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9点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5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Boliang Lou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5,630,000股新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于2019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于上述事实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变更登记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公司类型为上市公司,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5,63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6,293,5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0,663,575元增加至656,293,575元;另外,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指定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新增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