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审核四原则提出 |
---|
日期:1993-08-31 |
8月30-31日全国股票发行与认购工作会议在天津举行, 会议提出新股发行审核四原
则。原则上不允许金融企业发行股票,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发行股票,适当控制商业
企业发行股票,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瓶颈”产业发行股票。
|
读取中,请稍候 | 00-00 00:00:00 |
---|
--.--0.00 (0.000%) | 昨收盘:0.000 | 今开盘:0.000 | 最高价:0.000 | 最低价:0.000 |
---|---|---|---|---|
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新股发行审核四原则提出 |
---|
日期:1993-08-31 |
8月30-31日全国股票发行与认购工作会议在天津举行, 会议提出新股发行审核四原
则。原则上不允许金融企业发行股票,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发行股票,适当控制商业
企业发行股票,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瓶颈”产业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