9,791.70 万元、14,511.53 万元、31,912.93 万元和 82,741.77 万元,占同期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3.81%、29.08%、88.77%和 70.08%,占比
较大。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以及取得的政府补助等,该
非经常性损益可能存在一定的波动,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及发展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3、经营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
为-52,908.05 万元、-188,774.99 万元、-127,510.51 万元和 309,131.72 万元。其中 2012-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现流出状态,主要系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持续投入以及融
资租赁、期货经纪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现金支出增长显著。随着重大资产重组
工作的完成,公司整合了物产集团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迅速扩大了公司规模并
改善了经营情况,形成协同优势并产生规模效应,使得 2015 年 1-9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有所好转。但随着未来公司在跨境电商、融资租赁、期货经纪等业务板块的创新投
入逐步加大,以及对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传统业务转型升
级不断加深,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仍可能存在持续波动,甚至出现净流出的情况,
进而对未来业务的正常开展构成不利影响。
4、存货占比较大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 1,291,005.28 万元、1,570,885.57
万元、1,641,064.78 万元和 2,718,876.93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19%、
57.33%、54.13%和 35.23%。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主要为房地产业务相
关的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以及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库存商品,其中房地产业务相关的
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合计占期末存货的 55.83%,占比较大;大宗商品贸易类业务的库
存商品占期末存货的 37.85%。发行人已经对前述两类存货分别计提了 2,505.75 万元和
12,963.24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由于目前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影响以及宏观经济的下行
压力较大,未来若相关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发行人的存货可
能存在进一步减值的情形,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公
司的资产变现能力。
5、短期偿债风险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
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1,883,520.09 万元、2,169,742.33 万元、
2,303,237.57 万元和 5,782,052.4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1,729,273.21 万元、
1,719,459.72 万元、1,921,463.07 万元和 5,248,884.44 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91.82%、79.25%、83.42%和 90.78%。虽然发行人逐年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短期负
债占比,但短期偿债压力仍然较大。目前发行人主要融资手段为银行借款及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若未来发行人营运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导致银行对发行人缩紧信贷,发行
人将可能面临较高的短期偿债风险。
6、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为 3,429,624.82 万元,其中短期有
息债务余额 2,949,319.54 万元,长期有息债务余额 480,305.28 万元。近年来公司为满足
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较大规模的有息债务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
债压力,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务产生影响。
7、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除对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外,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
尚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362,675.77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 17.65%,其中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283,793.93 万元,占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的 94.21%;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78,881.84 万元,占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的 5.79%,
主要系①公司为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9,775.50 万元;②物产元
通为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500 万元;③中大地产为平湖滨江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5,400 万元;④物产化工为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 9,000.00 万元,为浙江宏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0,800 万元;⑤
物产国际为科弘系企业提供担保余额 30,406.34 万元;⑥物产国际为物产中拓提供担保
余额 9,000.00 万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的担保。在担保期间内,如果被担保公司无法继续偿还银行贷款,且其抵押物价
值不足以抵偿相关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风险。
8、受限资产较大风险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额为 766,625.25 万元,
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39.59%。上述受限资产主要为因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业
务而产生的资产受限,受限资产账面金额较大,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
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受限资产所有权产生影响。
9、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外经营业务,其中,进出口贸易主要以外汇进行结算。
在我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人
民币对美元和其它外币的汇率可能会波动并受到中国政治和经济情况变化的影响。近
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我国人民币汇率变动更为频繁,最近三年,本公司
财务费用中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253.16 万元、891.70 万元、-515.11 万元。发行人产生
汇兑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如果人民币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幅度
超出公司预期,或者因国内市场条件限制,发行人控制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和手段
跟不上业务的发展,则会对发行人境外业务的盈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都受到剧烈冲击而纷纷进入量化
宽松阶段,但随着希腊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欧盟又被拖向危机边缘。与此同时,受
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国 GDP 增速也逐步放缓,经济下行压力显现,我国经济发展
进入了深刻的转型时期。本公司核心业务包括了以钢材为核心的金属贸易、以煤炭为
核心的能源贸易、汽车销售及后服务与房地产业务,各业务的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运
行情况密切相关。公司的业务经营同样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的冲击,若公司对未来宏观
经济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或未能及时对经营方针或业务规模做出适当调整,势必对未来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包括了钢材贸易、以煤炭为核
心的能源贸易等。据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CCPI)显示,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总体呈现波动下行的态势,期间跌幅超过 39%。
而 CCPI 下细分的钢铁价格指数于 2011 年达到高位,最高时为 139.9 点。2012 年
下半年钢材价格持续走低,而 2012 年 9 月第一周,钢材价格更出现了剧烈下挫,单周
价格振幅达到了 13%,而后钢材价格虽略有回升,但长期下行趋势不变,截至 2015 年
9 月末,CCPI 钢材价格指数已跌至 61.8 点。而能源价格指数则是在 2012 年 4 月达到
历史高点 162.1 点后持续走低,截至 2015 年 9 月末,CCPI 能源价格指数已至 63.7 点,
期间跌幅达 60.70%。大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为公司管理层决策与业务发展带来了
巨大挑战,若不能合理应对,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导致毛利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如钢材贸易、煤炭贸易、整车销售等,都属于完全竞争型行
业,产品竞争主要以价格竞争为主,激烈的业内竞争也导致了整体利润水平偏低。2015
年 1-9 月,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与整车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1.37%、2.70%。
为提高资本收益率,强化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提出了多元化、增值化的经营战略,在
传统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上进行跨境电商、汽车云服务等增值服务。但一方
面,公司的增值服务还未能在业内形成绝对优势,另一方面,行业内的高竞争压力可
能会令竞争对手也对增值服务竞相模仿,削弱集团的竞争优势。总的来看,激烈的市
场竞争存在导致公司业务毛利下降的风险。
4、潜在诉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进行的涉案标的额在 5000 万元以
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共计 6 起,诉讼或仲裁事件的起因主要为合同条款争议、合同款
项拖欠等。诉讼或仲裁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合同条款争议、应收账款拖欠等。违约或者
合同争议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所引发潜在的诉讼风险,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此外,也可能出现即使胜诉却难以执行的情况,损害公司的利益。
5、国际业务风险
与国内业务不同,由于东道国与母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与习俗的差异,国际业
务往往对东道国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更为敏感。外交政策、政治格局与经济环
境的变化都可能对海外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大大影响公司海外业务的业绩。
目前,发行人的国际业务,包括了钢材、煤炭、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与纺织品的国际
贸易等,交易地区广泛分布于欧盟、东盟、美国、韩国、日本等,交易国家大多为政
治环境稳定、风险较低的地区。但公司钢材出口地之一的中东地区属于政治动荡区域,
经济环境也相对不稳定,虽然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对冲风险,但仍会留下部分风险敞口,
若中东政局出现剧烈变动,公司的相关业务也将受到波及,影响未来业绩表现。
6、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化工业务所涉化工产品主要包括聚酯纤维、塑料原料、液体化工、橡胶、
硫磺等品类。其中硫磺以及生产聚酯纤维、橡胶、塑料所需的原料(如:苯、苯酚等),
属于易燃易爆或具腐蚀性的高危化学品,对生产、贮藏、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性要求很
高。为保障安全生产,公司采取了包括体制建设、安全技术改造、信息化监控、上岗
培训等多项风险管控措施。但由于易燃易爆品与腐蚀性化学产品本身的特性,生产、
储藏与运输过程中的任何差错都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公司的利益产生重大
损害。同时,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来有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使得公司未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安全生产风险不容忽视。
7、土地储备与土地价格的风险
土地储备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续经营的基本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
地的管理规定,如果公司由于资金、市场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发储备的土地,将面临缴
纳土地闲置费甚至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此外,目前全国各地均已实行土地
公开出让制度,房地产企业地价支付的周期进一步缩短,加大了公司进行土地储备的
资金压力。2015 年 9 月末,公司土地储备量为 73.88 万平方米,处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然而,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价格长期上涨的趋势。从长期来看,若公司不
能在合理的价格内储备适量的土地,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
风险。
8、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展依赖外部承包商提供的多项服务,包括设计、打桩与地基
工程、建筑施工及物业装修工程、机电安装、水电安装及内部装潢等。电梯及中央空
调等多项设备及设施亦采购自第三方供应商。虽然集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涵盖了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在承包商与供应
商的选择上也以品质与口碑为优先条件。但仍难以完全确保承包商及供应商提供的服
务能令客户满意。若第三方发生质量事故,将会对公司信誉、品牌、项目销售等产生
负面影响,使公司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风险
1、公司规模与业务扩张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在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后,
发行人经营范围迅速扩大,涵盖钢材贸易、煤炭贸易、化工产品贸易、汽车销售及后
服务、房地产等众多行业板块,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数量激增,公
司的组织结构进一步复杂化。发行人需要在充分考虑下属企业业务特征、人力资源、
管理特点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实现企业总体平稳发展,这对发行人的经营
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若发行人无法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下属各
个业务的互融互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发展以及管理、运作和投资规模的增大,其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越
来越高,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也更加多元化。随着业务的发展,发行
人需要培养、稳定已有的人才队伍并积极挖掘业内高端人才以适应发展战略。稳定人
才队伍需要完善的措施,优秀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时间,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影响发
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发行人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四)政策风险
1、钢铁贸易行业政策风险
中国国内钢材消费市场相对饱和,钢贸企业纷纷向海外市场扩张。但钢材贸易恰
恰是中国贸易摩擦的重灾区,仅 2015 年上半年,中国钢材出口贸易就涉及了 59 起反
倾销、反补贴或贸易保护措施,相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13 起。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大
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且短期内难有逆转迹象,国际贸易保护政策仍有继续加
码的可能,这将进一步压缩钢材贸易企业的盈利空间。
2、煤炭行业政策风险
中国的煤炭行业长期实施零进口关税政策,旨在“促进口限出口”,以保证国内快
速增长的煤炭需求。而受到经济下行与环保政策的双重压力,2012 年开始,国内煤炭
供需关系发生逆转,且供大于求的行业局面将长期持续。为保证国内煤炭行业的正常
运行,中国财政部关税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4】27 号),全面上调进口煤关税。而根据未来国内煤炭的供需关系变化,
国家还有进一步调整煤炭关税政策的可能,从而增加了煤炭进口业务的不确定性。
3、汽车行业政策风险
2010 年以来,中国国内汽车保有量保持了年均 15%以上的高速增长,而与之形成
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城市道路资源的缓慢增加。为缓解特大城市的道路拥堵问题,全国
已有许多城市采取了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同时,北京、广州、上海、贵阳、天津、
杭州、深圳更陆续颁布了严格的限牌政策。未来,如果汽车消费导致环境污染加剧、
城市交通状况恶化,更多城市可能推出限行、限牌以及提高排放标准等调控政策,汽
车贸易经营活动与盈利水平将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4、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务作为发行人目前的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之一,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
国民生计,因此,根据房地产行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与地方的产业政策导向
与市场调控风向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调整。2011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
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 60%,贷款利率
提至基准利率的 1.1 倍。2013 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坚持执
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全国楼市进入高压
态势。而 2014 年央行出台“930 房贷新政”以及 2015 年央行出台的“330 房贷新政”,
是对之前“限购、限贷”政策的一次全面松绑。新政出台也使得全国楼市逐步回暖,
一二线城市成交量放大,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仍相对低迷。房地产行业本身投资
周期较长,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又变换剧烈,这恰恰对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
政策风险。
5、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必不可少的资源,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房
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通过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转让等方式取得拟开发
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等多个政府部门。近年来,我国对
于土地相关业务监管日趋严格,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
发【2007】277 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
号)、《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等文件,
对土地开发及其相关业务进行规范。上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土地开
发相关业务的监管思路的调整。如果未来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土地供应政策、土地
供应结构、土地使用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带来不确定性。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1、 发行主体: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3、 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
4、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3.35%,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
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
息,不计复利。
7、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
8、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2 月 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2 月 1 日。
10、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
12、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13、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
登记,将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在本期公司债券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回售提醒公告至
少 3 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
结果。
15、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上
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
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16、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1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8、 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账号:95200155350001058
19、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2、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3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本
期债券简称为“16 中大债”,证券代码为“136219”。
根据“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的孰低原则”,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债
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34219”。上市折扣系数和上
市交易后折扣系数见中国结算首页(www.chinaclear.cn)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
二、本期公司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
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全部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3】3168 号、天
健审【2014】3318 号、天健审【2015】2088 号)。201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来自公司未
经审计的 2015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141,998.77 2,452,999.87 2,268,919.20 2,006,076.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76,540.92 578,941.68 471,011.78 420,883.19
资产总计 7,718,539.69 3,031,941.55 2,739,930.98 2,426,960.15
流动负债合计 5,248,884.44 1,921,463.07 1,719,459.72 1,729,273.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3,168.03 381,774.50 450,282.61 154,246.88
负债合计 5,782,052.47 2,303,237.57 2,169,742.33 1,883,520.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43,743.96 580,450.52 409,846.55 385,603.0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92,743.26 148,253.46 160,342.10 157,836.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936,487.22 728,703.98 570,188.65 543,440.06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18,539.69 3,031,941.55 2,739,930.98 2,426,960.15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2,731,805.97 3,792,672.06 4,023,464.84 3,949,097.68
营业利润 166,488.83 51,103.91 84,404.07 79,742.15
利润总额 189,191.58 69,288.15 91,592.38 89,082.64
净利润 161,533.28 45,857.47 71,192.51 57,258.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8,068.50 35,948.42 49,903.40 41,123.16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3,464.78 9,909.05 21,289.11 16,135.07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131.72 -127,510.51 -188,774.99 -52,908.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544.64 -35,812.24 -70,021.40 -44,717.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194.60 136,393.26 190,911.66 129,128.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8,728.66 -26,929.24 -67,886.48 31,503.30
(二)简要母公司财务报表
简要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533,830.36 823,702.54 464,050.87 222,747.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86,909.58 500,321.11 360,872.42 361,009.31
资产总计 2,920,739.94 1,324,023.65 824,923.29 583,756.72
流动负债合计 1,045,975.62 657,896.33 289,551.45 304,614.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2,827.90 249,848.55 263,486.53 58,038.84
负债合计 1,298,803.52 907,744.88 553,037.98 362,65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1,936.42 416,278.77 271,885.31 221,10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20,739.94 1,324,023.65 824,923.29 583,756.72
简要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090.89 1,539.63 1,674.98 1,720.46
营业利润 5,625.71 10,256.52 62,248.04 25,689.19
利润总额 5,623.65 10,995.11 62,290.12 25,648.38
净利润 4,200.79 8,392.02 67,045.65 25,549.57
简要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2.12 225,378.82 -235,880.60 -77,709.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129.99 -131,190.56 99,390.51 -6,161.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32.50 -84,700.58 135,269.45 77,469.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3,720.37 9,487.68 -1,220.64 -6,401.92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7 1.28 1.32 1.16
速动比率(倍) 0.65 0.42 0.41 0.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74.91 75.97 79.19 77.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47 68.56 67.04 62.12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18 33.45 45.65 54.45
存货周转率(次) 4.24 2.20 2.60 2.94
EBITDA(万元) 279,048.35 116,886.89 141,032.95 149,826.26
EBITDA 利息倍数 2.48 1.17 1.44 1.96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毛利率(%) 3.15 7.00 7.44 7.78
总资产报酬率(%) 4.62 3.12 4.43 5.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3 7.44 12.57 1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5.86 0.84 8.91 9.00
净资产收益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其中 2015 年 1-9 月应收账款
周转率=(12/9*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 2015 年 1-9 月存货周转率=(12/9*营业成本)/
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
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 年修订)计算;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
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6246 0.4103 0.6313 0.520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6246 0.4103 0.6313 0.520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3547 0.0461 0.4477 0.396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8.33 7.44 12.57 11.82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5.86 0.84 8.91 9.00
净资产收益率
(%)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Mi÷M0-S3×M2÷M0-S4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
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2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3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
减少股份数;S4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月份数;M2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2×Mi÷M0-S3×M2÷M0-S4+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
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
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
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
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41.39 18,875.05 1,053.42 8,496.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06.18 1,802.73 1,505.28 1,162.10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3.11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120.83 356.33 - -
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 538.0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107,837.45 - - -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 - -200.00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2,504.74 29,361.90 13,090.39 2,968.12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193.11 926.6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477.96 530.71 6,110.38 1,694.61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167.76 -13,243.74 -5,889.26 -3,147.19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572.13 -6,696.70 -1,696.74 -1,386.03
合计 82,741.77 31,912.93 14,511.53 9,791.70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因此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具备较
强的保障。但本期债券期限较长,若在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财务
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
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且本期债券未设置担保,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可
能存在的偿付风险。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
每年支付一次,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2 月 1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下同)。若投资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
2、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
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1 日(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下同)。若投资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
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具体偿债计划
1、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2-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3,949,097.68 万元、
4,023,464.84 万元、3,792,672.06 万元和 12,731,805.9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41,123.16 万元、49,903.40 万元、35,948.42 万元和 118,068.50 万
元,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
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2、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
2012-2014 年末及 2015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73,375.87 万元、
302,983.12 万元、332,325.99 万元和 1,101,107.88 万元,其中非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
342,312.23 万元、274,425.75 万元、247,496.51 万元和 969,905.75 万元,足以支付本期
债券本金及利息。截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完成向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共募集资金 262,661.49 万元,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2012-2014
年末及 2015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3,020.83 万元、100,693.15 万元、
97,341.73 万元和 370,921.23 万元,且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在两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应收账款账龄短,坏账风险小,变现能力强。
(2)外部融资渠道
基于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信状况,发行人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金融机构给予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授信总额度折合人民币约
1,066.87 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314.77 亿元,公司已获得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752.10 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本公
司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
筹措资金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选择合适的融资
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
实的基础。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提前归集本期债券
本息,以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
1、专项偿债账户的设立
公司于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90 个工作日内,选定具有良好声誉的金融机构开设债
券专项偿债账户,并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专门
用于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2、专项偿债账户资金的提存时间及提存金额
(1)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个付息日的前 1 个月,开始归集偿付利息所需资
金,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每个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
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金额。
(2)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金兑付日的前 2 个月,开始归集偿付本息所需资
金,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兑付日前 10 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
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之和。
3、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
(1)公司指定财务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公司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公司债券兑付
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公司债券本息
如期偿付。
(2)公司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
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公司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
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4、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来源
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和货币资金的预
先提留。若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和货币资金不能满足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要求时,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途
径筹集偿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贷款;
(2)出售公司流动资产或其他资产变现;
(3)其他适当及合法的途径筹集的资金。
5、专项偿债账户监督安排及信息披露
(1)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
支出。
(2)债券受托管理人享有专项偿债账户的监督权力,监督公司是否按照本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
(3)若债券受托管理人发现专项偿债账户资金的提存时间或提存金额与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不符,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司在每个付息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4)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该等情形将对债
券持有人的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以保障全体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①公司对专项偿债账户设定质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的;②公司未能在规
定时间内,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需要,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资金到位情况证明
的;③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提供到期专项偿债资金。
(5)公司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专项偿债账户行使管理职责,并应当对专项偿
债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以偿付到期本息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出具核查意见,上述专项说明及核查意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
息披露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相关媒体披露。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代表公司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
作,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
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护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
(三)充分发挥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
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本期债券聘请了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
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
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
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
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
取必要的措施。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九节债
券受托管理人”。
(四)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制订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投资者利
益。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
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甲方财务指标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含主体或债项评级级别下调,或评级展望调至负面;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子公司之间发生股权划转,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14、发行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部管理架构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重
大变动;
15、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6、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9、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0、未按时披露财务信息,或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进一
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当采取相应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四、发行人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
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期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公司进行追索,
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受托管理人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受托管理人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应当是终局的,各方同意不可撤
销地服从该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与裁决结果。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物
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
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
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
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
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
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
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
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
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大 公 国 际 的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及 评 级 结 果 将 通 过 大 公 国 际 网 站
(http://www.dagongcredit.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监管
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
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将根
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八节 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
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数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次债
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 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住 所:杭州中大广场 A 座
电 话:0571-87057438
传 真:0571-87054509
联 系 人:王君波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住 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电 话:0571-87828267
传 真:0571-87820057
联 系 人:赵蒙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 话:0755-23976731
传 真:0755-23970731
联 系 人:唐超
四、律师事务所
名 称: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小军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126 号耀江广厦 A 座 4
电 话:0571-87709517
传 真:0571-87709708
联 系 人:张震宇、姚钰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郑启华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 层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联 系 人:葛徐、吴懿忻、江娟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负 责 人:宋杰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
电 话:010-51087768
传 真:010-84583355
联 系 人:张贺章、刘晨、姜泰钰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 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住 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电 话:0571-87828267
传 真:0571-87820057
联 系 人:赵蒙
八、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名 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负 责 人:赵峥嵘
住 所:杭州市延安路 129 号
电 话:13806505209
传 真:0546-8307762
联 系 人:余剑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 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期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发行人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
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中大广场 A 座
联 系 人:王君波
电 话:0571-87057438
传 真:0571-87054509
联 系 人:王君波
邮编:310006
(二)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1室
联系人: 赵蒙
电 话:0571-87828267
传 真:0571-87820057
邮政编码:310007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35楼
联系人:唐超
电 话:0755-23976731
传 真:0755-23970731
邮政编码:518017
(此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
页)
发行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
页)
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
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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