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5:00至2019年3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01号9幢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剑先生因公司事务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正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9,0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9%。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所持(代表)股份39,0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3%。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所持(代表)股份数1,455,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2%。
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0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春雨律师、黄萍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