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配合新会计准则修订三项信息披露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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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2-09 |
为配合会计新政的施行,保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定适用于按新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3项修订后的信息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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