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颁布股权分置会计处理相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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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24 |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财政部下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就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作出明确。《暂行规定》确定,企业应当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和企业为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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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颁布股权分置会计处理相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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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24 |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财政部下发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就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作出明确。《暂行规定》确定,企业应当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和"应付权证"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和企业为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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