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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19-083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预计开工后1280日历天基本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良渚新城杜甫安置房四期3#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已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70616365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08年1月25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徐琛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物业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房屋租赁,河道环境整治。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发包人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为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发包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良渚新城杜甫安置房四期3#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良渚新城杜甫安置房四期3#地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2017-330110-47-01-078216-000。

3、工程内容及规模:良渚新城杜甫安置房四期3#地块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总用地面积48517㎡,总建筑面积172054㎡,地上建筑面积113540㎡;地下建筑面积58514㎡。总用地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1.09%。概算包括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电梯、燃气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良渚新城杜甫村农民高层公寓四期3#地块范围内的农民高层公寓及配套服务用房、配套用房等,以及地下室、室外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的内容。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

5、工程承包范围: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专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以外,包含但不限于良渚新城杜甫安置房四期3#地块工程初步设计的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等资料。

(三)工期要求:EPC总工期128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五)合同价格

本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叁仟陆佰捌拾陆万元(小写金额:

536860000元),含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肆拾陆万玖仟叁佰捌拾壹元(小写金额:15469381元);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贰仟壹佰叁拾玖万零陆佰拾玖元(小写金额:521390619元);

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小写金额: 24475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叁佰壹拾玖万捌仟伍佰肆拾叁元(小写金额:513198543元);

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陆元(小写金额:5744576 元)。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53686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94,460.59万元的比例为56.83%。项目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如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建筑设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后续市场开拓和项目承接打好基础。

3、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工程内容、合同工期、合同总价、费用支付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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