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19-04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7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华南路12号北京兴基铂尔曼饭店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Boliang Lou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74,566,6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7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3,325,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0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01,241,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6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74,521,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2 上市地点和发行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4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
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5 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6 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51,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
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5,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5,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4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51,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51,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51,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51,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0,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47,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7,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21%;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522,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
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93%;反对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川和阳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