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