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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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4-24 |
4月23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公布,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人可以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管理
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
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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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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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4-24 |
4月23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公布,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人可以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管理
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
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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