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制退市公司上"三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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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2-25 |
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作出强制性规定:今后,除
有省级政府特例批准允许不挂牌,所有在主板市场退市的公司必须于终止上市后的45个工作日将其可流通股
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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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证监会强制退市公司上"三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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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2-25 |
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作出强制性规定:今后,除
有省级政府特例批准允许不挂牌,所有在主板市场退市的公司必须于终止上市后的45个工作日将其可流通股
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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