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11-0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016,016 股
2、发行价格:9.9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9.8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51,349,999.84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6,016,016 股,将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创和投资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4 年
11 月 6 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为 3,769.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5.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01.6016 万股,发行
对象创和投资与刘建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创和投资与刘建伟均作
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创和投资在行使其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时,与刘建伟保持一致。
因此,本次发行后,刘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
32.5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刘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
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金杜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
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提交豁免申请事宜的专项核查意见》,并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
行了公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本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3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进行编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
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7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0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2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12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13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13
二、上市推荐意见 ............................................................................................................ 13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14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
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和而泰
子公司 指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中一家或多家的组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1,601.6016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万股股票之行为
本次发行
创东方 指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创和投资 指 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和晶科技 指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拓邦股份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英唐智控 指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瑞华、发行人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
最近三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T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
院大厦 D 座 10 楼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15,007.50 万元
设立时间:2000 年 1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
器、LED 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各种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
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传真号码:0755-26727137
邮政编码:518057
互联网网址:www.szhittech.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刘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2014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3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4 年 8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获得无条件通过。2014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974 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601.6016 万股新股。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创和投资发行了
1,601.601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4 年 10 月 22 日瑞华出具了《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014】48070006 号)。根据瑞华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4】48070006 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
费用 9,258,480.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741,519.34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2、发行方式及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数量
为 16,016,016 股。
3、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 9.99 元/股。
经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 年 12 月 13 日),非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15.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3 年度,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00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实施完毕。除权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由 15.28 元/股调整为 9.99 元/股。
4、股份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9.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9,258,480.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741,519.34 元。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为创和投资,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格以发行人 201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确定。本次发行中,创和投
资认购股份数量为 1,601.6016 万股,认购价格为 9.99 元/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44030460239857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创东方(委派代表:肖水龙)
出资额:16,001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5 年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10 楼 1002 室
保荐代表人:赵东平、信蓓
项目协办人:周浩
其他经办人员:范金华、张乐洋
电话:0755-82130463
传真:0755-8213341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20 层
经办律师:冯艾、王立新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三)审计机构与验资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注册会计师:邓国强、李泽浩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刘建伟 境内自然人 3,769.50 2,827.13 25.12%
2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58.19 - 7.72%
3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945.00 - 6.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576.86 - 3.84%
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深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境内一般法人 421.48 - 2.81%
(有限合伙)
6 赖欣 境内自然人 346.35 - 2.31%
7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284.99 - 1.90%
8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81.96 - 1.88%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215.24 - 1.43%
投资基金
10 陈宇 境内自然人 112.50 84.38 0.75%

合 计 8,112.08 2,911.50 54.0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止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
示:
持有有限售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持股比例
(万股)
量(万股)
1 刘建伟 境内自然人 3,769.50 2,827.13 22.70%
2 创和投资 境内一般法人 1,601.60 1,601.60 9.64%
3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58.19 - 6.97%
4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945.00 - 5.6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576.86 - 3.47%
保险产品-018L-CT001 深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6 境内一般法人 421.48 - 2.54%
限合伙)
7 赖欣 境内自然人 346.35 - 2.09%
8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284.99 - 1.72%
9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81.96 - 1.69%
10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 基金、理财产品等 215.24 - 1.30%


资基金

合 计 9,601.18 4,428.73 57.8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1,601.6016 万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29,115,000 19.40% 45,131,016 27.17%
二、无限售流通股 120,960,000 80.60% 120,960,000 72.83%
三、总股本 150,075,000 100.00% 166,091,016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将下降,偿债能力、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继续保持稳健。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仍为智能控制
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大幅增加,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将
大幅增强,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本次发行前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2014-9-30/2014 年 1-9 月 2013-12-31/2013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3 0.23 0.21
每股净资产(元) 5.16 5.57 5.11 5.53

说明: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9 月发行以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指标按照公司
当年或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发行以后的总股本计算。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以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指标按照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增加的净资产,然后分别
除以发行以后的股本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和而泰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 亿元,发行数量为
1,601.6016 万股。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控制器生产技
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二期),项目投资总额为 1.95 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和而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创和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
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发行人律师金杜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
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
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
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创和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合
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和而泰与国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作为和而泰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国信证券指定赵东平、信蓓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
负责和而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
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
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
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6,016,016 股股票已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均为 36 个月,预计
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6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4 年 11 月 6 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
制。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一)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
电话:0755-26727721
传真:0755-26727137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10 楼 1002 室
电话:0755-82130463
传真:0755-8213341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5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