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新规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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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3-21 |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昨日正式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
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截至2006年2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规模、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达到
16009亿元和14625亿元。依据去年底数据估算,寿险资金总的投资规模约为670亿元,财险资金总的投资规模约为30多亿元,总计约7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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