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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3-01-3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
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4,054万股股份已于2013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将于2013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

二、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3 年 2 月 1 日
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序号 内容 程序/文件 时间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 2012 年 2 月 14 日
1 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3 月 2 日
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
2 证监许可[2012]1730 号 2012 年 12 月 25 日
准过程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国浩验字[2013] 829A0001
3 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2013 年 1 月 18 日
号《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资金验资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大华验字[2013]000020 号《深圳欧菲
4 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2013 年 1 月 21 日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4 万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5 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2013 年 1 月 23 日



二、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股票数量:4,054 万股

(四)发行价格:37.00 元/股

(五)募集资金量:1,499,980,000.00 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452,760,060.00 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配售情况

序 认购价格 配售股数 认购金额
发行对象
号 (元/股) (股) (元)
1 周雪钦 37.00 4,000,000 148,000,000.00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9,000,000 333,000,000.00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00 4,000,000 148,000,000.00
4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7.00 5,200,000 192,400,000.00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4,400,000 162,800,000.00
Bill&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6 37.00 4,000,000 148,000,000.00
Trust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4,000,000 148,000,000.00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5,940,000 219,780,000.00
合 计 40,540,000 1,499,980,000.00


(二)本次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

1、周雪钦

(1)自然人简介

周雪钦,女,身份证号码为 3505241950****0025,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
明区禾祥西路 267 号之五 904 室。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周雪钦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48,000,000.00 元

认购股数:4,0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周雪钦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
分的信息披露。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住 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333,000,000.00 元

认购股数:9,0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20 日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资本:129,407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48,000,000.00 元

认购股数:4,0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0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C1 区

法定代表人:靳海涛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
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
管理顾问机构。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内曾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系发
行人关联法人。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92,400,000.00 元

认购股数:5,2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
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
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15 日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3 楼 0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安奎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62,800,000.00 元

认购股数:4,4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Bill&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1)简介

类 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2365 Carillon Point,Kirkland,WA98033,U.S.A.

2004 年 7 月 19 日该机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第 17 家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资格,即允许其投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市场。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Bill&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48,000,000.00 元

认购股数:4,0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Bill&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
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8 日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148,000,000.00 元

认购股数:4,00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准许
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与欧菲光的关联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菲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 219,780,000.00 元

认购股数:5,940,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与欧菲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欧菲光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
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 称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荣年
保荐代表人 :方向生、王会然
项目协办人 :沈杰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电 话 :0755-82707777
传 真 :0755-82707983

(二)公司律师
名 称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 责 人 :张敬前
经办律师 :唐都远、郭雪青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2楼及24楼
电 话 :0755-83515666
传 真 :0755-83515333

(三)公司审计机构
名 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梁春
注册会计师 :杨劼、刘基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
电 话 :010-58350011
传 真 :010-58350006

(四)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 层
电 话 :0755-258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五)证券交易所
名 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54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第二节 本次发售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售前后股本结构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比较表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3 年 1 月 23 日)
项目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309,104 56.93 149,849,104 64.44

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 - 40,540,000 17.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690,896 43.07 82,690,896 35.56

三、股份总数 192,000,000 100.00 232,540,000 100.00


(二)本次发售前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性质
(股) (%)
1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363,584 27.27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件

2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36,000,000 18.75 境外法人 有限售条件
深圳市恒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
3 20,945,520 10.91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件

4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693,996 2.97 境内一般法人 无限售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
5 5,361,416 2.79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
6 5,200,019 2.71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
7 4,493,029 2.34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
8 4,466,020 2.33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
9 3,383,502 1.76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
10 3,130,448 1.63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13 年 1 月 23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性质
(股) (%)
1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363,584 22.52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件

2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36,000,000 15.48 境外法人 有限售条件
深圳市恒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
3 20,945,520 9.01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件

本次配售的
520 万股为
4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893,996 4.68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
件,其余为
无限售条件
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7,000,000 3.01 基金、理财产品 有限售条件
本次配售的
240 万股为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
6 6,866,020 2.95 基金、理财产品 有限售条
券投资基金
件,其余为
无限售条件
本次配售的
138 万股为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
7 5,706,742 2.45 基金、理财产品 有限售条
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件,其余为
无限售条件
本次配售的
161.6 万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
8 5,316,000 2.29 基金、理财产品 为有限售条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件,其余为
无限售条件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
9 5,000,000 2.15 基金、理财产品 无限售条件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周雪钦 4,000,000 1.72 境内自然人 有限售条件
BILL & MELINDA GATES
11 4,000,000 1.72 境外法人 有限售条件
FOUNDATION TRUST
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1.72 境内一般法人 有限售条件

1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4,000,000 1.72 基金、理财产品 有限售条件


合计 166,091,862 71.42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

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蔡荣军通过欧菲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2,363,584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高校通过裕高有限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本次发行后欧菲控股、裕高有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3 年 1 月 23 日)
项目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309,104 56.93 149,849,104 64.44

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 - 40,540,000 17.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690,896 43.07 82,690,896 35.56

三、股份总数 192,000,000 100.00 232,540,000 100.00


(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
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
实力得到增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
迅速提升,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
可能的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
好的市场前景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对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盈利能力将大幅度提升,公司竞争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达产期
等,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
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水平将会保持较高水平。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增加;在募投项目完成投
入开始运营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
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中小尺寸电容
式触摸屏扩产项目、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扩产项目。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供应、服务能力,提高产业链整合控制能力,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
构,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
业务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
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蔡荣
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仍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
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已有必要的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
和同业竞争情况造成影响。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深鹏所股审字[2010]020 号、深鹏所股审字[2011]0036
号、深鹏所股审字[2012]0110 号等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 年 1-6 月财
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2]4803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资 产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0,234.03 238,072.27 135,055.80 45,680.54

负债合计 273,418.57 140,780.26 38,243.24 21,166.83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16,815.47 97,292.01 96,812.56 24,513.72
者权益
股东权益
116,815.47 97,292.01 96,812.56 24,513.72
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46,832.61 124,519.88 61,817.21 37,289.68

营业利润 22,639.44 1,081.20 5,656.82 5,588.16

利润总额 23,007.69 2,553.03 6,116.17 5,667.54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513.45 2,070.87 5,208.88 5,098.79
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7,530.89 -20,652.57 -8,945.94 4,917.97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6,924.46 -42,747.83 -41,987.36 -4,775.90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38,567.40 74,309.66 74,053.02 1,576.68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17.96 -137.79 -17.67 -23.46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9,191.79 10,771.47 23,102.04 1,695.29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或 2010 年度或 2009 年度或
项目 或 2012 年 9 2011 年 12 月 2010 年 12 月 2009 年 12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9 1.30 3.14 1.45

速动比率(倍) 0.78 0.94 2.63 1.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25% 40.24% 28.01% 46.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2 4.49 5.00 5.48

存货周转率(次) 4.38 3.85 4.23 5.25

每股净资产(元) 6.08 5.07 10.08 3.4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39 -1.08 -0.93 0.68
(元)


(五)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年度 财务指标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3% 1.02 1.02
2012 年
1-9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7.94% 1.00 1.00
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4% 0.11 0.11
201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95% 0.05 0.05
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6% 0.32 0.32
201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8.77% 0.30 0.30
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22% 0.35 0.35
200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2.35% 0.34 0.34
的净利润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对比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08 5.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2 0.11


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模拟计算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
每股净资产: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1.27 10.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09


注:(1)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1年度和201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计算;(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

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9月30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

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计算。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分析

本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欧
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4,054 万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3]000020 号《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4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1 月 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80,000.00 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7,219,940.00 元 后 , 发 行 人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52,760,060.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54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人民币 1,412,220,060.00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内容及生产规模

南昌欧菲为实施主体,新建
中小尺寸电容式
1 114,177.00 105,000.00 年产 4,000 万片中小尺寸电
触摸屏扩产项目
容式触摸屏生产线
南昌欧菲为实施主体,新建
中大尺寸电容式
2 54,023.00 45,000.00 年产 300 万片中大尺寸电容
触摸屏扩产项目
式触摸屏生产线
合计 168,200.00 150,000.00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实际募集
资金将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在上述两个项目之间按比例分配。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
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
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或透明的原则,股票的定价和分配过程合规,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律师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全
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
定;相关法律文书均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4,054万股股份已于2013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2月1日。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3年2月1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3年2月1日起十二个
月。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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