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增发新办法出台,再融资门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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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1-03-29 |
日前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签署1号令,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根据新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或增发新股,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不得低于6%。对低于6%的公司,允许其申请增发,但需具备一定的约束条件。
而此前获得配股资格所要求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为连续三年平均在10%以上,且任
何一年不得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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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配股增发新办法出台,再融资门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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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1-03-29 |
日前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签署1号令,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根据新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或增发新股,公司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不得低于6%。对低于6%的公司,允许其申请增发,但需具备一定的约束条件。
而此前获得配股资格所要求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为连续三年平均在10%以上,且任
何一年不得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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