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指派苏跃星先生、费春成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东方花旗《关于更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苏跃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花旗委派保荐代表人荆飞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苏跃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荆飞先生和费春成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对苏跃星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荆飞先生,现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投资银行工作10年。曾参与或负责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IPO、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IPO、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个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