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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30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7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杨民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吴万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民民先生委员:章世杰先生、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独立董事)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曾咏梅女士(独立董事)、杨民民先生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咏梅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高允斌先生(独立董事)、董海军先生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允斌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曾咏梅女士(独立董事)、吴希罕先生以上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董海军先生副总经理:李辉先生、揭元萍女士、SHUHAI ZHAO(赵树海)先生、朱经伟先生、章世杰先生、JING LI(李静)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娟娟女士财务总监:陈腊梅女士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吴娟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6918230传 真:025-86918262电子邮箱:PB-Stock@PharmaBlock.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学府路10号。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海军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入选国家级南京高新区和南京工业大学面向全球招聘的“领军人才”;2010年江苏省“双创人才”。历任职务包括,勃林格英格翰(BoehringerIngelheim)美国研发中心资深科学家;罗氏美国资深首席科学家(SeniorPrincipal Scientist);上海家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氏研发(中国)有限公司药物代谢、药代动力学及药物安全部高级总监;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礼来(中国)研发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Drug InformationAssociation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目前兼任山东谛爱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海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82.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75%,通过南京安鈀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14%;董海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辉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美国安尼康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苏州安尼康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公司执行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3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27%,通过南京法艾可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4.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04%;李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揭元萍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上海化学试剂研究所研发员、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1999年6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上海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执行总监;2016年1月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目前兼任山东谛爱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揭元萍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14%,通过南京法艾可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14%;揭元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SHUHAI ZHAO(赵树海)先生,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

于2012年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1992年至1994年任美国塞拉尼斯公司二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1996年至2009年历任罗氏(美国)PaloAlto研发中心二级科学家、首席科学家;2009年至2010年任罗氏(美国)Nutley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2011年任罗氏研发(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病毒化学部主管;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科学官、美国药石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目前兼任南京安鈀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HUHAI ZHAO(赵树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安鈀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62.748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48%;SHUHAI ZHAO(赵树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朱经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担任南京天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组长;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主任、研发总监、工艺副总裁;2018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经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2.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20%,通过南京法艾可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3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03%;朱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章世杰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发的杰出青年科学家奖。历任职务包括:上海电缆研究所工程师;美国艾莫利大学助理研究员;森塔制药有限公司(SYNTA PHARMACEUTICALS CORP)药物化学部高级科学家、药物化学、工艺化学部研发科学家、工艺化学与化学研发部首席科学家;AGIOS制药有限公司总监、首席科学家、药物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专家;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2018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世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JING LI(李静)女士,197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南京大学研究生助理研究员;1999年2月至2002年5月任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西南医学中心博士后研究员;2002年5月至2005年8月任德

克萨斯州达拉斯坎布雷公司(Cumbre)药物化学研究科学家;2005年8月至2007年2月任马萨诸塞州剑桥千禧制药公司药物化学家;2007年2月至2008年3月任美国马萨诸塞州列克星顿卡比斯特制药公司(Cubist)高级药物化学科学家;2008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点默克公司高级科学家兼副首席科学家;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点默克公司副首席科学家。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NG LI(李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吴娟娟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南京旗化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9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8月至12月任公司股改筹委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3日任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月1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娟娟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2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11%,通过南京安鈀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9.6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18%;吴娟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陈腊梅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16年2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腊梅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7.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07%,通过南京安鈀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7.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07%;陈腊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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