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8月20日启用大宗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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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3-08-19 |
上证所会员和拥有上证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如要参与大宗交易,应通过上证所网站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取得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数字证书,方能成为上证所大宗交易用户。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上证所交易日的15:00至15:30,上证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14:30至15:00登录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在15:30至16:00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操作界面获取当日成交的交易记录。大宗交易当日成交的交易记录将通过上证所宽带广播系统发送。正式使用大宗交易系统办理大宗交易业务后,原人工办理方式停止。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自8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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